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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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災第九十三(此有三部)▲述意部第一
夫酒為放逸之門,大聖知其苦本。
所以遠酣肆,離酒緣,棄醉朋,近法友,出昏門,入醒境。
肉是斷大慈之種,大聖知其殺因。
所以去腥臊,淨身口,啖蔬菜,澄心神,招慈善,感延年。
故俗書《禮記》雲:“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斯亦不殺之義也。
若使啖食酒肉之者,即同畜生豺狼禽獸,亦即具殺一切眷屬,食啖諸親。
反雠怨報,曆劫長夜,無有窮已。
如經論說:“有一女人五百世害狼兒,狼兒亦五百世害其子。
又有女人五百世斷鬼命根,鬼亦五百世斷其命根。
”故知經曆六道,備受怨報。
或經為師長,或是父母,或是兄弟,或是姊妹,或是兒孫,或是朋友。
今是凡身,各無道眼,不能分别,還相啖食,不自覺知。
啖食之時,此物有靈,即生瞋恨,還成怨雠。
向到至親,反變成怨。
如是之事,豈可不思。
暫争舌端,一時少味,永與至親,長為怨對。
可為痛心,難以言說。
是故《涅槃經》雲:“一切肉者悉斷,及自死者。
”自死猶斷,何況不自死者! 又《楞伽經》雲:“為利殺衆生,以财網諸肉,二業俱不善,死堕叫呼獄。
”何謂以财網肉?陸設罝罘,水設網罟,此是以網網肉。
若於屠殺人間以錢買肉,此是以财網肉。
若令此人不以财網肉者,習惡律儀,捕害衆生,此人為當專自供口,亦複别有所拟。
若别有所拟,向食肉者豈無殺分?何得雲我不殺生?此是灼然,違背經文,斷大慈種,障不見佛也。
▲飲酒部第二 述曰:此之一教,有權有實。
權則漸誘之訓,以輕脫重,初開無犯。
據其障理,非無其過。
若約實教,輕重俱禁,始末不犯,是名持戒。
初據權說者,故《未曾有經》雲:“爾時國王太子名曰祇陀》,聞佛所說十善道法,果報無窮。
長跪叉手,白佛言:佛昔令我受持五戒,今欲還舍。
所以者何?五戒法中酒戒難持,畏得罪故。
世尊告曰:汝飲酒時,為何惡耶?祇陀白佛:國中豪強,時時相率,赍持酒食,共相娛樂,以緻歡樂,自無惡也。
何以故?得酒念戒,無放逸故。
是故飲酒不行惡也。
佛言:善哉!善哉!祇陀,汝今已得智慧方便,若世間人能如汝者,終身飲酒,有何惡哉!如是行者,乃應生福,無有罪也。
若人飲酒,不起惡業;歡喜心故,不起煩惱;善心因緣,受善果報。
如持五戒,何有失乎!飲酒念戒,益增其福。
先持五戒,今受十善,功德倍勝十善報也。
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心歡喜時,不起惡業,名有漏善者,是事不然。
何以故?人飲酒時,心則歡喜;歡喜心故,不起煩惱;無煩惱故,不行惱害;不害物故,三業清淨;清淨之道,即無漏業。
世尊,憶念我昔遊行獵戲,忘将廚宰。
於深山中,覺饑欲食。
左右答言:王朝去時,不被命敕,令将廚宰,即時無食。
我聞是語已,走馬還宮,教令索食。
王家廚監名修迦羅。
修迦羅言:即無現食,今方當作。
我時饑逼,忿不思惟,敕臣斬殺廚監。
臣被王教,即共議言:簡括國中,唯此一人忠良直事。
今若殺者,更無有能為王監廚,稱王意者。
時末利夫人聞王教敕殺修迦羅,情甚愛惜。
知王饑乏,即令辦具好肉美酒,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将諸妓女,往至我所。
我見夫人裝束嚴麗,将從妓女、好酒肉來,瞋心即歇。
何以故?末利夫人持五戒斷酒不飲,我心常恨。
今日忽然将酒肉來,共相娛樂。
展釋情故,即與夫人飲酒食肉,作衆妓樂,歡喜娛樂,恚心即滅。
夫人知我忘失怒意,即遣黃門辄傳我命,令諸外臣莫殺廚監。
即奉教旨。
我至明旦,深自悔責,愁憂不食,顔色憔悴。
夫人問我:何故憂愁?為何患耶?我言:吾因昨日為饑火所逼,瞋恚心故,殺修迦羅。
自計國中更無有人,堪監我廚,如修迦羅者。
為是之故,悔恨愁耳。
