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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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信心舍施物,俗人食者實為難。
甯吞大赤熱鐵丸,而使口中光焰出,所有衆僧飲食具,不應於外私自用。
甯以大火若須彌,以手捉持而自食,其有在家諸俗人,不應辄食施僧食。
甯以利刀自屠脍,身體皮膜而自噉,其有在家諸俗人,不應取受僧雜食。
甯以自身投於彼,滿室大火猛焰中,其有在家俗人輩,不應坐卧僧床席。
甯以大熱尖鐵錐,拳手握持便焦爛,其有在家俗人等,不應私用於僧物。
甯以勝利好刀砧,而自脔切其身肉,勿於出家清淨人,發起一念瞋恚心。
甯以自手挑兩眼,捐棄投之擲於地,其有習行善法者,不應懷忿瞋心視。
〓甯以熱鐵鍱其身,東西起動行坐卧,不應瞋忿心妒嫉,而著衆僧淨施衣。
甯飲灰汁鹹鹵水,熱沸爍口猶如火,不應懷貪毒惡心,服食衆僧淨施藥。
爾時世尊說此偈已,一萬四千諸龍衆等悉受三歸,所有過去現在業報諸苦惱中而得解脫,深信三寶,其心不退。
複有八十億諸龍衆等亦於三寶起歸敬心。
” 又《大集經》雲:“或作比丘所得種種資生之具,皆是信心檀越所施。
而是衆生或自食啖,或與他人,或共衆人盜竊隐藏,私處自用。
如是業故,堕三惡道,久受勤苦。
複有衆生貧窮下賤,不得自在,是故出家望得富饒,解脫安樂。
既出家已,懈怠懶惰,不讀誦經,禅慧精勤,舍而不習,樂知僧事。
複有比丘晝夜精勤,樂修善法,讀誦經典,坐禅習慧,不舍須臾。
以是因緣,感諸四輩種種供養。
時知事人得利養已,或自私食,或複盜與親舊俗人。
以是等緣,久處惡道,出已還入。
如是愚暝,不見當來果報輕重。
我今戒敕沙門弟子,念法住持,不得自稱我是沙門真法行人。
倚衆僧故,受他信施物。
或餅或菜,或果或華,但是衆僧所食之物,不得辄與一切俗人,亦不得雲此是我物,别衆而食。
又亦不得以衆僧物貯積興生,種種販賣,雲有利益,招世譏嫌。
又亦不得出貴收賤,與世争利。
又亦不得為於飲食及僧因緣,使諸衆生堕三惡道。
應須勸引安善法中,令比丘衆真信三寶,攝諸衆生乃至父母,令得安隐,置三解脫。
” 又《十輪經》雲:“若有四方僧物資生雜物等,持戒破戒如是人等悉不與之。
以是因緣,命終已後,皆堕阿鼻地獄。
” 又《大集經》“濟龍品”雲:“時娑伽羅龍王白佛言:而此龍中或有諸龍所受樂報,猶如諸天。
或有受樂如人,有如餓鬼,有如畜生,有如地獄受大辛苦。
說是語已,時娑伽羅大龍王子名青蓮華面,前白佛言:世尊,我何惡業罪因緣故,來生龍中,身大端正,所有色觸受用猶如火燒,常無衣服,赤體而行。
如我父王,受樂最勝,如轉輪王,果報不異。
佛言:華面,當為汝說。
乃往過去三十一劫,有佛世尊,名曰屍棄。
時彼世中有王,名曰裴多富沙。
彼富沙王於三月中供養彼佛并及無量百千四沙門果,大菩薩衆,以種種衣服飲食湯藥而供給之。
至心聽法已,即發菩提心,并為造寺種種供養。
彼王第一太子名裴多娑樹帝,見佛聞法,於流轉中生大怖畏。
從父王邊願求出家,王報任意。
既出家已,又白父言:我欲寺上停止。
王言:亦随。
時屍棄佛衆僧弟子在彼寺中受用飲食,彼富沙子裴多樹帝妒嫉心生,恒瞋罵之。
時彼僧衆被瞋罵已,悉離寺去。
