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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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受名。
故《俱舍論》雲:“於此八中衆生極寒所逼,由身、聲、瘡變異,故立此名。
”依《三法度論》雲:“前二為可叫,次三不可叫,後三不叫。
”此八在洲間,著鐵圍山底,仰向居止。
罪人於中受寒凍苦。
第三邊地獄者,依《三法度論》雲:“亦三:一山間,二水間,三曠野。
”受别業報,此應寒熱雜受。
若論壽報、命有延促。
又《立世毗昙論》雲:“世尊說有大地獄,名曰黑闇。
各各世界外邊悉有,皆無覆蓋。
此中衆生自舉手,眼不能見。
雖複日月具大威神,所有光明,不照彼邑。
諸佛出世大光遍照。
因此光明,互得相見。
住在兩山世界鐵輪外邊,名曰界外。
是寒地獄,於兩山間有十名。
一名頞浮陀乃至第十名波頭摩。
彼中衆生傍行,作向上想,猶如守宮。
鐵輪外邊恒作傍行。
是其身量,如頞多大。
因冷風觸,其身坼破,譬如熟瓜。
如竹葦林,被大火燒,爆聲吒吒。
如是衆生被寒風觸,骨破爆聲,吒吒遠徹。
因是聲故,互得相知,有諸衆生,此中受生。
若有衆生於此間死,多往生此。
寒冰地獄在鐵輪外。
若馀世界有衆生死,應生寒冰地獄,多彼世界鐵輪外生。
兩界中間其最狹處八萬由旬。
在下無底,向上無覆。
其最廣處十六萬由旬。
” ▲時量部第四 如《起世經》雲:“佛言:如憍薩羅國斛量胡麻滿二十斛,高盛不槩。
有一丈夫滿百年已,取一胡麻。
如是次第滿百年已,複取一粒,擲著馀處。
擲滿二十斛,胡麻盡已,爾所時節,我說其壽猶未畢荊且以此數略而計之,如是二十頞浮陀壽為一泥羅浮陀壽,二十泥羅浮陀壽為一阿呼壽,二十阿呼壽為一呼呼婆壽,二十呼呼婆壽為一阿吒吒壽,二十阿吒吒壽為一搔揵提迦壽,二十搔揵提迦壽為一優缽羅壽,二十優缽羅壽為一拘牟陀壽,二十拘牟陀壽為一奔荼黎迦壽,二十奔荼黎迦壽為一波頭摩壽,二十波頭摩壽為一中劫。
” 又《那先比丘問佛經》雲:“如世間火熱,不如泥犁中火熱。
如持小石著世間火中,至暮不消。
取大石著泥犁火中,即消。
亦如有人作惡,死在泥犁中,數千萬歲,其人不死。
亦如大蟒蛟龍等以沙石為食,即消。
如人懷胎,腹中有子不消。
此并由善惡業力緻使消與不消。
如人所作,善惡随人,如形影随身。
人死但亡其身,不亡其行。
譬如然火夜書,火滅字存。
火至後成,今世所作行,後世成之。
”又如“缽頭摩地獄中火焰熾盛。
罪人去此火一百由旬,火已燒炙。
若去六十由旬,罪人兩耳已聾,無所聞知。
若去火五十由旬,其罪人兩目已盲,無所複見。
如瞿波利比丘已懷惡心,謗舍利弗、目犍連,身壞命終,堕此缽頭摩地獄中。
” 又如《起世經》雲:“波頭摩地獄所住之處,若諸衆生離其處所一百由旬,便為彼獄火焰所及。
若離五十由旬,所住衆生為彼火熏,皆盲無眼。
若離二十五由旬,所住衆生身之肉血,焦然破散。
謂於梵行出家人邊生污濁心故,損惱心故,毒惡心故,不利益心故,無慈心故,無淨心故,自受斯殃。
