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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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退失馬,落在圍裡。
乃隐溝邊荊棘叢中,得蔽頭,複念觀世音心甚勤。
至隔溝人遙喚後軍指令煞之,而軍遏搜覓,辄無見者。
迳得免濟,後遂出家。
晉南公子敖,始平人也。
戍新平城,為佛佛虜兒長樂公所破,合城數千人皆被誅害。
子敖雖分必死,而猶至心念觀世音。
既而次至子敖,群刃交下,或高或僻,持刀之人,或疲懈四支不随。
爾時長樂公親自臨刑,驚問之。
子敖聊爾答雲:能作馬鞍。
乃令原釋子敖,亦不知所以作此言。
時後遂得遁逸,造小形像,貯以香函,行則頂戴也。
晉孫道德,益州人也。
奉道祭酒。
年過五十,未有子息。
居近精舍。
景平中沙門謂德必願有兒,當至心禮誦《觀世音經》,此可冀也。
德遂罷不事道,單心投誠歸觀世音。
少日之中而有夢應,婦即有孕,遂以産男也。
晉劉度,平原遼城人也。
鄉裡有一千馀家,并奉大法。
造立形像,供養僧尼。
值虜主木末時,此縣嘗有逋逃。
末大怒,欲盡滅一城。
衆并兇懼,分必殄荊度乃潔誠,率衆歸命觀世音。
頃之,末見物從空中下,繞其所住屋柱。
驚視,乃《觀世音經》。
使人讀之,末大歡喜,用省刑戮。
於是此城即得免害。
晉窦傳者,河内人也。
永和中,并州刺史高昌、冀州刺史呂護各權部曲,相與不和。
傳為昌所用作官長,護遣騎抄擊,為所俘執。
同伴六七人,共系入一獄,鎖械甚嚴,剋日當煞之。
沙門支道山時在護營中,先與傳相識。
聞其執厄,出至獄所,候視之。
隔戶共語,傳謂山曰:今日困厄,命在漏刻,何方相救?山曰:若能至心歸請,必有感應。
傳先亦頗聞觀世音,及得山語,遂專心屬念。
晝夜三日,至誠自歸。
觀其鎖械,如覺緩解,有異於常。
聊試推蕩,忽然離體。
傳乃複至心曰:今蒙哀祐,已令桎梏自解,而同伴尚多,無心獨去。
觀世音神力普濟,當令俱免。
言畢複牽挽馀人,皆以次解落,若有割剔之者。
遂開戶走出,於警徼之間,莫有覺者。
便踰城迳去。
時夜已向曉,行四五裡,天明不敢複進,共逃隐一榛中。
須臾覺失囚,人馬絡繹,四出尋捕,焚草踐林,無不至遍。
唯傳所隐一畝許地,終無至者,遂得免還。
鄉裡敬信異常,鹹皆奉法。
道山後過江為謝居士敷具說其事。
(右十四驗《出冥祥記》。
) 宋張興者,新興人也。
頗信佛法,嘗從沙門僧融、昙翼時受八戒。
興常為劫所引,夫得走逃,妻坐系獄,掠笞積日。
時縣失火,出囚路側。
會融、翼同行,經過囚邊。
妻驚呼:阇梨何以賜救?融曰:貧道力弱無救,如何?唯宜勤念觀世音,庶獲免耳。
妻便晝夜祈念,經十許日,於夜夢一沙門,以腳蹈之曰:咄咄可起!妻即驚起,鉗鎖桎梏,忽然俱解。
便走趣戶,戶時猶閉。
警防殊嚴,既無由出,慮有覺者,乃還著械。
尋複得眠,又夢向沙門曰:戶已開矣!妻覺而馳出,守備者并已惛睡。
妻安步而去。
時夜甚闇,行可數裡,卒值一人,妻懼躃地。
已而相訊,乃其夫也。
相扶悲喜,夜投僧翼。
翼藏匿之,遂得免。
時元嘉初也。
宋王琰稚年在交阯,彼土有賢法師者,道德僧也,見授五戒。
以觀世音金像一軀見與供養,形制異今,又非甚古,類元嘉中作,镕镌殊工,似有真好。
