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解的俞平伯的“自傳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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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學三派在觀念和方法上的沖突,由來已久,來源有自,但很少有人從理論上系統加以總結。餘英時先生的《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一個學術史的分析》、《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和《眼前無路想回頭——再論紅樓夢的兩個世界兼答趙岡兄》三篇文章參見餘英時《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第1至143頁。,可以說是一次最系統的辨析和總結,真正把紅學觀念和紅學方法的沖突上升到理論高度,賦予與紅學研究以自覺的意義,為從學理上理解紅學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如果說蔡元培的《石頭記索隐》、胡适的《紅樓夢考證》、王國維的《紅樓夢評論》,對紅學的索隐、考證和小說批評三派具有奠基意義,那末,餘英時的文章則是紅學史論的“典範”,對辨析紅學三派具有方法論的意義。
餘英時文章的疏漏之處,是對俞平伯和自傳說的關系存在着誤解。這主要表現在,他認為俞平伯是自傳說的主将,直至1953年撰寫《讀紅樓夢随筆》,才對“以前持之甚堅的自傳說發生了根本的懷疑并加以深切的反省”參見餘英時《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第18頁。。實際上并非如此。早在1925年1月,即《紅樓夢辨》出版後不到兩年,俞平伯便提出要對《紅樓夢辨》進行“修正”。修正什麼?主要是“《紅樓夢》為作者的自叙傳這一句話”,因為這是他研究《紅樓夢》的“中心觀念”。他說:
我在那本書裡有一點難辯解的糊塗,似乎不曾确定自叙傳與自叙傳的文學的區别;換句話說,無異不分析曆史與曆史的小說的界線。這種顯而易見,可喻孩提的差别相,而我在當時,竟以忽略而攪混了。本來說《紅樓夢》是自叙傳的文學或小說則可,說就是作者的自叙傳或小史則不可。我一面雖明知《紅樓夢》非信史,而一面偏要當它作信史似的看。這個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真覺得索解無從。我們說人家猜笨謎;但我們自己做的即非謎,亦類乎謎,不過換個底面罷了。至于誰笨誰不笨,有誰知道呢!俞平伯:《紅樓夢辨的修正》,參見《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選輯》第二輯,第4頁至第5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
這在當時算得上很深刻的自省,表明了與考證派的紅學觀念相決絕的态度。當然《紅樓夢辨》不同于胡适的《紅樓夢考證》,裡面并未忽視作者的文學手腕,甚至還有“《紅樓夢》雖是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一類話,足可以自我解嘲。但俞平伯不想停留在這裡。他承認受胡适和顧颉剛考據癖的熏陶,眼光不自覺地陷于拘泥,甯願從文學觀念和書中描寫兩個方面加以更加深刻的檢讨。
就對文學觀念的認識,俞平伯提出:“文藝的内涵——無論寫實與否——必被決定于作者生平的經驗;同時,我又以為這個必非作者生平經驗的重現,無論其作風是否偏于寫實。事物全是新的,重現很不像一句話。比如懷憶,所憶的雖在昨日,而憶卻為今刹那的新生。憶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現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認為冒牌。再講一句鑿方眼的贅語,不似舊者為新;若果似舊,何新之有?以似某為文學的極則,則文學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抄件而已,再貼上創造的簽封,豈不羞死?”②俞平伯:《紅樓夢辨的修正》,參見《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選輯》第二輯,第5頁至第7頁。又說:“若創造不釋為無中生有,而釋為經驗的重構,則一切文藝皆為創造的。寫實的與非寫實的區别,隻是一個把原經驗的輪廓保留得略多,一個少些。就根本上觀察,兩項作品既同出于經驗裡,又同非經驗的重現,所以視寫實的文藝為某事實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謬以千裡’了。”②這說得再明白不過,而且是就文學創作的一般規律而言,《紅樓夢》自不能例外。
結合《紅樓夢》的具體内容,俞平伯提出作家的生活經驗映現在作品中,是複合錯綜的映現,而不是單純的回現。比如可以舉出三個問題:(1)人說寶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沒有銜玉而生的奇迹?(2)人說賈妃歸省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變為妃子?賈家有妃入宮,何以曹家沒有?(3)大觀園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哪裡?能指出否?俞平伯說對這三個試題,如果在寫《紅樓夢辨》的時候,肯定要一一指陳清楚,但到1925年,他不可能那樣做,而是會辯證地予以解說,回答變成:
