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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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二利他成就.是名爲業。
已說菩薩諸願.次說菩薩修習三三昧.偈曰. 應知二無我. 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滅. 三定所行境。
釋曰.三三昧有三種所行.一人法二無我是空三昧所行.二彼二執所依五取陰是 無願三昧所行.三彼依畢竟寂滅是無相三昧所行。
[一]彼三種所取體爲三種境界.彼
三種能取體爲三種三昧.是名三三昧。
問.三三昧名義雲何。
偈曰.[二]空定無分別. 無願厭背生. 無相恆樂得 彼依常寂滅。
釋曰.空定無分別者.無分別義是空三昧義.由人法二我不分別故。
無願厭背生者. 厭背義是無願三昧義.由厭背我執所依故。
無相恆樂得彼依常寂滅者.樂得義是 無相三昧義.由樂得彼所依畢竟寂滅故。
問.三三昧雲何起。
偈曰. 應知及應斷 及以應作證. 次第空等定 修習有三種。
釋曰.應知及應斷及以應作證者.應知謂人法二無我.應斷謂二我執所依.應證謂 彼依畢竟寂滅。
次第空等定修習有三種者.此中爲知人法二無我故修空三昧.爲 注:[一]梵藏本此段原爲半頌.今譯改式.
[二]梵藏本此段半頌.今譯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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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彼二執所依故修無願三昧.爲證彼依畢竟寂滅故修無相三昧。
已說菩薩修習 三三昧.次說菩薩説四法憂陀那.偈曰. 如前三三昧 四印爲依止. 菩薩如是說 爲利羣生故。
釋曰.四法印者.一者一切行無常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切法無我印.四者涅 槃寂滅印。
此中應知無常印及苦印爲成無願三昧依止.無我印爲成空三昧依止. 寂滅印爲成無相三昧依止.菩薩說此四印爲三三昧依止.皆爲利益諸眾生故。
問. 何等是無常義乃至何等是寂滅義。
偈曰. 無義.分別義. 不真分別義. 息諸分別義 是名四印義。
釋曰.此中諸菩薩以無義是無常義.由分別相畢竟常無故.以分別義是無我義.由 分別相唯有分別.此二是分別相.由無體故。
不真分別義是苦義.由三界心心法爲 苦體故.此是依他相。
息諸分別義是寂滅義.此是真實相。
復次應知依他相復以刹 那刹那壞爲無常義。
問.雲何成立刹那壞義。
偈曰. ******************** 由起.及從因. 相違.亦不住. 無體.與相定. 隨轉.幷滅盡. 變異.因.亦果. 執持.與增上. 隨淨.及隨生. 成義有十五。
釋曰.此二偈以十五義成立刹那刹那滅義.一由起二從因三相違四不住五無體 六相定七隨轉八滅盡九變異十因十一果十二執持十三增上十四隨淨十五隨 生.由此十五義刹那壞義可得成立。
第一由起者.諸行相續流名起.若無刹那刹那 滅義而有諸行相續流名起者不然。
若汝言物有暫時住後時先者滅後者起名相 續者則無相續.由暫住時後起無故。
第二從因者.凡物前滅後起必藉因緣.若離因 緣則無體故。
若汝言彼物初因能生後時多果者不然.初因作業卽便滅盡.豈得與 後諸果作因。
若汝言初因起已更不起者.建立此因復何所用。
若汝言起已未滅後 時方滅者.彼至後時誰爲滅因。
第三相違者.若汝復執是能起因復爲滅因者不然. 起滅相違同共一因無此理故.譬如光闇不並冷熱不俱.此亦如是.是故起因非卽 滅因。
若如汝執諸行起已非卽滅者.則違阿含及道理.違阿含者佛語諸比丘諸行 ******************** 如幻是壞滅法是暫時法刹那不住.違道理者諸修行人於諸行生滅中思惟刹那 刹那滅.若不如是於臨終時見彼滅相則無厭惡離欲解脫是則同餘凡夫。
第四不 住者.若汝言諸行起已得有住者.爲行自住爲因他住.若行自住何故不能恆住.若 因他住彼住無體何所可因.二俱不爾.是故刹那刹那滅義得成。
第五無體者.若汝 執住因雖無壞因未至是故得住壞因若至後時卽滅非如火變黑鐵者不[一]然.壞因
畢竟無有體故.火變鐵譬我無此理.鐵與火合黑相似滅赤相似起.能牽赤相似起
是火功能.實非以火變於黑鐵.又如煎水至極少位後水不生.亦非火合水方無體。
第六相定者.佛說有爲法有爲相一向決定所謂無常.汝執諸行起已非卽滅者是 有爲法則有少時而非無常.便墮非一向相。
第七隨轉者.若汝言若物刹那刹那新 生者.雲何於中作舊物解.應說由相似隨轉得作是知.譬如燈燄相似起故起舊燈 知而實差別.前體無故。
第八滅盡者.若汝言雲何得知後物非前.應說由滅盡故.若 住不滅則後刹那與初刹那住無差別.由有差別故知後物而非前物。
第九變異者. 注:[一]原刻作能.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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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汝言物之初起非卽變異者不然.內外法體後邊不可得故.由初起卽變漸至明
了.譬如乳至酪
已說菩薩諸願.次說菩薩修習三三昧.偈曰. 應知二無我. 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滅. 三定所行境。
釋曰.三三昧有三種所行.一人法二無我是空三昧所行.二彼二執所依五取陰是 無願三昧所行.三彼依畢竟寂滅是無相三昧所行。
問.三三昧名義雲何。
偈曰.
