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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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智於色等義離[八]名種等所有分別.[九]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注:[一]二本此句雲若是所作見彼無常.與前文合.以下擧例文同.
[二]原刻作違.今依麗刻改.
[三]藏本擧例雲.如空見常及所作.
[四]藏本擧例雲.應說若是其常見非所作雲雲.
[五]二本雲.爲似能立.與前文相合.
[六]二本雲.離分別.
[七]二本無此字.
[八]二本雲.名字種類.
[九]二本此句雲.於一一根各別而轉.梵本原以二眼字表一一根.故今意譯現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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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比量者謂藉[一]衆相而觀於義.相有三[二]種如前已說.由彼爲因於所比義有[三]正智生.了
知[四]有火或[五]無常等.是名比量。
於二量中[六]卽智名果.是證相故。
[七]如有作用而顯現故亦名爲量。
[八]有分別智於義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於義不以自相爲
境界故.名似現量。
若似因智爲先.所起諸[九]似義智名似比量.似因多種如先已說.用彼爲因於似所比諸
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復次[一○]若正顯示能立過失說名能破.謂初能立缺減過性.[一一]立宗過性.不成因性.不定因
性.相違因性.及喻過性.顯示此言[一二]開曉問者故名能破。
若不實顯能立過言名似能破.謂於圓滿能立顯示缺減性言.於無過宗有過宗言.於 成就因不成因言.於決定因不定因言.於不相違因相違因言.於無過喻有過喻言.如 是言說名似能破.以不能顯他宗過失.彼無過故。
注:[一]二本無此衆字.又相字作標相Lin%ga.
[二]二本作相.卽相狀Rū^pa.與前標相字異.
[三]二本均無此字.
[四]二本雲.此處有火.
[五]二本雲.聲無常.
[六]梵本此二句雲.彼智卽是果.以證量爲相狀故.藏本意譯第二句雲.以是色等分別性故.
[七]梵本此句雲.似有作用而了知故爲量.藏本意譯雲.彼智亦卽是量.是能作境之正知故.
[八]二本此句雲.與餘境分別相俱之智爲似現量.餘境謂共相.對自相爲餘也.
[九]梵本無此字.下文似所比同.
[一○]藏本此句意譯雲.諸說能立過之言.說名能破.
[一一]二本此下雲.現量等違害宗過.因過不成因性等.喻過能立不成等.
[一二]藏本此句意譯雲.聞者悟時乃爲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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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止斯事。
已宣少句義 爲始立方隅 其間理非理 妙辯於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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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於二量中
若似因智爲先.所起諸
復次
若不實顯能立過言名似能破.謂於圓滿能立顯示缺減性言.於無過宗有過宗言.於 成就因不成因言.於決定因不定因言.於不相違因相違因言.於無過喻有過喻言.如 是言說名似能破.以不能顯他宗過失.彼無過故。
注:
已宣少句義 爲始立方隅 其間理非理 妙辯於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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