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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者欲求虛空定。
當作是念。
色是種種衆苦具。
如鞭杖割截殺害饑寒老病苦等。
皆由色故。
思惟如是則舍離色得虛空處。
問曰:行者今以色為身。
雲何便得舍離。
答曰:諸煩惱是色因緣。
又能系色。
是煩惱滅故則名離色。
複次習行破色虛空觀法則得離色。
複次如佛所說,比丘觀第四禅五陰。
如病如癰如瘡如刺。
無常苦空無我。
如此等觀則離第四禅五陰。
以馀陰随色故但言離色。
所以者何。
色究竟盡故。
複次行者觀色。
分分破裂則無有色。
如身有分。
頭足肩臂等各各異分則無有身。
如頭眼耳鼻舌口須發骨肉等分分令異,則無有頭。
如眼者四大四塵身根眼根十事和合白黑等。
肉團名為眼。
各各分别則無有眼。
地等諸分各亦如是,問曰:眼根四大所造。
不可定色。
雲何分别。
答曰:四大及四大造。
淨色和合故名為眼。
若除是色則無有眼。
又此淨色雖不可見。
以有對故有分。
有分故無眼。
複次能見色者,是名為眼。
若除四大及四大造色則無眼。
若無眼能見色者,耳亦應為眼。
若眼是色法。
一切色法有處有分故。
應可分别。
若可分别則為多眼。
若言四大所造衆微塵為眼者,不應一眼。
若都非眼亦無一眼。
若言微塵為眼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若微塵有色則有十方。
不名為微塵。
若非色者則不名為眼。
複次微塵體定有四分色香味觸。
是眼非四事。
何以故?眼是内入攝。
四為外入攝。
以是故。
不得以諸微塵為眼。
如佛說衆事和合見色假名為眼。
無有定實。
耳鼻舌皮肉骨等亦如是破。
是為破内身相。
外色宮殿财物妻子等。
亦皆如是分别破。
如佛告羅陀。
從今日當破散色壞裂色。
令無有色。
能如是分别是名離色。
複次如佛說。
若比丘欲離色。
度一切色相。
滅一切對相。
不念一切異相。
入無量虛空處。
度一切色相者,是可見色。
滅一切對相者,是有對不可見色。
不念一切異相者,不可見無對色。
複次度一切色相者,青黃赤白紅紫等種種色相。
滅有對者,聲香味觸等。
不念一切異相者,大小長短方圓遠近等。
如是離一切色相。
得入虛空處。
複次行者系心身内虛空。
所謂口鼻咽喉眼耳胸腹等。
既知色為衆惱。
空為無患。
是故心樂虛空。
若心在色攝令在空。
心轉柔軟。
令身中虛空漸漸廣大。
自見色身如藕根孔。
習之轉利。
見身盡空無複有色。
外色亦爾。
内外虛空同為一空。
是時心緣虛空無量無邊。
便離色想安隐快樂。
如鳥在瓶瓶破得出。
翺翔虛空無所觸礙。
是名初無色定。
行者如虛空中受想行識。
如病如癰如瘡如刺。
無常苦空無我。
更求妙定則離空緣。
所以者何。
知是心所想虛空欺诳虛妄。
先無今有已有還無。
既知其患。
是虛空從識而有。
謂識為真。
但觀於識舍於空緣。
習於識觀時。
漸見識相相續而生。
如流水燈焰。
未來現在過去識。
識相續無邊無量。
問曰:何以故?佛說識處無邊無量。
答曰:識能遠緣故無邊。
無邊法緣故無邊。
複次先緣虛空無邊。
若破無邊虛空。
識應無邊。
行者心柔軟故能令識大乃至無邊。
是名無邊識處。
問曰:是識處具有四陰。
何以故?但說識處。
答曰:一切内法識為其主。
諸心數法皆随屬識。
若說識者則說馀事。
複次欲界中色陰為主。
色界中受陰為主。
虛空處識處識陰為主。
無所有處想陰為主。
非想非非想處行陰為主。
複次三法身心心數法。
欲界色界以身為主。
心随身故。
若無身已心力獨用。
心有二分。
一分緣空一分自緣。
是故應有二處空處識處。
但初破色故虛空受名。
破虛空故獨識為名。
心數法亦有二分。
一分想一分行。
是故亦應有二處。
想無所有處。
行非想非非想處。
複次緣識故得離虛空處。
以是故雖有馀陰。
但識受名。
行者得識處已,更求妙定觀識為患如上說。
複次觀識如幻虛诳屬諸因緣而不自在。
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識不住情亦不住緣亦不住中間。
非有住處非無住處。
識相如是,世尊說言:識如幻也。
行者如是思惟已,得離識處。
複次行者作是念。
如五欲虛诳。
色亦如是,如色虛诳。
虛空亦爾。
虛空虛诳識相亦爾。
是皆虛诳。
而衆生惑著即謂諸法。
空無所有是安隐處。
作是念已即入無所有處。
問曰:虛空處無所有處。
有何差别。
答曰:前者心想虛空為緣。
此中心想無所有為緣。
是為差别。
行者入無所有處已,利根者,覺是中猶有受想行識。
厭患如先說。
鈍根者則不能覺。
複次離無所有處因緣有三見。
有見無見非有見非無見。
