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關燈
小
中
大
其有無。
就見鬼人,學之十馀年,不能得見。
後徙家向縣,於路見一人如天官,衣冠甚暐晔,乘好馬,從五十馀騎,視仁蒨而不言。
後數見之常如此。
經十年,凡數十相見。
後忽駐馬呼仁蒨曰:比頻見君,情相眷慕,願與君交遊。
蒨即拜之。
問:公何人耶?答曰:吾是鬼耳。
姓成,名景,本弘農人,西晉時為别駕。
今任臨胡國長史。
仁蒨問:其國何在?王何姓名?答曰:黃河已北總為臨胡國,國都在樓煩西北沙碛是也。
其王即是故趙武靈王,今統此國,總受太山控攝,每月各使上相朝於太山。
是以數來過此,與君相遇也。
吾乃能有相益,令君預知禍難而先避之,可免橫害。
唯死生之命,與大禍福之報,不能移動耳。
仁蒨從之。
景因命其從騎常掌事,以是贈之。
遣随蒨行,有事令先報之。
即爾所不知,當來告我。
於是便别。
掌事恒随逐,如侍從者。
須有所問,無不先知。
時大業初,江陵岑之象為邯鄲令,子文本,年未弱冠,之象請仁蒨於家教文本書。
蒨以此事告文本,仍謂曰:成長史語我:有一事羞君不得道,既與君交,亦不能不告君。
鬼神道亦有食,然不能得飽,常苦饑渴。
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
衆鬼多偷竊人食。
我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餐。
蒨既告文本,文本即為具馔,備設珍羞。
蒨曰:鬼不欲入人屋,可於外水邊張幕設席,陳酒食於上。
文本如其言。
至時仁蒨見景兩客來坐,從百馀騎。
既坐,文本向席再拜,謝以食之不精,亦傳景意辭謝。
初文本将設食,仁蒨請有金帛以贈之。
文本問:是何等物?蒨雲:鬼所用物,皆與人異。
唯黃金及絹為得通用,然亦不如假者。
以黃色塗大錫作金,以紙為絹帛,最為貴上。
文本如言作之。
及景食畢,令其從騎更代坐食。
文本以所作金錢絹贈之。
景深喜謝曰:因眭生煩郎君供給,郎君頗欲知壽命乎?文本辭雲:不願知也。
景笑而去。
數年後仁蒨遇病,不甚困笃,而又不起。
月馀日,蒨憑常掌事,掌事不知,便問長史。
長史報雲:國内不知。
後月因朝太山,為問消息,相報。
至後月長史來報雲:是君鄉人趙某為太山主簿。
主簿一員阙,薦君為此官,故為文案經紀召君耳。
案成者當死。
蒨問:請将案出。
景雲:君壽應年六十馀,今始四十。
但以趙主簿橫徵召耳,當為請之。
乃曰:趙主簿相問:眭兄昔與同學,恩情深至。
今幸得為太山主簿,适遇一員官阙,明府今擇人。
吾已啟公,公許相用。
兄既不得長生,命當有死。
死遇濟會,未必當官。
何惜一二十年苟生延時耶!今文書已出,不可複止。
願決作來意,無所疑也。
蒨憂懼,病逾笃。
景請蒨曰:趙主簿必欲緻君,君可自往太山,於府君陳訴,則可以免。
蒨問:何因見府君?景曰:鬼者可得見耳。
往太山廟東度一小嶺平地,是其都所。
君往自當見之。
蒨以告文本,文本為具行裝。
數日景又告蒨曰:文書欲成,君訴懼不可免。
急作一佛像,彼文書自消。
蒨告文本,以三千錢為畫一座像於寺西壁訖。
而景來告曰:免矣。
蒨情不信佛,意尚疑之。
因問景雲:佛法說有三世因果,此為虛實?答曰:皆實。
蒨曰:即如是人死當分入六道,那得盡為鬼。
而趙武靈王及君今尚為鬼耶?景曰:君縣内幾戶?蒨曰:萬馀戶。
又曰:獄囚幾人?蒨曰:常二十人已下。
又曰:萬戶之内有五品者幾人?蒨曰:無。
又曰:九品以上官幾人?蒨曰:數十人。
景曰:六道之義分一如此耳。
其得天道,萬無一人,如君縣内無一五品官。
得人道者萬有數人,如君縣内九品數十人。
入地獄者萬亦數十,如君獄内囚。
唯鬼及畜生最為多也,如君縣内課役戶。
就此道中又有等級。
因指其從者曰:彼人大不如我,其不及彼者尤多。