是故於一切梵行人所起慈身口意業,常受安樂。
爾時世尊說此伽陀曰: 世間諸人在世時,舌上自然生斤斧。
所謂口說諸毒惡,還自衰捐害其身。
應贊歎者不稱譽,不應贊者反談美。
如是名為口中诤,以此诤故無樂受。
若人博戲得資财,是為世間微诤事。
於淨行人起濁心,是名口中大鬥诤。
如是三十六百千,泥羅浮陀地獄數。
五頞浮陀諸地獄,〓反堕波頭摩獄中。
以毀聖人緻如是,由口意業作惡故。
” ▲典主部第五 如《問地獄經》及《淨度三昧經》雲:“總括地獄有一百三十四界。
先述獄主名字處所。
閻羅王者,昔為毗沙國王,經與維陀如生王共戰,兵力不敵,因立誓願:為地獄主。
臣佐十八人,領百萬之衆。
頭有角耳,皆悉忿怼,因立誓曰:後當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閻羅王是。
十八大臣者,今諸小王是。
百萬之衆,諸阿傍是。
” 又《長阿含經》雲:“閻浮提南有金剛山,内有閻羅王宮,縱廣六千由旬。
(《問地獄經》雲:“住獄間城,縱廣三萬裡,金銀所成。
”)晝夜三時有大銅镬自然在前。
若镬入宮内,王見怖畏,舍出宮外。
若镬出宮外,王入宮内。
有大獄卒,卧王熱鐵上,鐵鈎擗口,洋銅灌之。
從咽徹下,無不焦爛。
事竟還與采女共相娛樂。
彼諸大臣同受福者,亦複如是。
” 《問地獄經》雲:“十八王者,即主領十八地獄:一、迦延典泥犁,二、屈遵典刀山,三、沸進壽典沸沙,四、沸屎典沸屎,五、迦世典黑耳,六、蓋嵯典火車,七、湯謂典镬湯,八、鐵迦然典鐵床,九、惡生典蓋山,十、寒冰,(經阙王名。
)十一、毗迦典剝皮,十二、遙頭典畜生,十三、提薄典刀兵,十四、夷大典鐵磨,十五、悅頭典冰地獄,十六、典鐵笧,(經阙王名。
)十七、名身典蛆蟲,十八、觀身典洋銅。
” 又《淨度三昧經》雲:“複有三十地獄各有主典,不煩具錄。
但列五官名字者:一者、鮮官禁殺,二者、水官禁盜,三者、鐵官禁淫,四者、土官禁兩舌,五者、天官禁酒。
” 《問地獄經》雲:“閻羅王城之東西南北面,列諸地獄。
有日月光而不明淨。
唯黑耳獄,光所不照。
人命終時,生中陰。
中陰者,已舍死陰,未及生陰。
其罪人乘中陰身,入泥犁城。
泥犁城者,(梁言寄條城,又雲閉城也。
)是諸罪人未受罪之間,共聚是處。
巧風所吹,随業輕重,受大小身。
臭風所吹,成就罪人粗醜之形。
香風所吹,成就福人微細之體。
” ▲王都部第六 如《起世經》雲:“當閻浮洲南,二鐵圍山外,有閻摩王宮殿住處。
縱廣正等六千由旬。
七重牆壁,七重欄楯,七重鈴網。
其外七重多羅行樹,周匝圍繞。
襍色可觀,七寶所成。
於其四方各有諸門,一一諸門皆有卻敵樓橹,台殿、園苑、華池。
有種種美果彌滿,香風遠熏,衆鳥和鳴。
王以惡業不善果故,於夜三時及晝三時自然有赤融銅汁,在前出生。
其王宮殿即變為鐵,五欲功德皆沒不現。
王見此已,怖畏不安,諸毛皆豎,即便出外。
若在宮外,即走入内。
時守獄者取閻摩王,高舉撲之,置熱鐵地上。
其地熾然,極大猛盛,光焰炎赫。
撲令卧已,即以鐵鉗開張其口,赤融銅汁,瀉置口中。
時閻摩王被燒唇口,次燒其舌,後燒咽喉,複燒大腸及小腸等,次第焦然,從下而出。
爾時彼王作如是念:一切衆生,以於往昔,身作惡行,口作惡行,意作惡行,并馀衆生同作業者,皆受此苦。