(1)書中每寫到寶王,作者每把自己的身世性格映現出來,但卻為借此影射自己;故雪芹雖實有其人,而寶玉之奇迹隻是虛構,無涉于雪芹的本身曆史。再申說一句,就是書中人寶玉,固然其構成分子中有許多“雪芹的”,但亦有許多“非雪芹的”。寶玉和雪芹隻是一部分的錯綜,非全體的符合。
(2)描寫元妃歸省時的排揚氣派,是從南巡駐跸曹府中得來的提示。但既沒有把某影射某,某家影射某家;故賈家的有妃子,無礙于曹家的沒有,倒言之亦然。至于把穿龍袍的皇帝換上一個穿鳳裙的妃子,這是作者的遊戲三昧,腐儒何得議之。
餘英時文章的疏漏之處,是對俞平伯和自傳說的關系存在着誤解。這主要表現在,他認為俞平伯是自傳說的主将,直至1953年撰寫《讀紅樓夢随筆》,才對“以前持之甚堅的自傳說發生了根本的懷疑并加以深切的反省”參見餘英時《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第18頁。。實際上并非如此。早在1925年1月,即《紅樓夢辨》出版後不到兩年,俞平伯便提出要對《紅樓夢辨》進行“修正”。修正什麼?主要是“《紅樓夢》為作者的自叙傳這一句話”,因為這是他研究《紅樓夢》的“中心觀念”。他說:
我在那本書裡有一點難辯解的糊塗,似乎不曾确定自叙傳與自叙傳的文學的區别;換句話說,無異不分析曆史與曆史的小說的界線。這種顯而易見,可喻孩提的差别相,而我在當時,竟以忽略而攪混了。本來說《紅樓夢》是自叙傳的文學或小說則可,說就是作者的自叙傳或小史則不可。我一面雖明知《紅樓夢》非信史,而一面偏要當它作信史似的看。這個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真覺得索解無從。我們說人家猜笨謎;但我們自己做的即非謎,亦類乎謎,不過換個底面罷了。至于誰笨誰不笨,有誰知道呢!俞平伯:《紅樓夢辨的修正》,參見《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選輯》第二輯,第4頁至第5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
這在當時算得上很深刻的自省,表明了與考證派的紅學觀念相決絕的态度。當然《紅樓夢辨》不同于胡适的《紅樓夢考證》,裡面并未忽視作者的文學手腕,甚至還有“《紅樓夢》雖是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一類話,足可以自我解嘲。但俞平伯不想停留在這裡。他承認受胡适和顧颉剛考據癖的熏陶,眼光不自覺地陷于拘泥,甯願從文學觀念和書中描寫兩個方面加以更加深刻的檢讨。
就對文學觀念的認識,俞平伯提出:“文藝的内涵——無論寫實與否——必被決定于作者生平的經驗;同時,我又以為這個必非作者生平經驗的重現,無論其作風是否偏于寫實。事物全是新的,重現很不像一句話。比如懷憶,所憶的雖在昨日,而憶卻為今刹那的新生。憶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現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認為冒牌。再講一句鑿方眼的贅語,不似舊者為新;若果似舊,何新之有?以似某為文學的極則,則文學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抄件而已,再貼上創造的簽封,豈不羞死?”②俞平伯:《紅樓夢辨的修正》,參見《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選輯》第二輯,第5頁至第7頁。又說:“若創造不釋為無中生有,而釋為經驗的重構,則一切文藝皆為創造的。寫實的與非寫實的區别,隻是一個把原經驗的輪廓保留得略多,一個少些。就根本上觀察,兩項作品既同出于經驗裡,又同非經驗的重現,所以視寫實的文藝為某事實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謬以千裡’了。”②這說得再明白不過,而且是就文學創作的一般規律而言,《紅樓夢》自不能例外。
結合《紅樓夢》的具體内容,俞平伯提出作家的生活經驗映現在作品中,是複合錯綜的映現,而不是單純的回現。比如可以舉出三個問題:(1)人說寶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沒有銜玉而生的奇迹?(2)人說賈妃歸省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變為妃子?賈家有妃入宮,何以曹家沒有?(3)大觀園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哪裡?能指出否?俞平伯說對這三個試題,如果在寫《紅樓夢辨》的時候,肯定要一一指陳清楚,但到1925年,他不可能那樣做,而是會辯證地予以解說,回答變成:
(1)書中每寫到寶王,作者每把自己的身世性格映現出來,但卻為借此影射自己;故雪芹雖實有其人,而寶玉之奇迹隻是虛構,無涉于雪芹的本身曆史。再申說一句,就是書中人寶玉,固然其構成分子中有許多“雪芹的”,但亦有許多“非雪芹的”。寶玉和雪芹隻是一部分的錯綜,非全體的符合。
(2)描寫元妃歸省時的排揚氣派,是從南巡駐跸曹府中得來的提示。但既沒有把某影射某,某家影射某家;故賈家的有妃子,無礙于曹家的沒有,倒言之亦然。至于把穿龍袍的皇帝換上一個穿鳳裙的妃子,這是作者的遊戲三昧,腐儒何得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