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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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念災第二十八(此有二部)▲述意部第一
惟夫凡情難禁,譬等山猿;常随外境,類同狂象。
三業鼓動,緣構滋彰。
故佛立教,令常制禦。
故經雲:“當為心師,不師於心。
身口意業,不與惡交。
身戒心慧,不動如山。
”又經雲:“制之一處,無事不辦。
”然心性惑倒,我見為先。
煩惑難攝,亂使常行。
於一切時,高舉頗屈。
自非讬處寂靜,摧伏三毒,身不遊行,口默緘言,少睡多覺,常坐省食,思量正法,知非有無,直身正意,系念在前。
如斯等教,是名攝念也。
▲引證部第二 如《增一阿含經》雲:“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衆亂想,至緻涅槃。
一謂念佛,二謂念法,三謂念衆,四謂念戒,五謂念施,六謂念天,七謂念休息,八謂念安般,九謂念身非常,十謂念死。
當善修行。
佛法聖衆念,戒施及天念,休息安般念,身死念在後。
” “第一念佛者,專精念佛如來形相,功德具足,身智無涯,周旋往來,皆具知之。
修行一法,自緻涅槃。
不離念佛,便獲功德。
是名念佛。
第二念法者,專精念法,除諸欲愛,無有塵勞。
渴愛之心,永不複興,於欲無欲,離諸結縛諸蓋之玻猶如衆香之氣,無有瑕疵,亂想之念,便成神通,自緻涅槃。
思惟不離,便獲功德。
是名念法。
第三念衆者,謂專精念如來聖衆,成就質直,無有邪曲,上下和睦。
如來聖衆,四雙八輩,當敬承事。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僧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僧。
第四念戒者,所謂戒者,息諸惡故。
戒能成道,令人歡喜。
戒璎珞身,現衆好故。
猶如吉祥瓶,所願便剋。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戒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戒。
第五念施者,諸專精念施,所施之上,永無悔心,無反報想,快得善利。
若人罵毀,相加刀杖,當起慈心,不興瞋恚。
我所施者,施意不絕。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施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施。
第六念天者,謂專精念天,身口意淨,不造穢行,行戒成身,身放光明,無所不照,成彼天身。
善業果報,成彼天身,衆行具足。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天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天。
第七念休息者,謂心意想息,志性詳谛,亦無卒暴,恒專一心,意樂閑居,常求方便,入三昧定。
常念不貪,勝光上達。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休息,便獲功德。
是名念休息。
第八念安般者,謂專精念安般者,若息長時,觀知我今息長。
若複息短,亦當觀知我今息短。
若息極冷極熱,亦當觀知我今息冷熱。
出入分别,數息長短。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安般,便獲功德。
是名念安般。
第九念身者,謂專精念身,發、毛、爪、齒、皮、肉、筋、骨、膽、肝、肺、心、脾、腎、大腸、小腸、白膜、膀胱、屎、尿、百葉、倉腸、胃、脬、溺、淚、唾、涕、膿、血、肪、脂、涎、髑髅、腦等,何者是身?地種、水種、火種、風種是也。
皆是父母所造。
從何處來?為誰所造?此之六根,於此終已,當生何處?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念身,便獲功德。
是名念身。
第十念死者,謂專精念死,此沒生彼,往來諸趣。
命逝不停,諸根散壞,如腐敗木。
命根斷絕,種族分離,無形無響,亦無相貌。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死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死。
而說偈曰: 佛法及聖衆,乃至竟死念。
雖與上名同,其義各别異。
” 又《分别功德論》雲:“第一念佛何事,佛身金剛,無有諸漏。
若行時,足離地四寸,千輻相文,迹現於地。
足下諸蟲,七日安隐,若其命終,皆得生天。
