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破格用人,賞罰分明:三國用人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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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孔明也因其用人不當而自責,上表奏後主,請自貶丞相之職。

    并要求費祎等“勤攻吾之缺,責吾之短。

    ”魏降将王平是守街亭的副将,他反對馬谡的錯誤指揮,且堅守陣地有功。

    被加拜參軍,從稗将軍進位為讨寇将軍,封亭侯。

    劉巴與孔明有宿怨,孔明認為劉巴是個人才,數稱薦于劉備,乃得重用,位至尚書,董恢出使東吳,能正确回答孫權提出的難題,顯示其見識卓越,回蜀未及三天,孔明便調他到相府,不久提升為巴郡太守。

    孔明處分下屬,用心甚平,且誰有罪處分誰。

    決不株連家族,故受罰者多無怨言。

    建興九年春二月,孔明出帥伐魏,李嚴負責供應軍糧,他因軍糧不濟,為遮飾罪責,便使奸計:一面發出告急,說東吳将興兵寇川,促使孔明回師:一而向後主奏稱軍糧已辦,丞相卻無故回師。

    孔明回師後知道此事,大怒說:“匹夫為一己之故,廢國家大事!”欲斬之,後因其同已都是托孤大臣,便上疏後主廢為庶人,仍讓他過富裕生活。

    但孔明并不因李嚴有罪而連及其子,反而任其子李豐為丞相府長吏。

    孔明病逝五丈原,李嚴聞之,大哭病死。

    因嚴嘗望孔明複收己,得自補前過;度孔明死後,人不能用之故也。

     孫權,時人贊他“賞不擇恩仇,罰必加有罪。

    ”雖然他曾冤殺和錯誤處理了一些人,但一般來說确是如此。

    甘甯英勇善戰,曾有功于黃祖,而黃祖以他曾是“劫江賊”不予重用,他拟投東吳,又恐江東恨其救黃祖殺淩操之事,不被東吳所容。

    後得呂蒙推薦,乃投東吳,孫權見他大喜:”興霸此來,大獲我心,豈有記恨之理?請無懷疑。

    願教我破黃祖之策。

    ”甘甯乃陳述先破黃祖後取巴蜀的策略,權認為是”金玉良言”。

    後果破祖。

    之後,他又多立功勳,拜折沖将軍。

    周瑜在赤壁之戰中建大功,孫權立即拜為偏将軍,領南郡太守。

    從此,對他的功勳念念不忘。

    瑜病死,孫權流涕說:“公瑾王佐之資,今忽短命,孤何賴哉!”後孫權稱帝,對公卿說:”孤非周公謹,不帝矣!”對周瑜遺下兩男一女,都予照顧;但對于他們的不法行為則絕不縱容,據《三國志·吳書·周瑜傳》記載:都鄉侯周胤是周瑜次子,他自恃是功臣子弟,“酗酒自恣”,橫行不法,孫權曾“前後告喻”,卻毫不改悔,孫權不因周胤是功臣子弟而寬恕他,便将他徙廬陵郡。

    諸葛瑾、步骘因胤是功臣之子不忍他因罪見徒,便上疏為他求情,要求複他原職。

    孫權不同意說: “孤于公瑾,義猶二君,樂胤成就,豈有已哉?迫胤罪惡,未宜便退,且欲苦之,使自知耳。

    ”這就是說,周胤有罪,不能不處罰,要讓他吃點苦頭,使能改過自新,才能挽救他。

    由于孫權能賞功罰罪,故将士肯為之賣命。

     曹操,《魏書》稱他:”攻城拔邑,得美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勳勞宜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毫不與,四方獻禦,與群下共之。

    ”曹操統一北方後并沒有把功勞全歸自己,而是充分肯定部下的功勞,說:”吾起義兵誅暴亂,于今十九年,所攻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

    ”便于建安十二年,下令大論功行賞,封功臣20餘人為列侯,其餘各以次受封。

    如果拿袁紹和曹操的賞罰相比,更顯得曹操英明。

    袁紹決定出兵與曹操一決雌雄,田豐力加勸阻,認為現時出戰非宜,應積蓄力量以伺其機。

    袁紹不聽,後兵敗大悔說:“吾不聽田豐之言,兵敗将亡,今回去有何面目見之耶!” 因羞見田豐乃殺之。

    曹操拟西擊烏桓,曹洪等将谏之不從,後曆盡險阻始勝。

     曹操定烏桓後回師,重賞先曾谏者,謂諸将說:“孤前者乘危遠征,僥幸成功。

    雖得勝,天所佑也,不可以為法。

    諸君之谏,乃萬全之計,是以相賞。

     後勿難言。

    ”對此,毛宗崗引用蘇老泉的話說:”此孟德、本初之所以興亡乎!”“為明主謀而忠,其言雖不驗而見褒,為庸主謀而忠,其言雖已驗而見罪,何其不同如此哉!”言驗見罪,故人不敢言,言不驗反見褒,故人不難言。

    人不敢言,将使己閉塞無知;人不難言,則可用“衆智”。

    賞罰明與否,效果大相徑庭,也是曹、袁之所以興亡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