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所緣論釋

關燈
勝理是應成立. 若言離極微如是等. [三]如離彼者.彼覺便無故。

     猶如軍等.此言瓨等是非實義.由非實事。

    此顯餘宗 諸非不實皆非捨彼 相違事也.如於聲等青覺非有.此形相別是覆相有.以其瓨等爲境性故。

    雖引衆多 異見道理.而竟不能顯其極微實事之體有其差別。

     注: [一]次出異解. [二]原刻作情.今依麗刻改. [三]此牒論本第五頌後半. ******************** [一]據內境體. 謂立自宗所緣之事。

    若也總撥無所緣境.便有違世自許宗過.四種緣性於經說故。

     此中內聲爲顯不離於識而有所緣.言境體者是所取分.是識變爲境相之義。

    然在 識外別分而住將以爲境.違世之過如前尚在.由諸世俗共許於境在外而住。

    應雲 如外.此不離識.其所取分 如外而現。

     雲我見境生其慢想.實此爲因.如於眼識現其髮等。

     外境雖無. 謂實無其在外之境.非了性故.以理究尋不可了其自體定在於外.縱令許彼實有 外相.然非識緣.非彼相性故.非極微相現。

     如似外相顯現之時.此卽是其所緣緣也。

     彼相相應故。

    由若與相理相應故者.此卽是此.如因性等由與自相理相應故。

    復顯 注: [一]次二句牒論本第六頌前半. ******************** 所緣差別體相.如雲 [一]識有彼相故等。

     明不假藉外事爲境.如情所計境相隨生.又情所計若離於識非外有故. 此之境相元不離識. 由此名爲內境相也。

    此中內聲言不離識.本無其外.望誰爲內。

     及從此生. 有此方生.或可從此.由第七五義有別故。

    由非離境得有其識.是故有此方乃識生. 不言第五。

     二法合故. 明其所緣道理合故.顯能立也。

    此卽但以共相之境爲其能立.若差別者.其[二]仳若南 不緣外事.於其夢位以爲顯示。

    如說二種爲一能立.識有彼相復是識生.緣此二用 方成一量。

     注: [一]此牒論本第六頌後半.原文雲.以是識體故.又是彼因故. [二]Vijna^na卽識. ******************** 且復縱許有其內相. 但觀外境妄有相故言無[一]地相.如情計境生其領受.境之相狀列在於內將爲應理。

     如何是彼一分.得作同生之緣. 其所取分離識無故.斯之一分復還生識.便成自體相違之過.復還是彼一分性故. 如能取分.斯乃便成匪能生性.但由外相染識而生。

    此卽相分與識同起.非二同時 有因果性.如牛兩角。

    又匪於其不異之事同在一時以同伴聲而合說之.亦非於識 別說有境.斯乃如何名同伴性。

    理實如是.然由相狀差別力故猜蔔爲異而表宣之. 由有見分相分之殊.遂將此識而有差別。

    若如是者.緣性亦應但是所執.非分別事 有自性體.斯乃應成非真緣性。

    此罔相違.由其緣義於餘所執差別之境亦共許之. 如等無間滅.同分之識爲斷割時.此識亦以四種多緣而爲緣[二]也。

     觀所緣論釋 注: [一]疑係他字之誤. [二]以下文殘.缺論本第七頌釋無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