蒨曰:鬼有死乎?曰:然。
蒨曰:死入何道?答曰:不知。
如人知生而不知死後之事。
蒨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不?景曰:道者被天帝總統六道,是謂天曹。
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
太山府君如尚書令錄。
五道神如諸尚書。
若我輩國如大州郡。
每斷人間事,道上章謂請福,如求神之恩。
天曹受之下閻羅王雲:以某月日得某甲訴雲雲,宜盡理,勿令枉濫。
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奉诏也。
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得申。
何為益也。
蒨又問:佛法家修福何如?景曰:佛是大聖,無文書行下。
其修福者,天神敬奉,多得寬宥。
若福厚者,雖有惡道文字,不得追攝。
此非吾所識,亦莫知其所以然。
言畢即去。
蒨一二日能起便愈。
文本父卒,還鄉裡。
蒨寄書曰:鬼神定是貪谄。
往日欲郎君飲食,乃爾殷勤。
比知無複利,相見殊落漠。
然常掌事猶見随。
本縣為賊所陷,死亡略荊仆為掌事所導,常如賊不見,竟以獲全。
貞觀十六年九月八日文官賜射於玄武門,文本時為中書侍郎,與家兄太府卿及治書侍禦史馬周、給事中韋琨及臨對坐,文本自語人雲爾。
(右一驗出《冥報記》。
) 臨川間諸山縣有妖魅來,常因大風雨,有聲如嘯,能射人。
其所著者如蹄頭腫,大毒。
有雌雄,雄急雌緩,急者不過半日,緩者不延經宿。
其有旁人常以救之,救之小免則死。
俗名曰刀勞鬼。
故外書雲:鬼神者,其禍福發揚之驗於世者也。
《老子》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然則天地鬼神與我并生者也。
氣分則性異,域立則形殊,莫能相兼也。
生者主陽,死者主陰。
性之所托,各安其方。
太陰之中,怪物存焉。
(右二條出《搜神記》也。
) 《韓詩外傳》曰:“死為鬼。
鬼者,歸也。
精氣歸於天,肉歸於土,血歸於水,脈歸於澤,聲歸於雷,動作歸於風,眼歸於日月,骨歸於木,筋歸於山,齒歸於石,膏歸於露,發歸於草,呼吸之氣複歸於人。
” 《禮記·祭義》曰:“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
子曰:氣之也者,神之盛也。
魄也者,鬼之盛也。
合鬼與神,教之至也。
” 依崔鴻《十六國春秋·前涼錄》曰:“張傾,安定馬氏人。
初傾之殺麹儉,儉有恨言。
恨言是月光見白狗。
拔劍斫之,傾萎地不起。
左右見儉在傍。
遂乃暴卒。
” 依《神異經》曰:“東北方有鬼星石室。
屋三百戶而共所。
石傍題曰鬼門,門晝日不閉,至暮則有人語。
有火星青色。
”(右此四驗出其《禦覽》。
) 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尋複問之:卿複誰?定伯诳之言:我亦鬼。
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
鬼言:我亦欲至宛市。
遂行數裡。
鬼言:步行太遲,可共遞相擔也。
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裡。
鬼言:卿大重,将非鬼也。
定伯言:我新死,故身重耳。
伯因複擔鬼,鬼略無重。
如是再三。
定伯複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答言:唯不喜人唾。
於是共行,道遇水。
定伯令鬼先度,聽之了無聲音。
定伯自度,漕漼作聲。
