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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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勝友造 唐三藏法師義淨奉制譯 用牙角作針筒學處第八十四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有巧師名曰達摩善牙骨作.以自工巧告諸 苾芻.若須牙骨作者我當施手作.時諸苾芻不知厭足終日驅使遣作針筒無暫停 息.遂令家業終緻窮困.由針筒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用骨牙角作針筒.成者應打碎.波逸底迦。

     言針筒者有二種應畜一[竹/韋]二鐵.言作者若自作若使他作.言打碎者謂作成入手 應打碎棄之.若作未成亦應捨棄。

    若作成不自受或爲他作得惡作罪.若得先成者 受用無犯。

     若對苾芻說悔罪時彼應問曰所作針筒已打碎未.若不問時得惡作罪。

    有四種針 ******************** 筒應畜銅鐵鍮石及以赤銅.不應用金銀瑠璃頗胝迦寶而作針筒.亦非鏇成揩以 雜色。

    畜針筒者應密藏舉.若無慚愧苾芻及未圓人借不應與.善能愛護者應與。

    貯 畜針刀恐鐵生垢.應以蠟布裹之。

    如作針筒不應受用令打碎者.若作自餘違法資 具準此應知。

    刀子小印苾芻應畜。

    刀子有三種謂上中下.其形如雞曲翎或如烏曲 羽.上者長六指闊一指.下者四指.二內名中。

    〈此並連身鐵弝若木弝尖直皆不見畜〉印有四 種謂白銅赤銅鍮石及木.若僧伽印文應作造寺主名上有轉法輪像隨其大小以 爲記誌.若别人印作骨鎖形或作髑髏形見時起念作不淨觀皆不應用。

    寶作境想. 六句可知。

     過量作牀學處第八十五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如世尊說不應牀前洗足.若有老病行來疲極應在牀兩 頭而灑.牀腳極短亦不應眠.是時六衆便作大牀腳長十二肘安梯上下.[一]由牀量事 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注: [一]原刻作由臥具事憍恣煩惱.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 若復苾芻作大小牀足應高佛八指除入梐木.若有過者應截去.波逸底迦。

     斯之事惱下戒鹹同。

    言作牀者若自作若使人作.佛八指者謂中人一肘.除入梐木 者謂除入梐牀腳木也.應截者過須截卻方爲說悔。

     以寶莊校得惡作罪.凡牀腳應平截.若恐損地應安承物.謂穀糠袋或甎木等。

    〈言中 人一肘者長笏尺一尺五寸過此是高牀量用皆得罪〉 草木綿貯牀學處第八十六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以草木綿貯僧臥牀.餘苾芻臥徧身皆白.[一]由 臥具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以草木綿貯牀座者應撤去.波逸底迦。

     言草木綿者有其五種.一荻苕二木綿三羯播花四羊毛五諸雜絮等.言貯者謂於 牀上散布其綿便用布禪隨時掩覆。

     若以淨綿及淨布初作之時得惡作罪.成者波逸底迦.不淨綿布得惡作罪.凡苾芻 注: [一]原刻此句作由惱他故制斯學處.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 應合用者名淨.不合用者名不淨。

     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第八十七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因諸苾芻作尼師但那不依應量.[一]由衣量事煩惱同前制 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尼師但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二張手廣一張手半.長中更增一張 手.若過作者應截去.波逸底迦。

     言長佛二張手者謂當中人三肘量也.更增一張手者謂肘半也.總長四肘半.廣一 張手半者總廣二肘餘有六指。

     作尼師但那應須割截安葉用儭臥具.事如廣文。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第八十八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多患瘡疥.世尊聽許畜覆瘡衣.由諸苾芻過量 而作.[二]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注: [一]原刻作故制斯學處.今依麗刻改. [二]此四字依麗刻加.次段同. ******************** 若復苾芻作覆瘡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四張手廣二張手.若過作者應截去.波 逸底迦。

     作謂自作及教他作.長佛四張手者當中人六肘.廣二張手者當三肘量。

     過量得墮罪.減量守持得惡作罪.若爲他作亦得惡作。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第八十九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露身洗浴.因毘舍佉鹿子母開畜雨衣.由諸苾 芻過量而作.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雨浴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六張手廣二張手半.若過作者應截去. 波逸底迦。

     作者或自作或使人作.量依中人三倍.減量守持得惡作罪。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第九十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作大支筏羅縫剌旣竟.但披一邊餘聚肩上 ******************** 詣餘住處.[一]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同佛衣量作衣或復過者.波逸底迦。

    是中佛衣量者長佛十張手廣六張手. 此是佛衣量。

     言同佛衣量者此舉衣量.從佛衣量是得罪分齊.衣者謂堪守持.長佛十張手者當 中人十五肘.廣六張手者當中人九肘。

     若減此量作衣不得本罪.若過五肘已上皆得惡[二]作。

     [三]四波羅底提舍尼法 攝頌曰. 非親尼自受. 舍中處分食.不請向學家. 受食於寺外。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第一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時蓮華色苾芻尼自發願言.我乞食時得初滿鉢奉施僧伽. 得第二鉢自供而食.後因行乞見飢苾芻.復持第二鉢以用布施.緣斯斷食.明日又 注: [一]原刻此句作因招譏過制斯學處.今依麗刻改. [二]藏本次有總結以上二十學處大文一段. [三]藏本卷十三. ******************** 乞初鉢施僧.得第二鉢方欲自食.時鄔波難陀從彼乞求便持施與.身體虛羸於大 巷中悶絕倒地.諸居士見鹹生譏議.自言出家無悲愍意.由苾芻尼事譏[一]嫌煩惱制 斯學處。

     若復苾芻於村路中從非親苾芻尼自手受食食.是苾芻應還村外住處詣諸苾芻所 各别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是不應爲今對說悔.是名對說法。

     言非親者若是親尼受食於彼非犯故.苾芻尼者謂已近圓是清淨行.於村路中者 若尼住處受取若苾芻尼爲施主施食非乞得苾芻受取悉皆無犯.自手者爲是自 受若他爲受若尼遣人送者無犯.言[二]食者謂五珂但尼五蒲膳尼.受謂受得卽獲其 罪.言若噉嚼者此說本意也.是苾芻者簡苾芻尼.應還住處者聖制遣村外住處說 悔其罪設村路中有苾芻者亦不應說.詣諸苾芻者謂清淨人.我犯惡法者謂是如 來所遮之事.是不應爲者言非苾芻所應作法.是名對說者各各對人出罪名也。

    問 曰.自餘諸罪亦聽對說.雲何於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