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清之拟晉唐小說及其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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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不如避之為佳;其一心思太密,禮數太明,其與人語,恒字字推敲,責備無已,閑雲野鶴豈能耐此苛求,故逋逃尤恐不速耳。
’”後先姚安公聞之曰,“此仙究狷介之士,器量未宏。
”(《槐西雜志》一) 李義山詩“空聞子夜鬼悲歌”,用晉時鬼歌《子夜》事也;李昌谷詩“秋墳鬼唱鮑家詩”,則以鮑參軍有《蒿裡行》,幻窅其詞耳。
然世間固往往有是事。
田香沁言,“嘗讀書别業,一夕風靜月明,聞有度昆曲者,亮折清圓,凄心動魄,谛審之,乃《牡丹亭》《叫畫》一出也。
忘其所以,傾聽至終。
忽省牆外皆斷港荒陂,人迹罕至,此曲自何而來?開戶視之,惟蘆荻瑟瑟而已。
”(《姑妄聽之》三) 昀又“天性孤直,不喜以心性空談,标榜門戶”(盛序語),其處事貴寬,論人欲恕,故于宋儒之苛察,特有違言,書中有觸即發,與見于《四庫總目提要》中者正等。
且于不情之論,世間習而不察者,亦每設疑難,揭其拘迂,此先後諸作家所未有者也,而世人不喻,哓哓然競以勸懲之佳作譽之。
吳惠叔言,“醫者某生素謹厚,一夜,有老媪持金钏一雙就買堕胎藥,醫者大駭,峻拒之;次夕,又添持珠花兩枝來,醫者益駭,力揮去。
越半載餘,忽夢為冥司所拘,言有訴其殺人者。
至,則一披發女子,項勒紅巾,泣陳乞藥不與狀。
醫者曰,‘藥以活人,豈敢殺人以漁利。
汝自以奸敗,于我何尤!’女子曰,‘我乞藥時,孕未成形,倘得堕之,我可不死:是破一無知之血塊,而全一待盡之命也。
既不得藥,不能不産,以緻子遭扼殺,受諸痛苦,我亦見逼而就缢:是汝欲全一命,反戕兩命矣。
罪不歸汝,反誰歸乎?’冥官喟然曰,‘汝之所言,酌乎事勢;彼之所執者則理也。
宋以來固執一理而不揆事勢之利害者,獨此人也哉?汝且休矣!’拊幾有聲,醫者悚然而寤。
”(《如是我聞》三) 東光有王莽河,即胡蘇河也,旱則涸,水則漲,每病涉焉。
外舅馬公周箓言,“雍正末有丐婦一手抱兒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仆,婦棄兒于水,努力負姑出。
姑大诟曰,‘我七十老妪,死何害?張氏數世待此兒延香火,爾胡棄兒以拯我?斬祖宗之祀者,爾也!’婦泣不敢語,長跪而已。
越兩日,姑竟以哭孫不食死;婦嗚咽不成聲,癡坐數日,亦立槁。
……有著論者,謂兒與姑較則姑重,姑與祖宗較則祖宗重。
使婦或有夫,或尚有兄弟,則棄兒是;既兩世窮嫠,止一線之孤子,則姑所責者是:婦雖死,有餘悔焉。
姚安公曰,‘講學家責人無已時。
夫急流洶湧,少縱即逝,此豈能深思長計時哉?勢不兩全,棄兒救姑,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所安也。
使姑死而兒存,……不又有責以愛兒棄姑世耶?且兒方提抱,育不育未可知,使姑死而兒又不育,悔更何如耶? 此婦所為,超出恒情已萬萬,不幸而其姑自殒,以死殉之,亦可哀矣。