願我從今舍此身已,更得身時,但於人間相逢受生,於如來法中當得信解,剃除須發,著袈裟衣,得正信解,從家出家。
既出家已,願得通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應作者,皆已作訖,更不複於後世受生。
發如是等熏習善念,即於所住宮殿還成七寶。
猶如諸天五欲功德現前具足。
以三業善,便得快樂。
” 又《新婆沙論》:“問:諸地獄卒為是有情數,為是非有情數耶?答:若以鐵巢系縛初生地獄,有往琰摩王所者,是有情數。
若以種種苦具於地獄中害有情者,是非有情數。
贍部洲下有大地獄,贍部洲上亦有邊地地獄及獨地獄,或在谷中,或在山上,或在曠野,或在空中。
於馀三洲,唯有邊地獄、獨地獄,無大地獄。
所以者何?唯贍部洲人造善猛利,彼作惡亦複猛利,非馀洲故。
有說:北拘盧洲亦無邊地獄等,是受純淨業果處故。
問:若馀無大地獄者,彼諸有情造無間業斷善根等,當於何處受異熟耶?答:即於此贍部洲下大地獄受。
問:地獄有情其形雲何?答:其形如人。
問:語言雲何?答:彼初生時皆作聖語。
後受苦時,雖出種種受苦痛聲,乃至無有一言可了,唯有斫刺破裂之聲。
” ▲業因部第七 如《十輪經》雲:“有五逆罪為最極惡。
何者為五?故心殺父母阿羅漢,破壞聲聞和合僧事,乃至惡心出佛身血。
諸如是等名為五逆。
若人於五逆中作一一逆者,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若聽出家,則犯重罪,應擯令出。
若已有出家具諸威儀者,不應加其鞭杖及諸系閉。
複有四種大罪,同於四逆,犯根本罪。
何者為四?殺辟支佛,是名殺生,犯根本罪。
淫阿羅漢比丘尼,是名邪淫,犯根本罪。
若人舍财與佛法僧,主掌此物而辄用之,是名為盜,犯根本罪。
若人倒見,破壞比丘僧,是名破僧,犯根本罪。
若人於此四根本罪中犯一一罪,皆悉不聽佛法中出家。
設使出家,不得聽受具足戒。
若受具者,應驅令出。
以有出家威儀法故,不應鞭杖系閉奪其生命。
如是皆犯根本罪,非逆罪也。
有是根本罪亦是逆罪,有是逆罪非根本罪,有非根本罪亦非逆罪。
何者為逆罪亦是根本罪?若人出家受具足戒,得見谛道,斷其命根,是名逆罪亦根本罪也。
如是衆生於我戒律中,應驅令出。
何者為根本罪非逆罪?若人在我法中出家,如是凡夫衆生,故害其命,若以毒藥,或堕其胎,是名犯根本非逆罪也。
若有四方僧物飲食敷具,悉不應與同共利養。
若有衆生於佛法僧而生疑心,此中出家,乃至見他讀誦而作留難,乃至一偈,此非根本罪亦非逆罪,是名甚惡,近於逆罪。
如是衆生若不忏悔除其罪根,終不聽使佛法中出家。
設使出家受具足戒不悔過者,亦驅令出。
何以故?不信正法,毀謗三乘,壞正法眼,欲滅法燈,斷三寶種,減捐人天而無利益,堕於惡道。
此二種人名謗正法、毀訾賢聖,地獄劫壽增長。
如是諸惡業已,是名根本大重罪也。
何者是不威儀根本法罪?若比丘故淫故殺凡人,不與而取,犯故妄語。
於此四根本中若犯一一罪,一切比丘所作法事悉不聽入,四方僧物飲食卧具皆悉不得共同受用。
然帝王大臣一切群官不應加其鞭杖、系閉、刑罰乃至奪命。
是名根本罪體性相也。
