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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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lass="h">[一]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用純黑羊毛作新敷具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言純黑羊毛者有四種色.一性黑二性青三泥染四尨色.言新者謂是新作。

     注: [一]此四字依麗刻加. ******************** 於純黑色若片若團若聚或披或擘或以弓彈乃至未成但得惡作.成得捨墮.餘並 同前。

     過分數作敷具學處第十三 若復苾芻作新羊毛敷具.應用二分純黑第三分白第四分麤.若苾芻不用二分純黑 第三分白第四分麤作新敷具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緣等同前。

    言第三分白者謂是脅邊項邊及脊上毛.言第四分麤者謂頭足腹毛.由 頭足腹是行動處毛麤惡故。

    言不用者不依兩數便得本罪。

     無犯者.若作十斤毛褥五斤純黑二斤半白二斤半麤.若更增減準此而說。

    凡欲作 褥應分其毛以爲四分.兩分黑一分白一分麤.黑中分兩三四義成.隨作褥時於後 二分或減一兩乃至半兩或用純黑。

    已興方便得惡作罪.成得捨墮。

     此中犯者據用黑毛.由難求故.若後二分用作褥時隨意少多無犯。

    若不爲己或得 先成或黑者易得餘色難求.斤數減增並成無犯。

     ******************** 減六年作新敷具學處第十四 緣等同前.爲遮不樂用故愛新好者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新敷具縱心不樂應六年持.若減六年不捨故更作新者.除得衆法.泥薩 祇波逸底迦。

     言六年持者縱不樂畜亦須年滿。

     如於此年造一褥或於此年復造一褥乃至第五年造一褥.若初造第二褥時得惡 作罪.成得捨墮.其第一褥體非是犯。

    若第六年更造新者.若捨前作後或爲他作者 無犯。

    或已興方便後便還俗重受近圓更復修造.或先轉根後還依舊重造成者.得 惡作罪。

    或減六年作新褥者.衆應與法.或衆往觀應須三請.不應隨彼樂欲便卽與 法.或持褥來至衆中.若長應截若短若狹應更裨補.若薄應更毛帖.若全壞不堪料 理者應作白二與其別褥。

     作新尼師但那不用故帖學處第十五 ********************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有年老苾芻爲造尼師但那於北方商人邊乞得五百 張大疊.故尼師但那悉皆棄捨.世尊見已令更料理.爲欲遮其輕賤心故.[一]事惱同前 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新尼師但那應取故者堅處縱廣佛一張手帖新者上.爲壞色故.若苾芻 作新尼師但那不以故者帖新者上爲壞色故.泥薩祇波逸底迦。

     尼師但那者謂敷具也.縱廣者正方也.所以帖者爲令牢故.若無全者廣合集故物 而帖.言佛張手者中人三張手爲佛一張手當一肘半也.爲壞色者是堅牢義.由其 重帖遂令受用久堅牢故。

     若以故帖新.於佛張手或減一指或減半指.此不成帖.得捨墮罪。

    若有故者作有故 想疑並如上說。

    或忘故者或復全壞不堪補治但有新成者無犯。

    作尼師但那法.應 兩重作或青或泥或赤色.諸雜彩色並不應作。

    可疊爲三分.在下一分應截斷作葉. 與三衣葉同.於四邊帖緣.不依作者得惡作罪。

     注: [一]此四字依麗刻加. ******************** 自擔羊毛過三踰膳那學處第十六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六衆苾芻往泥波羅國於彼道中遇毛車軸折便從乞 求.多得羊毛自擔而去.[一]因道行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行路中得羊毛欲須應取.若無人持得自持至三踰膳那.若過者泥薩祇波 逸底迦。

     行路中者謂險路中.言得者從他乞得.言須者謂有所用隨意應取.無人持者謂無 淨人。

    此中犯者.謂七極微成一微塵.此七成水塵.此七成銅塵.此七成兔毛塵.此七 成羊毛塵.此七成牛毛塵.此七成隙遊塵.此七成蟣.此七成虱.此七成[麩-夫*廣]麥.此七成 一指.二十四指成一肘.四肘成一弓.五百弓爲一拘盧舍.齊此名爲阿蘭若處。

     若苾芻於無村處自負羊毛隨路而行若過三踰膳那得捨墮罪.若路有村者或經 七村一一村間有一拘盧舍.若苾芻經此村間而行者半村惡作.過村捨墮.村間之 路若半拘盧舍亦得惡作.滿拘盧舍得捨墮罪。

    乘空持去者得惡作罪。

    若爲作帽富 注: [一]原刻此句作因譏嫌故制斯學處.今依麗刻改. ******************** 羅或腰絛立播密而持去者無犯。

    凡諸苾芻不應負擔。

     使非親尼治羊毛學處第十七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令大世主瞿答彌治理羊毛因廢正修.[一]爲因 求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使非親苾芻尼浣染擘羊毛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浣者下至以水一漬.染者下至一入染汁.擘者下至擘一片。

     於非親芯芻尼令浣染等境想同上。

    若遣書令作若爲他爲三寶或兩人共作若不 淨毛鹹得惡作.餘皆同上浣故衣戒說。

     捉金銀等學處第十八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時諸苾芻捉金寶等.衆人議曰若釋迦子得捉金銀等者世 五欲樂何不受之.佛言若苾芻須薪草等應求薪草不應因此遂求金等.復於室羅 筏城.時六衆苾芻自捉金等或令他捉.彼諸俗人外道因起譏嫌.[二]爲受不淨財事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