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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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率皆如此。
寶驚歎曰:何因大部經文,倏然即度。
報曰:汝是有作心,我是無作心。
夫忘懷於萬物者,彼我自得矣。
寶知為神異也,求哀乞祝山僧曰:國中利養召汝,何能自安。
且汝情累未遣,住亦無補。
至曉舍去。
寶返尋行迹,不知去處。
寶自躬責為人,後達邺叙之。
(右二驗出《梁高僧傳》。
) 梁有廣州南海郡人何規,以歲次協洽,月旅黃锺,天監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采藥於豫章胡翼山。
幸非放子逐臣,乃類尋仙招隐。
登峰十所裡,屑若有來。
将循曲陌,先限清澗。
或如止水,乍有潔流。
方從揭厲,且就褰攬。
未濟之間,忽不自覺,見澗之西隅有一長者,語規勿渡,規於時即留。
其人面色正青,徒跣舍屦,年可八九十,面已皺斂。
須長五六寸,髭半於鬓,耳過於眉,眉皆下被。
眉之長毛長二三寸,随風相靡。
唇色甚赤,語響而清。
手爪正黃,指毛亦長二三寸。
著赭布帔,下有赭布泥洹僧,手捉書一卷,遙投與規。
規即奉持,望禮三拜。
語規:可以此經與建安王。
兼言王之姓字。
此經若至,宜作三七日慶齋。
若不曉齋法,可問下林寺副公。
副法師者,戒行精苦,恬憺無為,遺嗜欲,等豪賤,蔬藿自充,禅寂無擔此長者言畢便去。
行十馀步間,忽然不睹。
規開示卷内,題名為《慧印三昧經》。
經旨以至極法身無相為體,理出百非,義逾名相,寂同法相,妙等真如。
言其慧冥此理,有若恒印,心照凝寂,故以三昧為名。
(見梁朝僧祐律師《弘明集錄》也。
) 周祖滅法,經籍從灰。
以後年中,忽見空中如菌大者,有五六,飛上空中,極目不見,全為一段,随風飄飄上下。
朝宰立望,不測是何。
久乃翻下,堕上土牆,視乃是《大品經》之十三卷。
陳揚州嚴恭者,本是泉州人。
家富於财,而無兄弟。
父母愛慕,言無所違。
陳太建初,恭年弱冠,請於父母,願得五萬錢往揚州市易。
父母從之。
恭船載物而下,去揚州數十裡,江中逢一船載鼋,将詣市賣之。
恭念鼋當死,因請贖之。
謂鼋主曰:我正有五萬錢,願以贖之。
鼋主喜,取錢付鼋而去。
恭盡以鼋放江中,而空船詣揚州。
其鼋主别恭行十馀裡,船沒而死。
是日恭父母在家昏時,有烏衣客五十人詣門寄宿,并送錢五萬,付恭父母曰:公兒揚州付此錢歸,願依數受也。
父怪愕恭死,因審之。
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故附歸耳。
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小濕。
留客為設食,客止,明旦辭去。
後月馀日,恭還家,父母大喜。
既止,而問附錢所由,恭答無之。
父母說客形狀及付錢日月,乃贖鼋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鼋也。
父子驚歎,因共往揚州,起精舍,專寫《法華經》。
遂徙家向揚州。
其家轉富,大起房廊,為寫經室,莊嚴清淨,供給豐厚,書生常數十人。
揚州道俗,共相崇敬,号為嚴法華。
嘗有親知從貸經錢一萬,恭不獲已,與貸者。
受錢,以船載歸,中路船傾,所貸之錢落水而船沒,人不被溺。
是日恭入錢庫,見一萬錢,濕如新出水,恭甚怪之。
後見前貸錢人,乃知濕是所貸者。
又有商人至宮亭湖,於神廟所祭酒食并上物。
其夜夢神送物還之,謂曰:倩君為我持此錢奉嚴法華以供經用。
旦而所上神物皆在其前。
於是商人歎異,送達恭處而倍加厚施。
其後恭至市買經紙,少錢,忽見一人持錢三千,授恭曰:助君買紙。
言畢不見而錢在。
其怪異如此非一。
開皇末恭死,子孫傳其業。
隋季盜賊至江都,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裡。
