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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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于時三寶初滅,刑法嚴峻。
略示連席之官,乃藏諸衣袖,還緘箧笥。
初武帝知藹志烈,欣欲見之。
乃敕三衛二十馀人,巡山訪覓氈衣道人。
朕将位以上卿,共治天下。
藹居山幽隐,追尋不獲。
後於太一山錫谷潛遁。
睹大法淪廢,道俗無依,身被報纏,無力毗贊。
告弟子曰:吾無益於世,即事舍身。
故先诘衆,初不慕從。
藹》且廣集《大小乘三寶集記》二十馀卷,藏諸岩穴,使後代再興。
後厭身情迫,獨據别岩,告弟子下山,明當早至。
藹乃跏坐磐石,留一内衣,自條身肉,段段布於石上。
引腸挂于松枝,不傷髒腑。
自馀筋肉手足頭面,脔析都盡,并唯骨現。
以刀割心,捧之而卒。
侍人心驚,通夜失寐。
明晨走赴,猶睹合掌捧心,身面西向,跏坐如初。
所傷馀骸,一無馀血。
但見白乳滂流,凝于石上。
遂壘石封外,就而殓焉。
即周宣政元年七月十六日也,春秋四十有五。
弟子等有聞當世,具諸别傳。
親侍沙門慧宣者,内外博通,奇有志力。
痛山頹之莫仰,悲梁壞之無依。
爰述芳猷,樹碑塔所。
後有訪道思賢者,入山禮敬,循諸崖險,乃見藹書遺偈在于石壁。
題雲:初欲血書本意,不謂變為白色。
即是菩薩之慈血也,遂以墨書。
其文曰:諸有緣者,在家出家,若男若女,皆悉好祝於佛法中,莫生退轉。
若退轉者,即失善利。
吾以三因緣舍此身命:一、見身多過,二、不能護法,三、欲速見佛。
辄同古聖,列偈叙之: 無益之身,惡煩人功,解形窮石,散體崖松。
天人脩羅,〓山神樹神,有求道者,觀我舍身。
願令衆生,見我骸骨,煩惱大船,皆為覆沒。
願令衆生,聞我舍命,天耳成就,菩提究竟。
願令衆生,憶念我時,具足念力,多聞總持。
此報一罷,四大彫零,泉林迳絕,岩室無聲。
普施禽獸,乃至[A16Q]蟲,〓食肉飲血,善根内充。
願我未來,速成善逝,身心自在,要相拔濟。
〓此身不淨,底下屎囊,九孔常流,如漏堤塘。
此身可惡,不可瞻觀,薄皮裹血,垢汙塗漫。
此身臭穢,猶如死狗,六六合成,不從化有。
觀此臭身,無常所囚,進退無免,〓會遭蟻蝼。
此身難保,有命必輸,狐狼所啗,終成蟲蛆。
天人男女,好醜貴賤,死火所燒,暫見如電。
死法侵人,怨中之怨,〓吾以為雠,誓斷根源。
此身無樂,毒蛇之箧,四大圍繞,〓百病交涉。
有名苦聚,老病死薮,身心熱惱,多諸過咎。
此身無我,以不自在,無實橫計,凡夫所宰。
久遠迷惑,妄倒所使,喪失善根,畜生同死。
棄舍百千,血乳成海,骨積大山,當來兼倍。
未曾為利,虛受勤苦,衆生無益,於法無補。
忍痛舍施,功用無邊,誓不退轉,出離四颠。
舍此穢形,願生淨土,一念華開,〓彌陀佛所。
速見十方,諸佛賢聖,長辭三途,正道決定。
報得五通,自在飛行,寶樹餐法,證大無生。
法身自在,不斷三有,殄除魔道,護法為首。
十地滿足,神化無方,德備四勝,号稱法王。
舍此身已,早令身自在,法身自在已,在在諸趣中。
随有利益處,護法救衆生,又複業應盡,有為法皆然。
三界皆無常,時來不自在,他殺及自死,終〓願舍此身,早令得通,法身自在,在諸趣中。