夫人笑曰:其人猶在,願王莫愁。
我重問曰:為實如是,為戲言耶?答言:實在,非戲言也。
我令左右喚廚監來。
使者往召,須臾将來。
我大歡喜,憂悔即除。
王白佛言:末利夫人持佛五戒,月行六齋。
一日之中,終身五戒,已犯飲酒、妄語二戒,八齋戒中頓犯六戒。
此事雲何?所犯戒罪輕耶,重耶?世尊答曰:如此犯戒,得大功德,無有罪也。
何以故?為利益故。
如我前說。
夫人修善凡有二種:一、有漏善,二、無漏善。
末利夫人所犯戒者,入有漏善;不犯戒者,名無漏善。
依語義者,破戒修善,名有漏善;依義語者,凡心所起善,皆無漏業。
王白佛言:如世尊說,末利夫人飲酒破戒,不起惡心而有功德,無罪報者,一切人民亦複皆然。
何以故?我念近昔,舍衛城中有諸豪族刹利王公,因小诤競,乃緻大怨。
各各結謀,興兵相伐。
兩家并是國親,非可執錄。
紛纭鬥戰,不從理谏,深為憂之。
複自念言:昔太子時共大臣提韋羅相忿,情實不分,意欲誅滅。
因太後與酒,飲已情和。
思惟是已,即敕忠臣,令辦好酒及諸甘膳。
又使宣令國中豪族群臣士民,悉皆令集,欲有所論國中大事。
諸臣诤競,兩徒眷屬各有五百,應召來集於王殿上,莊嚴大樂。
王敕忠臣辦琉璃碗,碗受三升。
諸寶碗中,盛滿好酒。
我於衆前先{?口}一碗。
王曰:今論國事,想無異心。
今當人人辦此一碗甘露良藥,然後論事。
鹹言:唯諾。
作唱大樂。
諸人得酒,并聞音樂,心中歡樂,亡失雠恨。
因酒息诤而得太平,此豈非是酒之功也!竊見世間窮貧小人、奴客婢使、夷蠻之人,或因節日,或於酒店,聚會飲酒,歡樂心故,不須人教,各各起舞。
未得酒時,都無是事。
是故當知,人因飲酒,則緻歡樂;心歡樂時,不起惡念;不起惡念,則是善心;善心因緣,應受善報。
猕猴得酒,尚能起舞,況於世人。
如世尊說,施善善報,施惡惡報。
末利夫人皆由前身以好施人故,今得好報。
世尊,雲何令持五戒,月行六齋,六齋之日不得莊嚴香華服飾,作倡妓樂,又複不聽附近夫婿?愛好之姿,竟何所施?徒雲其功,豈非苦也?佛告王曰:大王所難,非不如是。
末利夫人在年少時,若我不敕令受戒法,修智慧者,雲何當有今日之德,以能得度,複度王身,如斯之功,複歸誰也?” 述曰:此第二約其實說,輕重不犯,真名持戒。
故大聖知時,量機通塞。
所以遠酣肆,離酒緣,棄醉朋,近法友,出昏門,入醒境。
肉是斷大慈之種,大聖知其殺因。
所以去腥臊,淨身口,啖蔬菜,澄心神,招慈善,感延年。
故俗書《禮記》雲:“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
”斯亦不殺之義也。
若使啖食酒肉之者,即同畜生豺狼禽獸,亦即具殺一切眷屬,食啖諸親。
反雠怨報,曆劫長夜,無有窮已。
如經論說:“有一女人五百世害狼兒,狼兒亦五百世害其子。
又有女人五百世斷鬼命根,鬼亦五百世斷其命根。
”故知經曆六道,備受怨報。
或經為師長,或是父母,或是兄弟,或是姊妹,或是兒孫,或是朋友。
今是凡身,各無道眼,不能分别,還相啖食,不自覺知。
啖食之時,此物有靈,即生瞋恨,還成怨雠。
向到至親,反變成怨。
如是之事,豈可不思。
暫争舌端,一時少味,永與至親,長為怨對。
可為痛心,難以言說。
是故《涅槃經》雲:“一切肉者悉斷,及自死者。
”自死猶斷,何況不自死者! 又《楞伽經》雲:“為利殺衆生,以财網諸肉,二業俱不善,死堕叫呼獄。
”何謂以财網肉?陸設罝罘,水設網罟,此是以網網肉。
若於屠殺人間以錢買肉,此是以财網肉。
若令此人不以财網肉者,習惡律儀,捕害衆生,此人為當專自供口,亦複别有所拟。
若别有所拟,向食肉者豈無殺分?何得雲我不殺生?此是灼然,違背經文,斷大慈種,障不見佛也。
▲飲酒部第二 述曰:此之一教,有權有實。
權則漸誘之訓,以輕脫重,初開無犯。
據其障理,非無其過。
若約實教,輕重俱禁,始末不犯,是名持戒。
初據權說者,故《未曾有經》雲:“爾時國王太子名曰祇陀》,聞佛所說十善道法,果報無窮。
長跪叉手,白佛言:佛昔令我受持五戒,今欲還舍。
所以者何?五戒法中酒戒難持,畏得罪故。
世尊告曰:汝飲酒時,為何惡耶?祇陀白佛:國中豪強,時時相率,赍持酒食,共相娛樂,以緻歡樂,自無惡也。