裡人賴之獲全。
其家至今寫經不已。
州邑共見,京師人士并悉知委。
(右一驗出《冥報記》也。
) 隋開皇初,有揚州僧,忘其本名。
誦通《涅槃》,自矜為業。
岐州東山下村中沙彌,誦《觀世音經》。
二俱暴死,心下俱暖。
同至閻羅王所,乃處沙彌金高座,甚恭敬之。
處《涅槃》僧銀高座,敬心不重。
事訖勘問,二俱馀壽,皆放還。
彼《涅槃》僧情大恨恨,恃所誦多,問沙彌住處。
於是兩辭,各蘇所在。
彼從南來,至岐州訪得,具問所由。
沙彌言:幼誦《觀音》,别衣别所,燒香咒願,然後乃誦。
斯法不怠,更無他術。
彼謝曰:吾罪深矣。
所誦《涅槃》,威儀不整,身口不淨,救忘而已。
古人遺言:多惡不如少善。
於今取驗。
悔往而返。
隋襄州景空寺釋慧意,俗姓李,臨原人。
南投於梁,與仙城山慧命同師,尋讨心要,專習定業。
後住景空,於聰師舊堂,綜業常祝不事燈燭,晝夜常明。
有鄉人不信,乃請别院,百日行道。
每夜潛往伺之,舉家同見,禅室大明。
鄉人信伏,率歸受戒。
開皇初卒,預知其終,端坐而化。
又襄陽開皇有法永禅師,欲終七日七夜聞音樂異香滿寺,因而坐終。
送向傘蓋山上露坐。
有同寺全律師臨屍曰:願留神明,待至七日滿。
至期全亡,送屍永側。
永屍飒然摧變。
又有岑阇黎,姓楊,臨原人。
於寺西傘蓋山泉側造誦經堂,每誦《金光明經》,感得四天王來聽。
後讀藏經,皆悉不忘,計誦三千馀卷。
服布乞食,缽中之馀,飼房内鼠百馀頭,皆馴繞争來就人。
鼠有病者,岑師以手摩捋,并皆愈之。
與同衆沙門智曉交顧,招集禅徒,自行化俗,供給定學。
自知終日,急喚汰禅師付囑,上佛殿禮辭遍寺衆僧,鹹乞歡喜。
於禅居寺大齋,日将散,謂岑曰:往兜率天聽《般若》去。
岑曰:弟但前去,我後七日即來。
其夜三更坐亡。
至四更識神往遍學寺,寺相去十裡。
至汰禅師床前,其明如晝。
雲:曉欲遠逝,故來相别,不得久祝汰送出三重門外。
别訖,來入房中,踞床忽後還暗。
呼弟子問,雲:聞師與人語聲。
取火通照,三門并閉,方悟曉之神力,出入無間。
即遣往問,果雲已逝。
岑後七日,無何坐終,其體髅全成無縫。
故知凡聖同居,事不可别。
(右二出《唐高僧傳》記。
) 隋鄜州寶室寺沙門法藏,戒行精淳,為性質直。
至隋開皇十三年,於洛交縣
寶驚歎曰:何因大部經文,倏然即度。
報曰:汝是有作心,我是無作心。
夫忘懷於萬物者,彼我自得矣。
寶知為神異也,求哀乞祝山僧曰:國中利養召汝,何能自安。
且汝情累未遣,住亦無補。
至曉舍去。
寶返尋行迹,不知去處。
寶自躬責為人,後達邺叙之。
(右二驗出《梁高僧傳》。
) 梁有廣州南海郡人何規,以歲次協洽,月旅黃锺,天監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采藥於豫章胡翼山。
幸非放子逐臣,乃類尋仙招隐。
登峰十所裡,屑若有來。
将循曲陌,先限清澗。
或如止水,乍有潔流。
方從揭厲,且就褰攬。
未濟之間,忽不自覺,見澗之西隅有一長者,語規勿渡,規於時即留。
其人面色正青,徒跣舍屦,年可八九十,面已皺斂。
須長五六寸,髭半於鬓,耳過於眉,眉皆下被。
眉之長毛長二三寸,随風相靡。
唇色甚赤,語響而清。
手爪正黃,指毛亦長二三寸。
著赭布帔,下有赭布泥洹僧,手捉書一卷,遙投與規。
規即奉持,望禮三拜。
語規:可以此經與建安王。
兼言王之姓字。
此經若至,宜作三七日慶齋。
若不曉齋法,可問下林寺副公。
副法師者,戒行精苦,恬憺無為,遺嗜欲,等豪賤,蔬藿自充,禅寂無擔此長者言畢便去。
行十馀步間,忽然不睹。
規開示卷内,題名為《慧印三昧經》。
經旨以至極法身無相為體,理出百非,義逾名相,寂同法相,妙等真如。
言其慧冥此理,有若恒印,心照凝寂,故以三昧為名。
(見梁朝僧祐律師《弘明集錄》也。
) 周祖滅法,經籍從灰。
以後年中,忽見空中如菌大者,有五六,飛上空中,極目不見,全為一段,随風飄飄上下。
朝宰立望,不測是何。
久乃翻下,堕上土牆,視乃是《大品經》之十三卷。
陳揚州嚴恭者,本是泉州人。
家富於财,而無兄弟。
父母愛慕,言無所違。
陳太建初,恭年弱冠,請於父母,願得五萬錢往揚州市易。
