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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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光明衣冠等
事.一一皆與梵衆不同.故名身異。
經說梵衆作是念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夀久 住乃至起願.雲何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於彼正起此心願時.我等便生彼同分 ******************** 內.梵衆何處曾見梵王。
有餘師言.住極光淨從彼天沒來生此故.雲何今時不得第 二靜慮而能憶念彼地宿住事耶.若彼已得第二靜慮.雲何緣大梵猶起戒禁取。
有 餘師說.住中有中.彼住中有中無長時住義.以於受生無障礙故.加何梵衆可作念 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夀久住。
是故梵衆卽住自天憶念此生前所更事.謂先見 彼長夀久住後重見時起如是念。
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此 中舉後兼以攝初應知具攝第二靜慮.若不爾者彼少光天無量光天何識住攝.彼 天顯形狀貌不異故名身一.樂非苦樂二想交參故名想異.傳說彼天厭根本地喜 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 已便受法樂.厭法樂已復受欲樂。
豈不遍淨想亦應然。
非遍淨天曾有厭樂.以樂寂 靜曾無厭時.喜則不然擾動心故。
經部師說.有餘契經釋彼天中有想異義.謂極光 淨有天新生未善了知世間成壞.彼見下地火焰洞然.見已便生驚怖厭離.勿彼火 ******************** 焰燒盡梵宮令彼皆空上侵我處.彼極光淨有舊生天已善了知世間成壞.便慰喻 彼驚怖天言.淨仙淨仙勿怖勿怖.昔彼火焰焼盡梵宮令其皆空卽於彼滅.彼於火 焰有來不來想及怖不怖想故名想異.非由有樂非苦樂想有交參故得想異名。
有 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唯有樂想.故名想一.初靜慮中由染汙想 故言想一.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第三靜慮由異熟想故言想一。
下三無色. 名别如經.卽三識住.是名爲七。
此中何法名爲識住.謂彼所繫五藴四藴如其所應 是名識住.所餘何故非識住耶.於餘處皆有損壞識法故.餘處者何.謂諸惡處第四 靜慮及與有頂.所以者何由彼處有損壞識法.故非識住.何等名爲損壞識法.謂諸 惡處有重苦受能損於識.第四靜慮有無想受及無想事有頂天中有滅盡定能壞 於識令相續斷故非識住.復說若處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出說名 識住.於諸惡處二義俱無.第四靜慮心恆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入 ******************** 淨居或無色處.若淨居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住。
如是分别七識住已.因茲 復說九有情居.其九者何。
頌曰.[一]應知兼有頂. 及無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
餘非.不樂住。
論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爲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 情居.餘處皆非.不樂住故.言餘處者.謂諸惡處非有情類自樂居中.惡業羅剎逼之 令住故.彼如牢獄不立有情居.第四靜慮除無想天.餘非有情居.如識住中釋。
前所 引經說七識住.復有餘經說四識住.其四者何。
頌曰. 四識住當知.[二]四藴唯自地.
說獨識非住. [三]有漏.四句攝。
論曰.如契經言.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是名四種。
如是四種其體 注:[一]陳本梵本此下半頌合爲一句.藏本以應知兼有頂連前餘非有損壞爲一句.
[二]三本此句開爲半頌雲.謂有漏四藴.皆是自地性.
[三]梵藏本頌中無此有漏二字.陳本作各異.
