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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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出衆生食時,須有分齊,若食他施主食,即須依《五分律》雲:“若與乞兒鳥狗等,并應量已分内,減施與之,不得取分外施。

    ”(比見道俗至於齋上,施主儉約,不與妻兒,先供衆僧,将為福田。

    僧等不量前食多少,先自飽食。

    多将施食乞飼鳥犬,損他施主。

    又自得罪,若取分内,或将已食,任意多少,不論限約。

    ) 又《十二頭陁經》雲:“若得食時,應作是念:見渴乏衆生,以一分施之。

    我為施主,彼為受者。

    施已作是願言:令一切衆生興福救之,莫堕慳貪。

    持至空靜處,減一段著淨石上,施諸禽獸,亦如上願。

    正欲食時,作是念言:身中有八萬戶蟲,得此食皆悉安隐。

    我今以食施此諸蟲,後得道時當以法施汝。

    是為不舍衆生。

    ” 又《灌佛形像經》雲:“佛告大衆:世人多有發意求所願者,布施之日,不計多少,趣使充饒。

    事業畢竟,殘有肴馔啖食不盡,皆當送與守寺中持法沙門,衆僧自共分之。

    以出物時當望生福,不應各各競分,歸與妻子。

    是為種樹石上,根株焦盡,終無生時。

    今以布施者馀福,重以施僧,是為施一得萬倍報。

    ” 又《四分律》:“施僧粥得五種利益:一、除饑,二、除渴,三、消宿食,四、大小便調适,五、眼目精明。

    ”《僧祇律》:“施粥得十種利益,故偈雲: 持戒清淨人所奉,恭敬随時以粥施。

    十利饒益於行者,色力壽樂辭清辯。

    宿食風除饑渴消,是名為藥佛所說。

    欲生人天長壽樂,今當以粥施衆僧。

    ” 又《施食獲五福報經》雲:“佛告諸比丘:當知食以節度,受而不損。

    佛言:人持飯食施人,有五功德,令人得道,智者消息,意度弘廓,則獲五福。

    何等為五?一曰施命,二曰施色,三曰施力,四曰施安,五曰施辯。

    何謂施命?人不得食時,顔色焦悴,不可顯示,不過七日,奄忽壽終。

    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命。

    其施命者,世世長壽,生天世間,壽命延長,不中夭傷,自然福報,财富無量,是為施命。

    何謂施色?人不得食時,顔色焦悴,不可顯示。

    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色。

    其施色者,世世端正,生天世間,顔色暐晔,人見歡喜,稽首作禮,是為施色。

    何謂施力?人不得食時,身羸意弱,所作不能。

    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力。

    其施力者,世世多力,生天人間,力無等雙,出入進止,力不耗減,是為施力。

    何謂施安?人不得食時,心愁身危,坐起不定,不能自安。

    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安。

    其施安者,世世安隐,生天人間,不遇衆殃,其所到處,常遇賢良,财富無量,不中夭傷,是為施安。

    何謂施辯?人不得食時,身羸意弱,口不能言。

    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辯,口說流利,無所質礙,慧辯通達,生天世間,聞者歡喜,靡不稽首,聽才法言。

    是為五福食之報也。

    ” 又《增一阿含經》雲:“施有五事,名為應時。

    一遠來,二遠去,三病時,四冷熱時,五初得果蓏。

    若得新谷,先與持戒精進人,然後自食。

    ” 又施有三法:一送食至寺名上;就舍供養名中;造舍乞施,發心供養名下。

     又《長阿含經》雲:“佛命阿難:吾渴欲飲,汝取水來。

    阿難白言:向有五百乘車於上流度,水濁未清,可以洗足,不中飲也。

    如是三敕阿難:汝取水來。

    阿難白言:今拘孫河去此不遠,清冷可飲,亦可澡裕時有鬼神居在雪山,笃信佛道,即以缽盛八種淨水,奉上世尊。

    佛為愍彼,故為受之。

    ” ▲食時部第五 問曰:何名食時,何名過時?答曰:依《四分律》雲:“謂明相出時,始得食粥。

    (明相未出,即是非時。

    )乃至日中。

    ”案此午時為法,即是食時。

    (依《僧祇律》雲:“過此午時影一發一瞬草葉等,即是非時。

    ”)四天下準此皆同。

    故《毗羅三昧經》:“世尊為惠法菩薩》說雲:食有四種:旦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

    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

    過此已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也。

    ”《十誦律》雲:“唯天得過中食,無罪。

    ” 又《十誦律》雲:“有閻浮比丘至西拘耶尼,用閻浮提時,拘耶尼比丘往馀三方,亦如是。

    若此間宿則用此間時,若在彼宿則用彼間時,馀三方亦爾。

    ”故《摩德勒伽論》:“問:頗有非時食不犯耶?答曰:有。

    若往北郁單越,用彼食時,不犯。

    馀方亦爾。

    若在閻浮日正午,時北方是夜半,東方是日沒,西方是日出。

    馀方互轉可知。

    ” 又《薩婆多論》雲:“釋時有四:一、始從日出乃至日中,其明轉熾,名之為時。

    從中已後,至後夜分,其明滅沒,故名非時。

    二、從旦至中,是作食時,乞不生惱,故名為時。

    從中已後至於夜分,是俗人宴會遊戲之時,入村乞食,多有觸惱,故名非時。

    三、從旦至中,俗人作務,淫亂未發,乞不生惱,故名為時。

    從中已後,事務休息,淫戲言笑,入村乞食,喜被诽謗,故名非時。

    四、從旦至中,是乞食時,得食濟身,甯心修道,事順應法,故名為時。

    從中已後,宜應修道,非乞食時,故名非時。

    ” ▲食法部第六 如《大遺教經》雲:“比丘欲食時,當為檀越燒香三呗,贊揚布施,可食美食。

    又從上座教言:道士各自出,澡手漱口已,還各就座而坐,各說一偈。

    以随次起,不得踰越。

    ” 又《增一阿含經》雲:“若有設供者,手執香钅盧而唱時,至佛言:香為佛使,故須燒香,遍請十方。

    ”(既知燒香本拟請佛,為凡夫心隔,目睹,不知佛令燒香遍請十方一切凡聖,表呈福事,騰空普赴。

    正行香作呗時,一切道俗依《華嚴經》各說一偈雲:) “戒香定香解脫香,光明雲台遍世界。

    供養十方無量佛,見聞普熏證寂滅。

    ” 又《三千威儀經》雲:“坐受香亦得,為女人行香,恐觸手染著,故開坐受。

    ”(若恐譏慢,令懸放下,亦得。

    男子行香,女人受香,翻前即是。

    ) 述曰:若得衣食,不簡精粗,但得支濟身命,令得修道,便合佛意。

    如膏車須油,何簡精妙,但令運轉,得達前所,即是佳事。

    故《雜寶藏經》:“世尊說偈雲: 此身猶如車,好惡無所擇。

    香油及臭脂,等同於調利。

    ” 又《智度論》雲:“食為行道,不為益身,如養馬養豬無異。

    若初得食時,先獻三寶,後施四生。

    ”故《華嚴經》偈雲:“若得食時,當願衆生,志在佛道,為法供養。

    ” 又《優婆塞戒經》雲:“若自造作衣服缽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師長和尚,先一受用,然後自服。

    若上佛者,以華香贖。

    凡所食啖,要先施於沙門梵志,然後自食也。

    正下食時,複須作念。

    初下一匙飯時,願斷一切惡荊下第二匙時,願修一切善滿。

    下第三匙時,願所修善根,回施衆生,普共成佛。

    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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