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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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人壽三萬歲,有長者名大家主。

    以此園地廣三十裡,純以銀衣等遍布其地,并以乳牛及犢子充滿其中,奉施如來,起為住處。

    第六迦葉波佛時,人壽二萬歲,有長者名大幡相。

    以此園地廣二十裡,純以七寶,遍布其地,奉施如來,起為住處。

    第七今釋迦牟尼佛人壽百歲時,有長者名須達。

    於此園地廣唯十裡,純以金餅布地,周滿園中,金厚五寸,買此園地,奉施如來,起為住處。

    至後彌勒佛出世時,人壽八萬歲,須達爾時為蠰佉國大臣,名須達多。

    此園地還廣一由旬,純以七寶遍滿布地,奉施如來,起為住處。

    過去未來,地雖延促,終是一所。

    能施之人,雖有前後,據體而論,還是一人。

    恒為長者,殷富熾盛,常充供養諸佛不絕。

    至釋迦時初得須陀洹果,臨終時得阿那含果。

    至彌勒佛出時,方證阿羅漢果。

    ”故《雜阿含經》雲:“給孤獨長者疾病,佛自往看病,記其得阿那含果。

    乃至命終生兜率陀天,恒下來禮拜佛,聽法已,還歸天上。

    ”(此據迹中示其小說,論實是大菩薩。

    ) 又《大集經》雲:“佛告梵天王等:我諸聲聞現在未來三業相應,及與三種菩提相應,有學無學,具足持戒,多聞善行,度諸衆生。

    於三有海,及諸施主為我聲聞而造塔寺,亦複供給一切所須及彼眷屬,付囑汝等,勿令惡王非法惱亂。

    爾時梵釋天王、龍王、夜叉等合掌向佛,而作是言:大德婆伽婆,已有一切如來塔寺及阿蘭若處,及未來世,若在家出家人為於世尊聲聞弟子造塔寺處,我等悉共守護,令離一切諸難怖畏,亦如有給施飲食衣服卧具湯藥一切所須。

    如是施主,我等亦當護持養育。

    ” 故《七佛經》雲:“護僧伽藍神,斯有十八神:一名美音,二名梵音,三名天彭,四名歎妙,五名歎美,六名摩妙,七名雷音,八名師子,九名妙歎,十名梵響,十一名人音,十二名佛奴,十三名歎德,十四名廣目,十五名妙眼,十六名徹聽,十七名徹視,十八名遍視。

