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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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及藏本改.
[二]此字依麗刻加.
[三]原刻錯三.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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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攝故.若謂順彼故說覺支.無漏亦應許如是說.若謂許說便違契經.如契經言諸
所有眼乃至廣說.此經中說十五界全皆有漏故.無違經過.此約餘觸及餘身識密
意說故。
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支無漏。
起不俱時.斯有何失。
若謂喜樂不 俱起故應無五支及四支理.此亦無過.約容有說有喜樂支.如有尋伺。
若謂尋伺亦 許俱起於不俱起爲喻不成.此非不成.心之麤細互相違故不應俱起.又於不俱起 不能說過故。
由此可說依初五支減二三四立第二等.卽由此理初說五支.擬漸離 前建立後故.無漸減故不說想等.或應說何故初唯立五支.若謂此五資初定勝故 立爲支.此不應理.念慧能資勝尋伺故.雖有一類作如是說.然非古昔諸軌範師共 施設故。
應審思擇應說何法名內等淨。
此定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轉名爲內等 淨.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河有浪。
若爾此應無有别體.如何許有十一實 事。
是[一]故應說此卽信根.謂若證得第二靜慮.則於定地亦可離中有深信生名內等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內淨卽信根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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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信是淨相故立淨名.離外均流故名內等.淨而內等故立內等淨名。
有餘師言.此 內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别體。
若無别體.心所應不成。
心分位殊.亦得名心所。
雖有此 理非我所宗。
如上所言喜卽喜受.以何爲證知決定然。
汝等豈言喜非喜受。
如餘部 許.我亦許然。
餘部雲何許非喜受。
謂别有喜是心所法.三定中樂皆是喜受.故喜喜 受其體各[一]異。
非三定樂可名喜受.二阿笈摩分明證故.如辯顛倒契經中說[二]漸無餘
滅憂等五根.第三定中無餘滅喜.於第四定無餘滅樂.又餘經說第四靜慮斷樂斷
苦先喜憂沒.故第三定必無喜根.由此喜受是喜非樂。
如是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 中爲皆有不。
不爾。
雲何。
頌曰. 染如次從初 無喜樂內淨 正念慧捨念. 餘說無安捨。
論曰.如上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中非皆具有。
且有一類隨相說言.初染中無離生 喜樂.非離煩惱而得生故.第二染中無內等淨.彼爲煩惱所擾濁故.第三染中無正 注:[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喜卽是喜受句.
[二]原刻錯斯.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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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慧.彼爲染樂所迷亂故.第四染中無捨念淨.彼爲煩惱所染污[一]故。
有餘師說.初二 染中但無輕安.後二染中但無行捨.大善攝故。
契經中說三定有動第四不動.依何 義說。
頌曰. 第四名不動. 離八災患故. 八者謂尋伺 四受入出息。
論曰.下三靜慮名有動者.有災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故。
災患有八。
其八 者[二]何。
尋伺四受入息出息.此八災患第四都無.故佛世尊說爲不動。
然契經說第四 靜慮不爲尋伺喜樂所動.有餘師說第四靜慮如密室燈照而無動。
如定靜慮所有 諸受.生亦爾不。
不爾。
雲何。
頌曰. 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 及喜捨.樂捨. 唯捨受.如次。
論曰.生靜慮中初有三受.一喜受意識相應.二樂受三識相應.三捨受四識相應.第 二有二謂喜與捨.意識相應.無有樂受.無餘識故心悅麤故.第三有二謂樂與捨.意 注:[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餘說無安捨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八者謂尋伺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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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相應.第四有一謂唯捨受.意識相應.是謂定生受有差别。
上三靜慮無三識身及 無尋伺.如何生彼能見聞觸及起表業。
非生彼地無眼識等.但非彼繫。
所以者何。
頌 曰. 生上三靜慮 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 唯無覆無記。
論曰.生上三地起三識身及發表心皆初定繫.生上起下如起化心.故能見聞觸及 發[一]表。
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起下染.已離染故.不起下善.以下劣故。
如是别釋靜慮 事[二]已淨等等至初得雲何。
頌曰.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者淨由離染及由受生.謂在下地離下 地染及從上地生自地時.下七皆然.有頂不爾.唯由離染無由生故。
遮何故說全不 成言。
爲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順決擇分等及由退得順退分定。
卽依此義 注:[一]三本次牒頌文唯無覆無記句.
