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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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受.過三靜慮上地諸善業說名爲順不苦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
非此 諸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貲糧.受及資糧此中名[三]受。
有餘師說.下諸地中亦有 第三順非二業.由中定業招異熟故.若異此者.中間定業應無異熟或應無業.以無 苦樂異熟果故。
有餘師說.此業能感根本地中樂根異熟。
有說此業不感受[四]果。
二說 俱與本論相違.故本論言頗有業感心受異熟非身耶.曰[五]有.謂善無尋[六]業。
又本論說 頗有三業非前非後受異熟耶.曰有.謂順樂受業色.順苦受業心心所法.順不苦不 注:[一]三本次牒頌文諸不善順苦句.
[二]陳本藏本次牒頌文上善順非二句.
[三]三本次牒頌文餘說下亦有句.
[四]光記五十四.無尋唯伺不感受果.感色法不相應行.另爲一師說.
[五]光記五十四.若無尋業感初定樂根.便感身受.又感心受異熟.便非不感果.
[六]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又許此三業非前後熟故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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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受業心不相應行.乃至廣說.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非二業.非離欲界有此三業
俱時熟[一]故。
此業爲善爲不善耶。
是善而劣。
若爾.便與所說相違.謂善至三名順樂受. 得可愛果名爲善業。
應知彼據多分爲言。
此業與受體性旣殊.如何說爲順樂受等。
業與樂受體性雖殊.而能爲因利益樂受。
或復此業是樂所受。
彼樂如何能受於業。
樂是此業異熟果故。
或復彼樂是業所受.由此能受樂異熟故.如順浴散.此亦應然. 是故名爲順樂受業.順餘二業應知亦爾。
總說順受略有五[二]種.一自性順受.謂一切
受.如契經說受樂受時如實了知受於樂受乃至廣說.二相應順受.謂一切觸.如契
經說順樂受觸乃至廣說.三所緣順受.謂一切境.如契經說眼見色已唯受於色不
受色貪乃至廣說.由色等是受所緣故.四異熟順受.謂感異熟業.如契經說順現受
業乃至廣說.五現前順受.謂正現行受.如契經言受樂受時二受便滅乃至廣說.非
此樂受現在前時有餘受能受此樂受.但據樂受自體現前卽說名爲受於樂受.此
注:
[一]光記五十四.上界無苦受論言三業則知下地有捨受.正理三界業非俱時受.所言俱熟者.一爲試驗解不解故.二於增上果釋三界業故.所引論非定證因.光記說三受業依理問答非試驗他.三受約異熟說.三界約增上.如何可例.
[二]三本次牒頌文謂自性相應等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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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但說異熟順受.由業能招受異熟故.雖業與受體性有殊而得名爲順樂受等。
如 是三業有定不定其相雲何。
頌曰. 此有定不定. 定三順現等. 或說業有五. 餘卽說四句。
論曰.此上所說順樂受等應知各有定不定異.非定受故立不定[一]名.定復有三.一順
現法受.二順次生受.三順後次受.此三定業幷前不定總成四種。
[二]或有欲令不定受
業復有二種.謂於異熟有定不定.幷定業三合成五[三]種。
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卽此 生熟.順次生受者.謂此生造第二生熟.順後次受者.謂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
有餘師說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隨初熟位建立業名爲順現等.勿強力業異熟 果[四]少。
毗婆沙師不許此義.以或有業果近非勝.或有相違.譬如外種.經三半月葵便 結實.要經六月麥方結[五]實。
譬喻者說業有四句.一者有業於時分定異熟不定.謂順 現等三非定得異熟.二者有業於異熟定時分不定.謂不定業定得異熟.三者有業 注:[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定三順現等句.二本原作兩句.
[二]陳本卷第十二.二本次牒頌文或說業有五句.
[三]光記五十四.正理以五業是當部異師義不别破.四五但開合異故.
[四]正理四十.先時異熟.斷而復續.理必不然.又一業招二三生果.其相爲同爲異.其趣爲一爲多.皆不成理.引滿亦不成展轉相資亦不成.巳引餘業助資令久不成.天業獄中受樂不成.近果名強.寜以多果名強.
