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元明傳來之講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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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故事亦為南宋以來流行之傳說,宋江亦實有其人。
《宋史》(二十二)載徽宗宣和三年“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遣将讨捕,又犯京東,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張叔夜招降之”。
降後之事,則史無文,而稗史乃雲“收方臘有功,封節度使”(見十三篇)。
然擒方臘者蓋韓世忠(《宋史》本傳),于宋江輩無與,惟《侯蒙傳》(《宋史》三百五十一)又雲,“宋江寇京東,蒙上書,言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不若赦江,使讨方臘以自贖。
” 似即稗史所本。
顧當時雖有此議,而實未行,江等且竟見殺。
洪邁《夷堅乙志》(六)言,“宣和七年,戶部侍郎蔡居厚罷,知青州,以病不赴,歸金陵,疽發于背,卒。
未幾,其所親王生亡而複醒,見蔡受冥譴,囑生歸告其妻,雲‘今隻是理會郓州事’。
夫人恸哭曰,‘侍郎去年帥郓時,有梁山泺賊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誅之,吾屢谏,不聽也。
……’”《乙志》成于乾道二年,去宣和六年不過四十餘年,耳目甚近,冥譴固小說家言,殺降則不容虛造,山泺健兒終局,蓋如是而已。
然宋江等嘯聚梁山泺時,其勢實甚盛,《宋史》(三百五十三)亦雲“轉略十郡,官軍莫敢撄其鋒”。
于是自有奇聞異說,生于民間,輾轉繁變,以成故事,複經好事者掇拾粉飾,而文籍以出。
宋遺民龔聖與作《宋江三十六人贊》〔1〕,自序已雲“宋江事見于街談巷語,不足采著,雖有高如李嵩輩〔2〕傳寫,士大夫亦不見黜”(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
今高李所作雖散失,然足見宋末已有傳寫之書。
《宣和遺事》由鈔撮舊籍而成,故前集中之梁山泺聚義始末,或亦為當時所傳寫者之一種,其節目如下: 楊志等押花石綱阻雪違限楊志途貧賣刀殺人刺配衛州孫立等奪楊志往太行山落草石碣村晁蓋夥劫生辰綱宋江通信晁蓋等脫逃宋江殺閻婆惜題詩于壁宋江得天書有三十六将姓名宋江奔梁山泺尋晁蓋宋江三十六将共反宋江朝東嶽賽還心願張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将降宋江收方臘有功封節度使惟《宣和遺事》所載,與龔聖與贊已頗不同:贊之三十六人中有宋江,而《遺事》在外;《遺事》之吳加亮李進義李海阮進關必勝王雄張青張岑,贊則作吳學究盧進義李俊阮小二關勝楊雄張清張橫;诨名亦偶異。
又元人雜劇亦屢取水浒故事為資材〔3〕,宋江燕青李逵尤數見,性格每與在今本《水浒傳》中者差違,但于宋江之仁義長厚無異詞,而陳泰〔4〕(茶陵人,元延祐乙卯進士)記所聞于篙師者,則雲“宋之為人勇悍狂俠”(《所安遺集補遺》《江南曲序》),與他書又正反。
意者此種故事,當時載在人口者必甚多,雖或已有種種書本,而失之簡略,或多舛迕,于是又複有人起而荟萃取舍之,綴為巨袟,使較有條理,可觀覽,是為後來之大部《水浒傳》。
