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說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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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人所能,都想他受此重刑,也可抵償一時失足了。

    萬不料他受刑之後,随即自絕經脈。

    本來一死之後,一了百了,他既早萌死志,這二百杖之辱原可免去,但他定要先行忍辱受杖,以維護少林寺的清譽,然後再死,實是英雄好漢的行迳。

    群雄心敬他的為人,不少人走到玄慈的遺體之前,躬身下拜。

    ” 不是我故意挑剔,玄慈為人其實不算得多勇敢可敬,他是被蕭遠山再三逼問,才迫得承認與葉二娘的關系的。

    不過,不願當衆承認這樣的過去,亦是人之常情;而且,他不願當衆承認,可能也是為了葉二娘的緣故。

    既然承認了,就承擔到底,全不躲避應受之辱,那還是難得的。

     但這些勇于認錯的例子,既使我佩服這些認錯的人,另一方面,也使我對認錯需要無比勇氣感到不安。

    一個社會越重面子,認錯的社會代價就越大;把個人的面子、名譽看得越重要,認錯就需要更大的勇氣。

    要是處于權威地位,或者自以為、被以為是處于權威地位,那麼認錯就幾乎比死還難了。

     不能錯、不能認錯,這樣的人生和社會壓力多麼大。

     我覺得,要活得健康,學習進步得快,“勇于認錯”是遠遠不夠的。

    錯了便承認,要是最自然之舉才是。

    如果“人誰無過”,我有過又為什麼需要有極大勇氣才能承認? 不是不贊成人愛惜名聲,而是希望人更重實際,無須把形象看得那麼重要。

     旁敲側擊 《鹿鼎記》倒不隻教人使乖行騙的,也有教人對别人好的地方。

     第十回,韋小寶到康親王府裡作客,康親王手下的神照上人賣弄武功,打落了吳應熊十六名随從的帽子,并且取笑羞辱他們。

    韋小寶見他們強忍怒火不說話,心中過意不去,于是一面美言稱贊,一面親自将帽子一頂頂拾起,讓他們重新戴上,又叫人馬上出去買十六頂新帽相贈,使他們掙回面子,心裡比較好過。

    果然,十六名随從怒火消散,人人從心裡感激出來。

     知道别人心中難過而設法加以安慰,這當然是好的,但怎樣做好人也講究心思學問,尤其是牽涉到敏感的面子問題,如果處理得不夠技巧,往往會把事情弄得更糟。

     韋小寶第一是機靈,看得出别人不高興;第二是明白情勢,神照是康親王請來的武師,康親王若向吳應熊道歉,便會令神照當衆沒臉,韋小寶既是中立,又是大有身份的貴賓,由他出面,最适合不過;第三他說話得體,他對十六人恭敬,就使他們面上有光了。

     金庸小說大凡觸及待人接物,都十分著重為人留馀地、保全面子。

    在韋小寶這個例子,金庸強調這非關做好人,而是對人不留馀地,後患必大;但其實有沒有後患,金庸都是主張要為人留馀地的。

     《俠客行》第十回,阿繡教石破天使“旁敲側擊”,她說:“大哥,武林人士大都甚是好名。

    一個成名人物給你打傷了,倒也沒什麼,但如敗在你的手下,他往往比死還要難過。

     因此比武較量之時,最好給人留有馀地。

    ” 後來,石破天在淩霄城與阿繡的父親白萬劍比武,果然用上了這招“旁敲側擊”,替他留了馀地,保全面子。

     替人留馀地,得饒人處且饒人,若為的是不忍見人傷心難過,自然是美德;但即使為了避免令人怨憤,招緻後患,或者為了得到别人好感,與自己交朋友,也不是壞事。

    為己為人,金庸都認為顧全别人的自尊心是好事,但這不是與生俱來、憑本能便可做到,而是要學習的一門技巧。

     錢老闆送豬 《鹿鼎記》第十二回,錢老闆送活豬一隻給韋小寶。

    韋小寶先是不解,随即悟到其中道理,他想:「第一次在一口死豬中藏了個活人進宮,第二次倘若再送死豬進宮,不免引人懷疑,索性送一口活豬進來,讓它在禦膳房中喂著,甚麼花樣也沒有。

    就算本來有人懷疑,那也疑心盡去了。

    對,要使乖騙人,不但事先要想得周到,事後一有機會,再得補補漏洞。

    」 金庸教人怎樣使乖騙人才算是盡善盡美,真是罪過罪過。

    藉小說宣揚中國傳統道德觀念,應當教人老實誠懇才是,怎能教人使乖騙人?不過,既然教人,不妨就索性攤開讨論,金庸教得對不對? 我認為大大不對,這樣子做非常危險。

    我看過姬利絲蒂.雅嘉莎偵探小說無數(金庸也是),這些偵探小說都教訓我們:最忌補漏。

    一件設計得天衣無縫的謀殺案,怎麼竟然露出破綻?就是兇手害怕有漏洞,所以找機會補漏,一補漏就被人捉個正著了。

     依我之意,要使乖騙人,當然最好事先想得周到,既然周到,事後就不要畫蛇添足,補甚麼漏了。

    不然,本來沒有人懷疑,現在也懷疑起來:這錢老闆為甚麼與桂公公過往頻密,死豬活豬一口口送來? 萬一事先想得不夠周到,真的有了漏洞,那也未必适宜找機會補漏,必須權衡輕重,補漏是否值得。

