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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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以大慈心與語。
不應以瞋恚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大悲心。
不應起惱害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大悲心與語。
不應以惱害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大喜心。
不應起嫉妒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大喜心與語。
不應以嫉妒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大舍心。
不應起偏黨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大舍心與語。
不應以偏黨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恭敬心。
不應起憍慢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恭敬心與語。
不應以憍慢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質直心。
不應起谄詐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質直心與語。
不應以谄詐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調柔心。
不應起剛強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調柔心與語。
不應以剛強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心。
不應起不利益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利益心與語。
不應以不利益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安樂心。
不應起不安樂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安樂心與語。
不應以不安樂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無礙心。
不應起有礙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無礙心與語。
不應以有礙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如父母如兄弟如姊妹如男女如親族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朋友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如親教師如軌範師如弟子如同學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菩薩摩诃薩如來應正等覺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應供養恭敬尊重贊歎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應救濟憐愍覆護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畢竟空無所有不可得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空無相無願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善現,若菩薩摩诃薩。
欲疾證得所求無上正等菩提。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
當於此祝複次善現,若菩薩摩诃薩欲疾證得所求無上正等菩提。
應自離害生命。
亦勸他離害生命。
恒正稱揚離害生命法。
歡喜贊歎離害生命者,廣說乃至應自離邪見。
亦勸他離邪見。
恒正稱揚離邪見法。
歡喜贊歎離邪見者,應自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
亦勸他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
恒正稱揚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法。
歡喜贊歎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者,應自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
亦勸他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
恒正稱揚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法。
歡喜贊歎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者,應自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亦勸他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
恒正稱揚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法。
歡喜贊歎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者,應自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
亦勸他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
恒正稱揚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法。
歡喜贊歎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者,應自住四聖谛。
亦勸他住四聖谛。
恒正稱揚住四聖谛法。
歡喜贊歎住四聖谛者,應自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
亦勸他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
恒正稱揚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法。
歡喜贊歎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者,應自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
亦勸他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
恒正稱揚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法。
歡喜贊歎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應自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
亦勸他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
恒正稱揚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法。
歡喜贊歎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者,應自圓滿諸菩薩地。
亦勸他圓滿諸菩薩地。
恒正稱揚圓滿諸菩薩地法。
歡喜贊歎圓滿諸菩薩地者,應自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
亦勸他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
恒正稱揚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法。
歡喜贊歎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者,應自圓滿五眼六神通。
亦勸他圓滿五眼六神通。
恒正稱揚圓滿五眼六神通法。
歡喜贊歎圓滿五眼六神通者,應自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
亦勸他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
恒正稱揚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法。
歡喜贊歎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者,應自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亦勸他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恒正稱揚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法。
歡喜贊歎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者,應自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
亦勸他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
恒正稱揚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法。
歡喜贊歎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者,應自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
亦勸他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
恒正稱揚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法。
歡喜贊歎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者,應自順逆觀十二支緣起。
亦勸他順逆觀十二支緣起。
恒正稱揚順逆觀十二支緣起法。
歡喜贊歎順逆觀十二支緣起者,應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
亦勸他知苦斷集證滅修道。
恒正稱揚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法。
歡喜贊歎知苦斷集證滅修道者,應自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而不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
亦勸他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及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
恒正稱揚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及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法。
歡喜贊歎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及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者,應自入菩薩正性離生位。
亦勸他入菩薩正性離生位。
恒正稱揚入菩薩正性離生位法。
歡喜贊歎入菩薩正性離生位者。
不應以瞋恚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大悲心。
不應起惱害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大悲心與語。
不應以惱害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大喜心。
不應起嫉妒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大喜心與語。
不應以嫉妒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大舍心。
不應起偏黨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大舍心與語。
不應以偏黨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恭敬心。
不應起憍慢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恭敬心與語。
不應以憍慢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質直心。
不應起谄詐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質直心與語。
不應以谄詐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調柔心。
不應起剛強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調柔心與語。
不應以剛強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心。
不應起不利益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利益心與語。
不應以不利益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安樂心。
不應起不安樂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安樂心與語。
不應以不安樂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無礙心。
不應起有礙心。
當於一切有情以無礙心與語。
不應以有礙心與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如父母如兄弟如姊妹如男女如親族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朋友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如親教師如軌範師如弟子如同學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菩薩摩诃薩如來應正等覺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應供養恭敬尊重贊歎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應救濟憐愍覆護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畢竟空無所有不可得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當於一切有情起空無相無願心。
亦以此心應與其語。
善現,若菩薩摩诃薩。
欲疾證得所求無上正等菩提。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
當於此祝複次善現,若菩薩摩诃薩欲疾證得所求無上正等菩提。
應自離害生命。
亦勸他離害生命。
恒正稱揚離害生命法。
歡喜贊歎離害生命者,廣說乃至應自離邪見。
亦勸他離邪見。
恒正稱揚離邪見法。
歡喜贊歎離邪見者,應自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
亦勸他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
恒正稱揚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法。
歡喜贊歎修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者,應自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
亦勸他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
恒正稱揚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法。
歡喜贊歎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乃至般若波羅蜜多者,應自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亦勸他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
恒正稱揚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法。
歡喜贊歎住内空乃至無性自性空者,應自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
亦勸他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
恒正稱揚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法。
歡喜贊歎住真如乃至不思議界者,應自住四聖谛。
亦勸他住四聖谛。
恒正稱揚住四聖谛法。
歡喜贊歎住四聖谛者,應自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
亦勸他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
恒正稱揚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法。
歡喜贊歎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者,應自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
亦勸他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
恒正稱揚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法。
歡喜贊歎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應自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
亦勸他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
恒正稱揚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法。
歡喜贊歎修八解脫乃至十遍處者,應自圓滿諸菩薩地。
亦勸他圓滿諸菩薩地。
恒正稱揚圓滿諸菩薩地法。
歡喜贊歎圓滿諸菩薩地者,應自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
亦勸他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
恒正稱揚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法。
歡喜贊歎圓滿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者,應自圓滿五眼六神通。
亦勸他圓滿五眼六神通。
恒正稱揚圓滿五眼六神通法。
歡喜贊歎圓滿五眼六神通者,應自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
亦勸他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
恒正稱揚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法。
歡喜贊歎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十八佛不共法者,應自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亦勸他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
恒正稱揚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法。
歡喜贊歎圓滿大慈大悲大喜大舍者,應自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
亦勸他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
恒正稱揚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法。
歡喜贊歎圓滿三十二相八十随好者,應自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
亦勸他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
恒正稱揚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法。
歡喜贊歎圓滿無忘失法恒住舍性者,應自順逆觀十二支緣起。
亦勸他順逆觀十二支緣起。
恒正稱揚順逆觀十二支緣起法。
歡喜贊歎順逆觀十二支緣起者,應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
亦勸他知苦斷集證滅修道。
恒正稱揚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法。
歡喜贊歎知苦斷集證滅修道者,應自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而不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
亦勸他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及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
恒正稱揚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及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法。
歡喜贊歎起證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智及證實際得預流果乃至獨覺菩提者,應自入菩薩正性離生位。
亦勸他入菩薩正性離生位。
恒正稱揚入菩薩正性離生位法。
歡喜贊歎入菩薩正性離生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