    ”寺既有神護,居住之者亦宜自勵,不得惰怠,恐招現報也。

     ▲緻敬部第三 述曰:依如西域,凡有士女既到伽藍,至寺門外,慶己所遇,先整衣服,總設一禮。

    入寺門已,複設一拜。

    然後安詳直進,不得左右顧眄也。

    故《涅槃經》雲:“往僧坊者,有其七法:一者生信,二者禮拜,三者聽法,四者至心,五者思義,六者如說修行,七者回向大乘,利安多人。

    住是七善,最勝最上,不可譬喻。

    ” 又《郁迦長者經》:“佛言:長者,居家菩薩入佛寺精舍,當住門外五體作禮,然後當入精舍。

    自念言:我何時當得如是居寺出塵垢之處。

    ” 又《十住毗婆沙論》雲:“在家菩薩若入佛寺,初欲入時,於寺門外,五體投地。

    應作是念:此是善人住處,行慈悲喜舍住處,是故須禮。

    若見諸比丘威儀具已,恭肅敬心禮拜親近問訊也。

    ” 又《自愛經》雲:“時有國王詣佛所,遙見精舍,下車卻蓋,解劍脫履,拱手直進。

    ” 又《僧祇律》雲:“若行平視,回時合身總回,行時先下腳跟,後下腳指。

    ” 又《智度論》雲:“出入來去,安詳一心。

    舉足下足,觀地而行。

    為避亂心,為護衆生故,是名不退菩薩相。

    ” 又《西國寺圖》雲:“行至佛所,禮三拜竟,圍繞三匝,呗贊三契。

    禮佛既已,方至僧房。

    房外一拜,然後入見上座,次第至下,各設三拜。

    僧多一拜。

    若見非法之事,不得譏诃。

    若發言嫌責,自失善利,非入寺之宜。

    ”故《涅槃經》雲:“夫入寺者,棄舍刀杖雜物,然後入寺。

    ”舍刀杖者,去瞋恚三寶心也。

    舍雜物者,去從三寶乞求心也。

    且除兩過,乃可入寺。

    順佛而行,不得逆行。

    設複緣礙左繞,恒想佛在右。

    入出之時,悉轉面向佛。

    禮拜三寶者,常念體唯是一。

    何者?覺法滿足名佛,所覺之道名法,學佛道者名僧。

    則知一切凡聖體同無二也。

    若入寺時,低頭看地,不得高視。

    見地有蟲,勿誤傷殺。

    當歌呗贊歎,不唾僧地。

    若見草木不淨,即須除卻。

    ” 又《四分律》雲:“入僧寺已,應先禮佛塔,次禮聲聞塔,後禮第一上座,乃至第四上座。

    ”又《五分律》雲:“若入僧多,但别禮師,馀人總禮而去。

    ” 又《四分律》雲:“得禮出家五衆亡人塔及如來塔。

    ”又《五百問事》雲:“弟子得禮師冢,以報恩故。

    ”又《增一阿含經》雲:“塔中不應禮馀人。

    ” 又《十誦律》雲:“佛塔聲聞塔前,自他不得禮。

    ”又《五百問事》雲:“佛塔前禮馀人得罪。

    ” 又《三千威儀經》雲:“不得座上作禮。

    ”(今時數有諸寺及以俗家,見有道俗在床上禮佛,此大憍慢。

    譬如欲拜人王,豈得在床。

    拜人王尚自不許,何況法王得相比耶!)《毗尼母論》雲:“不得著革屣富羅入塔。

    ”(此是靴履總名。

    ) 《五百問事》雲:“若是淨潔靴履鞋靺等,得著禮拜。

    ” 《僧祇律》雲:“若受人禮拜,不得如痖羊不語。

    當相問訊,少病少惱,安樂不?道路不疲苦不?”(已下廣明諸律。

    ) 述曰:若有士人,或難因緣須至寺宿,不得卧僧床席。

    必無私有,借卧如法,然不得共僧同其床卧。

    故《寶梁經》雲:“共僧同床半身枯,死堕地獄受其大苦。

    ”僧未眠時,不得在先眠。

    不得調戲言笑,說非法語,失於威儀,驚動衆心。

    若有便利涕唾,為求法宿,不得出外者,無犯。

    眠時右脅著床,以腳相壘。

    心系明相,念當早起,表出家因也。

    是故經雲:“仰卧者是修羅卧,伏地卧者是餓鬼卧,左脅卧者是貪欲人卧,若右脅卧者是出家人卧。

    衆僧未起,在前早起,嚴儀容服,至僧房前。

    ”故《沙彌威儀經》雲:“若入師房,應三彈指。

    ” 又《三千威儀經》雲:“若入師房,當具五法:一、於外彈指。

    二、當脫帽。

    三、作禮。

    四、正住,教坐乃坐。

    五、不忘持經。

    ”又《僧祇律》雲:“弟子應晨起先右腳入師房已,頭面禮足,問安眠不。

    ”故《善見論》雲:“弟子參師當避六處:一、不得當前,二、不得當後,三、不得太遠,四、不得太逼,五、不得處高,六、不得上風立。

    ”當不近不遠,側相而立,令師小語得聞,不費尊力也。

    又欲行時,威儀進止,皆不得離師。

    故《善見論》雲:“弟子從師行,不得遠師七尺。

    ”又《沙彌威儀經》雲:“弟子從師行,不得以足蹈師影。

    ” 述曰:若女人入寺,法用同前。

    但不得在男子上坐,形相語笑,脂粉塗面,畫眉假飾,非法調戲,共相排蕩,持手枨人。

    必須攝心整容,随人教令,依次持香,一心供養。

    忏悔自責,生女人中,常成隔礙,於此妙法,修奉無因。

    不得自專,由他而辯,一何苦哉!深生悲悼。

    若見沙彌,禮如大僧,勿以小位,而不加敬。

    此於大僧為小,在俗為尊。

    如此等法,竭力而行。

    法用既多,具在《士女篇》述。

     述曰:若男女所修事訖,須欲出寺,佛塔前設禮三拜,還須右繞三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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