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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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藏法師義淨奉制譯 爾時具夀鄔波離請世尊曰.大德如世尊說大世主喬答彌由其愛樂八敬法故便是 出家及受近圓成苾芻尼性者.大德餘苾芻尼衆欲遣如何。

    佛告鄔波離.餘苾芻尼若 先出家未受近圓可隨次第如常應作.若有在俗女人發心欲求出家者.隨情詣一苾 芻尼處.尼卽應問所有障法.若遍淨者隨意攝受.旣攝受已授與三歸幷五學處成鄔 波斯迦律儀護。

    〈此言護者梵雲三跋羅.譯爲擁護.由受歸戒護使不落三塗.舊雲律儀乃當義譯雲是律法 儀式.若但雲護.恐學者未詳.故二俱存.明了論中已譯爲護也.〉如是應授.先教求出家者令禮敬已. 在本師前雙膝著地低頭合掌教作是語.阿遮利耶存念.我某甲始從今日乃至命存 歸依佛陀兩足中尊.歸依達[一]摩離欲中尊.歸依僧伽諸衆中尊。

    如是三說.師雲奧箄迦. 〈譯爲好.〉答雲娑度。

    〈譯爲善.並已注如前.〉次授五學處.教雲.汝隨我語.阿遮利耶存念.如諸聖 阿羅漢乃至命存不殺生不偷盜不欲邪行不虛誑語不飲諸酒.我某甲始從今日乃 注: [一]原刻作磨.今依麗刻改. ******************** 至命存不殺生不偷盜不欲邪行不虛誑語不飲諸酒亦如是.此卽是我五支學處.是 諸聖阿羅漢之所學處我當隨學隨作隨持。

    如是三說.願阿遮利耶證知我是鄔波斯 迦歸依三寶受五學處。

    師雲好.答雲善。

     次請鄔波馱[一]耶.〈譯爲親教師.言和上者乃是西方時俗語.非是典語.然諸經律梵本皆雲鄔波馱耶.〉教雲. 阿遮利耶〈譯爲軌範師.〉存念.我某甲今請阿遮利耶爲鄔波馱耶.願阿遮利耶爲我作鄔 波馱耶.由阿遮利耶爲鄔波馱耶故我當出家。

    如是三說.後語同前.至第三番應言由 鄔波馱耶爲鄔波馱耶故。

    〈由近師位故重言耳.〉次請一苾芻尼爲白衆者.彼應問本師雲. 所有障法並已問未.答言已問。

    若問者善.若不問而白者得越法罪。

    次爲白衆.一切僧 伽當須盡集.或巡房告知。

    次將至衆中緻禮敬已.在上座前雙膝著地.低頭合掌作如 是語.苾芻尼僧伽聽.此某甲從苾芻尼某甲希求出家.在俗白衣比未落髮.願於善說 法律出家近圓成苾芻尼性.此某甲若剃髮披法服已起正信心捨家趣非家.某甲爲 鄔波馱耶.苾芻尼僧伽爲與某甲出家不。

    〈此乃但是以言白事.不是羯磨單白.〉合衆鹹言.若遍 注: [一]原刻此下有教雲二字.今移於後. ******************** 淨者應與出家。

    俱問者善.如不問者得越法罪。

    次爲請苾芻尼作剃髮者.彼便盡剃.其 人後悔。

    佛言.應留頂上少髮.問曰除爾頂髮不.若言不者.應言隨汝意去.若言除者應 可剃除。

    次與洗浴.若寒與湯.熱授冷水。

    [一]次與著裙.當須檢察.恐是無根二根及根不全 等。

    時苾芻尼露形檢察.彼生愧恥.佛言.不應露體而爲檢察.爲著裙時應可私視勿令 彼覺。

    次授縵條.教其頂受。

    爲著衣已.師應爲請苾芻尼與受求寂女律儀護者[二]教禮敬 已.應在二師前雙膝著地低頭合掌教作是語.〈二師可相近坐.令弟子執親教師袈裟角.親見西 方行法如是.〉阿遮利耶存念.我某甲始從今日乃至命存歸依佛陀兩足中尊.歸依達摩 離欲中尊.歸依僧伽諸衆中尊.彼薄伽梵釋迦牟尼釋迦師子釋迦大王如知應正等 覺彼旣出家我當隨出.在俗容儀我已棄捨.出家形相我今受持.我因事至說親教師 名.親教師名某甲。

    如是三說.師雲好.答雲善。

    次授十學處.教雲.汝隨我語.阿遮利耶存 念.如諸聖阿羅漢乃至命存不殺生不偷盜不婬欲不虛誑語不飲諸酒不歌舞作樂 不香鬘塗彩不坐高牀大牀不非時食不受畜金銀.我某甲始從今日乃至命存不殺 注: [一]此字依麗刻加. [二]原刻作敬.今依麗刻改. ******************** 生不偷盜不婬欲不虛誑語不飲諸酒不歌舞作樂不香鬘塗彩不坐高牀大牀不非 時食不受畜金銀亦如是.此卽是我十支學處.是諸聖阿羅漢之所學處.我當隨學隨 作隨持。

    如是三說.願阿遮利耶證知我是求寂女.我因事至說鄔波馱耶名.鄔波馱耶 名某甲。

    師雲好.答雲善.汝已善受十學處竟.當供養三寶親近二師學問誦經勤修三 業勿爲放逸。

     [一]與式叉摩拏二年學六法隨法白二 若是曾嫁女年滿十二.若童女年滿十八.〈應可臨時隨事稱說.下皆準此.〉應與六法六隨法 二年令學。

    應如是與.先敷座已鳴[二]揵稚言白復周.苾芻尼僧伽隨應盡集.極少須滿十 二人.於壇場中令求寂女緻禮敬已.在上座前雙膝著地低頭合掌作如是語.苾芻尼 僧伽聽.我求寂女某甲年滿十八.我因事至說鄔波馱耶名.我從鄔波馱耶某甲於二 年內乞學六法六隨法.我某甲今從苾芻尼僧伽於二年內乞學六法六隨法.我因[三]事 至說鄔波馱耶名.某甲爲鄔波馱耶.願苾芻尼僧伽授我於二年內學六法六隨法.攝 注: [一]原刻缺此目.今加. [二]原刻作健.今依麗刻改.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