其綴集者,或曰羅貫中(王圻田汝成郎瑛說),或曰施耐庵(胡應麟說),或曰施作羅編(李贽說),或曰施作羅續(金人瑞說)。
〔5〕原本《水浒傳》今不可得,周亮工〔6〕(《書影》一)雲“故老傳聞,羅氏為《水浒傳》一百回,各以妖異語引其首,嘉靖時郭武定重刻其書,削其緻語,獨存本傳”。
所削者蓋即“燈花婆婆〔7〕等事”(《水浒傳全書》發凡),本亦宋人單篇詞話(《也是園書目》十),而羅氏襲用之,其他不可考。
現存之《水浒傳》則所知者有六本,而最要者四: 一曰一百十五回本《忠義水浒傳》。
前署“東原羅貫中編輯”,明崇祯末與《三國演義》合刻為《英雄譜》〔8〕,單行本未見。
其書始于洪太尉之誤走妖魔,而次以百八人漸聚山泊,已而受招安,破遼,平田虎王慶方臘,于是智深坐化于六和,宋江服毒而自盡,累顯靈應,終為神明。
惟文詞蹇拙,體制紛纭,中間詩歌,亦多鄙俗,甚似草創初就,未加潤色者,雖非原本,蓋近之矣。
其記林沖以忤高俅斷配滄州,看守大軍草場,于大雪中出危屋覓酒雲: ……卻說林沖安下行李,看那四下裡都崩壞了,自思曰,“這屋如何過得一冬,待雪晴了叫泥水匠來修理。
” 在土炕邊向了一回火,覺得身上寒冷,尋思“卻才老軍說(五裡路外有市井),何不去沽些酒來吃?”便把花槍挑了酒葫蘆出來,信步投東,不上半裡路,看見一所古廟,林沖拜曰,“願神明保祐,改日來燒紙。
”卻又行一裡,見一簇店家,林沖徑到店裡。
店家曰,“客人那裡來?” 林沖曰,“你不認得這個葫蘆?”店家曰,“這是草場老軍的。
既是大哥來此,請坐,先待一席以作接風之禮。
”林沖吃了一回,卻買一腿牛肉,一葫蘆酒,把花槍挑了便回,已晚,奔到草場看時,隻叫得苦。
原來天理昭然,庇護忠臣義士,這場大雪,救了林沖性命:那兩間草廳,已被雪壓倒了。
……(第九回《豹子頭刺陸謙富安》) 又有一百十回之《忠義水浒傳》,亦《英雄譜》本,“内容與百十五回本略同”(《胡适文存》三)。
别有一百二十四回之《水浒傳》,文詞脫略,往往難讀,亦此類。
二曰一百回本《忠義水浒傳》。
前署“錢塘施耐庵的本,羅貫中編次”(《百川書志》六)。
《宋史》(二十二)載徽宗宣和三年“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遣将讨捕,又犯京東,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張叔夜招降之”。
降後之事,則史無文,而稗史乃雲“收方臘有功,封節度使”(見十三篇)。
然擒方臘者蓋韓世忠(《宋史》本傳),于宋江輩無與,惟《侯蒙傳》(《宋史》三百五十一)又雲,“宋江寇京東,蒙上書,言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不若赦江,使讨方臘以自贖。
” 似即稗史所本。
顧當時雖有此議,而實未行,江等且竟見殺。
洪邁《夷堅乙志》(六)言,“宣和七年,戶部侍郎蔡居厚罷,知青州,以病不赴,歸金陵,疽發于背,卒。
未幾,其所親王生亡而複醒,見蔡受冥譴,囑生歸告其妻,雲‘今隻是理會郓州事’。
夫人恸哭曰,‘侍郎去年帥郓時,有梁山泺賊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誅之,吾屢谏,不聽也。
……’”《乙志》成于乾道二年,去宣和六年不過四十餘年,耳目甚近,冥譴固小說家言,殺降則不容虛造,山泺健兒終局,蓋如是而已。
然宋江等嘯聚梁山泺時,其勢實甚盛,《宋史》(三百五十三)亦雲“轉略十郡,官軍莫敢撄其鋒”。