釋曰.空定無分別者.無分別義是空三昧義.由人法二我不分別故。
無願厭背生者. 厭背義是無願三昧義.由厭背我執所依故。
無相恆樂得彼依常寂滅者.樂得義是 無相三昧義.由樂得彼所依畢竟寂滅故。
問.三三昧雲何起。
偈曰. 應知及應斷 及以應作證. 次第空等定 修習有三種。
釋曰.應知及應斷及以應作證者.應知謂人法二無我.應斷謂二我執所依.應證謂 彼依畢竟寂滅。
次第空等定修習有三種者.此中爲知人法二無我故修空三昧.爲 注:
已說菩薩修習 三三昧.次說菩薩説四法憂陀那.偈曰. 如前三三昧 四印爲依止. 菩薩如是說 爲利羣生故。
釋曰.四法印者.一者一切行無常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切法無我印.四者涅 槃寂滅印。
此中應知無常印及苦印爲成無願三昧依止.無我印爲成空三昧依止. 寂滅印爲成無相三昧依止.菩薩說此四印爲三三昧依止.皆爲利益諸眾生故。
問. 何等是無常義乃至何等是寂滅義。
偈曰. 無義.分別義. 不真分別義. 息諸分別義 是名四印義。
釋曰.此中諸菩薩以無義是無常義.由分別相畢竟常無故.以分別義是無我義.由 分別相唯有分別.此二是分別相.由無體故。
不真分別義是苦義.由三界心心法爲 苦體故.此是依他相。
息諸分別義是寂滅義.此是真實相。
復次應知依他相復以刹 那刹那壞爲無常義。
問.雲何成立刹那壞義。
偈曰. ******************** 由起.及從因. 相違.亦不住. 無體.與相定. 隨轉.幷滅盡. 變異.因.亦果. 執持.與增上. 隨淨.及隨生. 成義有十五。
釋曰.此二偈以十五義成立刹那刹那滅義.一由起二從因三相違四不住五無體 六相定七隨轉八滅盡九變異十因十一果十二執持十三增上十四隨淨十五隨 生.由此十五義刹那壞義可得成立。
第一由起者.諸行相續流名起.若無刹那刹那 滅義而有諸行相續流名起者不然。
若汝言物有暫時住後時先者滅後者起名相 續者則無相續.由暫住時後起無故。
第二從因者.凡物前滅後起必藉因緣.若離因 緣則無體故。
若汝言彼物初因能生後時多果者不然.初因作業卽便滅盡.豈得與 後諸果作因。
若汝言初因起已更不起者.建立此因復何所用。
若汝言起已未滅後 時方滅者.彼至後時誰爲滅因。
第三相違者.若汝復執是能起因復爲滅因者不然. 起滅相違同共一因無此理故.譬如光闇不並冷熱不俱.此亦如是.是故起因非卽 滅因。
若如汝執諸行起已非卽滅者.則違阿含及道理.違阿含者佛語諸比丘諸行 ******************** 如幻是壞滅法是暫時法刹那不住.違道理者諸修行人於諸行生滅中思惟刹那 刹那滅.若不如是於臨終時見彼滅相則無厭惡離欲解脫是則同餘凡夫。
第四不 住者.若汝言諸行起已得有住者.爲行自住爲因他住.若行自住何故不能恆住.若 因他住彼住無體何所可因.二俱不爾.是故刹那刹那滅義得成。
第五無體者.若汝 執住因雖無壞因未至是故得住壞因若至後時卽滅非如火變黑鐵者不
第六相定者.佛說有爲法有爲相一向決定所謂無常.汝執諸行起已非卽滅者是 有爲法則有少時而非無常.便墮非一向相。
第七隨轉者.若汝言若物刹那刹那新 生者.雲何於中作舊物解.應說由相似隨轉得作是知.譬如燈燄相似起故起舊燈 知而實差別.前體無故。
第八滅盡者.若汝言雲何得知後物非前.應說由滅盡故.若 住不滅則後刹那與初刹那住無差別.由有差別故知後物而非前物。
第九變異者.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