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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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比丘於他施主家生慳嫉者,速滅一切所有白衣法,永盡無遺。

    ” 又《迦葉經》雲:“出家之人有四放逸,入於地獄。

    一、多聞放逸,二、利養放逸,三、親友放逸,四、頭陀放逸。

    ”此四放逸之人,良由惡人入於佛法,不求出世,苟貪名利,以活身命,故入惡道。

     又《最妙勝定經》雲:“千年之後,三百年中,浩浩亂哉!逃奴走婢,亡家失國,多不存活,入吾法中。

    猶如群賊劫奪良善。

    當爾之時,十二部經沈沒於地,不複讀誦經典。

    設有頭陀者,多不如法。

    常遊聚落,不在山林。

    乃至法師解說佛語,萬不著一。

    爾時多有白衣,若男若女,持戒淨行,呵責比丘。

    白衣去後,共相謂言:今我解者,如佛口說。

    或邪言绮語,無義之語,以作義語,如盲人指天上日若大若小等。

    ” 又《正法念經》雲:“彼惡比丘現持戒相,令彼檀越心信敬己,共諸朋侶,數數往到彼檀越家。

    如是比丘随己所聞,少知佛法,共其同侶,為彼檀越說所知法。

    如是方便,欲令檀越回彼比丘所得利養而施與之。

    如是比丘形相沙門第一大賊,到檀越家,方便劫奪他人财利,及以供養。

    如是比丘見他财利,見他供養,生貪嫉者,不曾少時眼開合頃,暫作善法。

    彼惡比丘破戒沙門,舍離坐禅、讀誦等業,無一念間不攝地獄、餓鬼、畜生。

    ”以此文證,貪利招苦,勿現善相,以求名利。

    故諸出家縱能持戒,勿解經義,未必斷惑,由不觀理、不斷結故。

    多現善相,謂己過人。

    設聞勝智,說實無我,則不信受,言非正理。

    因茲謗法及行道者,增長我慢,死墜地獄。

    是故愚人縱能依戒,以無法智,多起罪行。

     又《大寶積經》雲:“出家之人有二種縛:一者見縛,二者利養縛。

    又有二種障法:一者親近白衣,二者憎惡善人。

    又有二種癰瘡:一者求見他過,二者自覆其罪。

    又有二種不淨心:一者讀誦外道經書,二者多畜諸好衣缽。

    ” 又《涅槃經》雲:“出家之人有四種惡病,是故不得四沙門果。

    何等四病?謂四惡欲:一為衣欲,二為食欲,三為卧具欲,四為有欲。

    有四良藥能療是病:一、糞掃衣,能治比丘為衣惡欲。

    二、乞食,能破比丘為食惡欲。

    三、樹下坐,能破比丘為卧具惡欲。

    四、身心寂靜,能破比丘為有惡欲。

    以是四藥,除是四病,是名聖行。

    如是聖行,則得名為少欲知足也。

    ” 又《大集經》雲:“破戒人者,一切十方無量諸佛所不護念。

    雖名比丘,不在僧數。

    何以故?入魔界故。

    我都不聽毀戒之人,受人信施,如葶苈子。

    何以故?是人遠離如來法故。

    ” 又《正法念經》偈雲: “若無讀誦心,無禅無漏盡;〓雖有比丘形,如是非比丘。

    甯食蛇毒蟲,及以烊金等;〓終不破禁戒,而食僧飲食。

    ”故《大莊嚴經論》偈言: “若毀犯禁戒,現世惡名聞,為人所輕賤,命終堕惡道。

    ” 又《智度論》說:“破戒之人,人所不敬。

    其家如墳,人所不到。

    破戒之人,失諸功德。

    譬如枯樹,人不愛樂。

    破戒之人,如霜蓮華,人不喜見。

    破戒之人,惡心可畏,譬如羅刹。

    破戒比丘,雖形似善人,内無善法。

    雖複剃頭染衣,次第捉籌,名為比丘,實非比丘。

    破戒之人,若著法服,則是熱銅鐵鍱以纏其身。

    若持缽盂,則是盛烊銅器。

    若所啖食,即是吞燒鐵丸,飲熱烊銅。

    若受人供養供給,則是地獄獄卒守人。

    若入精舍,則是入大地獄。

    若坐衆僧床榻,是為坐熱鐵床上。

    破戒之人,常懷怖懼。

    如重病人,常畏死至。

    ” “破戒之人死後堕惡道中。

    若在銅橛地獄,獄卒羅刹問諸罪人:汝何處來?答言:我苦極悶,不知來處,但患饑渴。

    若言渴者,是時獄卒即驅逐人,令坐熱銅橛上,以鐵鉗開口,灌以烊銅。

    若言饑者,坐之銅橛,吞以鐵丸,入口口燋,入咽咽爛,入腹腹破,燋然五藏爛壞,直過堕地。

    此諸人等,由宿行因緣,劫盜他财以自供口。

    諸出家人或時詐病,多求酥油石蜜,或無禅無戒,無有智慧,而多受人施,或惡口傷人。

    如是等種種因緣,宿業力故,堕銅橛地獄中。

    ”不可稱說。

    行者應當一心,受持戒律。

     又《未曾有經》雲:“有諸比丘,言行不同,心口相違,或為利養錢财飲食,或為名譽要集眷屬,或有厭惡王法使役,出家為道,都無有心向三脫門,度三有苦。

    以不淨心貪受信施,不知後世彌劫受殃,償其宿債。

    設更修善生天,仍有馀罪,天中亦受。

    ” 又《正法念經》雲:“若有天人,於先世有偷盜業未盡,《南藏》本改。

    以上二句《高麗藏》本作“若於先世有偷盜業”。

    爾時自見諸天女等奪其所著莊嚴之具,奉馀天子等。

    ”不可具述。

     又《像法決疑經》雲:“未來世中一切俗人輕賤三寶,正以比丘比丘尼不如法故。

    身披法服,經理俗緣;或複市肆販賣自活;或複涉路商賈求利;或作畫師,經生像匠、工巧之業;或占相男女舍屋田園種種吉兇;或飲酒醉,歌舞作樂,圍棋六博;或貪财求利,延時歲月,廢忘經業;或咒術治病,假讬經書,修禅占事,以邪活命;或行醫針灸,合和湯藥,診脈處方。

    男女交雜,因私緻染。

    敗善增惡,招俗譏謗,良由於此。

    ” 夫出家之人,為求解脫,先須離罪,以戒為首。

    若不依戒,衆善不生。

    如人無頭,諸根亦壞,名為死人。

    故《解脫道論》雲:“如人無頭,一切諸根不能取塵,是時名死。

    如是比丘,以戒為頭。

    若頭斷已,失諸善法,於佛法為死。

    ”亦如死屍,大海不納。

    故《四分律》偈雲: “譬如有死屍,大海不容受;〓為疾風所飄,棄之於岸上。

    ”又《智度論》偈雲:“衆僧大海水,結戒為畔際。

    若有破戒者,終不在僧數。

    ” 又《僧祇律》雲:“爾時有比丘将一沙彌歸看親裡。

    路經曠野中道,有非人化作龍,右繞沙彌,以華散上。

    贊言:善哉,大得善利。

    舍家出家,不捉金銀及錢。

    比丘到親裡家問訊已,欲還時,親裡婦語沙彌言:汝今還去,道迥多乏,可持是錢去,市易所須。

    沙彌受取,系著衣頭而去。

    中道非人見沙彌持錢在比丘後行,複化作龍來,左繞沙彌,以土坌上。

    說是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錢行。

    沙彌便啼。

    比丘顧視,問沙彌言:汝何故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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