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無法擺脫的君臣之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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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應指出的是:雖然對于士大夫來說,作為國家政治的直接參與者和受益者,國家政治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他們的政治命運和自身價值的實現,客觀上需要他們有所作為。

    但就其作用而言,還是有限的。

    原因在于:士大夫在政治中的作用,要通過天子這一環節,才能得到最終的轉化。

    在經學的知識體系中,政治的根本講求的是君臣之義,君為本幹,臣為末枝,君權神授。

    能夠對君主施加影響的隻有“天”,臣在國家政治中隻扮演了一個效忠者和執行者的角色,費孝通先生在《論紳士》一文中就曾指出:“官僚是皇帝的工具,工具隻能行使政權而沒有政權。

    ”(《皇權與紳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頁)這就使得飽讀經書的士大夫,縱然“登車攬辔,有澄清天下之志”(《世說新語·德行》)的初衷,而要在政治上有所作為,還需要通過天子才能實現。

    由此就産生了兩組矛盾: 一組矛盾是士大夫要求改良政治現狀的願望和天子的不作為之間的矛盾。

     在東漢中後期,經常會出現檢讨當時政治和頻繁要求選拔賢良的天子诏書,這似乎是在滿足士大夫改良政治的願望。

    但事實上隻是為了應付上天譴告的一種敷衍,選拔上來的賢良,也大都是些欺世盜名之徒,即便有一兩個賢才,也常常是選而不用,像黃瓊那樣的練達之士,起初是公車征聘,禮遇有加,後來是“久處議郎,已且十年”(《後漢書》卷六三《李固傳》)。

    表面文章做多了,“天子”幹脆就不再對災異的發生負責,将其轉嫁給三公,免掉幾個大官的職,算是給老天一個交待了。

    究其原因,就在于發生變異後的皇權具有排他性,要“親小人,遠賢臣”,到何太後那裡,甚至會認為士大夫是可有可無的,是可怕的異己勢力。

    這樣大凡是士大夫要求矯正的政治弊端,都會受到來自皇權的保護,像以天下為己任的陳蕃,愈是呼喚政治清明,政治就愈離他遠去,“宦官由此疾蕃彌甚,選舉奏議,辄以中诏譴卻,長史以下多至抵罪”(《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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