猶沾沾焉而動其喙,以為精義之學,毋乃白骨銜冤,黃泉赍恨乎?孫複作《春秋尊王發微》,二百四十年内有貶無褒;胡緻堂作《讀史管見》,三代以下無完人,辨則辨矣,非吾之所欲聞也。
’”(《槐西雜志》二) 《灤陽消夏錄》方脫稿,即為書肆刊行,旋與《聊齋志異》峙立;《如是我聞》等繼之,行益廣。
其影響所及,則使文人拟作,雖尚有《聊齋》遺風,而摹繪之筆頓減,終乃類于宋明人談異之書。
如同時之臨川樂鈞〔21〕《耳食錄》十二卷(乾隆五十七年序)《二錄》八卷(五十九年序),後出之海昌許秋垞〔22〕《聞見異辭》二卷(道光二十六年序),武進湯用中〔23〕《翼駉稗編》八卷(二十八年序)等,皆其類也。
迨長洲王韬作《遁窟讕言》(同治元年成)《淞隐漫錄》(光緒初成)《淞濱瑣話》〔24〕(光緒十三年序)各十二卷,天長宣鼎〔25〕作《夜雨秋燈錄》十六卷(光緒二十一年序),其筆緻又純為《聊齋》者流,一時傳布頗廣遠,然所記載,則已狐鬼漸稀,而煙花粉黛之事盛矣。
體式較近于紀氏五書者,有雲間許元仲〔26〕《三異筆談》四卷(道光七年序),德清俞鴻漸〔27〕《印雪軒随筆》四卷(道光二十五年序),後者甚推《閱微》,而雲“微嫌其中排擊宋儒語過多”(卷二),則旨趣實異。
光緒中,德清俞樾〔28〕作《右台仙館筆記》十六卷,止述異聞,不涉因果;又有羊朱翁(亦俞樾)作《耳郵》四卷,自署“戲編”,序謂“用意措辭,亦似有善惡報應之說,實則聊以遣日,非敢雲意在勸懲”。
頗似以《新齊諧》為法,而記叙簡雅,乃類《閱微》,但内容殊異,鬼事不過什一而已。
他如江陰金捧阊〔29〕之《客窗偶筆》四卷(嘉慶元年序),福州梁恭辰〔30〕之《池上草堂筆記》二十四卷(道光二十八年序),桐城許奉恩〔31〕之《裡乘》十卷(似亦道光中作),亦記異事,貌如志怪者流,而盛陳禍福,專主勸懲,已不足以稱小說。
※※※ 〔1〕瞿佑(1341—1427)字宗吉,明錢塘(今浙江杭州)人。
曾官國子助教、周王府長史。
撰有《存齋遺稿》、《歸田詩話》等。
所撰《剪燈新話
’”後先姚安公聞之曰,“此仙究狷介之士,器量未宏。
”(《槐西雜志》一) 李義山詩“空聞子夜鬼悲歌”,用晉時鬼歌《子夜》事也;李昌谷詩“秋墳鬼唱鮑家詩”,則以鮑參軍有《蒿裡行》,幻窅其詞耳。
然世間固往往有是事。
田香沁言,“嘗讀書别業,一夕風靜月明,聞有度昆曲者,亮折清圓,凄心動魄,谛審之,乃《牡丹亭》《叫畫》一出也。
忘其所以,傾聽至終。
忽省牆外皆斷港荒陂,人迹罕至,此曲自何而來?開戶視之,惟蘆荻瑟瑟而已。
”(《姑妄聽之》三) 昀又“天性孤直,不喜以心性空談,标榜門戶”(盛序語),其處事貴寬,論人欲恕,故于宋儒之苛察,特有違言,書中有觸即發,與見于《四庫總目提要》中者正等。
且于不情之論,世間習而不察者,亦每設疑難,揭其拘迂,此先後諸作家所未有者也,而世人不喻,哓哓然競以勸懲之佳作譽之。
吳惠叔言,“醫者某生素謹厚,一夜,有老媪持金钏一雙就買堕胎藥,醫者大駭,峻拒之;次夕,又添持珠花兩枝來,醫者益駭,力揮去。
越半載餘,忽夢為冥司所拘,言有訴其殺人者。
至,則一披發女子,項勒紅巾,泣陳乞藥不與狀。
醫者曰,‘藥以活人,豈敢殺人以漁利。
汝自以奸敗,于我何尤!’女子曰,‘我乞藥時,孕未成形,倘得堕之,我可不死:是破一無知之血塊,而全一待盡之命也。
既不得藥,不能不産,以緻子遭扼殺,受諸痛苦,我亦見逼而就缢:是汝欲全一命,反戕兩命矣。
罪不歸汝,反誰歸乎?’冥官喟然曰,‘汝之所言,酌乎事勢;彼之所執者則理也。
