三論玄義檢幽集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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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大般涅槃并應正法般若(文)
四大成五根事。
義章十二入義雲。
眼等五根淨色為體。
依如毗昙。
四大所成造淨色為體。
若依成實。
四大所成假色為體。
問曰。
四大既無增減。
雲何成根五種各别。
釋言。
四大所成法爾如外四大。
雖色增減而其所成粟麥豆等各各差别。
又由業故成根差别。
有業能生一種四大。
集成眼根能見于色。
乃至有業能生一種四大。
集成身根。
能覺于觸。
如施燈明得其眼根。
施鐘鈴等得其耳根。
如是一切。
問曰。
若使由業能見乃至能覺。
何用根乎。
釋言。
雖複有業為因必藉根緣。
如谷雖複由業而得必藉種子。
此亦如是(文)中論疏記上(仙光)雲。
就二十部。
犢子比丘即犢子部宗。
人法俱有。
有人法生者法是體也。
五陰和合别有人體。
有眼法生者同毗昙義。
以四大造眼等五根及一切色。
而能造之色是無記。
所造之色通三性。
何者。
四大隻是報法故。
故為無記。
所造之色有報色及善無作與惡無作色。
故通三性也(文) 愚癡論事。
智度論第十五雲。
若諸法非有常非無常。
是為愚癡論。
所以者何。
若非有則破無。
若非無則破有。
若破此二事。
更有何法可說(文)中論疏記雲。
取前後文為四門也。
入觀入定事。
名玄略述第三(末)雲。
問。
入觀入定有何異耶。
答。
入觀者如入人空觀。
入定者如入四禅定。
故知有異(文) 中論疏第八雲。
實相雖絕四句之言。
要因四句之言。
方得悟入實相。
故以絕四句為實。
以四句為方便。
此釋實允契文旨也。
問。
何故以四句為方便。
以絕四句為真理耶。
答。
欲攝一切理教盡。
夫論教者不出四句。
則四句攝一切言教盡。
夫論至理極乎絕四。
故以絕四明極理(已上裡書) 玄。
扁鵲之術者。
史記傳十七曰。
扁鵲勃海鄭人。
姓秦。
名越。
人得長桑君禁方為醫。
言保冥之徒者。
述義曰。
保謂持也。
玉篇雲。
冥謂寂也。
準此保執冥寂空理小乘人雲保冥徒也。
言進不馳于白牛等者。
謂今成論非是大乘論。
故言不馳于白牛。
複非常小乘論。
故言失駕羊鹿。
此即可大小不攝之中間論。
故言騾論也。
騾謂馱驢。
即早馬也。
牛與羊鹿中間之類故。
玄。
自方等纮宗衆聖軌轍等者。
方等是大乘通稱。
纮宗謂大宗。
歎于大乘為大宗故。
纮字恐作宏字。
宏胡萌反。
廣大也。
元照曰。
萬善宏基。
謂出生萬行。
宏即大也。
纮為萌反。
冠卷也。
冠飾故。
纮字不符合焉。
五十二位賢聖三世十方諸聖同由斯迹。
故雲衆聖軌轍。
軌轍即車所由之道。
衆聖并履此道故。
言教稱滿字者。
涅槃經曰。
半字義者。
皆是煩惱言說之本(人天小乘方便權說)滿字者。
乃是一切善法之根本(談常顯性圓實了義)涅槃論曰。
半字者漸教。
滿字者涅槃滿足教。
攝佛教果海功德盡故名滿。
聲聞緣覺教不滿足故名半也。
又法華玄引大經曰。
字有二種。
一半字。
二滿字。
為聲聞說半字。
為菩薩說滿字。
仁王疏曰。
所言小乘半字教者。
若明其至理但人法二空。
語其因果但說有作四谛。
斯乃教不盡宗。
語不極義。
說稱小根。
進成小行。
有所阙壞名之為半。
大乘滿字教者。
若明其理至極平等。
無得正觀不二為宗。
語其因果即說無作四谛。
斯乃教稱大乘宗。
語極圓旨。
說稱大根。
進成大行。
具足無阙。
名之為滿。
(裡書雲) 四論玄第十一。
十四音義雲。
此中十四音即是十四字。
即喻昔偏教半字之說。
後三十八字即喻今日圓教滿字之說(文)又雲。
又或以字義為譬。
又複或以字名為譬。
或以字形為譬也。
字義如前解。
是十四音名為字義者。
用十四音喻昔半字。
故雲是十四音名曰字義。
名曰半字之義也。
字名者如十字是語之盡。
便取此盡處作義名。
其中前語已盡後語複盡者。
便以前者為小盡。
後者為大究竟。
此二盡之類是也。
以字形為譬者。
如半月者不足。
如滿月者足。
二種形之類也(文)涅槃經第八文字品雲。
吒者于閻浮提示現半身而演說法。
譬如半月。
是故名吒。
侘者法身具足。
譬如滿月。
是故名侘(文)涅槃疏第九雲。
若是前來諸字并借字義訓以釋。
今此中兩字但借形以釋教也。
兩字釋佛教。
