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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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例同於此。
法僧加敬,我亦同然。
雖三相别,性理無殊故。
三乘名異,解脫體同。
故知一禮則一切禮,一切禮則一禮。
如是三寶既能通達,一切三界六道四生同作佛想,供養禮拜。
自淨身心,蕩蕩無障,念佛境界,心心轉明。
一拜一起,為尊為勝,即是淨業無窮,果報無限,是名發智禮也。
第五、遍入法界禮者,良由行者想觀自己身心等法,從本已來,不離法界,亦不在諸佛身外,亦不在諸佛身内,亦不在我外,亦不在我内。
自性平等,本無增減。
今禮一佛,即遍通諸佛。
所有三乘位地無漏,我身既遍,随佛亦遍,乃至法界空有二境,依正兩報,莊嚴供具,無問行财,随緣遍滿,不離法界,随心無礙,并薦供養,随喜頂禮。
如一室中懸百千鏡,有人觀鏡,鏡皆像現。
佛身清淨,明逾彼鏡,遞相涉入,鏡無不照,影無不現。
此則攝他為總,入他為别。
一身既爾,乃至一切法界凡聖之身及供養之具,皆助随喜,悉同供養。
有目者見,無目者不睹。
如此行學法界軌門,大有利益。
故《地持論》有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勝現前供養。
以難成故。
既知我身在佛身内,如何颠倒妄造邪業,不生愧恥。
又諸佛德用既齊,名号亦等,随稱何名,名無不荊如稱一釋迦名,禮召一切諸佛,無不備周。
如西雲釋迦,此雲能仁。
豈有一佛非能仁也!西雲阿彌陀,此雲無量壽,豈有一佛非長壽也!西雲彌勒,此雲慈氏》,豈有一佛非慈氏也!故《智度論》雲:“一佛勝能等一切佛勝能,一切佛勝能等一佛勝能。
”設一切佛不化衆生,但一佛化生,即功歸法界,德用遍周。
是名遍入法界禮也。
第六、正觀修誠禮者,此明自禮自身佛,不緣他境他身佛。
何以故?一切衆生自有佛性,平等本覺,随順法界,緣起熾然。
但為迷故,唯敬他身。
己身佛性,妄認為惡。
縱修此行,常為偏倒。
若知己身極惡無佛性者,縱敬他身,終成無益。
衆生迷倒,雖發微善,唯将法界供具供養他身,無始已來未曾将一燈、一香、一禮、一餐供養己身佛性。
若能返照本覺,則解脫有期。
《維摩經》雲:“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又雲:“不觀佛,不觀法,不觀僧,以見自身他身平等正法性故。
”己心清淨即是自性住佛性,随力修明即是引出佛性,三祇果圓即是至得果佛性。
若據妙達,唯局大聖。
若論下凡,雖未頓修,不得不解。
如涉遠道,要藉自身。
欲見佛性,要觀己佛。
法僧亦爾,同體無二,是名正觀禮也。
第七、實相平等禮者,大意同前。
前猶存有禮有觀,自他兩異。
今此一禮,無自無他,凡聖一如,體用同融,如如平等,古今無别。
若見佛可尊可敬,即是凡可卑可慢。
若起此心,還成僻執。
故《般若經》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菩提。
”以實相離念,不可以心取,不可以相求,不可以禮敬,不可以慢惰。
去高下,離尊卑,靜亂一原,恭怠齊固。
安心此意,是名平等禮也。
故《文殊禮文》雲:“不生不滅故,敬禮無所觀。
”此之一禮,凡夫淺識,恐聞反謗。
上智之人,内行平等,外順修敬,内外合宜,是名平等禮也。
又《增一阿含經》世尊所說偈言: “若欲禮佛者,過去及當來,說於現在中,當觀於空法。
若欲禮佛者,過去及當來,現在及諸佛,當計於無我。
善業以先禮,最初無過者,空無解脫佛,此是禮佛義。
若欲禮佛者,當來及過去,當觀空無法,此名禮佛義。
” 頌曰: 稽首三寶,歸誠十方。
瞻仰尊敬,益福除殃。
機路異色,〓慈誘同芳。
隐顯相發,化應無疆。
雖生茲土,感赴殊鄉。
觀禮欣慶,〓福祚彌長。
法性無二,縱隔何傷。
虔誠一拜,周遍難量。
▲感應緣(略引一驗) 唐左監門校尉馮翊李山龍,以武德中暴亡,而心上不冷,如掌許。
家人未忍殡斂,至七日而甦,自說雲:當死時被冥收錄,至一官曹廳事,甚宏壯廣大。
庭内有囚數千人,或枷鎖,或杻械,皆北面立滿庭中。
