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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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是上善,身口無違。
緣中止息,遮性兩斷,乃名戒善。
今耐酒之人,既不亂神,未破馀戒,實理非罪。
正以飲生罪因,外違遮教,緣中生犯,仍名有罪。
以乖不飲,猶非持戒。
第一據實有損者,依經:食肉之人有十種過失。
第一、明一切衆生,無始已來,皆是己親,不合食肉。
故《入楞伽經》雲:“我觀衆生,輪回五道,同在生死,共相生育,遞為父母、兄弟、姊妹,若男若女,中表内外,六親眷屬。
或生馀道,善道惡道,常為眷屬。
以是因緣,我觀衆生,更相啖肉,無非親者。
由食肉味,遞互相啖,常生害心,增長苦業,流轉生死,不得出離。
佛說是時,諸惡羅刹聞佛所說,悉舍惡心,止不食肉。
遞相勸發菩提之心,護衆生命,過自護身。
離一切惡,諸肉不食。
悲泣流淚,白言:世尊,我聞佛說,谛觀六道,我所啖肉,皆是我親。
乃知食肉衆生,是我大怨,斷大慈種,長不善業,是大苦本。
我從今日斷不食肉,及我眷屬亦不聽食。
如來弟子有不食肉者,我當晝夜親近擁護。
若食肉者,我當與作大不饒益。
大慧,羅刹惡鬼常食肉者,聞我所說,尚發慈心,舍肉不食,況我弟子行善法者,當聽食肉?若食肉者,當知即是衆生大怨,斷我聖種。
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谛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
” 第二、明食肉衆生,見者皆悉驚怖,故不應食。
如彼經說:“食肉之人,衆生聞氣,悉皆驚怖,逃走遠離。
是故菩薩修如實行,為化衆生,不應食肉。
譬如旃陀羅獵師屠兒,捕魚鳥人,一切行處,衆生遙見,作如是念:我今定死。
而此來者是大惡人,不識罪福,斷衆生命,求現前利。
今來至此,為覓我等。
今我等身,悉皆有肉,是故今來,我等定死。
大慧,由人食肉,能令衆生見者皆生如是驚怖。
大慧,一切虛空、地中衆生,見食肉者,皆生恐怖而起疑念:我於今者為死為活?如是惡人,不修慈心,亦如豺狼遊行世間,常覓肉食。
如牛啖草,蜣螂逐糞,不知飽足。
我身是肉,正是其食。
不應逢見,即舍逃走,離之遠去。
如人畏懼羅刹無異。
” 第三、明食肉之人壞他信心,是故不應食肉。
如彼經雲:“若食肉者,衆生即失一切信心。
便言:世間無可信者。
斷於信根。
是故大慧,菩薩為護衆生信心,一切諸肉悉不應食。
何以故?世間有人見食肉故,謗毀三寶,作如是言:於佛法中何處當有真實沙門、婆羅門、修梵行者,舍於聖人本所應食,食於衆生,猶如羅刹。
斷我法輪,絕滅聖種,一切皆由食肉者過。
是故大慧,我弟子者,為護惡人毀謗三寶,乃至不應生念肉想,何況食啖也。
” 第四、明慈心少欲行人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菩薩為求出離生死,應當專念慈悲之行,少欲知足,厭世間苦,速求解脫。
若舍愦鬧,就於空閑,住屍陀林,阿蘭若處,墳間樹下,獨坐思惟。
觀諸世間,無一可樂。
妻子眷屬如枷鎖想,宮殿台觀如牢獄想,觀諸珍寶如糞聚想,見諸飲食如膿血想,受諸飲食如塗癰瘡想。
趣得存命,系念聖道,不為貪味。
酒肉、蔥韭、蒜薤臭味,悉舍不食。
若如是者,是真修行,堪受一切人天供養。
若於世間不生厭離,貪著諸味,酒肉葷辛皆便啖食,不應受於世間信施也。
” 第五、明食肉之人皆是過去曾作惡羅刹,由習氣故,今故貪肉。
是故不應食肉也。
如彼經說:“有諸衆生,過去曾修無量因緣,有微善根,得聞我法,信心出家。
在我法中,過去曾作羅刹眷屬,虎狼、師子、貓狸中生。
雖在我法,食肉馀習,見食肉者歡喜親近。
入諸城邑、聚落、塔寺,飲酒啖肉,以為歡樂。
諸天下觀,猶如羅刹争啖死屍,等無有異。
而不自知已失我衆,成羅刹眷屬。
雖服袈裟,剃除須發,有命看見,心生恐怖,如畏羅刹。
”此明食肉皆是過去曾作羅刹,師子、虎狼、貓狸中來,故應裁斷也。
第六、明食肉之人,學世咒術,尚不得成,況出世法,何由可證?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世間邪見諸咒術師,若其食肉,咒術不成。
