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清之俠義小說及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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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以來,世目《三國》《水浒》《西遊》《金瓶梅》為“四大奇書”〔1〕,居說部上首,比清乾隆中,《紅樓夢》盛行,遂奪《三國》之席,而尤見稱于文人。

    惟細民所嗜,則仍在《三國》《水浒》。

    時勢屢更,人情日異于昔,久亦稍厭,漸生别流,雖故發源于前數書,而精神或至正反,大旨在揄揚勇俠,贊美粗豪,然又必不背于忠義。

    其所以然者,即一緣文人或有憾于《紅樓》,其代表為《兒女英雄傳》;一緣民心已不通于《水浒》,其代表為《三俠五義》。

     《兒女英雄傳評話》本五十三回,今殘存四十回,題“燕北閑人著”。

    馬從善序〔2〕雲出文康手,蓋定稿于道光中。

    文康,費莫氏,字鐵仙,滿洲鑲紅旗人,大學士勒保〔3〕次孫也,“以資為理藩院郎中,出為郡守,洊擢觀察,丁憂旋裡,特起為駐藏大臣,以疾不果行,卒于家。

    ”家本貴盛,而諸子不肖,遂中落且至困憊。

    文康晚年塊處一室,筆墨僅存,因著此書以自遣。

    升降盛衰,俱所親曆,“故于世運之變遷,人情之反複,三緻意焉。

    ”(并序語)榮華已落,怆然有懷,命筆留辭,其情況蓋與曹雪芹頗類。

    惟彼為寫實,為自叙,此為理想,為叙他,加以經曆複殊,而成就遂迥異矣。

    書首有雍正甲寅觀鑒我齋序,謂為“格緻之書”,反《西遊》等之“怪力亂神”而正之; 〔4〕次乾隆甲寅東海吾了翁識,謂得于春明市上,不知作者何人,研讀數四,“更于沒字處求之”〔5〕,始知言皆有物,因補其阙失,弁以數言雲雲:皆作者假托。

    開篇則謂“這部評話……初名《金玉緣》;因所傳的是首善京都一樁公案,又名《日下新書》。

    篇中立旨立言,雖然無當于文,卻還一洗穢語淫詞,不乖于正,因又名《正法眼藏五十三參》,初非釋家言也。

    後來東海吾了翁重訂,題曰《兒女英雄傳評話》。

     ……”(首回)多立異名,搖曳見态,亦仍為《紅樓夢》家數也。

     所謂“京都一樁公案”者,為有俠女曰何玉鳳,本出名門,而智慧骁勇絕世,其父先為人所害,因奉母避居山林,欲伺間報仇。

    其怨家曰紀獻唐,有大勳勞于國,勢甚盛。

    何玉鳳急切不得當,變姓名曰十三妹,往來市井間,頗拓弛玩世; 偶于旅次見孝子安骥困厄,救之,以是相識,後漸稔。

    已而紀獻唐為朝廷所誅,何雖未手刃其仇而父仇則已報,欲出家,然卒為勸沮者所動,嫁安骥。

    骥又有妻曰張金鳳,亦嘗為玉鳳所拯,乃相睦如姊妹,後各有孕,故此書初名《金玉緣》。

     書中人物亦常取同時人為藍本;或取前人,如紀獻唐,蔣瑞藻(《小說考證》八)雲,“吾之意,以為紀者,年也;獻者,《曲禮》雲,‘犬名羹獻’;唐為帝堯年号:合之則年羹堯也。

    ……其事迹與本傳所記悉合。

    ”安骥殆以自寓,或者有慨于子而反寫之。

    十三妹未詳,當純出作者意造,緣欲使英雄兒女之概,備于一身,遂緻性格失常,言動絕異,矯揉之态,觸目皆是矣。

    如叙安骥初遇何于旅舍,慮其入室,呼人擡石杜門,衆不能動,而何反為之運以入,即其例也: ……那女子又說道,“弄這塊石頭,何至于鬧的這等馬仰人翻的呀?”張三手裡拿着镢頭,看了一眼,接口說,“怎麼‘馬仰人翻’呢?瞧這家夥,不這麼弄,問得動他嗎?打諒頑兒呢。

    ”那女子走到跟前,把那塊石頭端相了端相,……約莫也有個二百四五十斤重,原是一個碾糧食的碌碡;上面靠邊,卻有個鑿通了的關眼兒。

    ……他先挽了挽袖子,……把那石頭撂倒在平地上,用右手推着一轉,找着那個關眼兒,伸進兩個指頭去勾住了,往上隻一悠,就把那二百多斤的石頭碌碡,單撒手兒提了起來。

    向着張三李四說道,“你們兩個也别閑着,把這石頭上的土給我拂落淨了。

    ”兩個屁滾尿流,答應了一聲,連忙用手拂落了一陣,說,“得了。

    ”那女子才回過頭來,滿面含春的向安公子道,“尊客,這石頭放在那裡?”安公子羞得面紅過耳,眼觀鼻鼻觀心的答應了一聲,說,“有勞,就放在屋裡罷。

    ”那女子聽了,便一手提着石頭,款動一雙小腳兒,上了台階兒,那隻手撩起了布簾,跨進門去,輕輕的把那塊石頭放在屋裡南牆根兒底下;回轉頭來,氣不喘,面不紅,心不跳。

    衆人伸頭探腦的向屋裡看了,無不咤異。

    ……(第四回) 結末言安骥以探花及第,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