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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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雲何。
謂世 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 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
何緣二智建立爲 ******************** 十。
頌曰. 由自性對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辦因圓. 故建立十智。
論曰.由七緣故立二爲十.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非勝義智爲自性故.二對治故立法 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無别故.四行相境故立 滅道智.此二行相境俱有别故.五加行故立他心智.非此不知他心所法.本修加行 爲知他心.雖成滿時亦知心所而約加行故立他心智名.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 身中最初生故.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爲因生故。
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 對治欲上界法.爲有少分治上欲耶。
頌曰. 緣滅道法智 於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斷. 類無能治欲。
論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已除自怨能兼 他[一]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
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
頌曰. 注:[一]三本次牒頌文類無能治欲句.
********************
法智及類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餘. 四諦智各四.
他心智無漏. 唯四謂緣道. 有漏自相緣. 俱但緣一事.
盡無生十四. 謂離空非我。
論曰.法智類智一一具有非常苦等十六行相.十六行相後當廣[一]釋。
世智有此及更 有餘.能緣一切法自共相等故。
苦等四智一一各有緣自諦境四種行相。
他心智中 若無漏者唯有緣道四種行相.由此卽是道智攝故.若有漏者取自所緣.心心所法 自相境故.如境自相行相亦爾.故此非前十六所攝。
如是二種.於一切時一念但緣 一事爲境.謂緣心時不緣心所.緣受等時不緣想等。
若爾.何故薄伽梵說如實了知 有貪心等。
非俱時取貪等及心.如不俱時取衣及垢。
有貪心者二義有貪一貪相應 二貪所繫.貪相應心具由二義.餘有漏心唯貪所繫。
有說.經言有貪心者唯說第一 貪相應心.離貪心者謂治貪心.若貪不相應名離貪心者.餘惑相應者應得離貪名。
注:[一]陳藏二本次分四段牒頌世俗此及餘八句.
********************
若爾.有心非貪對治不染汙性應許此心非有貪心離貪心等.是故應許餘師所說
爲貪所繫名有貪心。
乃至有癡離癡亦爾。
毗婆沙師作如是說.聚心者謂善心.此於 所緣不馳散故.散心者謂染心.此與散動相應起故。
西方諸師作如是說.眠相應者 名爲聚心.餘染汙心說名爲散。
此不應理.諸染汙心若與眠相應應通聚散故.又應 違害本論所言如實知聚心具足有四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道智。
沉心者謂染心. 此與懈怠相應起故.策心者謂善心.此與正勤相應起故。
小心者謂染心.少淨品者 所好習故.大心者謂善心.多淨品者所好習故。
或由根價眷屬隨轉力用少多故名 小大.染心根少.極二相應故.善心根多.恆三相應故.染心價少.非功用成故.善心價 多.大資糧成故.染心眷屬少.無未來修故.善心眷屬多.有未來修故.染心隨轉少.唯 三藴故.善心隨轉多.通四藴故.染心力用少.所斷善根必還續故.善心力用多.忍必 永斷諸隨眠故.由此染善得小大名。
掉心者謂染心.掉舉相應故.不掉心者謂善心. ******************** 能治彼故。