見僧去已,生歡喜心,即自念言:彼去者好,我大安隐。
恣用寺内衣服飲食。
有馀人來,即不聽祝由具惡業,命終之後,生大地獄,經無量千萬那由他歲,受諸火燒。
地獄得脫,生餓鬼中,複經無量,受大辛苦。
餓鬼中死,還堕地獄。
脫地獄已,生餓鬼中。
如是經由三十一劫,於流轉中,具足如是受諸辛苦。
佛言:華面,彼娑樹帝者,豈異人乎!即汝身是也。
乃往過去惡業因緣故,生大地獄、餓鬼、畜生,輪轉受苦,經是三十一大劫中,備受衆苦,未曾暫舍。
以殘業故,來生龍中,受是惡報。
時華面龍聞是語已,大聲啼哭,舉身自投,四支布地,禮拜白佛,作如是言:我今至心從佛忏悔,不敢覆藏。
我今至誠入於骨髓,歸依佛法僧,乃至壽盡,作優婆塞。
佛言:善哉,善哉!如是歸依我者,得盡彼業。
此中死已,值彌勒佛,得於人身。
於彌勒佛法中出家,證羅漢果。
” ▲慎禍部第三 如《舊雜譬喻經》雲:“昔有一國,五谷熟成,人民安甯,無有疾病,晝夜伎樂,人無憂惱。
王問群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
王便使一臣至於鄰國,求覓買之。
天神則化作一人,於市中賣之,狀類如豬,持鐵钅巢系縛賣之。
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
臣曰:賣不?答曰:賣。
問:索幾錢?答曰:千萬。
問曰:此食何等?答曰:食針一升。
臣便家家發求覓針。
如是人民兩兩三三,相逢求針,使諸郡縣處處擾亂。
百姓所在之處,患毒無憀。
臣白王曰:雖得禍母,緻使民亂,男女失業,欲殺棄之,未審許不?王言:大善。
便於城外将殺。
刺硬不入,斫則不傷,割而不死。
積薪燒之,身赤如火,便走出去,過裡燒裡,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入國燒國,擾亂人民,饑餓困苦。
坐由厭樂買禍所緻苦也。
此喻女色欲火所燒,男女貪毒,至死不知苦也。
” ▲慎境部第四 如《正法念經》:“孔雀菩薩告諸天衆:若有比丘畏於惡名,則離諸過。
所謂不入女人戲笑之處,不入酒肆,不近沽酒,不與共語。
不近嗜酒人,亦不與語。
不近賊人,不近先作大惡之人,不近好鬥人,不近陰惡懷毒人,不近無恒數舍道人,不近博戲人,不近伎樂人,不近小兒,不近系縛女色人,不近輕躁人,不近不護口人,不近貪人,不近貶賣欺诳人,不近巧僞市道世所惡賤人,不近掘河池人,不近黃門女人同路一步,不近調象人,不近魁脍人,不近調馬人,不近斷見人,不近無戒人。
如是惡人,不應親近。
近如是人,必與同行。
是故比丘當畏惡名,不應與此不淨業人同路行於一足之地。
而說頌曰: 若人近不善,則為不善人。
是故應離惡,莫行不善業。
随近何等人,數數相親近。
近故同其行,或善或不善。
一切人求善,當近於善人。
如是能得樂,善則非苦因。
近善增功德,近惡增尤甚。
功德及惡相,今如是略說。
若近於善人,則得善名稱。
若近不善人,令人速輕賤。
常應親善人,遠離於惡友。
以近善人故,能舍諸惡業。
” ▲慎過部第五 如《雜阿含經》雲:“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鐵丸投著火中,與火同色。
盛著劫貝綿中雲何?比丘,當速然不?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愚癡之人,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