昔有一惡比丘,本是外道,假服诽謗,逐如來行,自殺飛蟲,著佛迹處,言佛蹈殺。
然蟲雖死,遇佛迹處,尋還得活。
若入城邑,足蹈門阈,天地大動,百種音樂,不鼓自鳴。
諸聾盲痖,百病自除。
睹佛相好,随行得度。
功德所濟,不可稱計。
總會萬行,運載為先。
所謂念佛,其義如此。
第二念法者,法是無漏道,無為無欲。
佛者是諸法之主,法者是結使之主。
法出諸佛,法生佛道。
若然者,何不先念法,後念佛耶?答曰:法雖微妙,無能知者。
猶若伏藏,無處不有。
要藉通人示處,方得自濟窮乏。
法亦如是。
理雖玄妙,非如來不暢。
是以念佛在先,稱法在後。
第三念僧者,謂四雙、八輩、十二賢士,舍世貪诤,開導天人。
則是衆生良祐福田故。
昔有薄福比丘,名梵摩達。
(律名羅旬喻比丘也。
)在千二百五十衆中,令衆僧不得食,莫知誰咎。
佛使分為二部:一部得,一部不得。
複分不得為二部:半得,半不得。
如是展轉乃至二人:一得食,一不得食。
乃知無福,雖得至缽,自然消化。
佛愍其厄,自手授食,在於缽中。
神力所制,不能化去。
佛欲令現身得福故,令二滅盡比丘以食飽此,即時得福。
時波斯匿王聞此薄福,佛愍與食,我今亦當為其設福。
即遺乍米。
時有一烏飛來,銜一粒米去。
使人诃曰:王為梵摩達設福,汝何以持去耶?烏即持還本處。
所以然者,此比丘蒙僧福力,鳥獸不能侵害也。
用是證知,為良福田,既自度度人,至三乘道。
念衆之法,其義如此。
第四念戒者,從五戒、十戒、二百五十至五百戒,皆禁制身口,斂諸邪非,斂禦六情,斷諸欲念。
中表清淨,乃應戒性。
昔有二比丘共至佛所,路經曠澤,頓乏水漿。
時有小池注水,衆蟲滿中。
一比丘深思禁律,以無犯為首,若飲此水,殺生甚多,甯全戒殒命。
於是命終,即生天上。
一比丘自念飲水全命,可至佛所,焉知死後當生何趣。
即飲蟲水,所害甚多。
雖得見佛,去我甚遠,啼泣向佛自雲:同伴命終。
佛指一天曰:汝識此天不?此是汝伴。
以全戒功,即生天上,今來在此。
卿雖見我,去我大遠。
彼雖喪命,常在我所。
卿今見我,正睹我肉形,豈識真戒乎!以是經雲: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
若能持戒,展轉行之,即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夫戒有三種:一是俗戒,二是道戒,三是定戒。
五、八、十、具戒等為俗戒,無漏四谛為道戒,三昧禅思為定戒。
以慧禦戒,使成無漏,乃合道戒。
聲聞家戒,喻若膝華,動則解散。
大士持戒,喻若頭上插花,行止不動。
小乘檢形,動則越儀。
大士領心,不拘外軌。
大小軌異,故以形心為殊。
内外雖殊,俱至涅槃。
故曰念戒也。
” 又《佛般泥洹經》雲:“又欲近道,當有四喜,宜善念行。
一曰念佛,意喜不離。
三業鼓動,緣構滋彰。
故佛立教,令常制禦。
故經雲:“當為心師,不師於心。
身口意業,不與惡交。
身戒心慧,不動如山。
”又經雲:“制之一處,無事不辦。
”然心性惑倒,我見為先。
煩惑難攝,亂使常行。
於一切時,高舉頗屈。
自非讬處寂靜,摧伏三毒,身不遊行,口默緘言,少睡多覺,常坐省食,思量正法,知非有無,直身正意,系念在前。
如斯等教,是名攝念也。
▲引證部第二 如《增一阿含經》雲:“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衆亂想,至緻涅槃。
一謂念佛,二謂念法,三謂念衆,四謂念戒,五謂念施,六謂念天,七謂念休息,八謂念安般,九謂念身非常,十謂念死。
當善修行。
佛法聖衆念,戒施及天念,休息安般念,身死念在後。
” “第一念佛者,專精念佛如來形相,功德具足,身智無涯,周旋往來,皆具知之。
修行一法,自緻涅槃。
不離念佛,便獲功德。
是名念佛。
第二念法者,專精念法,除諸欲愛,無有塵勞。
渴愛之心,永不複興,於欲無欲,離諸結縛諸蓋之玻猶如衆香之氣,無有瑕疵,亂想之念,便成神通,自緻涅槃。
思惟不離,便獲功德。
是名念法。
第三念衆者,謂專精念如來聖衆,成就質直,無有邪曲,上下和睦。
如來聖衆,四雙八輩,當敬承事。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僧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僧。
第四念戒者,所謂戒者,息諸惡故。
戒能成道,令人歡喜。
戒璎珞身,現衆好故。
猶如吉祥瓶,所願便剋。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戒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戒。
第五念施者,諸專精念施,所施之上,永無悔心,無反報想,快得善利。
若人罵毀,相加刀杖,當起慈心,不興瞋恚。
我所施者,施意不絕。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施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施。