有見從欲界乃至識處。
無見即是無所有處。
非有非無見非想非非想處。
是無見應當舍離。
何以故?非想非非想
當作是念。
色是種種衆苦具。
如鞭杖割截殺害饑寒老病苦等。
皆由色故。
思惟如是則舍離色得虛空處。
問曰:行者今以色為身。
雲何便得舍離。
答曰:諸煩惱是色因緣。
又能系色。
是煩惱滅故則名離色。
複次習行破色虛空觀法則得離色。
複次如佛所說,比丘觀第四禅五陰。
如病如癰如瘡如刺。
無常苦空無我。
如此等觀則離第四禅五陰。
以馀陰随色故但言離色。
所以者何。
色究竟盡故。
複次行者觀色。
分分破裂則無有色。
如身有分。
頭足肩臂等各各異分則無有身。
如頭眼耳鼻舌口須發骨肉等分分令異,則無有頭。
如眼者四大四塵身根眼根十事和合白黑等。
肉團名為眼。
各各分别則無有眼。
地等諸分各亦如是,問曰:眼根四大所造。
不可定色。
雲何分别。
答曰:四大及四大造。
淨色和合故名為眼。
若除是色則無有眼。
又此淨色雖不可見。
以有對故有分。
有分故無眼。
複次能見色者,是名為眼。
若除四大及四大造色則無眼。
若無眼能見色者,耳亦應為眼。
若眼是色法。
一切色法有處有分故。
應可分别。
若可分别則為多眼。
若言四大所造衆微塵為眼者,不應一眼。
若都非眼亦無一眼。
若言微塵為眼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若微塵有色則有十方。
不名為微塵。
若非色者則不名為眼。
複次微塵體定有四分色香味觸。
是眼非四事。
何以故?眼是内入攝。
四為外入攝。
以是故。
不得以諸微塵為眼。
如佛說衆事和合見色假名為眼。
無有定實。
耳鼻舌皮肉骨等亦如是破。
是為破内身相。
外色宮殿财物妻子等。
亦皆如是分别破。
如佛告羅陀。
從今日當破散色壞裂色。
令無有色。
能如是分别是名離色。
複次如佛說。
若比丘欲離色。
度一切色相。
滅一切對相。
不念一切異相。
入無量虛空處。
度一切色相者,是可見色。
滅一切對相者,是有對不可見色。
不念一切異相者,不可見無對色。
複次度一切色相者,青黃赤白紅紫等種種色相。
滅有對者,聲香味觸等。
不念一切異相者,大小長短方圓遠近等。
如是離一切色相。
得入虛空處。
複次行者系心身内虛空。
所謂口鼻咽喉眼耳胸腹等。
既知色為衆惱。
空為無患。
是故心樂虛空。
若心在色攝令在空。
心轉柔軟。
令身中虛空漸漸廣大。
自見色身如藕根孔。
習之轉利。
見身盡空無複有色。
外色亦爾。
内外虛空同為一空。
是時心緣虛空無量無邊。
便離色想安隐快樂。
如鳥在瓶瓶破得出。
翺翔虛空無所觸礙。
是名初無色定。
行者如虛空中受想行識。
如病如癰如瘡如刺。
無常苦空無我。
更求妙定則離空緣。
所以者何。
知是心所想虛空欺诳虛妄。
先無今有已有還無。
既知其患。
是虛空從識而有。
謂識為真。
但觀於識舍於空緣。
習於識觀時。
漸見識相相續而生。
如流水燈焰。
未來現在過去識。
識相續無邊無量。
問曰:何以故?佛說識處無邊無量。
答曰:識能遠緣故無邊。
無邊法緣故無邊。
複次先緣虛空無邊。
若破無邊虛空。
識應無邊。
行者心柔軟故能令識大乃至無邊。
是名無邊識處。
問曰:是識處具有四陰。
何以故?但說識處。
答曰:一切内法識為其主。
諸心數法皆随屬識。
若說識者則說馀事。
複次欲界中色陰為主。
色界中受陰為主。
虛空處識處識陰為主。
無所有處想陰為主。
非想非非想處行陰為主。
複次三法身心心數法。
欲界色界以身為主。
心随身故。
若無身已心力獨用。
心有二分。
一分緣空一分自緣。
是故應有二處空處識處。
但初破色故虛空受名。
破虛空故獨識為名。
心數法亦有二分。
一分想一分行。
是故亦應有二處。
想無所有處。
行非想非非想處。
複次緣識故得離虛空處。
以是故雖有馀陰。
但識受名。
行者得識處已,更求妙定觀識為患如上說。
複次觀識如幻虛诳屬諸因緣而不自在。
有緣則生無緣則滅。
識不住情亦不住緣亦不住中間。
非有住處非無住處。
識相如是,世尊說言:識如幻也。
行者如是思惟已,得離識處。
複次行者作是念。
如五欲虛诳。
色亦如是,如色虛诳。
虛空亦爾。
虛空虛诳識相亦爾。
是皆虛诳。
而衆生惑著即謂諸法。
空無所有是安隐處。
作是念已即入無所有處。
問曰:虛空處無所有處。
有何差别。
答曰:前者心想虛空為緣。
此中心想無所有為緣。
是為差别。
行者入無所有處已,利根者,覺是中猶有受想行識。
厭患如先說。
鈍根者則不能覺。
複次離無所有處因緣有三見。
有見無見非有見非無見。
有見從欲界乃至識處。
無見即是無所有處。
非有非無見非想非非想處。
是無見應當舍離。
何以故?非想非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