何以故?得酒念戒,無放逸故。
是故飲酒不行惡也。
佛言:善哉!善哉!祇陀,汝今已得智慧方便,若世間人能如汝者,終身飲酒,有何惡哉!如是行者,乃應生福,無有罪也。
若人飲酒,不起惡業;歡喜心故,不起煩惱;善心因緣,受善果報。
如持五戒,何有失乎!飲酒念戒,益增其福。
先持五戒,今受十善,功德倍勝十善報也。
時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心歡喜時,不起惡業,名有漏善者,是事不然。
何以故?人飲酒時,心則歡喜;歡喜心故,不起煩惱;無煩惱故,不行惱害;不害物故,三業清淨;清淨之道,即無漏業。
世尊,憶念我昔遊行獵戲,忘将廚宰。
於深山中,覺饑欲食。
左右答言:王朝去時,不被命敕,令将廚宰,即時無食。
我聞是語已,走馬還宮,教令索食。
王家廚監名修迦羅。
修迦羅言:即無現食,今方當作。
我時饑逼,忿不思惟,敕臣斬殺廚監。
臣被王教,即共議言:簡括國中,唯此一人忠良直事。
今若殺者,更無有能為王監廚,稱王意者。
時末利夫人聞王教敕殺修迦羅,情甚愛惜。
知王饑乏,即令辦具好肉美酒,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将諸妓女,往至我所。
我見夫人裝束嚴麗,将從妓女、好酒肉來,瞋心即歇。
何以故?末利夫人持五戒斷酒不飲,我心常恨。
今日忽然将酒肉來,共相娛樂。
展釋情故,即與夫人飲酒食肉,作衆妓樂,歡喜娛樂,恚心即滅。
夫人知我忘失怒意,即遣黃門辄傳我命,令諸外臣莫殺廚監。
即奉教旨。
我至明旦,深自悔責,愁憂不食,顔色憔悴。
夫人問我:何故憂愁?為何患耶?我言:吾因昨日為饑火所逼,瞋恚心故,殺修迦羅。
自計國中更無有人,堪監我廚,如修迦羅者。
為是之故,悔恨愁耳。
夫人笑曰:其人猶在,願王莫愁。
我重問曰:為實如是,為戲言耶?答言:實在,非戲言也。
我令左右喚廚監來。
使者往召,須臾将來。
我大歡喜,憂悔即除。
王白佛言:末利夫人持佛五戒,月行六齋。
一日之中,終身五戒,已犯飲酒、妄語二戒,八齋戒中頓犯六戒。
此事雲何?所犯戒罪輕耶,重耶?世尊答曰:如此犯戒,得大功德,無有罪也。
何以故?為利益故。
如我前說。
夫人修善凡有二種:一、有漏善,二、無漏善。
末利夫人所犯戒者,入有漏善;不犯戒者,名無漏善。
依語義者,破戒修善,名有漏善;依義語者,凡心所起善,皆無漏業。
王白佛言:如世尊說,末利夫人飲酒破戒,不起惡心而有功德,無罪報者,一切人民亦複皆然。
何以故?我念近昔,舍衛城中有諸豪族刹利王公,因小诤競,乃緻大怨。
各各結謀,興兵相伐。
兩家并是國親,非可執錄。
紛纭鬥戰,不從理谏,深為憂之。
複自念言:昔太子時共大臣提韋羅相忿,情實不分,意欲誅滅。
因太後與酒,飲已情和。
思惟是已,即敕忠臣,令辦好酒及諸甘膳。
又使宣令國中豪族群臣士民,悉皆令集,欲有所論國中大事。
諸臣诤競,兩徒眷屬各有五百,應召來集於王殿上,莊嚴大樂。
王敕忠臣辦琉璃碗,碗受三升。
諸寶碗中,盛滿好酒。
我於衆前先{?口}一碗。
王曰:今論國事,想無異心。
今當人人辦此一碗甘露良藥,然後論事。
鹹言:唯諾。
作唱大樂。
諸人得酒,并聞音樂,心中歡樂,亡失雠恨。
因酒息诤而得太平,此豈非是酒之功也!竊見世間窮貧小人、奴客婢使、夷蠻之人,或因節日,或於酒店,聚會飲酒,歡樂心故,不須人教,各各起舞。
未得酒時,都無是事。
是故當知,人因飲酒,則緻歡樂;心歡樂時,不起惡念;不起惡念,則是善心;善心因緣,應受善報。
猕猴得酒,尚能起舞,況於世人。
如世尊說,施善善報,施惡惡報。
末利夫人皆由前身以好施人故,今得好報。
世尊,雲何令持五戒,月行六齋,六齋之日不得莊嚴香華服飾,作倡妓樂,又複不聽附近夫婿?愛好之姿,竟何所施?徒雲其功,豈非苦也?佛告王曰:大王所難,非不如是。
末利夫人在年少時,若我不敕令受戒法,修智慧者,雲何當有今日之德,以能得度,複度王身,如斯之功,複歸誰也?” 述曰:此第二約其實說,輕重不犯,真名持戒。
故大聖知時,量機通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