吏将山龍至廳下,天官坐高床,侍衛如王者。
山龍問吏:此何官?吏曰:是王也。
山龍前至階下。
王問:汝生平作何福業?山龍對曰:鄉人每設齋講,恒施物同之。
王曰:汝身作何善業?山龍曰:誦《法華經》日兩卷。
王曰:大善,可升階。
既升,廳上東北間有一高座,如講座者。
王指座謂山龍曰:可升此座誦經。
山龍奉命至側。
王即起立曰:請法師升座。
山龍升座訖,王乃向之而坐。
山龍開經曰:《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
王曰:請法師止。
山龍即止下座,複立階下。
顧庭内向囚已盡,無一人在者。
王謂山龍曰:君誦經之福,非唯自利,乃令庭内衆囚皆以聞經獲免,豈不善哉!今放君還去。
山龍拜辭,行數十步,王複呼還,謂吏曰:可将此人曆觀諸獄。
吏即将山龍東行百馀步,見一鐵城甚廣大,上屋覆其城。
城傍多有小窗,或大如小盆,或如盂碗。
見諸男女從地飛入窗中,即不複出。
山龍怪問。
吏曰:此是大地獄,中多有分隔,罪計各異。
此諸人者各随本業赴獄受罪耳。
山龍聞之,悲懼稱南無佛,請吏求出。
至院門見一大镬,火猛湯沸,傍有二人坐睡。
山龍問之,二人曰:我罪報入此镬湯,蒙賢者稱南無佛,故獄中諸罪人皆得一日休息疲睡耳。
山龍又稱南無佛。
吏謂山龍曰:官府數移改。
今王放君去,可白王請抄。
若不爾,恐他官不知,複追錄君。
山龍即詣王請抄,王命紙書一行字付吏曰:為取五道等署。
吏受命,将山龍更曆兩曹,各廳事侍衛亦如此。
王之遣吏皆取其官署,各書一行訖,付山龍。
龍持出至門,有三人謂山龍曰:王放君去,可不少多乞遺我等。
山龍未言。
吏謂山龍曰:王放君不由彼。
然彼三人者,是前收錄君使,一人是繩主,當以赤繩縛君者;一人是棒主,當以棒擊君頭者;一是袋主,當以袋吸君氣者。
見君得還,故乞物耳。
山龍惶懼謝三人曰:愚不識公,請至家備物。
但不知何處送之。
三人曰:於水邊,若樹下燒之。
山龍許諾。
吏送歸家,見親眷正哭,經營殡具。
山龍入至屍傍即稣。
後日剪紙作錢帛,并酒食自送於水邊燒之。
忽見三人來謝曰:蒙君不失信,重相贈遺,愧荷。
言畢不見。
山龍自向總持寺主說,寺主轉向臨說。
(右一驗出《冥報記》。
)
法僧加敬,我亦同然。
雖三相别,性理無殊故。
三乘名異,解脫體同。
故知一禮則一切禮,一切禮則一禮。
如是三寶既能通達,一切三界六道四生同作佛想,供養禮拜。
自淨身心,蕩蕩無障,念佛境界,心心轉明。
一拜一起,為尊為勝,即是淨業無窮,果報無限,是名發智禮也。
第五、遍入法界禮者,良由行者想觀自己身心等法,從本已來,不離法界,亦不在諸佛身外,亦不在諸佛身内,亦不在我外,亦不在我内。
自性平等,本無增減。
今禮一佛,即遍通諸佛。
所有三乘位地無漏,我身既遍,随佛亦遍,乃至法界空有二境,依正兩報,莊嚴供具,無問行财,随緣遍滿,不離法界,随心無礙,并薦供養,随喜頂禮。
如一室中懸百千鏡,有人觀鏡,鏡皆像現。
佛身清淨,明逾彼鏡,遞相涉入,鏡無不照,影無不現。
此則攝他為總,入他為别。
一身既爾,乃至一切法界凡聖之身及供養之具,皆助随喜,悉同供養。
有目者見,無目者不睹。
如此行學法界軌門,大有利益。
故《地持論》有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不現前供養勝現前供養。
以難成故。
既知我身在佛身内,如何颠倒妄造邪業,不生愧恥。
又諸佛德用既齊,名号亦等,随稱何名,名無不荊如稱一釋迦名,禮召一切諸佛,無不備周。
如西雲釋迦,此雲能仁。
豈有一佛非能仁也!西雲阿彌陀,此雲無量壽,豈有一佛非長壽也!西雲彌勒,此雲慈氏》,豈有一佛非慈氏也!故《智度論》雲:“一佛勝能等一切佛勝能,一切佛勝能等一佛勝能。
”設一切佛不化衆生,但一佛化生,即功歸法界,德用遍周。
是名遍入法界禮也。
第六、正觀修誠禮者,此明自禮自身佛,不緣他境他身佛。
何以故?一切衆生自有佛性,平等本覺,随順法界,緣起熾然。
但為迷故,唯敬他身。
己身佛性,妄認為惡。
縱修此行,常為偏倒。
若知己身極惡無佛性者,縱敬他身,終成無益。
衆生迷倒,雖發微善,唯将法界供具供養他身,無始已來未曾将一燈、一香、一禮、一餐供養己身佛性。
若能返照本覺,則解脫有期。