前字釋佛小乘教。
後字釋大乘教。
所以前字釋小乘者。
外國作吒字形猶如半月。
如今月生七八日月為半。
借此月形以釋佛小乘半字教也。
侘此第二字。
彼國侘形國(疑團)圓。
猶如今十五日月。
今借此形以釋大乘滿字之教也(文)(已上裡書) 言理曰無餘者。
謂究竟無餘極理。
故言無餘耳。
金剛波若經舉四生衆生已言。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
疏釋此曰。
此言無餘者非灰身非智小乘無餘。
斯乃無累不盡無複餘累。
無德不圓無複餘德。
故雲無餘也。
問。
此乃是涅槃教意。
雲何釋般若文。
若。
作此問者乃是五時教舉。
非經論之說。
般若論雲。
此經正辨無為法身。
與大涅槃更複何異。
義疏二曰。
言無餘涅槃者。
凡有三義。
一約小乘明餘無餘。
煩惱盡為有餘。
望後猶有身智在。
約後别前。
名前以為有餘涅槃。
身智盡竟。
望後更無餘身智在。
故曰無餘。
二就大乘說餘無餘。
五住因盡為有餘。
二生死果盡為無餘。
若小乘前得有餘。
後得無餘。
大乘一時而得。
但舉佛果望于二患。
無因患邊說為有餘。
無果患邊說無餘。
又依攝大乘七卷金光明意。
前得法身究竟名無餘。
應化兩身非究竟為有餘。
三身品又雲。
三身合論則是無住處涅槃。
應化二身不住涅槃。
法身亦不般涅槃。
不般涅槃者。
法身本來常寂滅故不入涅槃。
則是法身不住生死名無住處涅槃也。
三者明大小乘合辨餘無餘。
以小乘為有餘。
大乘明無餘。
如勝鬘經說。
生死有二有為無為涅槃亦有二餘無餘。
凡夫生死名曰有為。
聖人生死名曰無餘。
除分段生死名有餘。
以前望後餘有生死在。
餘有涅槃在。
故名有餘。
無有生死之處所得涅槃名曰無餘。
望後無餘生死故。
又亦無其餘涅槃故名無餘也。
言但須伏膺甘露等者。
涅槃喻甘露即上無餘理。
大教稱法橋即上滿字教也。
所言伏膺者。
伏謂扶腹反。
匿也。
膺謂於陵反。
胸也。
言承匿甘露于胸心也。
玄。
問必夜光者。
千字文曰。
劍号巨阙。
珠稱夜光。
注曰。
越有寶劍五種。
一曰純劍。
二曰湛盧。
三曰勝耶。
四曰魚腸。
五曰巨阙。
夜光珠名。
昔随侯出行。
路見斷蛇哀之附以神膏。
蛇即遁雲。
迳數日此蛇銜一明珠徑七寸。
于陰闇之夜造随侯門喚。
随侯謂巨盜。
按劍出應之。
蛇以明珠報恩而去。
故号為夜光珠。
傳記詳焉。
又魏略曰。
大秦國出夜光珠。
墨子曰。
和氏璧夜光之珠諸侯所寶。
言恐多雜僞寶須陶汰之者。
僞寶謂僞珠魚目等也。
僞垢□石須陶練除之。
瓦礫魚目當澄汰簡之。
故雲須陶汰之。
陶謂冶練。
汰謂沙汰也。
即喻正說雜邪說無得雜有得也。
義疏曰。
玉之内病為瑕。
外病為疵。
元照曰。
玉病曰瑕。
人病曰疵。
玄。
二者隔凡宗歸二谛者。
謂由會理隔凡成聖。
故以二谛理言隔凡宗歸二谛也。
下釋為會彼四妄故有三乘賢聖。
上又釋無漏慧根會理隔凡。
并此意也。
玄。
言五時者昔涅槃初度江左等者。
涅槃經十四曰。
善男子。
譬如從牛出乳。
從乳出酪。
從酪出生蘇。
自生蘇出熟蘇。
從熟蘇出醍醐。
醍醐最上。
佛亦如是。
從佛出于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
從修多羅出方等經。
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
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
猶如醍醐。
言醍醐者譬于佛性。
佛性者即是如來。
疏第十一曰。
從佛出十二部經者。
宋代道場寺惠觀法師作五時教義。
末開善光宅乃至建初等并用此義。
言五時者。
一有相教。
即是差别教。
即昔教。
二無相教。
即大品。
三抑揚教。
維摩思益等。
四會三歸一教。
即法華。
第五圓常教。
即涅槃。
彼師所以作此釋者。
正影今文。
從佛出十二部經。
即是昔階差教。
為聲聞說四谛等。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
即是通教。
欲得聲聞等當學般若。
方等即是維摩思益。
般若即法華同歸之教。
何故以般若為法華。
法華是平等大慧即是般若也。
第五即是此經。
若是莊嚴。
後時亦作五時。
而開合少異。
束維摩思益并屬大品第二時教。
就初教中更開人天乘教。
與前家不同。
互有開合也。
彼釋今文雲。
十二部經即是人天教。