不靜靜心.應知亦爾。
不定心者謂染心.散動相應故.定心者謂善心.能治 彼故。
不修心者謂染心.得修習修俱不攝故.修心者謂善心.容有二修故。
不解脫心 者謂染心.自性相續不解脫故.解脫心者謂善心.自性相續容解脫故。
如是所釋不 順契經.亦不能辯諸句别義。
如何此釋不順契經。
經言此心雲何內聚.謂心若與惛 眠俱行或內相應有止無觀.雲何外散.謂心遊涉五妙欲境隨散隨流或內相應有 觀無止。
豈不前說染心眠俱.便有一心通聚散過。
雖說非理.不許眠俱.諸染汙心是 散心故。
豈不又說本論相違。
寧違論文.勿違經說。
如何不辯諸句别義。
謂依此釋不 能辯了散等聚等八異相故。
依我所釋非不能辯此契經中八句别義.謂雖散等同 是染心而爲顯其過失差别.及雖聚等同是善心而爲顯其功德差别.故依八義别 立八名。
旣不能通所違經說.所辯句義理亦不成.又若沉心卽掉心者.經不應說若 於爾時心沉恐沉修安定捨三覺支者名非時修.若於爾時心掉恐掉修擇進喜名 ******************** 非時修。
豈修覺支有散别理。
此據作意欲修名修.非現前修.故無有失。
豈不我說亦 不違經.雖諸染心皆名沉掉.懈怠增者經說沉心.掉舉增者經說掉心.據恆相應我 說體一。
隨自意語誰復能遮.然實此經意不如是。
前說一切貪所繫心皆名有貪心. 貪繫是何義.若貪得隨故有學無漏心應名有貪.貪得隨故.若貪所緣故無學有漏 心應名有貪.貪所緣故.若不許彼爲貪所緣.雲何彼心可成有漏.若謂由爲共相惑 緣應名有癡.癡所緣故.然他心智不緣貪得.亦不可說緣緣心貪.寧知他心是有貪 等.故非貪繫名有貪心。
若爾雲何。
今詳經意.貪相應故名有貪心.貪不相應名離貪 等。
若爾何故餘契經言離貪瞋癡心不還墮三有。
依離得說故無有過。
豈不於前已 破此說.餘惑相應者應得離貪名.彼亦與貪不相應故。
若依此意許亦無違.然不說 爲離貪心者.彼屬有瞋有癡等故。
且止傍論.應述本宗.此所明他心智爲亦能取他 心所緣.及亦取他心能緣行相不。
俱不能取.知彼心時不觀彼所緣能緣行相故.謂 ******************** 但知彼有染等心.不知彼心所染色等.亦不知彼能緣行相。
不爾他心智應亦緣色 等.又亦應有能自緣失。
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欲色界繫及非所繫他相續 中現在同類心心所法一實自相爲所緣境.空無相不相應.盡無生所不攝.不在見 道無間道中.餘所不遮如應容[一]有。
盡無生智除空非我各具有餘十四行相.由此二 智雖勝義攝而涉於世俗故離空非我.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梵 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爲有無漏越此十六更是所餘行相攝不。
頌曰. 淨無
謂世 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 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
何緣二智建立爲 ******************** 十。
頌曰. 由自性對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辦因圓. 故建立十智。
論曰.由七緣故立二爲十.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非勝義智爲自性故.二對治故立法 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無别故.四行相境故立 滅道智.此二行相境俱有别故.五加行故立他心智.非此不知他心所法.本修加行 爲知他心.雖成滿時亦知心所而約加行故立他心智名.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 身中最初生故.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爲因生故。
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 對治欲上界法.爲有少分治上欲耶。
頌曰. 緣滅道法智 於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斷. 類無能治欲。
論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已除自怨能兼 他
