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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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次[三]內災等.
四無不動故. 然彼器非常. 情俱生滅故.
[四]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後風。
論曰.此大三災逼有情類令捨下地集上天中.初火災興由七日現.次水災起由雨 霖淫.後風災生由風相擊.此三災力壞器世間.乃至極微亦無餘在。
一類外道執極 注:[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如次七日月年止二句.
[二]陳本藏本此下二句半開爲一頌雲.由火水風災.壞等復有三.次禪等三處.如次爲其頂.
[三]二本內災等開爲一句.屬於次頌.
[四]二本此二句開爲一頌雲.七火後一水.如是七水已.復有七火起.最後風災壞.
********************
微常.彼謂爾時餘極微在。
何緣彼執猶有餘極微。
勿後麤事生無種子故。
豈不前說 由諸有情業所生風能爲種子.或此卽以前災頂風爲緣引生風爲種子。
又化地部 契經中言.風從他方飄種來此。
雖爾不許芽等生時是種等因親所引起。
若爾芽等 從何而生。
從自分生.如是自分復從自分.展轉乃至最細有分從極微生。
於芽等生 中.種等有何力。
除能引集芽等極微.種等更無生芽等力。
何緣定作如是執耶。
從異 類生.定不應理。
不應何理。
應無定故。
功能定故無不定失.如聲熟變等從異類定生。
德法有殊.實法不爾.現見實法唯從同類生.如藤生枝及縷生衣等。
此非應理。
非理 者何。
引不極成爲能立故。
今此所引何不極成。
非許藤枝縷衣别故.卽藤縷合.安布 不同.得枝衣名.如蟻行等。
雲何知爾。
一縷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縷故.有誰爲障令不 得衣.若一縷中無全衣轉.則應一縷上有衣分無衣.應許全衣唯集諸分.非更别有 有分名衣.又如何知衣分異縷.若謂衣要待多所依合.於唯多縷合應亦得衣。
或應 ******************** 畢竟無得衣理.中及餘邊不對根故.若謂漸次皆可對根.則應根身唯得諸分.不應 說彼得有分衣故.卽於諸分漸次了别.總起有分覺.如旋火輪。
謂若離縷異色類業. 衣色等三不可得故.若錦衣上色等屬衣.則應許實從異類起.一一縷色等無種種 異故.或於一分無異色等邊應不見衣.由彼顯衣故.或卽彼分應見異色等.以衣必 有異色等相故.彼許有分體唯是一.而有種種色類業殊.審有如斯甚爲靈異。
又於 一火光明界中.遠近不同燒照有異.觸色差别應不得成。
各别極微雖越根境.而共 聚集可現根證.如彼所宗合能生果.或如眼等合能發識.又如瞖目視散髮時.若多 相隣彼則能見.一一遠住便無見能.極微對根理亦應爾。
又卽於色等立極微名.故 色等壞時極微亦壞。
極微實攝.色等德收.異體不應定俱時滅。
此二體别理必不然. 以審觀時非離色等有别地等.故非體别.又彼宗中自許地等眼身所取.寧異色觸。
又燒毛氎紅華等時.彼覺則無.故毛等覺.但緣色等差别而起.熟變生時形量等故. ******************** 猶如行伍記識瓶盆.若不觀形不記識故。
誰當採錄愚類狂言.故對彼宗廣諍應止。
此三災頂爲在何[一]處。
第二靜慮爲火災頂.此下爲火所焚燒故.第三靜慮爲水災頂. 此下爲水所浸爛故.第四靜慮爲風災頂.此下爲風所飄散故.隨何災上名彼災頂。
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
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尋伺爲內災.能燒惱 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慧喜受爲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故.遍身麤重由此皆除. 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第三靜慮動息爲內災.息亦是風等.外風災故.若入此靜 慮有如是內災.生此靜慮時遭是外災壞。
何緣不立地亦爲災。
以器世間卽是地故. 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還違地。
第四靜慮何爲外[二]災。
彼無外災.離內災故. 由此佛說彼名不動.內外三災所不及故.有說彼地有淨居天.故彼不遭諸災所壞. 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復不應更往餘處。
若爾.彼地器應是[三]常。
不爾.與有情俱生俱 滅故.謂彼天處無總地形.但如衆星居處各别.有情於彼生時死時所住天宮隨起 注:[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上三定爲頂如次一句半.(三本原爲半頌)
[二]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四無不動故句.
[三]二本次牒頌文然彼器非常情俱生滅故二句.