********************
雲何。
謂隨次第有漏四藴.又此唯在自地非餘.識所依著名識住故非於異地.色等 藴中識隨愛力依著於彼。
如何不說識爲識住。
由離能住立所住故.非能住識可名 所住.如非卽王可名王座.或若有法識所乘禦如人船理說名識住.非識卽能乘禦 自體.是故不說識爲識住.毗婆沙師所說如是。
若爾.何故餘契經言於識食中有喜 有染.有喜染故識住其中識所乘禦.又如何言前七識住五藴爲體。
雖有是說.而於 生處所攝藴中不别分析總生喜染.故識轉時亦名識住非獨說識.然色等藴一一 能生種種喜染令識依著.獨識不然故言非住.是故於此四識住中.識非識住於餘 可說.又佛意說.此四識住猶如良田.總說一切有取諸識猶如種子.不可種子立爲 良田.仰測世尊教意如是.又法與識可俱時生爲識良田可立識住.識藴不爾故非 識住。
如是所說七種四種識住雖殊而皆有漏.爲七攝四四攝七[一]耶.非遍相攝可爲
四句.謂審觀察應知二門體互寬陿得成四句.或有七攝
經說梵衆作是念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夀久 住乃至起願.雲何當令諸餘有情生我同分.於彼正起此心願時.我等便生彼同分 ******************** 內.梵衆何處曾見梵王。
有餘師言.住極光淨從彼天沒來生此故.雲何今時不得第 二靜慮而能憶念彼地宿住事耶.若彼已得第二靜慮.雲何緣大梵猶起戒禁取。
有 餘師說.住中有中.彼住中有中無長時住義.以於受生無障礙故.加何梵衆可作念 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夀久住。
是故梵衆卽住自天憶念此生前所更事.謂先見 彼長夀久住後重見時起如是念。
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此 中舉後兼以攝初應知具攝第二靜慮.若不爾者彼少光天無量光天何識住攝.彼 天顯形狀貌不異故名身一.樂非苦樂二想交參故名想異.傳說彼天厭根本地喜 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 已便受法樂.厭法樂已復受欲樂。
豈不遍淨想亦應然。
非遍淨天曾有厭樂.以樂寂 靜曾無厭時.喜則不然擾動心故。
經部師說.有餘契經釋彼天中有想異義.謂極光 淨有天新生未善了知世間成壞.彼見下地火焰洞然.見已便生驚怖厭離.勿彼火 ******************** 焰燒盡梵宮令彼皆空上侵我處.彼極光淨有舊生天已善了知世間成壞.便慰喻 彼驚怖天言.淨仙淨仙勿怖勿怖.昔彼火焰焼盡梵宮令其皆空卽於彼滅.彼於火 焰有來不來想及怖不怖想故名想異.非由有樂非苦樂想有交參故得想異名。
有 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唯有樂想.故名想一.初靜慮中由染汙想 故言想一.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第三靜慮由異熟想故言想一。
下三無色. 名别如經.卽三識住.是名爲七。
此中何法名爲識住.謂彼所繫五藴四藴如其所應 是名識住.所餘何故非識住耶.於餘處皆有損壞識法故.餘處者何.謂諸惡處第四 靜慮及與有頂.所以者何由彼處有損壞識法.故非識住.何等名爲損壞識法.謂諸 惡處有重苦受能損於識.第四靜慮有無想受及無想事有頂天中有滅盡定能壞 於識令相續斷故非識住.復說若處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於此不更求出說名 識住.於諸惡處二義俱無.第四靜慮心恆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入 ******************** 淨居或無色處.若淨居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住。
如是分别七識住已.因茲 復說九有情居.其九者何。
頌曰.
論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爲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 情居.餘處皆非.不樂住故.言餘處者.謂諸惡處非有情類自樂居中.惡業羅剎逼之 令住故.彼如牢獄不立有情居.第四靜慮除無想天.餘非有情居.如識住中釋。
前所 引經說七識住.復有餘經說四識住.其四者何。
頌曰. 四識住當知.
論曰.如契經言.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是名四種。
如是四種其體 注:
謂隨次第有漏四藴.又此唯在自地非餘.識所依著名識住故非於異地.色等 藴中識隨愛力依著於彼。
如何不說識爲識住。
由離能住立所住故.非能住識可名 所住.如非卽王可名王座.或若有法識所乘禦如人船理說名識住.非識卽能乘禦 自體.是故不說識爲識住.毗婆沙師所說如是。
若爾.何故餘契經言於識食中有喜 有染.有喜染故識住其中識所乘禦.又如何言前七識住五藴爲體。
雖有是說.而於 生處所攝藴中不别分析總生喜染.故識轉時亦名識住非獨說識.然色等藴一一 能生種種喜染令識依著.獨識不然故言非住.是故於此四識住中.識非識住於餘 可說.又佛意說.此四識住猶如良田.總說一切有取諸識猶如種子.不可種子立爲 良田.仰測世尊教意如是.又法與識可俱時生爲識良田可立識住.識藴不爾故非 識住。
如是所說七種四種識住雖殊而皆有漏.爲七攝四四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