修多羅即是小乘三藏教。
方等是大乘。
後二如前也。
若是晚莊嚴。
即是招提師。
隻作四時教義不開初人天乘教。
彼師分此文雲。
十二部經至方等。
此三即是教。
波若即是行。
涅槃即是果也。
後有北地師。
解雲。
十二部經即是别教義。
修多羅是通教義。
此二同是教。
而教中有通教别教也。
方等即是理。
前明其教。
次即辨其理。
波若即是行。
涅槃即是果也。
等是帖文。
此則有意。
前明教。
既有教即有理。
理即明行。
行故即得果也。
準此可悉。
玄。
自五時已後雖複改易屬在其間者。
大品遊意曰。
成論師雲。
佛教不出三。
一者頓教。
如華嚴大乘等也。
二者偏方不定教。
如勝鬘金光明遺教佛藏經等也。
三者漸教。
如四阿含及涅槃是也。
就漸教中有二者。
濟法師作四教。
阿含為初。
波若維摩思益法鼓楞伽等為第二。
法華為第三。
涅槃為第四也。
所以波若思益合為第二者。
大品經。
天子雲見第二法輪。
思益雲見第二法輪也。
作五時師不同。
而義本是惠觀師所說也。
一家雲。
阿含為初。
禅經為第二。
波若維摩法鼓等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
一家雲。
阿含為初經。
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二。
法華為第三。
波若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
所以波若為第四者。
釋論雲。
須菩提聞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
是故今問退不退。
故知法華後也。
廣洲大高法師雲。
五時阿含為初。
離三藏為第二。
如優婆塞經般若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也。
惠觀師雲。
阿含為初。
波若為第二。
維摩思益等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也。
二經同雲見第二法輪者。
一是為小中第二。
一是大中第二也。
開善等所造也。
略述第三(末)曰。
言五時者。
一四谛教。
阿含經等。
二無相教。
諸部般若。
三抑揚教。
謂維摩經。
四一乘教。
謂即此經。
五常住教。
即大經也。
有處又雲。
晉時穩士劉虬立五時教。
第一時者。
佛初成道為提謂等。
五戒本行經是。
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第二時者。
佛成道竟三七日外。
十二年中唯三乘有行之教。
未為說空即阿含經等小乘經是。
第三時者。
佛成道竟三十年中說彼三乘同行空教。
即維摩思益大品等是。
第四時者。
佛成道竟四十年中說有一乘。
猶未分明演說佛性常住實有。
尚說無常佛顯一乘佛果。
以為法實。
即法華是。
以前未明一乘義故。
第五時者。
于雙林中說諸衆生悉有佛性常住佛教。
即涅槃經大悲經是。
然劉虬正齊時人。
唯初生于晉終。
故為爾焉。
(裡書雲) 不出二谛事。
大乘玄二谛義雲。
于漸教中有五時二谛。
初四谛教時事理二谛。
般若教時空有二谛。
淨名經褒貶二谛。
法華三一二谛。
涅槃教常無常二谛也(文)大乘玄二谛義雲。
第二開善解。
二谛攝盡。
故雲法無不總義無不該者真俗之理。
舒之即無法不盡。
卷之即二谛爾已(文)二谛章下雲。
開善雲。
二谛攝法盡。
下至生死。
上極涅槃。
預名相所及者。
故皆世谛。
隻此名相即體不可得為真谛。
三假為俗事。
三假者。
一者因成假。
二者相續假。
三者相待假也。
花玄略述第四(本)雲。
因成假者。
攬因成果。
如攬四微成四大等。
于得果時不舍因。
是相續假者。
或雲。
二念明相續。
後起授前。
或雲。
一念明相續。
隻前念轉作後念(文)相待假可知。
謂長短君子父子等互相待是也。
四忘事。
中論疏記第一(末)雲。
言四忘者。
絕四句之名也(文) 五時教事。
寶窟下(本)雲。
須解小乘法中明悟道義。
雖言為聲聞說四谛為緣覺說十二因緣為菩薩說六度。
此約教有三耳。
若入道斷惑終觀四谛。
若不觀四谛無斷惑法。
今據此義故聲聞緣覺同觀四谛也。
故智度論雲。
菩薩若證四谛成辟支佛(文) 四論玄第十一開路義雲。
今檢責三教五時有二意。
一總檢經論責三教五時。
總檢中複有三。
一依經檢。