第六念天者,謂專精念天,身口意淨,不造穢行,行戒成身,身放光明,無所不照,成彼天身。
善業果報,成彼天身,衆行具足。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天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天。
第七念休息者,謂心意想息,志性詳谛,亦無卒暴,恒專一心,意樂閑居,常求方便,入三昧定。
常念不貪,勝光上達。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休息,便獲功德。
是名念休息。
第八念安般者,謂專精念安般者,若息長時,觀知我今息長。
若複息短,亦當觀知我今息短。
若息極冷極熱,亦當觀知我今息冷熱。
出入分别,數息長短。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安般,便獲功德。
是名念安般。
第九念身者,謂專精念身,發、毛、爪、齒、皮、肉、筋、骨、膽、肝、肺、心、脾、腎、大腸、小腸、白膜、膀胱、屎、尿、百葉、倉腸、胃、脬、溺、淚、唾、涕、膿、血、肪、脂、涎、髑髅、腦等,何者是身?地種、水種、火種、風種是也。
皆是父母所造。
從何處來?為誰所造?此之六根,於此終已,當生何處?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念身,便獲功德。
是名念身。
第十念死者,謂專精念死,此沒生彼,往來諸趣。
命逝不停,諸根散壞,如腐敗木。
命根斷絕,種族分離,無形無響,亦無相貌。
除諸亂想,自緻涅槃。
不離死念,便獲功德。
是名念死。
而說偈曰: 佛法及聖衆,乃至竟死念。
雖與上名同,其義各别異。
” 又《分别功德論》雲:“第一念佛何事,佛身金剛,無有諸漏。
若行時,足離地四寸,千輻相文,迹現於地。
足下諸蟲,七日安隐,若其命終,皆得生天。
昔有一惡比丘,本是外道,假服诽謗,逐如來行,自殺飛蟲,著佛迹處,言佛蹈殺。
然蟲雖死,遇佛迹處,尋還得活。
若入城邑,足蹈門阈,天地大動,百種音樂,不鼓自鳴。
諸聾盲痖,百病自除。
睹佛相好,随行得度。
功德所濟,不可稱計。
總會萬行,運載為先。
所謂念佛,其義如此。
第二念法者,法是無漏道,無為無欲。
佛者是諸法之主,法者是結使之主。
法出諸佛,法生佛道。
若然者,何不先念法,後念佛耶?答曰:法雖微妙,無能知者。
猶若伏藏,無處不有。
要藉通人示處,方得自濟窮乏。
法亦如是。
理雖玄妙,非如來不暢。
是以念佛在先,稱法在後。
第三念僧者,謂四雙、八輩、十二賢士,舍世貪诤,開導天人。
則是衆生良祐福田故。
昔有薄福比丘,名梵摩達。
(律名羅旬喻比丘也。
)在千二百五十衆中,令衆僧不得食,莫知誰咎。
佛使分為二部:一部得,一部不得。
複分不得為二部:半得,半不得。
如是展轉乃至二人:一得食,一不得食。
乃知無福,雖得至缽,自然消化。
佛愍其厄,自手授食,在於缽中。
神力所制,不能化去。
佛欲令現身得福故,令二滅盡比丘以食飽此,即時得福。
時波斯匿王聞此薄福,佛愍與食,我今亦當為其設福。
即遺乍米。
時有一烏飛來,銜一粒米去。
使人诃曰:王為梵摩達設福,汝何以持去耶?烏即持還本處。
所以然者,此比丘蒙僧福力,鳥獸不能侵害也。
用是證知,為良福田,既自度度人,至三乘道。
念衆之法,其義如此。
第四念戒者,從五戒、十戒、二百五十至五百戒,皆禁制身口,斂諸邪非,斂禦六情,斷諸欲念。
中表清淨,乃應戒性。
昔有二比丘共至佛所,路經曠澤,頓乏水漿。
時有小池注水,衆蟲滿中。
一比丘深思禁律,以無犯為首,若飲此水,殺生甚多,甯全戒殒命。
於是命終,即生天上。
一比丘自念飲水全命,可至佛所,焉知死後當生何趣。
即飲蟲水,所害甚多。
雖得見佛,去我甚遠,啼泣向佛自雲:同伴命終。
佛指一天曰:汝識此天不?此是汝伴。
以全戒功,即生天上,今來在此。
卿雖見我,去我大遠。
彼雖喪命,常在我所。
卿今見我,正睹我肉形,豈識真戒乎!以是經雲: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
若能持戒,展轉行之,即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夫戒有三種:一是俗戒,二是道戒,三是定戒。
五、八、十、具戒等為俗戒,無漏四谛為道戒,三昧禅思為定戒。
以慧禦戒,使成無漏,乃合道戒。
聲聞家戒,喻若膝華,動則解散。
大士持戒,喻若頭上插花,行止不動。
小乘檢形,動則越儀。
大士領心,不拘外軌。
大小軌異,故以形心為殊。
内外雖殊,俱至涅槃。
故曰念戒也。
” 又《佛般泥洹經》雲:“又欲近道,當有四喜,宜善念行。
一曰念佛,意喜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