    因為人是善忘的,一件事過去了便被淡忘,何必又提醒他?而且現實生活之中,根本充滿沒有解釋、沒有道理的故事,根本沒有人事事求有合理解釋,如今偏偏把其中一件事弄得十分清楚,不是分外引人注目嗎?這就叫做「欲蓋彌彰」。

     第三輯人情篇 天真與世故 人情世故、圓熟的處世手法,在金庸小說裡顯然極受重視。

     《鹿鼎記》特意以中國人社會的人情世故為主題,有褒有貶,但是在其他小說裡,人情世故也經常得到著意描寫。

    不凡的主角,可能以純真、良善、有理想、不為俗禮拘束而受到讀者喜歡,但以一個普通的成年人來說,有涵養、明事理、懂得人情世故,在金庸的潛意識裡,可能是更重要的優點。

     在《俠客行》裡,天真的石破天(“狗雜種”)與世故的石清恰成對比,但顯然金庸筆下的石清絕不是韋小寶一流,描寫他的世故,絕對是旨在使讀者對他更加敬服。

     怎樣才稱得上深谙人情世故呢?最基本的層次,就是知道習俗成規,甚麼是别人所避忌的、甚麼是别人所重視的。

     第二個層次,就是怎樣顧全這些江湖規矩和常人心理,但要真正談得上懂人情世故,必須有本領利用這些俗禮及人之常情,在最不利的情勢裡,達到圓滿的效果。

    單是赢了别人,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一味認輸也不算懂得人情世故,要達到自己目标而不傷别人的面子,那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

     比方石清在《俠客行》第一章與周牧、金刀寨主安奉日等人交手,便顯出他這方面的本領。

    他明知周牧等人在侯監集上殺了吳道通,取得一包可能是玄鐵令的物事,但卻明知故問,先向他打聽這個人。

    周牧推得一乾二淨,石清見他恃著人多勢衆,便“請”他到樹林中私下讨論。

    周牧自然不願,但石清的“請”是暗中用了武力的。

     他怎知周牧不會叫嚷出來呢?就是因為算準了他愛面子,不願意别人知道他受制于人。

     一到樹林裡,石清便毫不客氣,三兩下功夫,把周牧從吳道通身上得來的物事搶去。

     為了顧全面子,是人情世故的第一課。

    對于地位比周牧更高、武功比周牧更強的安奉日,石清更加客氣,一面要打赢他,一面要表面上不讓人家看出來,目标就是不但要大獲全勝,同時也要安奉日輸了還要佩服他高明、得體、大方。

    一役下來,石清反而多了一個心悅誠服的朋友,這才算得上懂人情世故! 要做到人情世故,當然要知道幾時手下容情。

    天真良善的人隻會一味往好處想、對别人寬容,但是石清的人情世故,是以精明能幹、武功高強為基礎,一面容情、一面要人領悟自己是在容情,這才做到使對方敬服,感到欠自己一個情。

    要是真的“為善不讓人知”,那麼就隻是良善,不算懂得人情世故了。

     同樣,如果根本沒有本領壓服人,那就沒有甚麼法子手下容情,教人欠下自己甚麼。

     石清的人情世故不止于懂得怎麼教人領情,金庸還刻意描寫他的涵養、明理、不輕易發怒,更不随便激怒别人,做到力求避免争執而又不卑不亢。

     比如雪山派的耿萬锺見了石清,言詞十分不客氣,很多過分之處,石清不是不心中有氣的,但是一直按捺著不發作,最多語氣有點冷淡,或者稍帶一點諷刺,但也是心平氣和,弄清楚了原來是自己兒子在淩霄城闖下大禍之後,更衷誠表示慚愧,不但王萬仞說要燒玄素莊他一疊聲同意“該燒”,甚至忍受屈辱,把自己和妻子的佩劍解下給耿萬锺,向雪山派低頭。

    石清自然也愛面子,能做到這樣,當然是十分難得。

     後來尋得石中玉(其實是石破天),石清堅持要趕程把兒子押上淩霄城領罪,這并不是出于凜然大義,與郭靖要砍下郭芙一條臂膀補還對楊過之過錯,不可同日而語。

     其實石清跟闵柔一般偏愛兒子,他也不過是個普通父親,正如他對妻子解釋,那是救兒子的唯一方法。

    如果他們趕得上淩霄城去助雪山派對抗“賞罰二使”,萬一成功,那就有希望将功抵過,求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