随有利處,護法救緣,後業應盡,有為皆然。
三界無常,來不由己,他殺及死,終歸如是。
〓智者不樂,應當是思,衆緣既湊,業盡今時。
隋廬山甘露峰釋大志,姓顧氏,會稽山陰人。
師事天台智者大師,伏膺日久。
顗睹其容,知其神志。
故見者眄睐,測非凡器。
後於蓮華山甘露峰南建靜觀道場,頭陀為業。
介爾一身,不避礚虎。
聞有惡獸,辄往投之,皆避不啗。
經于七載,禅業無絕。
晚住此山福林寺。
會大業屏除,流徙隐逸,慨法陵遲,一至於此。
乃變服毀形,粗布為衣,在佛堂内,高聲恸哭。
三日三夕,初不斷絕。
寺僧慰喻,志曰:餘歎惡業乃如此耶?要盡此形骸,申明正教。
遂往東都上表曰:願陛下興顯三寶,當然一臂於嵩嶽,用報國恩。
帝乃許之。
敕設大齋,七衆通集。
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燒鐵钅盧赤,用烙其臂,并令焦黑。
以刀截斷,肉裂骨現。
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蠟灌,下火然之,光曜岩岫。
于時大衆見其苦行,皆痛心髓,不安其足。
而志雖加燒烙,詞色不變,言笑如故。
或誦法句,歎佛為德。
或為衆說法,言談苦切。
臂燒既盡,如先下棚,七日入定,跏坐而卒,時年四十有三矣。
唐終南山豹林谷沙門釋會通,雍州萬年禦宿川人。
少欣儉素,遊泊林泉,苦節戒行,是其本志。
投終南豹林谷,潛隐綜業,誦《法華經》,至《藥王品》,便欣厭舍。
私集柴木,誓必行之。
以貞觀末年靜夜,林中積薪為窟,誦至《藥王》,便令下火。
風驚焰發,煙火俱盛。
卓爾跏坐,聲誦如故。
尋爾西南有大白光,流入火聚,身方偃仆。
至曉身火俱滅,乃收其骨,為起塔銘。
又貞觀之初,荊州有比丘尼姊妹,同誦《法華》,深厭形器,俱欲舍身。
節約衣食,欽崇苦行,服諸香油,漸斷粒食。
後頓絕味,唯食香蜜。
精力所被,神志鮮爽。
周告道俗,剋日燒身。
以貞觀三年二月八日,於荊州大街置二高座,乃以蠟布纏身至頂,唯出面目。
衆聚如山,歌贊雲會。
誦《法華經》至藥王燒處。
其姊先以火拄妹頂訖,妹又以火拄姊頂。
清夜兩炬,一時同曜。
焰下至眼,聲相轉鳴。
漸下鼻口,方乃歇滅。
恰至明晨,合座洞舉,一時火化,骸骨摧朽,唯二舌俱存。
舉衆欣嗟,為起高塔。
又近并州城西有一書生,年可二十四五。
誦《法華經》,誓燒供養。
乃集數束蒿,乾籠積之。
人問其故,密而不述。
後於中夜,放火自燒。
及人往救,火盛已死。
又貞觀年中,西京弘福寺有僧名玄覽,趙州房子人。
常樂禅誦,禮悔為業。
每語法屬曰:雖同恒業,而誓欲舍身。
至貞觀十八年四月初,脫諸衣服,總作一幞,付本寺僧。
唯著一覆單衣,密去至京東渭陰洪陂坊側。
且臨渭水,稱念禮訖,投身波中。
衆人接出,覽告衆曰:吾誓舍身命久矣。
意欲仰學大士,難舍能舍。
諸經正行,幸勿固遮而妨其業。
衆悟意盛,故乃從之。
又即入水,合掌稱佛,廣發願已,便投旋渦。
於三日後,其屍方出。
村人接取,為起塔銘。
本寺怪其不歸,便開衣幞,乃見遺文雲:敬白十方三世諸佛:弟子玄覽自出家來一十二夏。
雖沾僧數,大業未成。
今欲修行檀波羅蜜行,如薩埵舍身,屍毗割股,魚王肉山,經文具載。
請從前聖,敢附後塵。
衣物衆具,任從佛教。
臨終之日,人多不委。