二依論檢。
三檢關河相傳。
今初。
經教有大小乘。
初得道時說四含等經名為小乘。
波若以上名為大乘。
窮檢大小二經中無有出處。
二依論。
論有大乘小乘。
佛滅度後三百年中旃延子造八犍度。
解佛小乘教。
就此小乘論檢責五時三教。
便無出處。
次三百五十年馬鳴出世。
五百三十年中龍樹出世。
八百年中提婆出世造諸大乘論。
亦無此說。
乃至千餘年中法勝诃梨出世造數論。
複無出處。
三者關河相傳。
安師以前乃至羅什至長安。
門徒三千。
入室二十。
長則睿等。
小則肇等。
如此龍象大德複無此說。
豈非虛妄自稱此義。
故畢竟無有如汝說。
出何經論也。
大品遊意雲。
五時名自不同。
惠觀師雲。
初教名為相教第二名通教者。
本空未轉故。
說通教者勸取三乘果。
故曰初教名為三乘别教。
何者。
别說三乘果故也。
第二無相教亦名三乘通教者。
通者非二乘果為通。
唯取所學之法名為通教。
何者。
欲得菩提果乃至聲聞果。
當學波若波羅蜜。
故知所勸為通(文) 花玄第三雲。
宋道場寺惠觀法師制涅槃序。
明教有二種。
一頓教。
即華嚴之流。
二漸教。
謂五時之說。
後人更加其一。
複有無方教也。
三大法師并皆用之。
爰至北土。
還影五時。
裂于四宗。
今依大乘經論詳其得失(文) 四論玄第十一開路義雲。
汝若言花嚴前為諸大行菩薩說因果之法明理具足故如日初出前照山王名為頓教者。
三義不可。
一者汝引經僻。
日天子出時亦不前照山王次照平下。
但山高前蒙日照。
平下次被日光。
此日天子曾無兩念。
以此譬佛明如來大悲平等布教無量。
但根緣取悟不同。
若上根人早悟。
下根之人後方得悟。
譬事有異。
那得辄引此文證頓教。
所以不可。
二者汝若言從淺至深名漸教者。
華嚴亦從淺至深。
初即薄地凡夫。
次至十信外凡夫。
次至内凡三十心。
即是十住十行十回向。
次至真聖。
從十地後方至佛。
從淺至深豈複過此。
若是華嚴是頓教者。
五時亦是頓教。
五時既是漸教。
華嚴亦是漸教。
三者明華嚴是舍那說。
涅槃等釋迦說。
此則法主異教門異住處異徒衆異。
明得取舍那所說故為釋迦作頓教耶。
又且問。
華嚴教時了未有漸。
那得有頓。
此亦不可(文) 又雲。
次彈頓教。
若使初教是淺。
從淺至深名為漸教者。
須問此初說四谛定淺。
為當定深。
彼雲。
決定是淺。
既為下根人說。
理當自淺。
今難。
若言四谛定淺者。
此即不可。
故大論雲。
說四谛時。
六萬諸天悟于初果得法眼淨。
五比丘等悟阿羅漢。
八千菩薩得無生法忍。
皆住一生補處。
若爾豈定淺也。
若八千菩薩聞說四谛住一生補處。
而四谛是淺者。
佛為補處菩薩說摩诃般若。
亦應是淺。
波若既是深。
四谛亦應是深。
若言說四谛悟羅漢而是淺者。
說涅槃時亦悟羅漢亦應是淺。
何有此理(文) 又雲。
次明涅槃若是深者亦不可。
何故佛說涅槃時引大品雲。
我昔于摩诃波若經中說我無我無有二相。
既說涅槃引大品成等者。
故知大品不淺。
涅槃不深。
豈得言于五時中最深耶(文) 又雲。
四谛是小乘亦不然。
故必一物于彼為妙。
于此為粗。
至論此物何關妙粗耶。
小乘亦爾。
若聞四谛悟小乘果道。
四谛是小。
若聞四谛悟無生法忍道。
四谛是大乘。
何定小大。
故涅槃雲。
或有服甘露傷命而早夭。
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存。
有緣服毒生。
有緣服毒死。
甘之與毒起自二緣。
四谛亦爾。
大之與小起自二緣。
豈得定判四谛是小也。
又雲。
次斥偏方不定教者。
彼雲。
金光明勝鬘。
退不同漸教。
進不同頓教。
是随緣宜名不定教。
今所不爾。
欲論不定盡皆不定。
故如大品。
或說智慧為般若。
或說實相為波若。
或言波若者不愚不智。
或言波若觀苦無常相盡相無相。
或言色不生故名波若。
亦如涅槃。
前為香山諸仙□屍力士。
說涅槃是苦無常(文) 又雲。
問。
破他五時三教一無所留。
今解若為。
答。
有兩意。
一者破虛妄竟盡淨。
我無别解。
更有一釋。
與汝何異。
今隻破不立。
與汝為異耳。
二者汝識破不。
若未識破應更尋求。
何勞問立。
若已識破即無複有。
何須别責。
一切諸法皆如此破。
若能了達盡淨虛妄一毫不留。
然後識方便之道随意得用。
如此三教五時大小。
并今時随緣方便。
無大小中作大小說。
無漸頓中作漸頓說。
無半滿中作半滿說。
一多亦爾。
實相道中何曾大小。
為赴緣故不大小中作大小說。
無半滿而說半滿。
是以方便随緣故悉皆得用。