不善護身,不守根門,心不系念。
若見年少女人,不正思惟,取其色相,起貪欲心。
欲燒其心,欲燒其身。
身心燒已,舍戒退減。
甯吞大赤熱鐵丸,而使口中光焰出,所有衆僧飲食具,不應於外私自用。
甯以大火若須彌,以手捉持而自食,其有在家諸俗人,不應辄食施僧食。
甯以利刀自屠脍,身體皮膜而自噉,其有在家諸俗人,不應取受僧雜食。
甯以自身投於彼,滿室大火猛焰中,其有在家俗人輩,不應坐卧僧床席。
甯以大熱尖鐵錐,拳手握持便焦爛,其有在家俗人等,不應私用於僧物。
甯以勝利好刀砧,而自脔切其身肉,勿於出家清淨人,發起一念瞋恚心。
甯以自手挑兩眼,捐棄投之擲於地,其有習行善法者,不應懷忿瞋心視。
〓甯以熱鐵鍱其身,東西起動行坐卧,不應瞋忿心妒嫉,而著衆僧淨施衣。
甯飲灰汁鹹鹵水,熱沸爍口猶如火,不應懷貪毒惡心,服食衆僧淨施藥。
爾時世尊說此偈已,一萬四千諸龍衆等悉受三歸,所有過去現在業報諸苦惱中而得解脫,深信三寶,其心不退。
複有八十億諸龍衆等亦於三寶起歸敬心。
” 又《大集經》雲:“或作比丘所得種種資生之具,皆是信心檀越所施。
而是衆生或自食啖,或與他人,或共衆人盜竊隐藏,私處自用。
如是業故,堕三惡道,久受勤苦。
複有衆生貧窮下賤,不得自在,是故出家望得富饒,解脫安樂。
既出家已,懈怠懶惰,不讀誦經,禅慧精勤,舍而不習,樂知僧事。
複有比丘晝夜精勤,樂修善法,讀誦經典,坐禅習慧,不舍須臾。
以是因緣,感諸四輩種種供養。
時知事人得利養已,或自私食,或複盜與親舊俗人。
以是等緣,久處惡道,出已還入。
如是愚暝,不見當來果報輕重。
我今戒敕沙門弟子,念法住持,不得自稱我是沙門真法行人。
倚衆僧故,受他信施物。
或餅或菜,或果或華,但是衆僧所食之物,不得辄與一切俗人,亦不得雲此是我物,别衆而食。
又亦不得以衆僧物貯積興生,種種販賣,雲有利益,招世譏嫌。
又亦不得出貴收賤,與世争利。
又亦不得為於飲食及僧因緣,使諸衆生堕三惡道。
應須勸引安善法中,令比丘衆真信三寶,攝諸衆生乃至父母,令得安隐,置三解脫。
” 又《十輪經》雲:“若有四方僧物資生雜物等,持戒破戒如是人等悉不與之。
以是因緣,命終已後,皆堕阿鼻地獄。
” 又《大集經》“濟龍品”雲:“時娑伽羅龍王白佛言:而此龍中或有諸龍所受樂報,猶如諸天。
或有受樂如人,有如餓鬼,有如畜生,有如地獄受大辛苦。
說是語已,時娑伽羅大龍王子名青蓮華面,前白佛言:世尊,我何惡業罪因緣故,來生龍中,身大端正,所有色觸受用猶如火燒,常無衣服,赤體而行。
如我父王,受樂最勝,如轉輪王,果報不異。
佛言:華面,當為汝說。
乃往過去三十一劫,有佛世尊,名曰屍棄。
時彼世中有王,名曰裴多富沙。
彼富沙王於三月中供養彼佛并及無量百千四沙門果,大菩薩衆,以種種衣服飲食湯藥而供給之。
至心聽法已,即發菩提心,并為造寺種種供養。
彼王第一太子名裴多娑樹帝,見佛聞法,於流轉中生大怖畏。
從父王邊願求出家,王報任意。
既出家已,又白父言:我欲寺上停止。
王言:亦随。
時屍棄佛衆僧弟子在彼寺中受用飲食,彼富沙子裴多樹帝妒嫉心生,恒瞋罵之。
時彼僧衆被瞋罵已,悉離寺去。
見僧去已,生歡喜心,即自念言:彼去者好,我大安隐。
恣用寺内衣服飲食。
有馀人來,即不聽祝由具惡業,命終之後,生大地獄,經無量千萬那由他歲,受諸火燒。