為成邪術,尚不食肉。
況我弟子,為求如來無上聖道,出世解脫,修大慈悲,精勤苦行,猶恐不得,何處當有如是解脫,為彼癡人食肉而得其報?是故大慧,我諸弟子為求出世解脫樂故,不應食肉也。
” 第七、明衆生皆愛身命,與己無别。
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食肉能起色力,嗜味人多貪著。
應當谛觀一切世間有身命者,各自寶重,畏於死苦。
護惜己身,人畜無别。
甯當樂存疥野幹身,不能舍命受諸天樂。
何以故?畏死苦故。
以是觀察,死為大苦,是可畏法。
自身畏死,雲何當得而食他肉?是故大慧,欲食肉者,先自念身,次觀衆生,不應食肉也。
” 第八、明食肉之人,諸天賢聖皆悉遠離,惡神恐怖,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夫食肉者,諸天遠離,何況聖人。
是故菩薩為見聖人,當修慈悲,不應食肉。
大慧,食肉之人,睡眠亦苦,起時亦苦。
若於夢中見種種惡,驚怖毛?Nfde4?,心常不安。
無慈心故,乏諸善力。
若其獨在空閑之處,多為非人而伺其便。
虎狼師子亦來伺求,欲食其肉。
心常驚怖,不得安隐也。
” 第九、明食肉之人,淨者尚不應食,況不淨肉。
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我說凡夫為求淨命,啖於淨食,尚應生心,如子肉想,何況聽食非聖人食。
聖人離著,以肉能生無量諸過故,失於出世一切功德。
雲何言我聽諸弟子食諸肉血不淨等味?言我聽者,是則謗我。
”故内律雲:“食生肉血等,得偷蘭遮罪。
” 第十、明食肉之人死則還生惡羅刹等中。
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食肉衆生,依於過去食肉熏故,多生羅刹、師子、虎狼、豺豹、貓狸、鵄枭、雕鹫、鷹鹞等中。
有命之類各自護身,不令得便受饑餓苦,常生惡心,念食他肉。
命終複堕惡道受生,人身難得,何況當有得涅槃道。
當知食肉有如是等無量諸過。
是故行者不食肉者,即是無量功德之聚也。
” 又《鴦掘魔經》雲:“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因如來藏故諸佛不食肉耶?佛言:如是。
一切衆生無始生死,生生輪轉,無非父母兄弟姊妹。
猶如伎兒,變易無常。
緣中止息,遮性兩斷,乃名戒善。
今耐酒之人,既不亂神,未破馀戒,實理非罪。
正以飲生罪因,外違遮教,緣中生犯,仍名有罪。
以乖不飲,猶非持戒。
第一據實有損者,依經:食肉之人有十種過失。
第一、明一切衆生,無始已來,皆是己親,不合食肉。
故《入楞伽經》雲:“我觀衆生,輪回五道,同在生死,共相生育,遞為父母、兄弟、姊妹,若男若女,中表内外,六親眷屬。
或生馀道,善道惡道,常為眷屬。
以是因緣,我觀衆生,更相啖肉,無非親者。
由食肉味,遞互相啖,常生害心,增長苦業,流轉生死,不得出離。
佛說是時,諸惡羅刹聞佛所說,悉舍惡心,止不食肉。
遞相勸發菩提之心,護衆生命,過自護身。
離一切惡,諸肉不食。
悲泣流淚,白言:世尊,我聞佛說,谛觀六道,我所啖肉,皆是我親。
乃知食肉衆生,是我大怨,斷大慈種,長不善業,是大苦本。
我從今日斷不食肉,及我眷屬亦不聽食。
如來弟子有不食肉者,我當晝夜親近擁護。
若食肉者,我當與作大不饒益。
大慧,羅刹惡鬼常食肉者,聞我所說,尚發慈心,舍肉不食,況我弟子行善法者,當聽食肉?若食肉者,當知即是衆生大怨,斷我聖種。
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谛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
” 第二、明食肉衆生,見者皆悉驚怖,故不應食。
如彼經說:“食肉之人,衆生聞氣,悉皆驚怖,逃走遠離。
是故菩薩修如實行,為化衆生,不應食肉。
譬如旃陀羅獵師屠兒,捕魚鳥人,一切行處,衆生遙見,作如是念:我今定死。
而此來者是大惡人,不識罪福,斷衆生命,求現前利。
今來至此,為覓我等。
今我等身,悉皆有肉,是故今來,我等定死。
大慧,由人食肉,能令衆生見者皆生如是驚怖。
大慧,一切虛空、地中衆生,見食肉者,皆生恐怖而起疑念:我於今者為死為活?如是惡人,不修慈心,亦如豺狼遊行世間,常覓肉食。
如牛啖草,蜣螂逐糞,不知飽足。
我身是肉,正是其食。
