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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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則開禁随時,量前損益。

    如匿王欲殺廚監,太子欲殺其父,此并因酒忘忿,得全身命,免其大罪。

    以輕脫重,不受累殃。

    然非無飲酒之咎,來報之罪。

    不得見有前開,遂即雷同總犯。

    各須量其教意,複省己身行德優劣,得預聖人。

    斯匿、末利開禁,以既不同,此即須依經,纖毫勿犯,最為殊勝。

    故《四分律》雲:“是我弟子者,乃不以草頭滴酒入口。

    ”何況多飲。

    是故咽咽結提。

     又《成論》:“問雲:飲酒是實罪耶?答曰:非也。

    所以者何?飲酒不為惱衆生故而是罪因。

    若人飲酒,則開不善門,以能障定及諸善法。

    如殖衆果,必有牆障。

    故知酒過,如果無園。

    ” 又《優婆塞經》雲:“若複有人樂飲酒者,是人現世喜失财物,身心多病,常樂鬥诤,惡名遠聞,喪失智慧,心無慚愧,得惡色力,常為一切之所呵責,人不樂見,不能修善。

    是名飲酒現世惡報。

    舍此身已,處在地獄,受饑渴等無量苦惱。

    是名後世惡業之果。

    若得人身,心常狂亂,不能系念思惟善法。

    是一惡因緣力故,令一切外物資生,悉皆臭爛。

    ” 又《長阿含經》雲:“其飲酒者有六種失: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鬥争,四者惡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損。