琰奉以還都。
時年在龆龀,與二弟常盡勤至,專精不倦。
後治改弊廬,無屋安設,寄京師南澗寺中。
于時百姓競鑄錢,亦有盜毀金像以充鑄者。
時像在寺,已經數月。
琰晝寝,夢見立于座隅,意甚異之。
時日已暮,即馳迎還。
其夕,南澗十馀軀像,悉遇盜亡。
其後久之,像於曛暮間放光,顯照三尺許地,金輝秀起,煥然奪目。
琰兄弟及仆役同睹者十馀人。
于時幼小,不即題記。
比加撰錄,忘其日月,是宋大明七年秋也。
至泰始末,琰移居烏衣,周旋僧以此像權寓多寶寺。
琰時暫遊江都,此僧仍适荊楚。
不知像處,垂将十載,常恐神寶,與因俱絕。
宋升明末遊踬峽表,經過江陵,見此沙門,迺知像所。
其年琰還京師,即造多寶寺訪焉。
寺主愛公雲:無此寄像。
琰退慮此僧孟浪,将遂失此像,深以惆怅。
其夜夢人見語雲:像在多寶,愛公忘耳,當為得之。
見将至寺,此人手自開殿,見像在殿之東衆小像中,的的分明。
诘旦造寺,具以所夢請愛公。
愛公乃為開殿,果見此像在殿之東,如夢所睹,遂得像還。
時建元元年七月十三日也。
像今常自供養,庶必永作津梁,修複其事。
有感深懷,沿此徵觌,綴成斯記。
夫鏡接近情,莫踰儀像。
瑞驗之發,多自此興。
經雲:镕斫圖缋,類形相者,爰能行動,及放光明。
今西域釋迦彌勒二像,晖用若冥,蓋得相乎!今華夏景揩,神應亟著。
亦或當年群生,因會所感,假憑木石,以見幽異。
不必剋由容好,而能然也。
故沈石浮深,實闡閩吳之化;塵金瀉液,用舒彭宋之禍。
其馀铨示繁方,雖難曲辯。
率其大哲,允歸目從。
若夫經塔顯效,旨證亦同。
事非殊貫,故繼其末。
(右二驗出《冥祥記》也。
) 魏常山衡唐精舍釋道泰,元魏末人。
夢人謂曰:爾至某年當終於四十二矣。
泰寤懼之。
及至其年,遇病甚憂,悉以身資為福。
有友人曰:餘聞供養六十二億菩薩,與一稱觀音福同無異。
君何不至心歸依,可必增壽!泰乃感悟,遂四日四夜專精不絕。
所坐帷下,忽見光明從戶外而入,見觀音足趺踝間,金色朗照,語泰曰:汝念觀世音耶?比泰褰帷頃,便不複見。
悲喜流汗,便覺體輕,所患悉愈。
聖力所加,後終延年。
魏天平年中,定州募士孫敬德造觀音像,自加禮敬。
後為劫賊所引,不勝拷楚,妄承其死,将加斬決,夢一沙門令誦《救生觀世音經》,千遍得脫。
有司執縛向市,且行且誦,臨刑滿千,刀斫自折,以為二段,皮肉不傷。
三換其刀,終折如故。
視像項上有刀三迹。
以狀奏聞丞相高歡,表請免死,敕寫其經,廣布於世。
今謂《高王觀世音經》。
自晉宋梁陳秦趙國,國分十六,時經四百。
觀音、地藏、彌勒、彌陀,稱名念誦,獲得救者,不可勝紀。
具諸傳錄,故不備載。
魏末魯郡釋法力,未詳何人。
精苦有志,勤營塔寺。
欲於魯郡立精舍,而材不足。
與沙彌明琛往上谷乞麻。
一載将還,行空澤中,忽遇野火。
車在下風,恐無得免。
法力倦眠,比寤而火勢已及。
因舉聲稱觀,未遑稱世音。
應聲風轉,火焰尋滅,安隐還寺。
又有沙門法智,本為白衣,獨行大澤,猛火四面,一時同至。
自知必死,乃合面於地,專稱觀世音。
怪無火燒,舉頭看之,一澤之草,纖毫并燼,唯智所伏,僅容身耳。
因此感悟,舍俗出家。
又沙門道集,於壽陽西山遊行,為二賊所得,縛系在樹,将欲殺之。
唯念觀音,守死不辏引刀屢斫,皆無傷損。
劫賊怖走,集因得脫。
又沙門法禅,山行逢賊,危欲害之。
唯念觀音。