同學見書,方往尋究知死,符同遺文不異。
(右此四驗出《唐高僧傳》。
)
于時三寶初滅,刑法嚴峻。
略示連席之官,乃藏諸衣袖,還緘箧笥。
初武帝知藹志烈,欣欲見之。
乃敕三衛二十馀人,巡山訪覓氈衣道人。
朕将位以上卿,共治天下。
藹居山幽隐,追尋不獲。
後於太一山錫谷潛遁。
睹大法淪廢,道俗無依,身被報纏,無力毗贊。
告弟子曰:吾無益於世,即事舍身。
故先诘衆,初不慕從。
藹》且廣集《大小乘三寶集記》二十馀卷,藏諸岩穴,使後代再興。
後厭身情迫,獨據别岩,告弟子下山,明當早至。
藹乃跏坐磐石,留一内衣,自條身肉,段段布於石上。
引腸挂于松枝,不傷髒腑。
自馀筋肉手足頭面,脔析都盡,并唯骨現。
以刀割心,捧之而卒。
侍人心驚,通夜失寐。
明晨走赴,猶睹合掌捧心,身面西向,跏坐如初。
所傷馀骸,一無馀血。
但見白乳滂流,凝于石上。
遂壘石封外,就而殓焉。
即周宣政元年七月十六日也,春秋四十有五。
弟子等有聞當世,具諸别傳。
親侍沙門慧宣者,内外博通,奇有志力。
痛山頹之莫仰,悲梁壞之無依。
爰述芳猷,樹碑塔所。
後有訪道思賢者,入山禮敬,循諸崖險,乃見藹書遺偈在于石壁。
題雲:初欲血書本意,不謂變為白色。
即是菩薩之慈血也,遂以墨書。
其文曰:諸有緣者,在家出家,若男若女,皆悉好祝於佛法中,莫生退轉。
若退轉者,即失善利。
吾以三因緣舍此身命:一、見身多過,二、不能護法,三、欲速見佛。
辄同古聖,列偈叙之: 無益之身,惡煩人功,解形窮石,散體崖松。
天人脩羅,〓山神樹神,有求道者,觀我舍身。
願令衆生,見我骸骨,煩惱大船,皆為覆沒。
願令衆生,聞我舍命,天耳成就,菩提究竟。
願令衆生,憶念我時,具足念力,多聞總持。
此報一罷,四大彫零,泉林迳絕,岩室無聲。
普施禽獸,乃至[A16Q]蟲,〓食肉飲血,善根内充。
願我未來,速成善逝,身心自在,要相拔濟。
〓此身不淨,底下屎囊,九孔常流,如漏堤塘。
此身可惡,不可瞻觀,薄皮裹血,垢汙塗漫。
此身臭穢,猶如死狗,六六合成,不從化有。
觀此臭身,無常所囚,進退無免,〓會遭蟻蝼。
此身難保,有命必輸,狐狼所啗,終成蟲蛆。
天人男女,好醜貴賤,死火所燒,暫見如電。
死法侵人,怨中之怨,〓吾以為雠,誓斷根源。
此身無樂,毒蛇之箧,四大圍繞,〓百病交涉。
有名苦聚,老病死薮,身心熱惱,多諸過咎。
此身無我,以不自在,無實橫計,凡夫所宰。
久遠迷惑,妄倒所使,喪失善根,畜生同死。
棄舍百千,血乳成海,骨積大山,當來兼倍。
未曾為利,虛受勤苦,衆生無益,於法無補。
忍痛舍施,功用無邊,誓不退轉,出離四颠。
舍此穢形,願生淨土,一念華開,〓彌陀佛所。
速見十方,諸佛賢聖,長辭三途,正道決定。
報得五通,自在飛行,寶樹餐法,證大無生。
法身自在,不斷三有,殄除魔道,護法為首。
十地滿足,神化無方,德備四勝,号稱法王。
舍此身已,早令身自在,法身自在已,在在諸趣中。
随有利益處,護法救衆生,又複業應盡,有為法皆然。
三界皆無常,時來不自在,他殺及自死,終〓願舍此身,早令得通,法身自在,在諸趣中。
随有利處,護法救緣,後業應盡,有為皆然。
三界無常,來不由己,他殺及死,終歸如是。
〓智者不樂,應當是思,衆緣既湊,業盡今時。
隋廬山甘露峰釋大志,姓顧氏,會稽山陰人。
師事天台智者大師,伏膺日久。
顗睹其容,知其神志。
故見者眄睐,測非凡器。