[二]原刻錯色.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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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問言.頗有淨定由離染得由離染捨.由退由生爲問亦爾.曰有.謂順退分.且初
靜慮順退分攝離欲染時得離自染時捨.退離自染得退離欲染捨.從上生自得從
自生下捨.餘地所攝應如理思。
無漏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得上地無漏.此亦 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得.謂盡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得學無學.餘加 行及退皆如理應思。
豈不由入正性離生亦名初[一]得無漏等至。
此非決定.以次第者 爾時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論決定得者。
染由受
如何無漏靜慮現前.少支有漏少支無漏。
起不俱時.斯有何失。
若謂喜樂不 俱起故應無五支及四支理.此亦無過.約容有說有喜樂支.如有尋伺。
若謂尋伺亦 許俱起於不俱起爲喻不成.此非不成.心之麤細互相違故不應俱起.又於不俱起 不能說過故。
由此可說依初五支減二三四立第二等.卽由此理初說五支.擬漸離 前建立後故.無漸減故不說想等.或應說何故初唯立五支.若謂此五資初定勝故 立爲支.此不應理.念慧能資勝尋伺故.雖有一類作如是說.然非古昔諸軌範師共 施設故。
應審思擇應說何法名內等淨。
此定遠離尋伺鼓動相續清淨轉名爲內等 淨.若有尋伺鼓動相續不清淨轉.如河有浪。
若爾此應無有别體.如何許有十一實 事。
是
有餘師言.此 內等淨等持尋伺皆無别體。
若無别體.心所應不成。
心分位殊.亦得名心所。
雖有此 理非我所宗。
如上所言喜卽喜受.以何爲證知決定然。
汝等豈言喜非喜受。
如餘部 許.我亦許然。
餘部雲何許非喜受。
謂别有喜是心所法.三定中樂皆是喜受.故喜喜 受其體各
非三定樂可名喜受.二阿笈摩分明證故.如辯顛倒契經中說
如是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 中爲皆有不。
不爾。
雲何。
頌曰. 染如次從初 無喜樂內淨 正念慧捨念. 餘說無安捨。
論曰.如上所說諸靜慮支.染靜慮中非皆具有。
且有一類隨相說言.初染中無離生 喜樂.非離煩惱而得生故.第二染中無內等淨.彼爲煩惱所擾濁故.第三染中無正 注:
有餘師說.初二 染中但無輕安.後二染中但無行捨.大善攝故。
契經中說三定有動第四不動.依何 義說。
頌曰. 第四名不動. 離八災患故. 八者謂尋伺 四受入出息。
論曰.下三靜慮名有動者.有災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者.無災患故。
災患有八。
其八 者
尋伺四受入息出息.此八災患第四都無.故佛世尊說爲不動。
然契經說第四 靜慮不爲尋伺喜樂所動.有餘師說第四靜慮如密室燈照而無動。
如定靜慮所有 諸受.生亦爾不。
不爾。
雲何。
頌曰. 生靜慮從初 有喜樂捨受. 及喜捨.樂捨. 唯捨受.如次。
論曰.生靜慮中初有三受.一喜受意識相應.二樂受三識相應.三捨受四識相應.第 二有二謂喜與捨.意識相應.無有樂受.無餘識故心悅麤故.第三有二謂樂與捨.意 注:
上三靜慮無三識身及 無尋伺.如何生彼能見聞觸及起表業。
非生彼地無眼識等.但非彼繫。
所以者何。
頌 曰. 生上三靜慮 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 唯無覆無記。
論曰.生上三地起三識身及發表心皆初定繫.生上起下如起化心.故能見聞觸及 發
此四唯是無覆無記.不起下染.已離染故.不起下善.以下劣故。
如是别釋靜慮 事
頌曰.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者淨由離染及由受生.謂在下地離下 地染及從上地生自地時.下七皆然.有頂不爾.唯由離染無由生故。
遮何故說全不 成言。
爲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順決擇分等及由退得順退分定。
卽依此義 注:
無漏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得上地無漏.此亦 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得.謂盡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得學無學.餘加 行及退皆如理應思。
豈不由入正性離生亦名初
此非決定.以次第者 爾時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論決定得者。
染由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