    ”又《智度論》:“飲酒有三十五失,如前《受戒篇》說。

    ” 又《沙彌尼戒經》雲:“不得飲酒,不得嗜酒,不得嘗酒。

    酒有三十六失,失道破家,危身喪命,皆悉由之。

    牽東引西,持南著北,不能諷經,不敬三尊,輕易師友,不孝父母,心閉意塞,世世愚癡,不值大道,其心無識,故不飲酒。

    欲離五陰、五欲、五蓋,得五神通,得度五道,故不飲酒。

    ” 又《薩遮尼乾子經》偈雲: “飲酒多放逸,現世常愚癡,忘失一切事,常被智者呵。

    來世常闇鈍,多失諸功德。

    是故黠慧人,離諸飲酒失。

    ” 又《十住婆沙論》:“問曰:若有人舍施酒,未知得罪以不?答曰:施者得福,受者不得飲。

    ”故論雲:“是菩薩或時樂舍一切,須食與食,須飲與飲。

    若以酒施,應生是念:今是行檀時,随所須與,後當方便教使離酒,得念智慧,令不放逸。

    何以故?檀波羅蜜法,悉滿人願。

    在家菩薩以酒施者,是則無罪。

    ” 又《梵網經》雲:“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中無手,何況自飲。

    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衆生飲酒,況自飲酒。

    ” 又《優婆塞五戒相經》雲:“佛在支提國》跋陀羅婆提邑。

    是處有惡龍,名菴婆羅提陀,兇暴惡害,無人得到其處,象馬無能近者,乃至諸鳥不得過上。

    秋谷熟時,并皆破滅。

    時有長老莎伽陀羅漢比丘遊行支提國,漸到跋陀羅波提邑。

    過是夜已,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

    時聞此邑有惡龍,兇暴害人、鳥獸,及破滅秋谷。

    聞已,乞食到菴婆羅提陀龍住處,衆鳥樹下,敷座具,大坐。

    龍聞衣氣,即發瞋恚,從身出煙。

    長老莎伽陀即入三昧,以神通力,身亦出煙。

    龍倍瞋恚,身上出火。

    莎伽陀複入火光三昧,身亦出火。

    龍複雨雹,莎伽陀即變雹作釋俱餅、髓餅等。

    龍複放霹靂,莎伽陀變作種種歡喜丸。

    龍複雨弓箭刀槊,莎伽陀即變作優缽羅華、波頭摩華等。

    龍複雨毒蛇、蜈蚣、土虺、蚰蜒,莎伽陀即變作優缽羅華璎珞、瞻<艹匐>華璎珞等。

    如是等龍所有勢力盡現向莎伽陀,皆不能勝,即失威力光明。

    莎伽陀知龍力盡,不能複動,即變作細身,從龍兩耳入,從兩眼出;兩眼出已從鼻入;從鼻入已從口中出;在龍頭上往來經行,不傷龍身。

    爾時龍見如是事已,心即大驚,怖畏毛豎,合掌向莎伽陀言:我歸依汝。

    莎伽陀答言:汝莫歸依我,當歸依我師佛。

    龍答言:我從今歸依三寶,知我盡形作佛優婆塞。

    是龍受三自歸作佛弟子已,更不複作如先兇惡事。

    諸人及鳥獸皆得到所,秋谷不傷。

    名聲流布諸國,皆知長老莎伽陀能降伏惡龍,折伏令善。

    因莎伽陀名聲流布,諸人皆作食,傳争請之。

    是中有一貧女人,信敬請得莎伽陀。

    是女為辦酥乳糜食之。

    女人作念思惟:是沙門啖是酥乳糜,或當冷發。

    便取似水色酒持與莎伽陀,莎伽陀不看便飲。

    飲已為說法,便去。

    過向寺中,爾時酒勢便發,近寺門邊,不覺倒他。

    僧伽梨衣、漉水囊、缽杖等各在一處,身在一處,醉無所覺。

    佛與阿難行到是處,見是比丘,知而故問:阿難,此是何人?答言:世尊,此是長老莎伽陀。

    佛即語阿難:是處為我敷座,辦水集僧。

    阿難受教敷座,辦水集僧已,白佛言:僧已集。

    佛自知時,佛即洗足,坐已,問諸比丘:汝等曾見聞有龍名菴婆羅提陀,兇暴惡害,先無有人到其住處,乃至鳥獸無能到上。

    秋谷熟時,破滅諸谷。

    莎伽陀能折伏令善,鳥獸得到泉上。

    是中有見聞者言:見聞此事。

    佛語諸比丘:於汝意雲何?此善男子莎伽陀,今能折伏蝦蟆不?答言:不能。

    佛言:聖人飲酒,尚如是失,何況凡夫。

    如是過罪,皆由飲酒。

    今從自後,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

    佛種種呵責飲酒過失已,依律因此比丘便制不飲酒戒。

    ” 問曰:未審天上有酒味不?答曰:無實曲米所造之酒,但有業化所作酒也。

    故《正法念經》雲:“彼夜摩天男共天女衆入池遊戲,同飲天酒,離於醉過,現樂功德。

    味觸色香皆悉具足。

    其中諸天有以珠器而飲酒者,受用酥酡之食,色觸香味皆悉具足。

    彼如是念:此水為酒,令我得飲。

    即於念時,皆是天酒,離於醉過。

    天既飲之,增長勝樂;善業力故,心生歡喜。

    然彼諸天自業力故,如是受樂。

    ” “有鳥名為常樂,見彼諸天在歡喜河而飲酒故,為說偈言: 沒入放逸海,貪著諸境界。

    此酒能迷心,何用複飲酒?〓為境界火燒,不知作不作,園林主貪心〓何用複飲酒?彼常樂鳥見樂飲酒天在河飲酒,為調伏故,如是說偈。

    ” 又《正法念經》:“閻羅王責數罪人說偈雲: 酒能亂人心,令人如羊等,不知作不作,如是應舍酒。

    若酒醉之人,如死人無異;若欲常不死,彼人應舍酒。

    酒是諸過處,恒常不饒益,一切惡道階,黑闇所在處。

    飲酒到地獄,亦到餓鬼處,〓行於畜生業,是酒過所诳。

    酒為毒中毒,地獄中地獄,病中之大病,〓是智者所說。

    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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