鬼複言:何以聲?定伯曰:新死不習度水故爾,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頭上,急持之。
鬼大呼,聲咋咋然。
索下,不複聽之。
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
恐其變化,為并唾之。
得錢千五百,乃去。
于時石崇言:定伯賣鬼得千五百文。
(右此一驗出《列異傳》。
) 《趙泰傳》曰:“泰曾死而絕,有使二人扶而從西入趣宮治。
合有三重黑門,周匝數十裡,高梁瓦屋。
是日亦有同死者男女五六千人,皆在門外。
有吏著帛單衣,持筆抄人姓名,男女左右别記。
謂曰:莫動!當将汝入呈太山府君,名簿在第二十。
須臾便至。
府君西向坐,邊有持刀直衛。
左右主者按名一一呼入,至府君所依罪輕重斷之入獄。
”按《抱樸子》曰:“按《九鼎記》及《青靈經》并雲:人物之死俱有鬼也。
” 魏孫恩作逆時,吳興紛亂。
一男子避急,突入蔣侯廟。
始入,門木像彎弓射之,即死。
行人及守廟者無不皆見。
(右此一驗出《幽冥錄》。
)△第五畜生部(此别十部) ▲述意部第一 夫論畜生,癡報所感。
種類既多,條蔓非一。
禀茲穢質,生此惡塗。
頓罷慧明,唯多貪恚。
所以蜂虿蘊毒,蛇蝮懷瞋,鴿雀嗜淫,豺狼騁暴。
或複被毛戴角,抱翠銜珠。
嘴距鋒芒,爪牙長利。
或複聽物往還,受人驅策。
犬勤夜吠,雞競曉鳴,牛弊田農,馬勞行陣。
肌肉於是消耗,皮膚為之零落。
或潛藏草澤,遂被罝羅;竄伏陂池,橫遭罾網。
如是畜生,悉皆忏悔。
乃至鹍鵬大質,蝼蟻細軀。
偃鼠飲河,鹪鹩巢木。
水生陸産,羽族毛群,錦質紫鱗,丹鰓赪尾。
如此之流,悉皆代為忏悔。
當令信根清淨,舍此惡形;慧命莊嚴,複茲天報。
無複驅馳之苦,永離屠割之悲。
縱意消遙,随心放蕩。
飲啄自在,鳴嘯無為。
出彼籠樊,免乎系縛也。
▲會名部第二 畜生者,如《婆沙論》中釋:“生謂衆生,畜謂畜養。
謂彼橫行,禀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他畜養,故名畜生。
問曰:若以畜養名畜生者,如諸龍水陸空行,豈可為人所養名為畜生耶?答曰:養者義寬,具滿人間及以六天。
不養者處狹,唯在人中山野澤内。
又古昔諸龍亦為人養,具在文史。
今從畜養偏多,故名畜生。
” 又《立世論》雲:“畜生梵名底栗車。
因谄曲業故,於中受生。
故複說此道衆生多覆身行故,說名底栗車。
” 依《新婆沙論》:“名為旁生故。
問:雲何旁生趣?答:其形旁故行亦旁,以行旁故形亦旁,是故名旁生。
有說彼諸有情由造作增上愚癡身語意惡行,往彼生彼,闇鈍故名旁生。
謂此遍於五趣皆有。
如扌柰落迦中,有無足者,如娘矩吒蟲等;有二足者,如鐵嘴鳥等;有四足者,如黑駮狗等;有無足者,如百足等。
於鬼趣中,有無足者,如毒蛇等;有二足者,如烏鸱等;有四足者,如狐狸象馬等;有多足者,如六足百足等。
於人趣三洲中,有無足者,如一切腹行蟲;有二足者,如鴻雁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有多足者,如百足等。
於拘盧洲中,有二足者,如鴻雁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無有無足及多足者,彼是受無惱害業果處故。
四天王衆天及三十三天中,有二足者,如妙色鳥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
馀無者如前釋。
上四天中,唯有二足者,如妙色鳥等。
馀皆無者,空居天處轉勝妙故。
問:彼處若無象馬等者,如何為乘?亦聞彼天乘象馬等,雲何言無?答:由彼諸天福業力故,作非情數象馬等形而為禦乘,自娛樂也。
” 依《樓炭經》說:“畜生不同,大約有