若偏執即成不可(文)(已上裡書) 玄。
問既有五時雲何分于大小等者。
于前責五時亦二。
初責大小見。
二責五時見。
初亦有二。
初者立宗。
二者破斥。
初一問答即是立宗。
次問道理下是破斥也。
破斥中亦二。
初
義章十二入義雲。
眼等五根淨色為體。
依如毗昙。
四大所成造淨色為體。
若依成實。
四大所成假色為體。
問曰。
四大既無增減。
雲何成根五種各别。
釋言。
四大所成法爾如外四大。
雖色增減而其所成粟麥豆等各各差别。
又由業故成根差别。
有業能生一種四大。
集成眼根能見于色。
乃至有業能生一種四大。
集成身根。
能覺于觸。
如施燈明得其眼根。
施鐘鈴等得其耳根。
如是一切。
問曰。
若使由業能見乃至能覺。
何用根乎。
釋言。
雖複有業為因必藉根緣。
如谷雖複由業而得必藉種子。
此亦如是(文)中論疏記上(仙光)雲。
就二十部。
犢子比丘即犢子部宗。
人法俱有。
有人法生者法是體也。
五陰和合别有人體。
有眼法生者同毗昙義。
以四大造眼等五根及一切色。
而能造之色是無記。
所造之色通三性。
何者。
四大隻是報法故。
故為無記。
所造之色有報色及善無作與惡無作色。
故通三性也(文) 愚癡論事。
智度論第十五雲。
若諸法非有常非無常。
是為愚癡論。
所以者何。
若非有則破無。
若非無則破有。
若破此二事。
更有何法可說(文)中論疏記雲。
取前後文為四門也。
入觀入定事。
名玄略述第三(末)雲。
問。
入觀入定有何異耶。
答。
入觀者如入人空觀。
入定者如入四禅定。
故知有異(文) 中論疏第八雲。
實相雖絕四句之言。
要因四句之言。
方得悟入實相。
故以絕四句為實。
以四句為方便。
此釋實允契文旨也。
問。
何故以四句為方便。
以絕四句為真理耶。
答。
欲攝一切理教盡。
夫論教者不出四句。
則四句攝一切言教盡。
夫論至理極乎絕四。
故以絕四明極理(已上裡書) 玄。
扁鵲之術者。
史記傳十七曰。
扁鵲勃海鄭人。
姓秦。
名越。
人得長桑君禁方為醫。
言保冥之徒者。
述義曰。
保謂持也。
玉篇雲。
冥謂寂也。
準此保執冥寂空理小乘人雲保冥徒也。
言進不馳于白牛等者。
謂今成論非是大乘論。
故言不馳于白牛。
複非常小乘論。
故言失駕羊鹿。
此即可大小不攝之中間論。
故言騾論也。
騾謂馱驢。
即早馬也。
牛與羊鹿中間之類故。
玄。
自方等纮宗衆聖軌轍等者。
方等是大乘通稱。
纮宗謂大宗。
歎于大乘為大宗故。
纮字恐作宏字。
宏胡萌反。
廣大也。
元照曰。
萬善宏基。
謂出生萬行。
宏即大也。
纮為萌反。
冠卷也。
冠飾故。
纮字不符合焉。
五十二位賢聖三世十方諸聖同由斯迹。
故雲衆聖軌轍。
軌轍即車所由之道。
衆聖并履此道故。
言教稱滿字者。
涅槃經曰。
半字義者。
皆是煩惱言說之本(人天小乘方便權說)滿字者。
乃是一切善法之根本(談常顯性圓實了義)涅槃論曰。
半字者漸教。
滿字者涅槃滿足教。
攝佛教果海功德盡故名滿。
聲聞緣覺教不滿足故名半也。
又法華玄引大經曰。
字有二種。
一半字。
二滿字。
為聲聞說半字。
為菩薩說滿字。
仁王疏曰。
所言小乘半字教者。
若明其至理但人法二空。
語其因果但說有作四谛。
斯乃教不盡宗。
語不極義。
說稱小根。
進成小行。
有所阙壞名之為半。
大乘滿字教者。
若明其理至極平等。
無得正觀不二為宗。
語其因果即說無作四谛。
斯乃教稱大乘宗。
語極圓旨。
說稱大根。
進成大行。
具足無阙。
名之為滿。
(裡書雲) 四論玄第十一。
十四音義雲。
此中十四音即是十四字。
即喻昔偏教半字之說。
後三十八字即喻今日圓教滿字之說(文)又雲。
又或以字義為譬。
又複或以字名為譬。
或以字形為譬也。
字義如前解。
是十四音名為字義者。
用十四音喻昔半字。
故雲是十四音名曰字義。
名曰半字之義也。
字名者如十字是語之盡。
便取此盡處作義名。
其中前語已盡後語複盡者。
便以前者為小盡。
後者為大究竟。
此二盡之類是也。
以字形為譬者。
如半月者不足。
如滿月者足。
二種形之類也(文)涅槃經第八文字品雲。
吒者于閻浮提示現半身而演說法。
譬如半月。
是故名吒。
侘者法身具足。
譬如滿月。
是故名侘(文)涅槃疏第九雲。
若是前來諸字并借字義訓以釋。
今此中兩字但借形以釋教也。
兩字釋佛教。
前字釋佛小乘教。
後字釋大乘教。
所以前字釋小乘者。
外國作吒字形猶如半月。
如今月生七八日月為半。
借此月形以釋佛小乘半字教也。
侘此第二字。
彼國侘形國(疑團)圓。
