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真谛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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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離。

    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

    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

    随衆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複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雲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

    一切世間境界,悉于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衆生故。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

    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衆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現故。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

    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

    若離于方,則無有迷。

    衆生亦爾,依覺故迷。

    若離覺性,則無不覺。

    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

    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複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雲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

    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

    離見則無境界。

    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相。

    雲何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依于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三者執取相,依于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四者計名字相,依于妄執,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業相,依于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六者業系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複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

    雲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

    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

    是故修多羅中,依于此真如義故,說一切衆生本來常住入于涅槃。

    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

    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随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

    如是無漏無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複次,生滅因緣者,所謂衆生依心、意、意識轉故。

    此義雲何?以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此意複有五種名。

    雲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二者名為轉識,依于動心能見相故。

    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于色像。

    現識亦爾,随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

    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别染淨法故。

    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

    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

    複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

    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

    是故三界虛僞,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此義雲何?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

    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

    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衆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

    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

    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複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

    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随事攀緣,分别六塵。

    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複說名分别事識。

    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

    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

    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染心者有六種。

    雲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舍,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三者分别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随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别,而知相緣相同故。

    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别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此義雲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随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複次,分别生滅相者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粗,與心相應故。

    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此二種生滅,依于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

    依因者,不覺義故。

    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若因滅,則緣滅。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

    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雲何相續?若相續者,雲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

    唯風滅故,動相随滅,非是水滅。

    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則衆生斷絕,無所依止。

    以體不滅,心得相續。

    唯癡滅故,心相随滅,非心智滅。

     複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

    雲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

    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

    三者妄心,名為業識。

    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

    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于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

    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雲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于無明。

    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

    以熏習故,則有妄心。

    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

    二者增長分别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系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

    雲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别事識義故。

     雲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

    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随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

    以無明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