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論争—女性是大腳還是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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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1980年國際《紅樓夢》研讨會在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召開的時候,唐德剛先生向大會提交一篇論述《曹雪芹的文化沖突》的論文,對《紅樓夢》中諸钗腳的問題作了專門探讨,認為曹雪芹對這個問題有意回避,隻是在有意無意之間似乎透露出他筆下的美人兒是小腳參見周策縱編《首屆國際紅樓夢研讨會論文集》第151頁至第162頁,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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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論文在研讨會上頗引人矚目。

    其實,早在二十年代末,紅學界就曾圍繞《紅樓夢》中的女性是大腳還是小腳的問題,展開過激烈的論争,唐德剛的觀點,已有人先他提出過,列舉的例證也基本一樣。

    當時,組織這場讨論的主要是北京的《益世報》,後來又發展到《新民報日刊》和《全民周報》,至四十年代還陸續有文章發表。

     這場讨論是由1929年4月14日《益世報》上發表的《紅樓夢腳的研究》一文引起的。

    作者芙萍提出,曹雪芹對女性美的描寫無微不至,惟獨對諸钗的腳一項絕口不談,因此這些女子是天足還是纏足,讀者感到疑惑莫解。

    他以第四十九回描寫林黛玉和史湘雲,一個穿着“羊皮小靴”,一個穿着“鹿皮小靴”(脂本作“麂皮”)為例,說明似乎是小腳,但又不好肯定一定是小腳,因為天足美中也有所謂“小靴小鞋”和“瘦小如刀條”的說法。

    第三十六回寫鳳姐“着那角門的門檻子”,第五十四回寫湘雲和風姐都會放炮仗,有人可能看做是大腳的證據,但芙萍認為仍說明不了問題,因為南方女性的三寸金蓮,也是很活潑生動的,不能與“一步邁不開的小腳娘”相比。

    隻有妙玉,由于是僧尼,不應該纏足。

    同樣,惜春也必為大腳,依此,則《紅樓夢》中确有大腳的證據。

    他的結論是:(一)在女性腳的問題上,曹雪芹有意把“真事隐去”,大說夢話。

    那些女性美人來自金陵,本應是小腳,但這樣不合作者“滿洲旗人”的身份,所以莫若不談。

    (二)《紅樓夢》處處講影子,節節論真假,這個腳的疑難,正是讓世人猜謎以成案,以收到“假作真時真亦假”的妙用。

     張笑俠不同意芙萍的解釋,認為《紅樓夢》中的女性是大腳,可以舉出許多證據。

    一是第二十三回寫林黛玉讀《西廂》,站在地上一氣看完十六出,說明林黛玉是大腳,不是小腳,否則不會有這樣的工夫。

    二是第二十五回鳳姐手持一把鋼刀“砍進園來,見雞殺雞,見狗殺狗,見人就要殺人”,如此勇狂,當不是“小腳娘”的筆力,因此鳳姐應該是大腳。

    三是第二十七回寶钗撲蝶,“倒引的寶钗蹑手蹑腳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這一句似乎是寫大腳女子。

    四是唱戲的女伶,張笑俠說:“我敢武斷她們絕對是大腳不是小腳,因為她們的角色是小腳不好扮的。

    ” 張笑俠的商榷文章的題目是《讀紅樓夢腳的研究以後》,載1925年5月29日的《益世報》。

    6月29日、30日和7月1日,《益世報》又披載張笑俠的文章,題目是《紅樓夢的腳有了鐵證》。

    他說一位叫王夢曾的朋友在書中找到了确證,即第三十二回襲人煩史湘雲幫助她做鞋,湘雲說:“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