不應逢見,即舍逃走,離之遠去。
如人畏懼羅刹無異。
” 第三、明食肉之人壞他信心,是故不應食肉。
如彼經雲:“若食肉者,衆生即失一切信心。
便言:世間無可信者。
斷於信根。
是故大慧,菩薩為護衆生信心,一切諸肉悉不應食。
何以故?世間有人見食肉故,謗毀三寶,作如是言:於佛法中何處當有真實沙門、婆羅門、修梵行者,舍於聖人本所應食,食於衆生,猶如羅刹。
斷我法輪,絕滅聖種,一切皆由食肉者過。
是故大慧,我弟子者,為護惡人毀謗三寶,乃至不應生念肉想,何況食啖也。
” 第四、明慈心少欲行人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菩薩為求出離生死,應當專念慈悲之行,少欲知足,厭世間苦,速求解脫。
若舍愦鬧,就於空閑,住屍陀林,阿蘭若處,墳間樹下,獨坐思惟。
觀諸世間,無一可樂。
妻子眷屬如枷鎖想,宮殿台觀如牢獄想,觀諸珍寶如糞聚想,見諸飲食如膿血想,受諸飲食如塗癰瘡想。
趣得存命,系念聖道,不為貪味。
酒肉、蔥韭、蒜薤臭味,悉舍不食。
若如是者,是真修行,堪受一切人天供養。
若於世間不生厭離,貪著諸味,酒肉葷辛皆便啖食,不應受於世間信施也。
” 第五、明食肉之人皆是過去曾作惡羅刹,由習氣故,今故貪肉。
是故不應食肉也。
如彼經說:“有諸衆生,過去曾修無量因緣,有微善根,得聞我法,信心出家。
在我法中,過去曾作羅刹眷屬,虎狼、師子、貓狸中生。
雖在我法,食肉馀習,見食肉者歡喜親近。
入諸城邑、聚落、塔寺,飲酒啖肉,以為歡樂。
諸天下觀,猶如羅刹争啖死屍,等無有異。
而不自知已失我衆,成羅刹眷屬。
雖服袈裟,剃除須發,有命看見,心生恐怖,如畏羅刹。
”此明食肉皆是過去曾作羅刹,師子、虎狼、貓狸中來,故應裁斷也。
第六、明食肉之人,學世咒術,尚不得成,況出世法,何由可證?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世間邪見諸咒術師,若其食肉,咒術不成。
為成邪術,尚不食肉。
況我弟子,為求如來無上聖道,出世解脫,修大慈悲,精勤苦行,猶恐不得,何處當有如是解脫,為彼癡人食肉而得其報?是故大慧,我諸弟子為求出世解脫樂故,不應食肉也。
” 第七、明衆生皆愛身命,與己無别。
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食肉能起色力,嗜味人多貪著。
應當谛觀一切世間有身命者,各自寶重,畏於死苦。
護惜己身,人畜無别。
甯當樂存疥野幹身,不能舍命受諸天樂。
何以故?畏死苦故。
以是觀察,死為大苦,是可畏法。
自身畏死,雲何當得而食他肉?是故大慧,欲食肉者,先自念身,次觀衆生,不應食肉也。
” 第八、明食肉之人,諸天賢聖皆悉遠離,惡神恐怖,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夫食肉者,諸天遠離,何況聖人。
是故菩薩為見聖人,當修慈悲,不應食肉。
大慧,食肉之人,睡眠亦苦,起時亦苦。
若於夢中見種種惡,驚怖毛?Nfde4?,心常不安。
無慈心故,乏諸善力。
若其獨在空閑之處,多為非人而伺其便。
虎狼師子亦來伺求,欲食其肉。
心常驚怖,不得安隐也。
” 第九、明食肉之人,淨者尚不應食,況不淨肉。
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我說凡夫為求淨命,啖於淨食,尚應生心,如子肉想,何況聽食非聖人食。
聖人離著,以肉能生無量諸過故,失於出世一切功德。
雲何言我聽諸弟子食諸肉血不淨等味?言我聽者,是則謗我。
”故内律雲:“食生肉血等,得偷蘭遮罪。
” 第十、明食肉之人死則還生惡羅刹等中。
是故行者不應食肉。
如彼經說:“食肉衆生,依於過去食肉熏故,多生羅刹、師子、虎狼、豺豹、貓狸、鵄枭、雕鹫、鷹鹞等中。
有命之類各自護身,不令得便受饑餓苦,常生惡心,念食他肉。
命終複堕惡道受生,人身難得,何況當有得涅槃道。
當知食肉有如是等無量諸過。
是故行者不食肉者,即是無量功德之聚也。
” 又《鴦掘魔經》雲:“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因如來藏故諸佛不食肉耶?佛言:如是。
一切衆生無始生死,生生輪轉,無非父母兄弟姊妹。
猶如伎兒,變易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