後於蓮華山甘露峰南建靜觀道場,頭陀為業。
介爾一身,不避礚虎。
聞有惡獸,辄往投之,皆避不啗。
經于七載,禅業無絕。
晚住此山福林寺。
會大業屏除,流徙隐逸,慨法陵遲,一至於此。
乃變服毀形,粗布為衣,在佛堂内,高聲恸哭。
三日三夕,初不斷絕。
寺僧慰喻,志曰:餘歎惡業乃如此耶?要盡此形骸,申明正教。
遂往東都上表曰:願陛下興顯三寶,當然一臂於嵩嶽,用報國恩。
帝乃許之。
敕設大齋,七衆通集。
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燒鐵钅盧赤,用烙其臂,并令焦黑。
以刀截斷,肉裂骨現。
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蠟灌,下火然之,光曜岩岫。
于時大衆見其苦行,皆痛心髓,不安其足。
而志雖加燒烙,詞色不變,言笑如故。
或誦法句,歎佛為德。
或為衆說法,言談苦切。
臂燒既盡,如先下棚,七日入定,跏坐而卒,時年四十有三矣。
唐終南山豹林谷沙門釋會通,雍州萬年禦宿川人。
少欣儉素,遊泊林泉,苦節戒行,是其本志。
投終南豹林谷,潛隐綜業,誦《法華經》,至《藥王品》,便欣厭舍。
私集柴木,誓必行之。
以貞觀末年靜夜,林中積薪為窟,誦至《藥王》,便令下火。
風驚焰發,煙火俱盛。
卓爾跏坐,聲誦如故。
尋爾西南有大白光,流入火聚,身方偃仆。
至曉身火俱滅,乃收其骨,為起塔銘。
又貞觀之初,荊州有比丘尼姊妹,同誦《法華》,深厭形器,俱欲舍身。
節約衣食,欽崇苦行,服諸香油,漸斷粒食。
後頓絕味,唯食香蜜。
精力所被,神志鮮爽。
周告道俗,剋日燒身。
以貞觀三年二月八日,於荊州大街置二高座,乃以蠟布纏身至頂,唯出面目。
衆聚如山,歌贊雲會。
誦《法華經》至藥王燒處。
其姊先以火拄妹頂訖,妹又以火拄姊頂。
清夜兩炬,一時同曜。
焰下至眼,聲相轉鳴。
漸下鼻口,方乃歇滅。
恰至明晨,合座洞舉,一時火化,骸骨摧朽,唯二舌俱存。
舉衆欣嗟,為起高塔。
又近并州城西有一書生,年可二十四五。
誦《法華經》,誓燒供養。
乃集數束蒿,乾籠積之。
人問其故,密而不述。
後於中夜,放火自燒。
及人往救,火盛已死。
又貞觀年中,西京弘福寺有僧名玄覽,趙州房子人。
常樂禅誦,禮悔為業。
每語法屬曰:雖同恒業,而誓欲舍身。
至貞觀十八年四月初,脫諸衣服,總作一幞,付本寺僧。
唯著一覆單衣,密去至京東渭陰洪陂坊側。
且臨渭水,稱念禮訖,投身波中。
衆人接出,覽告衆曰:吾誓舍身命久矣。
意欲仰學大士,難舍能舍。
諸經正行,幸勿固遮而妨其業。
衆悟意盛,故乃從之。
又即入水,合掌稱佛,廣發願已,便投旋渦。
於三日後,其屍方出。
村人接取,為起塔銘。
本寺怪其不歸,便開衣幞,乃見遺文雲:敬白十方三世諸佛:弟子玄覽自出家來一十二夏。
雖沾僧數,大業未成。
今欲修行檀波羅蜜行,如薩埵舍身,屍毗割股,魚王肉山,經文具載。
請從前聖,敢附後塵。
衣物衆具,任從佛教。
臨終之日,人多不委。
同學見書,方往尋究知死,符同遺文不異。
(右此四驗出《唐高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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