就見鬼人,學之十馀年,不能得見。
後徙家向縣,於路見一人如天官,衣冠甚暐晔,乘好馬,從五十馀騎,視仁蒨而不言。
後數見之常如此。
經十年,凡數十相見。
後忽駐馬呼仁蒨曰:比頻見君,情相眷慕,願與君交遊。
蒨即拜之。
問:公何人耶?答曰:吾是鬼耳。
姓成,名景,本弘農人,西晉時為别駕。
今任臨胡國長史。
仁蒨問:其國何在?王何姓名?答曰:黃河已北總為臨胡國,國都在樓煩西北沙碛是也。
其王即是故趙武靈王,今統此國,總受太山控攝,每月各使上相朝於太山。
是以數來過此,與君相遇也。
吾乃能有相益,令君預知禍難而先避之,可免橫害。
唯死生之命,與大禍福之報,不能移動耳。
仁蒨從之。
景因命其從騎常掌事,以是贈之。
遣随蒨行,有事令先報之。
即爾所不知,當來告我。
於是便别。
掌事恒随逐,如侍從者。
須有所問,無不先知。
時大業初,江陵岑之象為邯鄲令,子文本,年未弱冠,之象請仁蒨於家教文本書。
蒨以此事告文本,仍謂曰:成長史語我:有一事羞君不得道,既與君交,亦不能不告君。
鬼神道亦有食,然不能得飽,常苦饑渴。
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
衆鬼多偷竊人食。
我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餐。
蒨既告文本,文本即為具馔,備設珍羞。
蒨曰:鬼不欲入人屋,可於外水邊張幕設席,陳酒食於上。
文本如其言。
至時仁蒨見景兩客來坐,從百馀騎。
既坐,文本向席再拜,謝以食之不精,亦傳景意辭謝。
初文本将設食,仁蒨請有金帛以贈之。
文本問:是何等物?蒨雲:鬼所用物,皆與人異。
唯黃金及絹為得通用,然亦不如假者。
以黃色塗大錫作金,以紙為絹帛,最為貴上。
文本如言作之。
及景食畢,令其從騎更代坐食。
文本以所作金錢絹贈之。
景深喜謝曰:因眭生煩郎君供給,郎君頗欲知壽命乎?文本辭雲:不願知也。
景笑而去。
數年後仁蒨遇病,不甚困笃,而又不起。
月馀日,蒨憑常掌事,掌事不知,便問長史。
長史報雲:國内不知。
後月因朝太山,為問消息,相報。
至後月長史來報雲:是君鄉人趙某為太山主簿。
主簿一員阙,薦君為此官,故為文案經紀召君耳。
案成者當死。
蒨問:請将案出。
景雲:君壽應年六十馀,今始四十。
但以趙主簿橫徵召耳,當為請之。
乃曰:趙主簿相問:眭兄昔與同學,恩情深至。
今幸得為太山主簿,适遇一員官阙,明府今擇人。
吾已啟公,公許相用。
兄既不得長生,命當有死。
死遇濟會,未必當官。
何惜一二十年苟生延時耶!今文書已出,不可複止。
願決作來意,無所疑也。
蒨憂懼,病逾笃。
景請蒨曰:趙主簿必欲緻君,君可自往太山,於府君陳訴,則可以免。
蒨問:何因見府君?景曰:鬼者可得見耳。
往太山廟東度一小嶺平地,是其都所。
君往自當見之。
蒨以告文本,文本為具行裝。
數日景又告蒨曰:文書欲成,君訴懼不可免。
急作一佛像,彼文書自消。
蒨告文本,以三千錢為畫一座像於寺西壁訖。
而景來告曰:免矣。
蒨情不信佛,意尚疑之。
因問景雲:佛法說有三世因果,此為虛實?答曰:皆實。
蒨曰:即如是人死當分入六道,那得盡為鬼。
而趙武靈王及君今尚為鬼耶?景曰:君縣内幾戶?蒨曰:萬馀戶。
又曰:獄囚幾人?蒨曰:常二十人已下。
又曰:萬戶之内有五品者幾人?蒨曰:無。
又曰:九品以上官幾人?蒨曰:數十人。
景曰:六道之義分一如此耳。
其得天道,萬無一人,如君縣内無一五品官。
得人道者萬有數人,如君縣内九品數十人。
入地獄者萬亦數十,如君獄内囚。
唯鬼及畜生最為多也,如君縣内課役戶。
就此道中又有等級。
因指其從者曰:彼人大不如我,其不及彼者尤多。
蒨曰:鬼有死乎?曰:然。
蒨曰:死入何道?答曰:不知。
如人知生而不知死後之事。