[五]二本次牒頌文餘卽說四句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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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俱定.謂順現等定得異熟.四者有業於二俱不定.謂不定業非定得異熟.彼說
諸業總成八種.謂順現受有定不定.乃至不定亦有二[一]種。
於此所說業差别中.頌曰.[二]四善容俱作. 引同分唯三. 諸處造四種. 地獄善除現.
堅於離染地. 異生不造生. 聖不造生後. 幷欲有頂退。
論曰.順現法受等三業唯定.幷不定爲四.是說爲善.此中唯顯時定不定釋經所說 四業相故。
頗有四業俱時作耶。
容有。
雲何。
遣三使已自行邪欲俱時究[三]竟。
幾業能引 衆同分耶。
能引唯三除順現受.現身同分先業引故。
何界何趣能造幾[四]業。
諸界諸趣 或善或惡隨其所應皆容造四.總開如是。
若就别[五]遮.於地獄中善除順現.無愛果故.
餘皆得[六]造。
不退姓名堅.彼於離染地.若異生類除順生受.可造餘三.聖者雙除順生 順後.可造餘二.異生不退無次更生.後還生下.不退聖者必無還生下諸地故.隨所 生地容造順現受.造不定業一切處無[七]遮。
然諸聖者若於欲界及有頂處已得離染. 注:[一]正理四十.理必無有異熟不定時分定業.時定唯是熟定中位别.非離熟有别時體.又熟時相似應總立一順不定受.二句時不定故旣共許爲順不定受.何初句熟不定故不許爲順不定受.安立八業極爲雜亂.
[二]陳本藏本缺此句頌.
[三]光記五十四.遣三使一殺一盜一誑.
[四]二本次牒頌文諸處造四種句.
[五]三本次牒頌文地獄善除現句.
[六]三本次牒頌文堅於離染地異生不造生二句.
[七]
非此 諸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貲糧.受及資糧此中名
有餘師說.下諸地中亦有 第三順非二業.由中定業招異熟故.若異此者.中間定業應無異熟或應無業.以無 苦樂異熟果故。
有餘師說.此業能感根本地中樂根異熟。
有說此業不感受
二說 俱與本論相違.故本論言頗有業感心受異熟非身耶.曰
又本論說 頗有三業非前非後受異熟耶.曰有.謂順樂受業色.順苦受業心心所法.順不苦不 注:
此業爲善爲不善耶。
是善而劣。
若爾.便與所說相違.謂善至三名順樂受. 得可愛果名爲善業。
應知彼據多分爲言。
此業與受體性旣殊.如何說爲順樂受等。
業與樂受體性雖殊.而能爲因利益樂受。
或復此業是樂所受。
彼樂如何能受於業。
樂是此業異熟果故。
或復彼樂是業所受.由此能受樂異熟故.如順浴散.此亦應然. 是故名爲順樂受業.順餘二業應知亦爾。
總說順受略有五
如 是三業有定不定其相雲何。
頌曰. 此有定不定. 定三順現等. 或說業有五. 餘卽說四句。
論曰.此上所說順樂受等應知各有定不定異.非定受故立不定
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卽此 生熟.順次生受者.謂此生造第二生熟.順後次受者.謂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
有餘師說順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隨初熟位建立業名爲順現等.勿強力業異熟 果
毗婆沙師不許此義.以或有業果近非勝.或有相違.譬如外種.經三半月葵便 結實.要經六月麥方結
譬喻者說業有四句.一者有業於時分定異熟不定.謂順 現等三非定得異熟.二者有業於異熟定時分不定.謂不定業定得異熟.三者有業 注:
於此所說業差别中.頌曰.
論曰.順現法受等三業唯定.幷不定爲四.是說爲善.此中唯顯時定不定釋經所說 四業相故。
頗有四業俱時作耶。
容有。
雲何。
遣三使已自行邪欲俱時究
幾業能引 衆同分耶。
能引唯三除順現受.現身同分先業引故。
何界何趣能造幾
諸界諸趣 或善或惡隨其所應皆容造四.總開如是。
若就别
不退姓名堅.彼於離染地.若異生類除順生受.可造餘三.聖者雙除順生 順後.可造餘二.異生不退無次更生.後還生下.不退聖者必無還生下諸地故.隨所 生地容造順現受.造不定業一切處無
然諸聖者若於欲界及有頂處已得離染.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