《維摩經》雲:“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又雲:“不觀佛,不觀法,不觀僧,以見自身他身平等正法性故。
”己心清淨即是自性住佛性,随力修明即是引出佛性,三祇果圓即是至得果佛性。
若據妙達,唯局大聖。
若論下凡,雖未頓修,不得不解。
如涉遠道,要藉自身。
欲見佛性,要觀己佛。
法僧亦爾,同體無二,是名正觀禮也。
第七、實相平等禮者,大意同前。
前猶存有禮有觀,自他兩異。
今此一禮,無自無他,凡聖一如,體用同融,如如平等,古今無别。
若見佛可尊可敬,即是凡可卑可慢。
若起此心,還成僻執。
故《般若經》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菩提。
”以實相離念,不可以心取,不可以相求,不可以禮敬,不可以慢惰。
去高下,離尊卑,靜亂一原,恭怠齊固。
安心此意,是名平等禮也。
故《文殊禮文》雲:“不生不滅故,敬禮無所觀。
”此之一禮,凡夫淺識,恐聞反謗。
上智之人,内行平等,外順修敬,内外合宜,是名平等禮也。
又《增一阿含經》世尊所說偈言: “若欲禮佛者,過去及當來,說於現在中,當觀於空法。
若欲禮佛者,過去及當來,現在及諸佛,當計於無我。
善業以先禮,最初無過者,空無解脫佛,此是禮佛義。
若欲禮佛者,當來及過去,當觀空無法,此名禮佛義。
” 頌曰: 稽首三寶,歸誠十方。
瞻仰尊敬,益福除殃。
機路異色,〓慈誘同芳。
隐顯相發,化應無疆。
雖生茲土,感赴殊鄉。
觀禮欣慶,〓福祚彌長。
法性無二,縱隔何傷。
虔誠一拜,周遍難量。
▲感應緣(略引一驗) 唐左監門校尉馮翊李山龍,以武德中暴亡,而心上不冷,如掌許。
家人未忍殡斂,至七日而甦,自說雲:當死時被冥收錄,至一官曹廳事,甚宏壯廣大。
庭内有囚數千人,或枷鎖,或杻械,皆北面立滿庭中。
吏将山龍至廳下,天官坐高床,侍衛如王者。
山龍問吏:此何官?吏曰:是王也。
山龍前至階下。
王問:汝生平作何福業?山龍對曰:鄉人每設齋講,恒施物同之。
王曰:汝身作何善業?山龍曰:誦《法華經》日兩卷。
王曰:大善,可升階。
既升,廳上東北間有一高座,如講座者。
王指座謂山龍曰:可升此座誦經。
山龍奉命至側。
王即起立曰:請法師升座。
山龍升座訖,王乃向之而坐。
山龍開經曰:《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
王曰:請法師止。
山龍即止下座,複立階下。
顧庭内向囚已盡,無一人在者。
王謂山龍曰:君誦經之福,非唯自利,乃令庭内衆囚皆以聞經獲免,豈不善哉!今放君還去。
山龍拜辭,行數十步,王複呼還,謂吏曰:可将此人曆觀諸獄。
吏即将山龍東行百馀步,見一鐵城甚廣大,上屋覆其城。
城傍多有小窗,或大如小盆,或如盂碗。
見諸男女從地飛入窗中,即不複出。
山龍怪問。
吏曰:此是大地獄,中多有分隔,罪計各異。
此諸人者各随本業赴獄受罪耳。
山龍聞之,悲懼稱南無佛,請吏求出。
至院門見一大镬,火猛湯沸,傍有二人坐睡。
山龍問之,二人曰:我罪報入此镬湯,蒙賢者稱南無佛,故獄中諸罪人皆得一日休息疲睡耳。
山龍又稱南無佛。
吏謂山龍曰:官府數移改。
今王放君去,可白王請抄。
若不爾,恐他官不知,複追錄君。
山龍即詣王請抄,王命紙書一行字付吏曰:為取五道等署。
吏受命,将山龍更曆兩曹,各廳事侍衛亦如此。
王之遣吏皆取其官署,各書一行訖,付山龍。
龍持出至門,有三人謂山龍曰:王放君去,可不少多乞遺我等。
山龍未言。
吏謂山龍曰:王放君不由彼。
然彼三人者,是前收錄君使,一人是繩主,當以赤繩縛君者;一人是棒主,當以棒擊君頭者;一是袋主,當以袋吸君氣者。
見君得還,故乞物耳。
山龍惶懼謝三人曰:愚不識公,請至家備物。
但不知何處送之。
三人曰:於水邊,若樹下燒之。
山龍許諾。
吏送歸家,見親眷正哭,經營殡具。
山龍入至屍傍即稣。
後日剪紙作錢帛,并酒食自送於水邊燒之。
忽見三人來謝曰:蒙君不失信,重相贈遺,愧荷。
言畢不見。
山龍自向總持寺主說,寺主轉向臨說。
(右一驗出《冥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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