猶如今十五日月。
今借此形以釋大乘滿字之教也(文)(已上裡書) 言理曰無餘者。
謂究竟無餘極理。
故言無餘耳。
金剛波若經舉四生衆生已言。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
疏釋此曰。
此言無餘者非灰身非智小乘無餘。
斯乃無累不盡無複餘累。
無德不圓無複餘德。
故雲無餘也。
問。
此乃是涅槃教意。
雲何釋般若文。
若。
作此問者乃是五時教舉。
非經論之說。
般若論雲。
此經正辨無為法身。
與大涅槃更複何異。
義疏二曰。
言無餘涅槃者。
凡有三義。
一約小乘明餘無餘。
煩惱盡為有餘。
望後猶有身智在。
約後别前。
名前以為有餘涅槃。
身智盡竟。
望後更無餘身智在。
故曰無餘。
二就大乘說餘無餘。
五住因盡為有餘。
二生死果盡為無餘。
若小乘前得有餘。
後得無餘。
大乘一時而得。
但舉佛果望于二患。
無因患邊說為有餘。
無果患邊說無餘。
又依攝大乘七卷金光明意。
前得法身究竟名無餘。
應化兩身非究竟為有餘。
三身品又雲。
三身合論則是無住處涅槃。
應化二身不住涅槃。
法身亦不般涅槃。
不般涅槃者。
法身本來常寂滅故不入涅槃。
則是法身不住生死名無住處涅槃也。
三者明大小乘合辨餘無餘。
以小乘為有餘。
大乘明無餘。
如勝鬘經說。
生死有二有為無為涅槃亦有二餘無餘。
凡夫生死名曰有為。
聖人生死名曰無餘。
除分段生死名有餘。
以前望後餘有生死在。
餘有涅槃在。
故名有餘。
無有生死之處所得涅槃名曰無餘。
望後無餘生死故。
又亦無其餘涅槃故名無餘也。
言但須伏膺甘露等者。
涅槃喻甘露即上無餘理。
大教稱法橋即上滿字教也。
所言伏膺者。
伏謂扶腹反。
匿也。
膺謂於陵反。
胸也。
言承匿甘露于胸心也。
玄。
問必夜光者。
千字文曰。
劍号巨阙。
珠稱夜光。
注曰。
越有寶劍五種。
一曰純劍。
二曰湛盧。
三曰勝耶。
四曰魚腸。
五曰巨阙。
夜光珠名。
昔随侯出行。
路見斷蛇哀之附以神膏。
蛇即遁雲。
迳數日此蛇銜一明珠徑七寸。
于陰闇之夜造随侯門喚。
随侯謂巨盜。
按劍出應之。
蛇以明珠報恩而去。
故号為夜光珠。
傳記詳焉。
又魏略曰。
大秦國出夜光珠。
墨子曰。
和氏璧夜光之珠諸侯所寶。
言恐多雜僞寶須陶汰之者。
僞寶謂僞珠魚目等也。
僞垢□石須陶練除之。
瓦礫魚目當澄汰簡之。
故雲須陶汰之。
陶謂冶練。
汰謂沙汰也。
即喻正說雜邪說無得雜有得也。
義疏曰。
玉之内病為瑕。
外病為疵。
元照曰。
玉病曰瑕。
人病曰疵。
玄。
二者隔凡宗歸二谛者。
謂由會理隔凡成聖。
故以二谛理言隔凡宗歸二谛也。
下釋為會彼四妄故有三乘賢聖。
上又釋無漏慧根會理隔凡。
并此意也。
玄。
言五時者昔涅槃初度江左等者。
涅槃經十四曰。
善男子。
譬如從牛出乳。
從乳出酪。
從酪出生蘇。
自生蘇出熟蘇。
從熟蘇出醍醐。
醍醐最上。
佛亦如是。
從佛出于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
從修多羅出方等經。
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
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
猶如醍醐。
言醍醐者譬于佛性。
佛性者即是如來。
疏第十一曰。
從佛出十二部經者。
宋代道場寺惠觀法師作五時教義。
末開善光宅乃至建初等并用此義。
言五時者。
一有相教。
即是差别教。
即昔教。
二無相教。
即大品。
三抑揚教。
維摩思益等。
四會三歸一教。
即法華。
第五圓常教。
即涅槃。
彼師所以作此釋者。
正影今文。
從佛出十二部經。
即是昔階差教。
為聲聞說四谛等。
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
即是通教。
欲得聲聞等當學般若。
方等即是維摩思益。
般若即法華同歸之教。
何故以般若為法華。
法華是平等大慧即是般若也。
第五即是此經。
若是莊嚴。
後時亦作五時。
而開合少異。
束維摩思益并屬大品第二時教。
就初教中更開人天乘教。
與前家不同。
互有開合也。
彼釋今文雲。
十二部經即是人天教。
修多羅即是小乘三藏教。
方等是大乘。
後二如前也。
若是晚莊嚴。
即是招提師。
隻作四時教義不開初人天乘教。
彼師分此文雲。
十二部經至方等。
此三即是教。