挽弓射之,放箭不得。
賊遂歸誠,投弓於地。
知是神人,怖舍逃逝。
(右三驗出《唐高》《僧傳》。
) 頌曰:
軍退失馬,落在圍裡。
乃隐溝邊荊棘叢中,得蔽頭,複念觀世音心甚勤。
至隔溝人遙喚後軍指令煞之,而軍遏搜覓,辄無見者。
迳得免濟,後遂出家。
晉南公子敖,始平人也。
戍新平城,為佛佛虜兒長樂公所破,合城數千人皆被誅害。
子敖雖分必死,而猶至心念觀世音。
既而次至子敖,群刃交下,或高或僻,持刀之人,或疲懈四支不随。
爾時長樂公親自臨刑,驚問之。
子敖聊爾答雲:能作馬鞍。
乃令原釋子敖,亦不知所以作此言。
時後遂得遁逸,造小形像,貯以香函,行則頂戴也。
晉孫道德,益州人也。
奉道祭酒。
年過五十,未有子息。
居近精舍。
景平中沙門謂德必願有兒,當至心禮誦《觀世音經》,此可冀也。
德遂罷不事道,單心投誠歸觀世音。
少日之中而有夢應,婦即有孕,遂以産男也。
晉劉度,平原遼城人也。
鄉裡有一千馀家,并奉大法。
造立形像,供養僧尼。
值虜主木末時,此縣嘗有逋逃。
末大怒,欲盡滅一城。
衆并兇懼,分必殄荊度乃潔誠,率衆歸命觀世音。
頃之,末見物從空中下,繞其所住屋柱。
驚視,乃《觀世音經》。
使人讀之,末大歡喜,用省刑戮。
於是此城即得免害。
晉窦傳者,河内人也。
永和中,并州刺史高昌、冀州刺史呂護各權部曲,相與不和。
傳為昌所用作官長,護遣騎抄擊,為所俘執。
同伴六七人,共系入一獄,鎖械甚嚴,剋日當煞之。
沙門支道山時在護營中,先與傳相識。
聞其執厄,出至獄所,候視之。
隔戶共語,傳謂山曰:今日困厄,命在漏刻,何方相救?山曰:若能至心歸請,必有感應。
傳先亦頗聞觀世音,及得山語,遂專心屬念。
晝夜三日,至誠自歸。
觀其鎖械,如覺緩解,有異於常。
聊試推蕩,忽然離體。
傳乃複至心曰:今蒙哀祐,已令桎梏自解,而同伴尚多,無心獨去。
觀世音神力普濟,當令俱免。
言畢複牽挽馀人,皆以次解落,若有割剔之者。
遂開戶走出,於警徼之間,莫有覺者。
便踰城迳去。
時夜已向曉,行四五裡,天明不敢複進,共逃隐一榛中。
須臾覺失囚,人馬絡繹,四出尋捕,焚草踐林,無不至遍。
唯傳所隐一畝許地,終無至者,遂得免還。
鄉裡敬信異常,鹹皆奉法。
道山後過江為謝居士敷具說其事。
(右十四驗《出冥祥記》。
) 宋張興者,新興人也。
頗信佛法,嘗從沙門僧融、昙翼時受八戒。
興常為劫所引,夫得走逃,妻坐系獄,掠笞積日。
時縣失火,出囚路側。
會融、翼同行,經過囚邊。
妻驚呼:阇梨何以賜救?融曰:貧道力弱無救,如何?唯宜勤念觀世音,庶獲免耳。
妻便晝夜祈念,經十許日,於夜夢一沙門,以腳蹈之曰:咄咄可起!妻即驚起,鉗鎖桎梏,忽然俱解。
便走趣戶,戶時猶閉。
警防殊嚴,既無由出,慮有覺者,乃還著械。
尋複得眠,又夢向沙門曰:戶已開矣!妻覺而馳出,守備者并已惛睡。
妻安步而去。
時夜甚闇,行可數裡,卒值一人,妻懼躃地。
已而相訊,乃其夫也。
相扶悲喜,夜投僧翼。
翼藏匿之,遂得免。
時元嘉初也。
宋王琰稚年在交阯,彼土有賢法師者,道德僧也,見授五戒。
以觀世音金像一軀見與供養,形制異今,又非甚古,類元嘉中作,镕镌殊工,似有真好。
琰奉以還都。
時年在龆龀,與二弟常盡勤至,專精不倦。
後治改弊廬,無屋安設,寄京師南澗寺中。
于時百姓競鑄錢,亦有盜毀金像以充鑄者。
時像在寺,已經數月。
琰晝寝,夢見立于座隅,意甚異之。