何故名為根本重罪?若人作如是行,身壞命終,堕於惡趣。
作如是行,是惡道根本,是故名為根本罪也。
譬如鐵丸,雖擲空中,終不暫住,速疾投地。
如是五逆,犯
故《俱舍論》雲:“於此八中衆生極寒所逼,由身、聲、瘡變異,故立此名。
”依《三法度論》雲:“前二為可叫,次三不可叫,後三不叫。
”此八在洲間,著鐵圍山底,仰向居止。
罪人於中受寒凍苦。
第三邊地獄者,依《三法度論》雲:“亦三:一山間,二水間,三曠野。
”受别業報,此應寒熱雜受。
若論壽報、命有延促。
又《立世毗昙論》雲:“世尊說有大地獄,名曰黑闇。
各各世界外邊悉有,皆無覆蓋。
此中衆生自舉手,眼不能見。
雖複日月具大威神,所有光明,不照彼邑。
諸佛出世大光遍照。
因此光明,互得相見。
住在兩山世界鐵輪外邊,名曰界外。
是寒地獄,於兩山間有十名。
一名頞浮陀乃至第十名波頭摩。
彼中衆生傍行,作向上想,猶如守宮。
鐵輪外邊恒作傍行。
是其身量,如頞多大。
因冷風觸,其身坼破,譬如熟瓜。
如竹葦林,被大火燒,爆聲吒吒。
如是衆生被寒風觸,骨破爆聲,吒吒遠徹。
因是聲故,互得相知,有諸衆生,此中受生。
若有衆生於此間死,多往生此。
寒冰地獄在鐵輪外。
若馀世界有衆生死,應生寒冰地獄,多彼世界鐵輪外生。
兩界中間其最狹處八萬由旬。
在下無底,向上無覆。
其最廣處十六萬由旬。
” ▲時量部第四 如《起世經》雲:“佛言:如憍薩羅國斛量胡麻滿二十斛,高盛不槩。
有一丈夫滿百年已,取一胡麻。
如是次第滿百年已,複取一粒,擲著馀處。
擲滿二十斛,胡麻盡已,爾所時節,我說其壽猶未畢荊且以此數略而計之,如是二十頞浮陀壽為一泥羅浮陀壽,二十泥羅浮陀壽為一阿呼壽,二十阿呼壽為一呼呼婆壽,二十呼呼婆壽為一阿吒吒壽,二十阿吒吒壽為一搔揵提迦壽,二十搔揵提迦壽為一優缽羅壽,二十優缽羅壽為一拘牟陀壽,二十拘牟陀壽為一奔荼黎迦壽,二十奔荼黎迦壽為一波頭摩壽,二十波頭摩壽為一中劫。
” 又《那先比丘問佛經》雲:“如世間火熱,不如泥犁中火熱。
如持小石著世間火中,至暮不消。
取大石著泥犁火中,即消。
亦如有人作惡,死在泥犁中,數千萬歲,其人不死。
亦如大蟒蛟龍等以沙石為食,即消。
如人懷胎,腹中有子不消。
此并由善惡業力緻使消與不消。
如人所作,善惡随人,如形影随身。
人死但亡其身,不亡其行。
譬如然火夜書,火滅字存。
火至後成,今世所作行,後世成之。
”又如“缽頭摩地獄中火焰熾盛。
罪人去此火一百由旬,火已燒炙。
若去六十由旬,罪人兩耳已聾,無所聞知。
若去火五十由旬,其罪人兩目已盲,無所複見。
如瞿波利比丘已懷惡心,謗舍利弗、目犍連,身壞命終,堕此缽頭摩地獄中。
” 又如《起世經》雲:“波頭摩地獄所住之處,若諸衆生離其處所一百由旬,便為彼獄火焰所及。
若離五十由旬,所住衆生為彼火熏,皆盲無眼。
若離二十五由旬,所住衆生身之肉血,焦然破散。
謂於梵行出家人邊生污濁心故,損惱心故,毒惡心故,不利益心故,無慈心故,無淨心故,自受斯殃。
是故於一切梵行人所起慈身口意業,常受安樂。
爾時世尊說此伽陀曰: 世間諸人在世時,舌上自然生斤斧。
所謂口說諸毒惡,還自衰捐害其身。
應贊歎者不稱譽,不應贊者反談美。
如是名為口中诤,以此诤故無樂受。