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
頌曰. 注:
論曰.法智類智一一具有非常苦等十六行相.十六行相後當廣
世智有此及更 有餘.能緣一切法自共相等故。
苦等四智一一各有緣自諦境四種行相。
他心智中 若無漏者唯有緣道四種行相.由此卽是道智攝故.若有漏者取自所緣.心心所法 自相境故.如境自相行相亦爾.故此非前十六所攝。
如是二種.於一切時一念但緣 一事爲境.謂緣心時不緣心所.緣受等時不緣想等。
若爾.何故薄伽梵說如實了知 有貪心等。
非俱時取貪等及心.如不俱時取衣及垢。
有貪心者二義有貪一貪相應 二貪所繫.貪相應心具由二義.餘有漏心唯貪所繫。
有說.經言有貪心者唯說第一 貪相應心.離貪心者謂治貪心.若貪不相應名離貪心者.餘惑相應者應得離貪名。
注:
乃至有癡離癡亦爾。
毗婆沙師作如是說.聚心者謂善心.此於 所緣不馳散故.散心者謂染心.此與散動相應起故。
西方諸師作如是說.眠相應者 名爲聚心.餘染汙心說名爲散。
此不應理.諸染汙心若與眠相應應通聚散故.又應 違害本論所言如實知聚心具足有四智謂法智類智世俗智道智。
沉心者謂染心. 此與懈怠相應起故.策心者謂善心.此與正勤相應起故。
小心者謂染心.少淨品者 所好習故.大心者謂善心.多淨品者所好習故。
或由根價眷屬隨轉力用少多故名 小大.染心根少.極二相應故.善心根多.恆三相應故.染心價少.非功用成故.善心價 多.大資糧成故.染心眷屬少.無未來修故.善心眷屬多.有未來修故.染心隨轉少.唯 三藴故.善心隨轉多.通四藴故.染心力用少.所斷善根必還續故.善心力用多.忍必 永斷諸隨眠故.由此染善得小大名。
掉心者謂染心.掉舉相應故.不掉心者謂善心. ******************** 能治彼故。
不靜靜心.應知亦爾。
不定心者謂染心.散動相應故.定心者謂善心.能治 彼故。
不修心者謂染心.得修習修俱不攝故.修心者謂善心.容有二修故。
不解脫心 者謂染心.自性相續不解脫故.解脫心者謂善心.自性相續容解脫故。
如是所釋不 順契經.亦不能辯諸句别義。
如何此釋不順契經。
經言此心雲何內聚.謂心若與惛 眠俱行或內相應有止無觀.雲何外散.謂心遊涉五妙欲境隨散隨流或內相應有 觀無止。
豈不前說染心眠俱.便有一心通聚散過。
雖說非理.不許眠俱.諸染汙心是 散心故。
豈不又說本論相違。
寧違論文.勿違經說。
如何不辯諸句别義。
謂依此釋不 能辯了散等聚等八異相故。
依我所釋非不能辯此契經中八句别義.謂雖散等同 是染心而爲顯其過失差别.及雖聚等同是善心而爲顯其功德差别.故依八義别 立八名。
旣不能通所違經說.所辯句義理亦不成.又若沉心卽掉心者.經不應說若 於爾時心沉恐沉修安定捨三覺支者名非時修.若於爾時心掉恐掉修擇進喜名 ******************** 非時修。
豈修覺支有散别理。
此據作意欲修名修.非現前修.故無有失。
豈不我說亦 不違經.雖諸染心皆名沉掉.懈怠增者經說沉心.掉舉增者經說掉心.據恆相應我 說體一。
隨自意語誰復能遮.然實此經意不如是。
前說一切貪所繫心皆名有貪心. 貪繫是何義.若貪得隨故有學無漏心應名有貪.貪得隨故.若貪所緣故無學有漏 心應名有貪.貪所緣故.若不許彼爲貪所緣.雲何彼心可成有漏.若謂由爲共相惑 緣應名有癡.癡所緣故.然他心智不緣貪得.亦不可說緣緣心貪.寧知他心是有貪 等.故非貪繫名有貪心。
若爾雲何。
今詳經意.貪相應故名有貪心.貪不相應名離貪 等。
若爾何故餘契經言離貪瞋癡心不還墮三有。
依離得說故無有過。
豈不於前已 破此說.餘惑相應者應得離貪名.彼亦與貪不相應故。
若依此意許亦無違.然不說 爲離貪心者.彼屬有瞋有癡等故。
且止傍論.應述本宗.此所明他心智爲亦能取他 心所緣.及亦取他心能緣行相不。
俱不能取.知彼心時不觀彼所緣能緣行相故.謂 ******************** 但知彼有染等心.不知彼心所染色等.亦不知彼能緣行相。
不爾他心智應亦緣色 等.又亦應有能自緣失。
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欲色界繫及非所繫他相續 中現在同類心心所法一實自相爲所緣境.空無相不相應.盡無生所不攝.不在見 道無間道中.餘所不遮如應容
盡無生智除空非我各具有餘十四行相.由此二 智雖勝義攝而涉於世俗故離空非我.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梵 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爲有無漏越此十六更是所餘行相攝不。
頌曰. 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