蒨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不?景曰:道者被天帝總統六道,是謂天曹。
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
太山府君如尚書令錄。
五道神如諸尚書。
若我輩國如大州郡。
每斷人間事,道上章謂請福,如求神之恩。
天曹受之下閻羅王雲:以某月日得某甲訴雲雲,宜盡理,勿令枉濫。
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奉诏也。
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得申。
何為益也。
蒨又問:佛法家修福何如?景曰:佛是大聖,無文書行下。
其修福者,天神敬奉,多得寬宥。
若福厚者,雖有惡道文字,不得追攝。
此非吾所識,亦莫知其所以然。
言畢即去。
蒨一二日能起便愈。
文本父卒,還鄉裡。
蒨寄書曰:鬼神定是貪谄。
往日欲郎君飲食,乃爾殷勤。
比知無複利,相見殊落漠。
然常掌事猶見随。
本縣為賊所陷,死亡略荊仆為掌事所導,常如賊不見,竟以獲全。
貞觀十六年九月八日文官賜射於玄武門,文本時為中書侍郎,與家兄太府卿及治書侍禦史馬周、給事中韋琨及臨對坐,文本自語人雲爾。
(右一驗出《冥報記》。
) 臨川間諸山縣有妖魅來,常因大風雨,有聲如嘯,能射人。
其所著者如蹄頭腫,大毒。
有雌雄,雄急雌緩,急者不過半日,緩者不延經宿。
其有旁人常以救之,救之小免則死。
俗名曰刀勞鬼。
故外書雲:鬼神者,其禍福發揚之驗於世者也。
《老子》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
”然則天地鬼神與我并生者也。
氣分則性異,域立則形殊,莫能相兼也。
生者主陽,死者主陰。
性之所托,各安其方。
太陰之中,怪物存焉。
(右二條出《搜神記》也。
) 《韓詩外傳》曰:“死為鬼。
鬼者,歸也。
精氣歸於天,肉歸於土,血歸於水,脈歸於澤,聲歸於雷,動作歸於風,眼歸於日月,骨歸於木,筋歸於山,齒歸於石,膏歸於露,發歸於草,呼吸之氣複歸於人。
” 《禮記·祭義》曰:“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
子曰:氣之也者,神之盛也。
魄也者,鬼之盛也。
合鬼與神,教之至也。
” 依崔鴻《十六國春秋·前涼錄》曰:“張傾,安定馬氏人。
初傾之殺麹儉,儉有恨言。
恨言是月光見白狗。
拔劍斫之,傾萎地不起。
左右見儉在傍。
遂乃暴卒。
” 依《神異經》曰:“東北方有鬼星石室。
屋三百戶而共所。
石傍題曰鬼門,門晝日不閉,至暮則有人語。
有火星青色。
”(右此四驗出其《禦覽》。
) 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尋複問之:卿複誰?定伯诳之言:我亦鬼。
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
鬼言:我亦欲至宛市。
遂行數裡。
鬼言:步行太遲,可共遞相擔也。
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裡。
鬼言:卿大重,将非鬼也。
定伯言:我新死,故身重耳。
伯因複擔鬼,鬼略無重。
如是再三。
定伯複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答言:唯不喜人唾。
於是共行,道遇水。
定伯令鬼先度,聽之了無聲音。
定伯自度,漕漼作聲。
鬼複言:何以聲?定伯曰:新死不習度水故爾,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頭上,急持之。