宋以來固執一理而不揆事勢之利害者,獨此人也哉?汝且休矣!’拊幾有聲,醫者悚然而寤。
”(《如是我聞》三) 東光有王莽河,即胡蘇河也,旱則涸,水則漲,每病涉焉。
外舅馬公周箓言,“雍正末有丐婦一手抱兒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仆,婦棄兒于水,努力負姑出。
姑大诟曰,‘我七十老妪,死何害?張氏數世待此兒延香火,爾胡棄兒以拯我?斬祖宗之祀者,爾也!’婦泣不敢語,長跪而已。
越兩日,姑竟以哭孫不食死;婦嗚咽不成聲,癡坐數日,亦立槁。
……有著論者,謂兒與姑較則姑重,姑與祖宗較則祖宗重。
使婦或有夫,或尚有兄弟,則棄兒是;既兩世窮嫠,止一線之孤子,則姑所責者是:婦雖死,有餘悔焉。
姚安公曰,‘講學家責人無已時。
夫急流洶湧,少縱即逝,此豈能深思長計時哉?勢不兩全,棄兒救姑,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所安也。
使姑死而兒存,……不又有責以愛兒棄姑世耶?且兒方提抱,育不育未可知,使姑死而兒又不育,悔更何如耶? 此婦所為,超出恒情已萬萬,不幸而其姑自殒,以死殉之,亦可哀矣。
猶沾沾焉而動其喙,以為精義之學,毋乃白骨銜冤,黃泉赍恨乎?孫複作《春秋尊王發微》,二百四十年内有貶無褒;胡緻堂作《讀史管見》,三代以下無完人,辨則辨矣,非吾之所欲聞也。
’”(《槐西雜志》二) 《灤陽消夏錄》方脫稿,即為書肆刊行,旋與《聊齋志異》峙立;《如是我聞》等繼之,行益廣。
其影響所及,則使文人拟作,雖尚有《聊齋》遺風,而摹繪之筆頓減,終乃類于宋明人談異之書。
如同時之臨川樂鈞〔21〕《耳食錄》十二卷(乾隆五十七年序)《二錄》八卷(五十九年序),後出之海昌許秋垞〔22〕《聞見異辭》二卷(道光二十六年序),武進湯用中〔23〕《翼駉稗編》八卷(二十八年序)等,皆其類也。
迨長洲王韬作《遁窟讕言》(同治元年成)《淞隐漫錄》(光緒初成)《淞濱瑣話》〔24〕(光緒十三年序)各十二卷,天長宣鼎〔25〕作《夜雨秋燈錄》十六卷(光緒二十一年序),其筆緻又純為《聊齋》者流,一時傳布頗廣遠,然所記載,則已狐鬼漸稀,而煙花粉黛之事盛矣。
體式較近于紀氏五書者,有雲間許元仲〔26〕《三異筆談》四卷(道光七年序),德清俞鴻漸〔27〕《印雪軒随筆》四卷(道光二十五年序),後者甚推《閱微》,而雲“微嫌其中排擊宋儒語過多”(卷二),則旨趣實異。
光緒中,德清俞樾〔28〕作《右台仙館筆記》十六卷,止述異聞,不涉因果;又有羊朱翁(亦俞樾)作《耳郵》四卷,自署“戲編”,序謂“用意措辭,亦似有善惡報應之說,實則聊以遣日,非敢雲意在勸懲”。
頗似以《新齊諧》為法,而記叙簡雅,乃類《閱微》,但内容殊異,鬼事不過什一而已。
他如江陰金捧阊〔29〕之《客窗偶筆》四卷(嘉慶元年序),福州梁恭辰〔30〕之《池上草堂筆記》二十四卷(道光二十八年序),桐城許奉恩〔31〕之《裡乘》十卷(似亦道光中作),亦記異事,貌如志怪者流,而盛陳禍福,專主勸懲,已不足以稱小說。
※※※ 〔1〕瞿佑(1341—1427)字宗吉,明錢塘(今浙江杭州)人。
曾官國子助教、周王府長史。
撰有《存齋遺稿》、《歸田詩話》等。
所撰《剪燈新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