地獄得脫,生餓鬼中,複經無量,受大辛苦。
餓鬼中死,還堕地獄。
脫地獄已,生餓鬼中。
如是經由三十一劫,於流轉中,具足如是受諸辛苦。
佛言:華面,彼娑樹帝者,豈異人乎!即汝身是也。
乃往過去惡業因緣故,生大地獄、餓鬼、畜生,輪轉受苦,經是三十一大劫中,備受衆苦,未曾暫舍。
以殘業故,來生龍中,受是惡報。
時華面龍聞是語已,大聲啼哭,舉身自投,四支布地,禮拜白佛,作如是言:我今至心從佛忏悔,不敢覆藏。
我今至誠入於骨髓,歸依佛法僧,乃至壽盡,作優婆塞。
佛言:善哉,善哉!如是歸依我者,得盡彼業。
此中死已,值彌勒佛,得於人身。
於彌勒佛法中出家,證羅漢果。
” ▲慎禍部第三 如《舊雜譬喻經》雲:“昔有一國,五谷熟成,人民安甯,無有疾病,晝夜伎樂,人無憂惱。
王問群臣:我聞天下有禍何類?答曰:臣亦不見。
王便使一臣至於鄰國,求覓買之。
天神則化作一人,於市中賣之,狀類如豬,持鐵钅巢系縛賣之。
臣問:此名何等?答曰:禍母。
臣曰:賣不?答曰:賣。
問:索幾錢?答曰:千萬。
問曰:此食何等?答曰:食針一升。
臣便家家發求覓針。
如是人民兩兩三三,相逢求針,使諸郡縣處處擾亂。
百姓所在之處,患毒無憀。
臣白王曰:雖得禍母,緻使民亂,男女失業,欲殺棄之,未審許不?王言:大善。
便於城外将殺。
刺硬不入,斫則不傷,割而不死。
積薪燒之,身赤如火,便走出去,過裡燒裡,過市燒市,入城燒城,入國燒國,擾亂人民,饑餓困苦。
坐由厭樂買禍所緻苦也。
此喻女色欲火所燒,男女貪毒,至死不知苦也。
” ▲慎境部第四 如《正法念經》:“孔雀菩薩告諸天衆:若有比丘畏於惡名,則離諸過。
所謂不入女人戲笑之處,不入酒肆,不近沽酒,不與共語。
不近嗜酒人,亦不與語。
不近賊人,不近先作大惡之人,不近好鬥人,不近陰惡懷毒人,不近無恒數舍道人,不近博戲人,不近伎樂人,不近小兒,不近系縛女色人,不近輕躁人,不近不護口人,不近貪人,不近貶賣欺诳人,不近巧僞市道世所惡賤人,不近掘河池人,不近黃門女人同路一步,不近調象人,不近魁脍人,不近調馬人,不近斷見人,不近無戒人。
如是惡人,不應親近。
近如是人,必與同行。
是故比丘當畏惡名,不應與此不淨業人同路行於一足之地。
而說頌曰: 若人近不善,則為不善人。
是故應離惡,莫行不善業。
随近何等人,數數相親近。
近故同其行,或善或不善。
一切人求善,當近於善人。
如是能得樂,善則非苦因。
近善增功德,近惡增尤甚。
功德及惡相,今如是略說。
若近於善人,則得善名稱。
若近不善人,令人速輕賤。
常應親善人,遠離於惡友。
以近善人故,能舍諸惡業。
” ▲慎過部第五 如《雜阿含經》雲:“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鐵丸投著火中,與火同色。
盛著劫貝綿中雲何?比丘,當速然不?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愚癡之人,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
不善護身,不守根門,心不系念。
若見年少女人,不正思惟,取其色相,起貪欲心。
欲燒其心,欲燒其身。
身心燒已,舍戒退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