于是自有奇聞異說,生于民間,輾轉繁變,以成故事,複經好事者掇拾粉飾,而文籍以出。
宋遺民龔聖與作《宋江三十六人贊》〔1〕,自序已雲“宋江事見于街談巷語,不足采著,雖有高如李嵩輩〔2〕傳寫,士大夫亦不見黜”(周密《癸辛雜識》續集上)。
今高李所作雖散失,然足見宋末已有傳寫之書。
《宣和遺事》由鈔撮舊籍而成,故前集中之梁山泺聚義始末,或亦為當時所傳寫者之一種,其節目如下: 楊志等押花石綱阻雪違限楊志途貧賣刀殺人刺配衛州孫立等奪楊志往太行山落草石碣村晁蓋夥劫生辰綱宋江通信晁蓋等脫逃宋江殺閻婆惜題詩于壁宋江得天書有三十六将姓名宋江奔梁山泺尋晁蓋宋江三十六将共反宋江朝東嶽賽還心願張叔夜招宋江三十六将降宋江收方臘有功封節度使惟《宣和遺事》所載,與龔聖與贊已頗不同:贊之三十六人中有宋江,而《遺事》在外;《遺事》之吳加亮李進義李海阮進關必勝王雄張青張岑,贊則作吳學究盧進義李俊阮小二關勝楊雄張清張橫;诨名亦偶異。
又元人雜劇亦屢取水浒故事為資材〔3〕,宋江燕青李逵尤數見,性格每與在今本《水浒傳》中者差違,但于宋江之仁義長厚無異詞,而陳泰〔4〕(茶陵人,元延祐乙卯進士)記所聞于篙師者,則雲“宋之為人勇悍狂俠”(《所安遺集補遺》《江南曲序》),與他書又正反。
意者此種故事,當時載在人口者必甚多,雖或已有種種書本,而失之簡略,或多舛迕,于是又複有人起而荟萃取舍之,綴為巨袟,使較有條理,可觀覽,是為後來之大部《水浒傳》。
其綴集者,或曰羅貫中(王圻田汝成郎瑛說),或曰施耐庵(胡應麟說),或曰施作羅編(李贽說),或曰施作羅續(金人瑞說)。
〔5〕原本《水浒傳》今不可得,周亮工〔6〕(《書影》一)雲“故老傳聞,羅氏為《水浒傳》一百回,各以妖異語引其首,嘉靖時郭武定重刻其書,削其緻語,獨存本傳”。
所削者蓋即“燈花婆婆〔7〕等事”(《水浒傳全書》發凡),本亦宋人單篇詞話(《也是園書目》十),而羅氏襲用之,其他不可考。
現存之《水浒傳》則所知者有六本,而最要者四: 一曰一百十五回本《忠義水浒傳》。
前署“東原羅貫中編輯”,明崇祯末與《三國演義》合刻為《英雄譜》〔8〕,單行本未見。
其書始于洪太尉之誤走妖魔,而次以百八人漸聚山泊,已而受招安,破遼,平田虎王慶方臘,于是智深坐化于六和,宋江服毒而自盡,累顯靈應,終為神明。
惟文詞蹇拙,體制紛纭,中間詩歌,亦多鄙俗,甚似草創初就,未加潤色者,雖非原本,蓋近之矣。
其記林沖以忤高俅斷配滄州,看守大軍草場,于大雪中出危屋覓酒雲: ……卻說林沖安下行李,看那四下裡都崩壞了,自思曰,“這屋如何過得一冬,待雪晴了叫泥水匠來修理。
” 在土炕邊向了一回火,覺得身上寒冷,尋思“卻才老軍說(五裡路外有市井),何不去沽些酒來吃?”便把花槍挑了酒葫蘆出來,信步投東,不上半裡路,看見一所古廟,林沖拜曰,“願神明保祐,改日來燒紙。
”卻又行一裡,見一簇店家,林沖徑到店裡。
店家曰,“客人那裡來?” 林沖曰,“你不認得這個葫蘆?”店家曰,“這是草場老軍的。
既是大哥來此,請坐,先待一席以作接風之禮。
”林沖吃了一回,卻買一腿牛肉,一葫蘆酒,把花槍挑了便回,已晚,奔到草場看時,隻叫得苦。
原來天理昭然,庇護忠臣義士,這場大雪,救了林沖性命:那兩間草廳,已被雪壓倒了。
……(第九回《豹子頭刺陸謙富安》) 又有一百十回之《忠義水浒傳》,亦《英雄譜》本,“内容與百十五回本略同”(《胡适文存》三)。
别有一百二十四回之《水浒傳》,文詞脫略,往往難讀,亦此類。
二曰一百回本《忠義水浒傳》。
前署“錢塘施耐庵的本,羅貫中編次”(《百川書志》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