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來群芳聚《紅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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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那麼些出色的女性,演繹過那麼多文化含量極其豐富的故事,曹雪芹也不可能記住和描繪得如此充沛。

     曹家給留下的隻可能是一個大的框架,諸如“接宮”,“謝恩”,諸如“發喪”,“收租”,另外就是“家法笞撻”,“祭宗祠”,“妻妾鬥争”等,可以形成《紅樓夢》小說的總載體。

    然而不是靈魂,也不是這部小說的創作動機。

     《紅樓夢》一開章就說,是為了“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于我之上”。

    “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雖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閨閣中本自曆曆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并使其泯滅也。

    ”“其中大旨談情。

    ”可見寫大家庭興衰,的确不是作者的目的。

    目的是寫出那些令他贊歎的女性,“亦可使閨閣昭傳”。

    所以《紅樓夢》一書又名《金陵十二钗》。

     但他亦沒有說這些“當日所有之女子”是他家庭中成員,還是親眷,還是耳聞者,還是相處過。

     首先是作品中的“人選”問題。

    一個封建大家庭是不可能長時期地聚集有這麼多這麼才貌氣質之水平如此整齊的青年女性的。

    盡管曹雪芹用了各種原因,編造了各種表親關系,使她們從各處而來,彙集于一個大觀園。

     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大觀園”應該是一個長期可以聚集青年出色女性之地。

    那是一個什麼地方呢? 其次是“情節”和細節問題,《紅樓夢》中那些極其文化,極其個性,極其消遣的活動,不太可能是一個清代的官宦貴胄之家的女眷們可以組織的,而且層出不窮,花樣翻新,不落舊套。

    這些文化活動,隻能是内行家的精心營造。

     其中有:行酒令,品戲文,畫庭院,結詩社,唱清曲,掣花名簽,冬賞雪,秋吃蟹,高山吹笛,凹處聯句,踐花節,葬落花,玩古器,編花絡,烤鹿肉,卧芍藥,嘗蓮羹,鬥芳草,戲彩蝶,摘柳條,編花籃,解污裙,打醋架,盜香粉,遺玉佩,拾春囊,換羅帕,逢俠友,失蝦镯,補雀裘……等等情事,有聲有色,情理相諧;如聞其聲,如見其人。

     内中生活氣息極其濃厚,戲劇脈絡極其别緻,毫無“套路”之嫌,與以往的大家庭事和愛情戲完全無涉,至今仍為獨創之碩果。

    如果沒有個性與實在生活的基礎,這種創作幾乎是不可能的。

     文化消遣的生活内容絕對地是占據了《紅樓夢》主流地位的内容,所營造的氛圍之香豔迤逦,情調之委婉情膩,皆是一個封建世襲大家庭不太可能有的自由和放任。

     試看離開了這些情事,這種氛圍,這個情調,《紅樓夢》所寫其他内容,俱是虛拟粗線,羅列鋪張,無甚神采,或一筆帶過了事。

    諸如上述列舉之種種大典俱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