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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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

    言前因者.謂能 作因.於六因中最初說故.後增上果此因所得.增上之果名增上果。

    唯無障住有何 增上。

    卽由無障得增上名.或能作因亦有勝力.如十處界於五識身.諸有情業於器 世界.耳等對於眼識生等亦有展轉增上生力.聞已便生欣見欲故.此等增上如應 當思。

    同類遍行得等流果.此二因果皆似因[二]故。

    俱有相應得士用果.非越士體有别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前因增上果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俱相應士用句. ******************** 士用.卽此所得名士用果。

    此士用名爲目何法。

    卽目諸法所有作用.如士用故得士 用名.如世間說鴉足藥草醉象將軍。

    爲唯此二有士用果.爲餘亦然。

    有說餘因亦有 此果唯除異熟.由士用果與因俱生或無間生.異熟不爾。

    有餘師說.此異熟因亦有 隔越遠士用果.譬如農夫所收果實。

    異熟等果其相雲何。

    頌曰. 異熟無記法. 有情.有記生. 等流似自因. 離繫由慧盡. 若因彼力生. 是果名士用. 除前有爲法. 有爲增上果。

     論曰.唯於無覆無記法中有異熟果。

    爲此亦通非有情[一]數。

    唯局有情。

    爲通等流及所 長養。

    應知唯是有記所生.一切不善及善有漏能記異熟故名有記.從彼後時異熟 方起.非俱無間名有記生.如是名爲異熟果相。

    非有情數亦從業生.何非異熟。

    以共 有故.謂餘亦能如是受用.夫異熟果必無有能共受用義.非餘造業餘可因斯受異 熟果。

    其增上果亦業所生.何得共受。

    共業生[二]故。

    似自因法名等流果.謂似同類遍行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有情一語. [二]三本次牒頌文等流似自因句. ******************** 二因。

    若遍行因亦得等流果.何不許此卽名同類因。

    此果但由地等染故與因相似. 不由種類.若由種類果亦似因.此果所因乃名同類.故作是問.若是同類因亦遍行 因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者非遍行法爲同類因.第二句者他部遍法爲遍行因.第三 句者自部遍法爲遍行因.第四句者除前諸相。

    由慧盡法名離繫果.滅故名盡.擇故 名慧.卽說擇滅名離繫[一]果。

    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卽說此法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 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變化心生.如是等類擇滅.應言由道 力[二]得。

    諸有爲法除前已生.是餘有爲之增上果。

    士用增上二果何殊。

    士用果名唯對 作者.增上果稱通對此餘.如匠所成對能成匠.具得士用增上果名.對餘非匠.唯增 上果。

    於上所說六種因中.何位何因取果與果。

    頌曰. 五取果唯現. 二與果亦然. 過現與二因. 一與唯過去。

     論曰.五因取果.唯於現在定非過去彼已取故.亦非未來彼無用故.亦應如是說能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若因彼力生二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除前有爲法二句. ******************** 作因.非定有果故此不[一]說。

    俱有相應與果亦爾.唯於現在.由此二因取果與果必俱 時[二]故。

    同類遍行二因與果通於過現。

    過去可然.如何現在與等流果。

    有等流果無間 生故.若果已生因便過去名已與果.不應更與。

    善同類因有時取果而非與果.應作 四句.第一句者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得.第二句者謂續善根時最初所得得應說 爾時續者前得.第三句者謂不斷善根於所餘諸位.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又於不善 同類因中亦有四句.第一句者謂離欲貪時最後所捨得.第二句者謂退欲貪時最 初所得得應說爾時退者前得.第三句者謂未離欲貪於所餘諸位.第四句者謂除 前相。

    有覆無記同類因中亦有四句.於阿羅漢得時退時未得及餘.如理應說。

    無覆 無記同類因中有順後句.謂與果時必亦取果.或時取果而非與果謂阿羅漢最後 諸藴。

    約有所緣刹那差别善同類因亦有四句.第一句者謂善心無間起染無記心. 第二句者謂與上相違.第三句者謂善心無間還起善心.第四句者謂除前相.不善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二與果亦然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過現與二因句. ******************** 心等如其所應亦有四句.準例應說。

    取果與果其義雲[一]何。

    能爲彼種故名取果.正與 彼力故名與果。

    異熟與果唯於過去.由異熟果無與因俱及無間故。

    復有餘師.前五 果外别說四果.一安立果.謂如水輪爲風輪果乃至草等爲大地果.二加行果.謂如 無生智等遠爲不淨等果.三和合果.謂如眼識等爲眼根等果.四修習果.謂如化心 等爲諸靜慮果。

    如是四果.皆是士用增上果攝。

    說因果已.復應思擇此中何法幾因 所生。

    法略有四.謂染汙法.異熟生法.初無漏法.三所餘法。

    餘法者何。

    謂除異熟餘無 記法.除初無漏諸餘善法.如是四法.頌曰。

     染汙異熟生. 餘初聖如次. 除異熟遍二. 及同類餘生. 此謂心心所. 餘及除相應。

     論曰.諸染汙法.除異熟因.餘五因生.異熟生法.除遍行因.餘五因生.三所餘法.雙除 異熟遍行二因.餘四因生.初無漏法.雙除前二及同類因.餘三因生。

    如是四法爲說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一與唯過去句. ******************** 何等。

    謂心心所。

    不相應行及色四法復幾因生。

    如心心所所除因外及除相應.應知 餘法從四三二餘因所生.此中染汙異熟生法餘四因生.三所餘法餘三因生.初無 漏法餘二因生.一因生法決定無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