若人博戲得資财,是為世間微诤事。
於淨行人起濁心,是名口中大鬥诤。
如是三十六百千,泥羅浮陀地獄數。
五頞浮陀諸地獄,〓反堕波頭摩獄中。
以毀聖人緻如是,由口意業作惡故。
” ▲典主部第五 如《問地獄經》及《淨度三昧經》雲:“總括地獄有一百三十四界。
先述獄主名字處所。
閻羅王者,昔為毗沙國王,經與維陀如生王共戰,兵力不敵,因立誓願:為地獄主。
臣佐十八人,領百萬之衆。
頭有角耳,皆悉忿怼,因立誓曰:後當奉助治此罪人。
毗沙王者,今閻羅王是。
十八大臣者,今諸小王是。
百萬之衆,諸阿傍是。
” 又《長阿含經》雲:“閻浮提南有金剛山,内有閻羅王宮,縱廣六千由旬。
(《問地獄經》雲:“住獄間城,縱廣三萬裡,金銀所成。
”)晝夜三時有大銅镬自然在前。
若镬入宮内,王見怖畏,舍出宮外。
若镬出宮外,王入宮内。
有大獄卒,卧王熱鐵上,鐵鈎擗口,洋銅灌之。
從咽徹下,無不焦爛。
事竟還與采女共相娛樂。
彼諸大臣同受福者,亦複如是。
” 《問地獄經》雲:“十八王者,即主領十八地獄:一、迦延典泥犁,二、屈遵典刀山,三、沸進壽典沸沙,四、沸屎典沸屎,五、迦世典黑耳,六、蓋嵯典火車,七、湯謂典镬湯,八、鐵迦然典鐵床,九、惡生典蓋山,十、寒冰,(經阙王名。
)十一、毗迦典剝皮,十二、遙頭典畜生,十三、提薄典刀兵,十四、夷大典鐵磨,十五、悅頭典冰地獄,十六、典鐵笧,(經阙王名。
)十七、名身典蛆蟲,十八、觀身典洋銅。
” 又《淨度三昧經》雲:“複有三十地獄各有主典,不煩具錄。
但列五官名字者:一者、鮮官禁殺,二者、水官禁盜,三者、鐵官禁淫,四者、土官禁兩舌,五者、天官禁酒。
” 《問地獄經》雲:“閻羅王城之東西南北面,列諸地獄。
有日月光而不明淨。
唯黑耳獄,光所不照。
人命終時,生中陰。
中陰者,已舍死陰,未及生陰。
其罪人乘中陰身,入泥犁城。
泥犁城者,(梁言寄條城,又雲閉城也。
)是諸罪人未受罪之間,共聚是處。
巧風所吹,随業輕重,受大小身。
臭風所吹,成就罪人粗醜之形。
香風所吹,成就福人微細之體。
” ▲王都部第六 如《起世經》雲:“當閻浮洲南,二鐵圍山外,有閻摩王宮殿住處。
縱廣正等六千由旬。
七重牆壁,七重欄楯,七重鈴網。
其外七重多羅行樹,周匝圍繞。
襍色可觀,七寶所成。
於其四方各有諸門,一一諸門皆有卻敵樓橹,台殿、園苑、華池。
有種種美果彌滿,香風遠熏,衆鳥和鳴。
王以惡業不善果故,於夜三時及晝三時自然有赤融銅汁,在前出生。
其王宮殿即變為鐵,五欲功德皆沒不現。
王見此已,怖畏不安,諸毛皆豎,即便出外。
若在宮外,即走入内。
時守獄者取閻摩王,高舉撲之,置熱鐵地上。
其地熾然,極大猛盛,光焰炎赫。
撲令卧已,即以鐵鉗開張其口,赤融銅汁,瀉置口中。
時閻摩王被燒唇口,次燒其舌,後燒咽喉,複燒大腸及小腸等,次第焦然,從下而出。
爾時彼王作如是念:一切衆生,以於往昔,身作惡行,口作惡行,意作惡行,并馀衆生同作業者,皆受此苦。
願我從今舍此身已,更得身時,但於人間相逢受生,於如來法中當得信解,剃除須發,著袈裟衣,得正信解,從家出家。
既出家已,願得通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應作者,皆已作訖,更不複於後世受生。