時日已暮,即馳迎還。
其夕,南澗十馀軀像,悉遇盜亡。
其後久之,像於曛暮間放光,顯照三尺許地,金輝秀起,煥然奪目。
琰兄弟及仆役同睹者十馀人。
于時幼小,不即題記。
比加撰錄,忘其日月,是宋大明七年秋也。
至泰始末,琰移居烏衣,周旋僧以此像權寓多寶寺。
琰時暫遊江都,此僧仍适荊楚。
不知像處,垂将十載,常恐神寶,與因俱絕。
宋升明末遊踬峽表,經過江陵,見此沙門,迺知像所。
其年琰還京師,即造多寶寺訪焉。
寺主愛公雲:無此寄像。
琰退慮此僧孟浪,将遂失此像,深以惆怅。
其夜夢人見語雲:像在多寶,愛公忘耳,當為得之。
見将至寺,此人手自開殿,見像在殿之東衆小像中,的的分明。
诘旦造寺,具以所夢請愛公。
愛公乃為開殿,果見此像在殿之東,如夢所睹,遂得像還。
時建元元年七月十三日也。
像今常自供養,庶必永作津梁,修複其事。
有感深懷,沿此徵觌,綴成斯記。
夫鏡接近情,莫踰儀像。
瑞驗之發,多自此興。
經雲:镕斫圖缋,類形相者,爰能行動,及放光明。
今西域釋迦彌勒二像,晖用若冥,蓋得相乎!今華夏景揩,神應亟著。
亦或當年群生,因會所感,假憑木石,以見幽異。
不必剋由容好,而能然也。
故沈石浮深,實闡閩吳之化;塵金瀉液,用舒彭宋之禍。
其馀铨示繁方,雖難曲辯。
率其大哲,允歸目從。
若夫經塔顯效,旨證亦同。
事非殊貫,故繼其末。
(右二驗出《冥祥記》也。
) 魏常山衡唐精舍釋道泰,元魏末人。
夢人謂曰:爾至某年當終於四十二矣。
泰寤懼之。
及至其年,遇病甚憂,悉以身資為福。
有友人曰:餘聞供養六十二億菩薩,與一稱觀音福同無異。
君何不至心歸依,可必增壽!泰乃感悟,遂四日四夜專精不絕。
所坐帷下,忽見光明從戶外而入,見觀音足趺踝間,金色朗照,語泰曰:汝念觀世音耶?比泰褰帷頃,便不複見。
悲喜流汗,便覺體輕,所患悉愈。
聖力所加,後終延年。
魏天平年中,定州募士孫敬德造觀音像,自加禮敬。
後為劫賊所引,不勝拷楚,妄承其死,将加斬決,夢一沙門令誦《救生觀世音經》,千遍得脫。
有司執縛向市,且行且誦,臨刑滿千,刀斫自折,以為二段,皮肉不傷。
三換其刀,終折如故。
視像項上有刀三迹。
以狀奏聞丞相高歡,表請免死,敕寫其經,廣布於世。
今謂《高王觀世音經》。
自晉宋梁陳秦趙國,國分十六,時經四百。
觀音、地藏、彌勒、彌陀,稱名念誦,獲得救者,不可勝紀。
具諸傳錄,故不備載。
魏末魯郡釋法力,未詳何人。
精苦有志,勤營塔寺。
欲於魯郡立精舍,而材不足。
與沙彌明琛往上谷乞麻。
一載将還,行空澤中,忽遇野火。
車在下風,恐無得免。
法力倦眠,比寤而火勢已及。
因舉聲稱觀,未遑稱世音。
應聲風轉,火焰尋滅,安隐還寺。
又有沙門法智,本為白衣,獨行大澤,猛火四面,一時同至。
自知必死,乃合面於地,專稱觀世音。
怪無火燒,舉頭看之,一澤之草,纖毫并燼,唯智所伏,僅容身耳。
因此感悟,舍俗出家。
又沙門道集,於壽陽西山遊行,為二賊所得,縛系在樹,将欲殺之。
唯念觀音,守死不辏引刀屢斫,皆無傷損。
劫賊怖走,集因得脫。
又沙門法禅,山行逢賊,危欲害之。
唯念觀音。
挽弓射之,放箭不得。
賊遂歸誠,投弓於地。
知是神人,怖舍逃逝。
(右三驗出《唐高》《僧傳》。
) 頌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