父母從之。
恭船載物而下,去揚州數十裡,江中逢一船載鼋,将詣市賣之。
恭念鼋當死,因請贖之。
謂鼋主曰:我正有五萬錢,願以贖之。
鼋主喜,取錢付鼋而去。
恭盡以鼋放江中,而空船詣揚州。
其鼋主别恭行十馀裡,船沒而死。
是日恭父母在家昏時,有烏衣客五十人詣門寄宿,并送錢五萬,付恭父母曰:公兒揚州付此錢歸,願依數受也。
父怪愕恭死,因審之。
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故附歸耳。
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小濕。
留客為設食,客止,明旦辭去。
後月馀日,恭還家,父母大喜。
既止,而問附錢所由,恭答無之。
父母說客形狀及付錢日月,乃贖鼋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鼋也。
父子驚歎,因共往揚州,起精舍,專寫《法華經》。
遂徙家向揚州。
其家轉富,大起房廊,為寫經室,莊嚴清淨,供給豐厚,書生常數十人。
揚州道俗,共相崇敬,号為嚴法華。
嘗有親知從貸經錢一萬,恭不獲已,與貸者。
受錢,以船載歸,中路船傾,所貸之錢落水而船沒,人不被溺。
是日恭入錢庫,見一萬錢,濕如新出水,恭甚怪之。
後見前貸錢人,乃知濕是所貸者。
又有商人至宮亭湖,於神廟所祭酒食并上物。
其夜夢神送物還之,謂曰:倩君為我持此錢奉嚴法華以供經用。
旦而所上神物皆在其前。
於是商人歎異,送達恭處而倍加厚施。
其後恭至市買經紙,少錢,忽見一人持錢三千,授恭曰:助君買紙。
言畢不見而錢在。
其怪異如此非一。
開皇末恭死,子孫傳其業。
隋季盜賊至江都,皆相與約,勿入嚴法華裡。
裡人賴之獲全。
其家至今寫經不已。
州邑共見,京師人士并悉知委。
(右一驗出《冥報記》也。
) 隋開皇初,有揚州僧,忘其本名。
誦通《涅槃》,自矜為業。
岐州東山下村中沙彌,誦《觀世音經》。
二俱暴死,心下俱暖。
同至閻羅王所,乃處沙彌金高座,甚恭敬之。
處《涅槃》僧銀高座,敬心不重。
事訖勘問,二俱馀壽,皆放還。
彼《涅槃》僧情大恨恨,恃所誦多,問沙彌住處。
於是兩辭,各蘇所在。
彼從南來,至岐州訪得,具問所由。
沙彌言:幼誦《觀音》,别衣别所,燒香咒願,然後乃誦。
斯法不怠,更無他術。
彼謝曰:吾罪深矣。
所誦《涅槃》,威儀不整,身口不淨,救忘而已。
古人遺言:多惡不如少善。
於今取驗。
悔往而返。
隋襄州景空寺釋慧意,俗姓李,臨原人。
南投於梁,與仙城山慧命同師,尋讨心要,專習定業。
後住景空,於聰師舊堂,綜業常祝不事燈燭,晝夜常明。
有鄉人不信,乃請别院,百日行道。
每夜潛往伺之,舉家同見,禅室大明。
鄉人信伏,率歸受戒。
開皇初卒,預知其終,端坐而化。
又襄陽開皇有法永禅師,欲終七日七夜聞音樂異香滿寺,因而坐終。
送向傘蓋山上露坐。
有同寺全律師臨屍曰:願留神明,待至七日滿。
至期全亡,送屍永側。
永屍飒然摧變。
又有岑阇黎,姓楊,臨原人。
於寺西傘蓋山泉側造誦經堂,每誦《金光明經》,感得四天王來聽。
後讀藏經,皆悉不忘,計誦三千馀卷。
服布乞食,缽中之馀,飼房内鼠百馀頭,皆馴繞争來就人。
鼠有病者,岑師以手摩捋,并皆愈之。
與同衆沙門智曉交顧,招集禅徒,自行化俗,供給定學。
自知終日,急喚汰禅師付囑,上佛殿禮辭遍寺衆僧,鹹乞歡喜。
於禅居寺大齋,日将散,謂岑曰:往兜率天聽《般若》去。
岑曰:弟但前去,我後七日即來。
其夜三更坐亡。
至四更識神往遍學寺,寺相去十裡。
至汰禅師床前,其明如晝。
雲:曉欲遠逝,故來相别,不得久祝汰送出三重門外。
别訖,來入房中,踞床忽後還暗。
呼弟子問,雲:聞師與人語聲。
取火通照,三門并閉,方悟曉之神力,出入無間。
即遣往問,果雲已逝。
岑後七日,無何坐終,其體髅全成無縫。
故知凡聖同居,事不可别。
(右二出《唐高僧傳》記。
) 隋鄜州寶室寺沙門法藏,戒行精淳,為性質直。
至隋開皇十三年,於洛交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