鬼大呼,聲咋咋然。
索下,不複聽之。
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
恐其變化,為并唾之。
得錢千五百,乃去。
于時石崇言:定伯賣鬼得千五百文。
(右此一驗出《列異傳》。
) 《趙泰傳》曰:“泰曾死而絕,有使二人扶而從西入趣宮治。
合有三重黑門,周匝數十裡,高梁瓦屋。
是日亦有同死者男女五六千人,皆在門外。
有吏著帛單衣,持筆抄人姓名,男女左右别記。
謂曰:莫動!當将汝入呈太山府君,名簿在第二十。
須臾便至。
府君西向坐,邊有持刀直衛。
左右主者按名一一呼入,至府君所依罪輕重斷之入獄。
”按《抱樸子》曰:“按《九鼎記》及《青靈經》并雲:人物之死俱有鬼也。
” 魏孫恩作逆時,吳興紛亂。
一男子避急,突入蔣侯廟。
始入,門木像彎弓射之,即死。
行人及守廟者無不皆見。
(右此一驗出《幽冥錄》。
)△第五畜生部(此别十部) ▲述意部第一 夫論畜生,癡報所感。
種類既多,條蔓非一。
禀茲穢質,生此惡塗。
頓罷慧明,唯多貪恚。
所以蜂虿蘊毒,蛇蝮懷瞋,鴿雀嗜淫,豺狼騁暴。
或複被毛戴角,抱翠銜珠。
嘴距鋒芒,爪牙長利。
或複聽物往還,受人驅策。
犬勤夜吠,雞競曉鳴,牛弊田農,馬勞行陣。
肌肉於是消耗,皮膚為之零落。
或潛藏草澤,遂被罝羅;竄伏陂池,橫遭罾網。
如是畜生,悉皆忏悔。
乃至鹍鵬大質,蝼蟻細軀。
偃鼠飲河,鹪鹩巢木。
水生陸産,羽族毛群,錦質紫鱗,丹鰓赪尾。
如此之流,悉皆代為忏悔。
當令信根清淨,舍此惡形;慧命莊嚴,複茲天報。
無複驅馳之苦,永離屠割之悲。
縱意消遙,随心放蕩。
飲啄自在,鳴嘯無為。
出彼籠樊,免乎系縛也。
▲會名部第二 畜生者,如《婆沙論》中釋:“生謂衆生,畜謂畜養。
謂彼橫行,禀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他畜養,故名畜生。
問曰:若以畜養名畜生者,如諸龍水陸空行,豈可為人所養名為畜生耶?答曰:養者義寬,具滿人間及以六天。
不養者處狹,唯在人中山野澤内。
又古昔諸龍亦為人養,具在文史。
今從畜養偏多,故名畜生。
” 又《立世論》雲:“畜生梵名底栗車。
因谄曲業故,於中受生。
故複說此道衆生多覆身行故,說名底栗車。
” 依《新婆沙論》:“名為旁生故。
問:雲何旁生趣?答:其形旁故行亦旁,以行旁故形亦旁,是故名旁生。
有說彼諸有情由造作增上愚癡身語意惡行,往彼生彼,闇鈍故名旁生。
謂此遍於五趣皆有。
如扌柰落迦中,有無足者,如娘矩吒蟲等;有二足者,如鐵嘴鳥等;有四足者,如黑駮狗等;有無足者,如百足等。
於鬼趣中,有無足者,如毒蛇等;有二足者,如烏鸱等;有四足者,如狐狸象馬等;有多足者,如六足百足等。
於人趣三洲中,有無足者,如一切腹行蟲;有二足者,如鴻雁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有多足者,如百足等。
於拘盧洲中,有二足者,如鴻雁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無有無足及多足者,彼是受無惱害業果處故。
四天王衆天及三十三天中,有二足者,如妙色鳥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
馀無者如前釋。
上四天中,唯有二足者,如妙色鳥等。
馀皆無者,空居天處轉勝妙故。
問:彼處若無象馬等者,如何為乘?亦聞彼天乘象馬等,雲何言無?答:由彼諸天福業力故,作非情數象馬等形而為禦乘,自娛樂也。
” 依《樓炭經》說:“畜生不同,大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