********************
隨滅.是故彼器體亦非常。
所說三災雲何次[一]第。
要先無間起七火災.其次定應一水 災[二]起.此後無間復七火災.度七火災還有一水.如是乃至滿七水災.復七火[三]災.後風
災起.如是總有八七火災.一七水災.一風災起。
何緣如是。
由彼有情所修定因於上 漸勝.故感身夀其量漸長.由是所居亦漸久住.由此善釋施設足[四]文遍淨天夀六十
四劫。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二 注:[一]陳藏二本次牒頌文要七火一水句.
[二]二本次牒頌文七水火句.
[三]二本次牒頌文後風句.
[四]原刻作又.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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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此大三災逼有情類令捨下地集上天中.初火災興由七日現.次水災起由雨 霖淫.後風災生由風相擊.此三災力壞器世間.乃至極微亦無餘在。
一類外道執極 注:
何緣彼執猶有餘極微。
勿後麤事生無種子故。
豈不前說 由諸有情業所生風能爲種子.或此卽以前災頂風爲緣引生風爲種子。
又化地部 契經中言.風從他方飄種來此。
雖爾不許芽等生時是種等因親所引起。
若爾芽等 從何而生。
從自分生.如是自分復從自分.展轉乃至最細有分從極微生。
於芽等生 中.種等有何力。
除能引集芽等極微.種等更無生芽等力。
何緣定作如是執耶。
從異 類生.定不應理。
不應何理。
應無定故。
功能定故無不定失.如聲熟變等從異類定生。
德法有殊.實法不爾.現見實法唯從同類生.如藤生枝及縷生衣等。
此非應理。
非理 者何。
引不極成爲能立故。
今此所引何不極成。
非許藤枝縷衣别故.卽藤縷合.安布 不同.得枝衣名.如蟻行等。
雲何知爾。
一縷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縷故.有誰爲障令不 得衣.若一縷中無全衣轉.則應一縷上有衣分無衣.應許全衣唯集諸分.非更别有 有分名衣.又如何知衣分異縷.若謂衣要待多所依合.於唯多縷合應亦得衣。
或應 ******************** 畢竟無得衣理.中及餘邊不對根故.若謂漸次皆可對根.則應根身唯得諸分.不應 說彼得有分衣故.卽於諸分漸次了别.總起有分覺.如旋火輪。
謂若離縷異色類業. 衣色等三不可得故.若錦衣上色等屬衣.則應許實從異類起.一一縷色等無種種 異故.或於一分無異色等邊應不見衣.由彼顯衣故.或卽彼分應見異色等.以衣必 有異色等相故.彼許有分體唯是一.而有種種色類業殊.審有如斯甚爲靈異。
又於 一火光明界中.遠近不同燒照有異.觸色差别應不得成。
各别極微雖越根境.而共 聚集可現根證.如彼所宗合能生果.或如眼等合能發識.又如瞖目視散髮時.若多 相隣彼則能見.一一遠住便無見能.極微對根理亦應爾。
又卽於色等立極微名.故 色等壞時極微亦壞。
極微實攝.色等德收.異體不應定俱時滅。
此二體别理必不然. 以審觀時非離色等有别地等.故非體别.又彼宗中自許地等眼身所取.寧異色觸。
又燒毛氎紅華等時.彼覺則無.故毛等覺.但緣色等差别而起.熟變生時形量等故. ******************** 猶如行伍記識瓶盆.若不觀形不記識故。
誰當採錄愚類狂言.故對彼宗廣諍應止。
此三災頂爲在何
第二靜慮爲火災頂.此下爲火所焚燒故.第三靜慮爲水災頂. 此下爲水所浸爛故.第四靜慮爲風災頂.此下爲風所飄散故.隨何災上名彼災頂。
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
初二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尋伺爲內災.能燒惱 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慧喜受爲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故.遍身麤重由此皆除. 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第三靜慮動息爲內災.息亦是風等.外風災故.若入此靜 慮有如是內災.生此靜慮時遭是外災壞。
何緣不立地亦爲災。
以器世間卽是地故. 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還違地。
第四靜慮何爲外
彼無外災.離內災故. 由此佛說彼名不動.內外三災所不及故.有說彼地有淨居天.故彼不遭諸災所壞. 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復不應更往餘處。
若爾.彼地器應是
不爾.與有情俱生俱 滅故.謂彼天處無總地形.但如衆星居處各别.有情於彼生時死時所住天宮隨起 注:
所說三災雲何次
要先無間起七火災.其次定應一水 災
何緣如是。
由彼有情所修定因於上 漸勝.故感身夀其量漸長.由是所居亦漸久住.由此善釋施設足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二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