波若即是行。
涅槃即是果也。
後有北地師。
解雲。
十二部經即是别教義。
修多羅是通教義。
此二同是教。
而教中有通教别教也。
方等即是理。
前明其教。
次即辨其理。
波若即是行。
涅槃即是果也。
等是帖文。
此則有意。
前明教。
既有教即有理。
理即明行。
行故即得果也。
準此可悉。
玄。
自五時已後雖複改易屬在其間者。
大品遊意曰。
成論師雲。
佛教不出三。
一者頓教。
如華嚴大乘等也。
二者偏方不定教。
如勝鬘金光明遺教佛藏經等也。
三者漸教。
如四阿含及涅槃是也。
就漸教中有二者。
濟法師作四教。
阿含為初。
波若維摩思益法鼓楞伽等為第二。
法華為第三。
涅槃為第四也。
所以波若思益合為第二者。
大品經。
天子雲見第二法輪。
思益雲見第二法輪也。
作五時師不同。
而義本是惠觀師所說也。
一家雲。
阿含為初。
禅經為第二。
波若維摩法鼓等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
一家雲。
阿含為初經。
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二。
法華為第三。
波若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
所以波若為第四者。
釋論雲。
須菩提聞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
是故今問退不退。
故知法華後也。
廣洲大高法師雲。
五時阿含為初。
離三藏為第二。
如優婆塞經般若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也。
惠觀師雲。
阿含為初。
波若為第二。
維摩思益等為第三。
法華為第四。
涅槃為第五也。
二經同雲見第二法輪者。
一是為小中第二。
一是大中第二也。
開善等所造也。
略述第三(末)曰。
言五時者。
一四谛教。
阿含經等。
二無相教。
諸部般若。
三抑揚教。
謂維摩經。
四一乘教。
謂即此經。
五常住教。
即大經也。
有處又雲。
晉時穩士劉虬立五時教。
第一時者。
佛初成道為提謂等。
五戒本行經是。
未有出世善根器故。
第二時者。
佛成道竟三七日外。
十二年中唯三乘有行之教。
未為說空即阿含經等小乘經是。
第三時者。
佛成道竟三十年中說彼三乘同行空教。
即維摩思益大品等是。
第四時者。
佛成道竟四十年中說有一乘。
猶未分明演說佛性常住實有。
尚說無常佛顯一乘佛果。
以為法實。
即法華是。
以前未明一乘義故。
第五時者。
于雙林中說諸衆生悉有佛性常住佛教。
即涅槃經大悲經是。
然劉虬正齊時人。
唯初生于晉終。
故為爾焉。
(裡書雲) 不出二谛事。
大乘玄二谛義雲。
于漸教中有五時二谛。
初四谛教時事理二谛。
般若教時空有二谛。
淨名經褒貶二谛。
法華三一二谛。
涅槃教常無常二谛也(文)大乘玄二谛義雲。
第二開善解。
二谛攝盡。
故雲法無不總義無不該者真俗之理。
舒之即無法不盡。
卷之即二谛爾已(文)二谛章下雲。
開善雲。
二谛攝法盡。
下至生死。
上極涅槃。
預名相所及者。
故皆世谛。
隻此名相即體不可得為真谛。
三假為俗事。
三假者。
一者因成假。
二者相續假。
三者相待假也。
花玄略述第四(本)雲。
因成假者。
攬因成果。
如攬四微成四大等。
于得果時不舍因。
是相續假者。
或雲。
二念明相續。
後起授前。
或雲。
一念明相續。
隻前念轉作後念(文)相待假可知。
謂長短君子父子等互相待是也。
四忘事。
中論疏記第一(末)雲。
言四忘者。
絕四句之名也(文) 五時教事。
寶窟下(本)雲。
須解小乘法中明悟道義。
雖言為聲聞說四谛為緣覺說十二因緣為菩薩說六度。
此約教有三耳。
若入道斷惑終觀四谛。
若不觀四谛無斷惑法。
今據此義故聲聞緣覺同觀四谛也。
故智度論雲。
菩薩若證四谛成辟支佛(文) 四論玄第十一開路義雲。
今檢責三教五時有二意。
一總檢經論責三教五時。
總檢中複有三。
一依經檢。
二依論檢。
三檢關河相傳。
今初。
經教有大小乘。
初得道時說四含等經名為小乘。
波若以上名為大乘。
窮檢大小二經中無有出處。
二依論。
論有大乘小乘。
佛滅度後三百年中旃延子造八犍度。
解佛小乘教。
就此小乘論檢責五時三教。
便無出處。
次三百五十年馬鳴出世。
五百三十年中龍樹出世。
八百年中提婆出世造諸大乘論。
