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明之神魔小說(上)

關燈
奉道流羽客之隆重,極于宋宣和時,元雖歸佛,亦甚崇道,其幻惑故遍行于人間,明初稍衰,比中葉而複極顯赫,成化時有方士李孜,釋繼曉,正德時有色目人于永,〔1〕皆以方伎雜流拜官,榮華熠耀,世所企羨,則妖妄之說自盛,而影響且及于文章。

    且曆來三教之争,都無解決,互相容受,乃曰“同源”,所謂義利邪正善惡是非真妄諸端,皆混而又析之,統于二元,雖無專名,謂之神魔,蓋可赅括矣。

    其在小說,則明初之《平妖傳》已開其先,而繼起之作尤夥。

    凡所敷叙,又非宋以來道士造作之談,但為人民闾巷間意,蕪雜淺陋,率無可觀。

    然其力之及于人心者甚大,又或有文人起而結集潤色之,則亦為鴻篇巨制之胚胎也。

     彙此等小說成集者,今有《四遊記》行于世,其書凡四種,著者三人,不知何人編定,惟觀刻本之狀,當在明代耳。

     一曰《上洞八仙傳》,亦名《八仙出處東遊記傳》,二卷五十六回,題“蘭江吳元泰著”。

    傳言鐵拐(姓李名玄)得道,度鐘離權,權度呂洞賓,二人又共度韓湘曹友,張果藍采和何仙姑則别成道,是為八仙。

    一日俱赴蟠桃大會,歸途各履寶物渡海,有龍子愛藍采和所踏玉版,攝而奪之,遂大戰,八仙“火燒東洋”,龍王敗績,請天兵來助,亦敗,後得觀音和解,乃各謝去,而“天淵迥别天下太平”之候,自此始矣。

    書中文言俗語間出,事亦往往不相屬,蓋雜取民間傳說作之。

     二曰《五顯靈官大帝華光天王傳》,即《南遊記》,四卷十八回,題“三台山人仰止餘象鬥編”。

    象鬥〔2〕為明末書賈,《三國志演義》刻本上,尚見其名。

    書言有妙吉祥童子以殺獨火鬼忤如來,貶為馬耳娘娘子,是曰三眼靈光,具五神通,報父仇,遊靈虛,緣盜金槍,為帝所殺;複生炎魔天王家,是為靈耀,師事天尊,又詐取其金刀,煉為金磚以作法寶,終鬧天宮,上界鼎沸;玄天上帝以水服之,使走人間,托生蕭氏,是為華光,仍有神通,與神魔戰,中界亦鼎沸,帝乃赦之。

    華光因失金磚,複欲制煉,尋求金塔,遂遇鐵扇公主,擒以為妻,又降諸妖,所向無敵,以憶其母,訪于地府,複因争執,大鬧陰司,下界亦鼎沸。

    已而知生母實妖也,名吉芝陀聖母,食蕭長者妻,幻作其狀,而生華光,然仍食人,為佛所執,方在地獄,受惡報也,華光乃救以去。

     ……卻說華光三下酆都,救得母親出來,十分歡悅那吉芝陀聖母曰,“我兒你救得我出來,道好,我要讨岐娥吃。

    ”華光問,“岐娥是甚麼子,我兒媳俱不曉得。

    ”母曰,“岐娥不曉得,可去問千裡眼順風耳。

    ”華光即問二人。

    二人曰。

    “那岐娥是人,他又思量吃人。

    ”華光聽罷,對娘曰,“娘,你住酆都受苦,我孩兒用盡計較,救得你出來,如何又要吃人,此事萬不可為。

    ”母曰,“我要吃! 不孝子,你沒有岐娥與我吃,是誰要救我出來?”華光無奈,隻推曰,“容兩日讨與你吃。

    ”……(第十七回《華光三下酆都》) 于是張榜求醫,有言惟仙桃可治者,華光即幻為齊天大聖狀,竊而奉之,吉芝陀乃始不思食人。

    然齊天被嫌,詢于佛母,知是華光,則來讨,為火丹所燒,敗績;其女月孛有骷髅骨,擊之敵頭即痛,二日死。

    華光被術,将不起,火炎王光佛出而議和,月孛削骨上擊痕,華光始愈,終歸佛道雲。

     明謝肇淛(《五雜組》十五)以華光小說比拟《西遊記》,謂“皆五行生克之理,火之熾也,亦上天下地,莫之撲滅,而真武以水制之,始歸正道”。

    又于吉芝陀出獄即思食人事,則緻慨于遷善之難,因知在萬曆時,此書已有。

    沈德符〔3〕論劇曲(《野獲編》二十五),亦有“華光顯聖則太妖誕”語,是此種故事,當時且演為劇本矣。

     其三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