發如是等熏習善念,即於所住宮殿還成七寶。
猶如諸天五欲功德現前具足。
以三業善,便得快樂。
” 又《新婆沙論》:“問:諸地獄卒為是有情數,為是非有情數耶?答:若以鐵巢系縛初生地獄,有往琰摩王所者,是有情數。
若以種種苦具於地獄中害有情者,是非有情數。
贍部洲下有大地獄,贍部洲上亦有邊地地獄及獨地獄,或在谷中,或在山上,或在曠野,或在空中。
於馀三洲,唯有邊地獄、獨地獄,無大地獄。
所以者何?唯贍部洲人造善猛利,彼作惡亦複猛利,非馀洲故。
有說:北拘盧洲亦無邊地獄等,是受純淨業果處故。
問:若馀無大地獄者,彼諸有情造無間業斷善根等,當於何處受異熟耶?答:即於此贍部洲下大地獄受。
問:地獄有情其形雲何?答:其形如人。
問:語言雲何?答:彼初生時皆作聖語。
後受苦時,雖出種種受苦痛聲,乃至無有一言可了,唯有斫刺破裂之聲。
” ▲業因部第七 如《十輪經》雲:“有五逆罪為最極惡。
何者為五?故心殺父母阿羅漢,破壞聲聞和合僧事,乃至惡心出佛身血。
諸如是等名為五逆。
若人於五逆中作一一逆者,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若聽出家,則犯重罪,應擯令出。
若已有出家具諸威儀者,不應加其鞭杖及諸系閉。
複有四種大罪,同於四逆,犯根本罪。
何者為四?殺辟支佛,是名殺生,犯根本罪。
淫阿羅漢比丘尼,是名邪淫,犯根本罪。
若人舍财與佛法僧,主掌此物而辄用之,是名為盜,犯根本罪。
若人倒見,破壞比丘僧,是名破僧,犯根本罪。
若人於此四根本罪中犯一一罪,皆悉不聽佛法中出家。
設使出家,不得聽受具足戒。
若受具者,應驅令出。
以有出家威儀法故,不應鞭杖系閉奪其生命。
如是皆犯根本罪,非逆罪也。
有是根本罪亦是逆罪,有是逆罪非根本罪,有非根本罪亦非逆罪。
何者為逆罪亦是根本罪?若人出家受具足戒,得見谛道,斷其命根,是名逆罪亦根本罪也。
如是衆生於我戒律中,應驅令出。
何者為根本罪非逆罪?若人在我法中出家,如是凡夫衆生,故害其命,若以毒藥,或堕其胎,是名犯根本非逆罪也。
若有四方僧物飲食敷具,悉不應與同共利養。
若有衆生於佛法僧而生疑心,此中出家,乃至見他讀誦而作留難,乃至一偈,此非根本罪亦非逆罪,是名甚惡,近於逆罪。
如是衆生若不忏悔除其罪根,終不聽使佛法中出家。
設使出家受具足戒不悔過者,亦驅令出。
何以故?不信正法,毀謗三乘,壞正法眼,欲滅法燈,斷三寶種,減捐人天而無利益,堕於惡道。
此二種人名謗正法、毀訾賢聖,地獄劫壽增長。
如是諸惡業已,是名根本大重罪也。
何者是不威儀根本法罪?若比丘故淫故殺凡人,不與而取,犯故妄語。
於此四根本中若犯一一罪,一切比丘所作法事悉不聽入,四方僧物飲食卧具皆悉不得共同受用。
然帝王大臣一切群官不應加其鞭杖、系閉、刑罰乃至奪命。
是名根本罪體性相也。
何故名為根本重罪?若人作如是行,身壞命終,堕於惡趣。
作如是行,是惡道根本,是故名為根本罪也。
譬如鐵丸,雖擲空中,終不暫住,速疾投地。
如是五逆,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