亦無此說。
乃至千餘年中法勝诃梨出世造數論。
複無出處。
三者關河相傳。
安師以前乃至羅什至長安。
門徒三千。
入室二十。
長則睿等。
小則肇等。
如此龍象大德複無此說。
豈非虛妄自稱此義。
故畢竟無有如汝說。
出何經論也。
大品遊意雲。
五時名自不同。
惠觀師雲。
初教名為相教第二名通教者。
本空未轉故。
說通教者勸取三乘果。
故曰初教名為三乘别教。
何者。
别說三乘果故也。
第二無相教亦名三乘通教者。
通者非二乘果為通。
唯取所學之法名為通教。
何者。
欲得菩提果乃至聲聞果。
當學波若波羅蜜。
故知所勸為通(文) 花玄第三雲。
宋道場寺惠觀法師制涅槃序。
明教有二種。
一頓教。
即華嚴之流。
二漸教。
謂五時之說。
後人更加其一。
複有無方教也。
三大法師并皆用之。
爰至北土。
還影五時。
裂于四宗。
今依大乘經論詳其得失(文) 四論玄第十一開路義雲。
汝若言花嚴前為諸大行菩薩說因果之法明理具足故如日初出前照山王名為頓教者。
三義不可。
一者汝引經僻。
日天子出時亦不前照山王次照平下。
但山高前蒙日照。
平下次被日光。
此日天子曾無兩念。
以此譬佛明如來大悲平等布教無量。
但根緣取悟不同。
若上根人早悟。
下根之人後方得悟。
譬事有異。
那得辄引此文證頓教。
所以不可。
二者汝若言從淺至深名漸教者。
華嚴亦從淺至深。
初即薄地凡夫。
次至十信外凡夫。
次至内凡三十心。
即是十住十行十回向。
次至真聖。
從十地後方至佛。
從淺至深豈複過此。
若是華嚴是頓教者。
五時亦是頓教。
五時既是漸教。
華嚴亦是漸教。
三者明華嚴是舍那說。
涅槃等釋迦說。
此則法主異教門異住處異徒衆異。
明得取舍那所說故為釋迦作頓教耶。
又且問。
華嚴教時了未有漸。
那得有頓。
此亦不可(文) 又雲。
次彈頓教。
若使初教是淺。
從淺至深名為漸教者。
須問此初說四谛定淺。
為當定深。
彼雲。
決定是淺。
既為下根人說。
理當自淺。
今難。
若言四谛定淺者。
此即不可。
故大論雲。
說四谛時。
六萬諸天悟于初果得法眼淨。
五比丘等悟阿羅漢。
八千菩薩得無生法忍。
皆住一生補處。
若爾豈定淺也。
若八千菩薩聞說四谛住一生補處。
而四谛是淺者。
佛為補處菩薩說摩诃般若。
亦應是淺。
波若既是深。
四谛亦應是深。
若言說四谛悟羅漢而是淺者。
說涅槃時亦悟羅漢亦應是淺。
何有此理(文) 又雲。
次明涅槃若是深者亦不可。
何故佛說涅槃時引大品雲。
我昔于摩诃波若經中說我無我無有二相。
既說涅槃引大品成等者。
故知大品不淺。
涅槃不深。
豈得言于五時中最深耶(文) 又雲。
四谛是小乘亦不然。
故必一物于彼為妙。
于此為粗。
至論此物何關妙粗耶。
小乘亦爾。
若聞四谛悟小乘果道。
四谛是小。
若聞四谛悟無生法忍道。
四谛是大乘。
何定小大。
故涅槃雲。
或有服甘露傷命而早夭。
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存。
有緣服毒生。
有緣服毒死。
甘之與毒起自二緣。
四谛亦爾。
大之與小起自二緣。
豈得定判四谛是小也。
又雲。
次斥偏方不定教者。
彼雲。
金光明勝鬘。
退不同漸教。
進不同頓教。
是随緣宜名不定教。
今所不爾。
欲論不定盡皆不定。
故如大品。
或說智慧為般若。
或說實相為波若。
或言波若者不愚不智。
或言波若觀苦無常相盡相無相。
或言色不生故名波若。
亦如涅槃。
前為香山諸仙□屍力士。
說涅槃是苦無常(文) 又雲。
問。
破他五時三教一無所留。
今解若為。
答。
有兩意。
一者破虛妄竟盡淨。
我無别解。
更有一釋。
與汝何異。
今隻破不立。
與汝為異耳。
二者汝識破不。
若未識破應更尋求。
何勞問立。
若已識破即無複有。
何須别責。
一切諸法皆如此破。
若能了達盡淨虛妄一毫不留。
然後識方便之道随意得用。
如此三教五時大小。
并今時随緣方便。
無大小中作大小說。
無漸頓中作漸頓說。
無半滿中作半滿說。
一多亦爾。
實相道中何曾大小。
為赴緣故不大小中作大小說。
無半滿而說半滿。
是以方便随緣故悉皆得用。
若偏執即成不可(文)(已上裡書) 玄。
問既有五時雲何分于大小等者。
于前責五時亦二。
初責大小見。
二責五時見。
初亦有二。
初者立宗。
二者破斥。
初一問答即是立宗。
次問道理下是破斥也。
破斥中亦二。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