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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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等作所緣緣。
唯說能生故得作所緣緣. 謂經唯說諸因諸緣能生識者皆是無常.不說一切爲識緣者皆是無常.故不成難.[一]豈不亦說唯能生因是無常故.不撥無爲.唯不障故爲能作因。
有契經中說無爲法 爲所緣緣.無契經中說無爲法爲能作因.故不應立爲唯不障因性。
雖無經說.亦無 注:[一]陳本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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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遮.又無量經今已隱沒.雲何定判無經說耶。
若爾何法名爲離繫。
卽本論中所說 擇滅。
豈不先問何謂擇滅答是離繫.今問何法名爲離繫答是擇滅.如是二答更互 相依於此自性竟不能顯.故應别門開顯自性。
此法自性實有離言.唯諸聖者各别 內證.但可方便總相說言是善是常.别有實物名爲擇滅亦名離繫。
經部師說.一切 無爲皆非實有.如色受等别有實物.此所無故。
若爾.何故名虛空等。
唯無所觸說名 虛空.謂於暗中無所觸對便作是說此是虛空.已起隨眠生種滅位由揀擇力餘不 更生說名擇滅.離揀擇力由闕緣故餘不更生名非擇滅.如殘衆同分中夭者餘藴。
餘部師說.由慧功能隨眠不生名爲擇滅.隨眠緣闕後苦不生不由慧能名非擇滅。
離揀擇力此滅不成.故此不生卽擇滅攝。
有說諸法生已後無.自然滅故名非擇滅。
如是所執非擇滅體應是無常.未滅無故。
豈不擇滅擇爲先故.先無後有應亦無常。
非擇爲先方有擇滅.如何擇滅亦是無常.所以者何.非先有擇後未生法方有不生。
******************** 何者。
不生本來自有.若無揀擇諸法應生.揀擇生時法永不起.於此不起擇有功能. 謂於先時未有生障今爲生障.非造不生。
若唯不生是涅槃者.此經文句當雲何通. 經言.五根若修若習若多修習.能令過去未來現在衆苦永斷.[一]此永斷體卽是涅槃.
唯於未來有不生義.非於過現.豈不相違。
雖有此文而不爲違義.此經意說.緣過現 苦煩惱斷故名衆苦斷.如世尊言汝等於色應斷貪欲.貪欲斷時便名色斷及色遍 智.廣說乃至識亦如是.過現苦斷義亦應然.設有餘經言斷過去未來現在諸煩惱 者.準前理釋義亦無違.或此經中别有意趣.過去煩惱謂過去生所起煩惱.現在煩 惱謂現在生所起煩惱.如愛行中十八愛行.過去世起者依過去生說.未來現在應 知亦爾.如是二世所起煩惱.爲生未來諸煩惱故於現相續引起種子.此種斷故彼 亦名斷.如異熟盡時亦說名業盡.未來衆苦及諸煩惱由無種故畢竟不生說名爲 斷.若異此者過去現在何緣須斷.非於已滅及正滅時須設[二]劬勞爲令其滅。
若無爲 注:[一]原刻作斷.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原刻次二字互倒.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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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其體都無.何故經說所有諸法若諸有爲若諸無爲.於中離染最爲第一.如何無
法可於無中立爲第一。
我亦不說諸無爲法其體都無.但應如我所說而有.如說此 聲.有先非有有後非有.不可非有說爲有故.有義得成.說有無爲應知亦爾.有雖非 有而可稱歎.故諸災橫畢竟非有名爲離染.此於一切有非有中最爲殊勝.爲令所 化深生欣樂.故應稱歎此爲第一。
若無爲法唯非有者.無故不應名滅聖諦。
且言聖 諦其義雲何。
豈不此言屬無倒義。
聖見有無皆無顛倒.謂聖於苦見唯是苦.於苦非 有見唯非有.此於聖諦義有何違。
如何非有而可立爲第三聖諦。
第二無間聖見及 說故成第三。
若無爲法其體唯無.空涅槃識應緣無境。
此緣無境亦無有過.辯去來 中當廣思擇。
若許無爲别有實體當有何失。
復有何德。
許便擁護毗婆沙宗是名爲 德。
若有可護.天神定知自當擁護.然許實有[一]朋虛妄計.是名爲失。
所以者何。
此非有 體可得.如色受等.亦非有用可得.如眼耳等.又若别有.如何可立彼事之滅第六轉 注:[一]原刻作明.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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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由滅與事非互相屬.此彼相望非因果故.[一]唯遮彼事第六可成.彼事之無名爲滅
故。
滅雖别有.而由彼事惑得斷時方得此滅.可言此滅屬於彼事。
何因此滅定屬此 得。
[二]如契經言苾芻獲得現法涅槃。
如何非有可言獲得。
由得對治.便獲永違煩惱後 有所依身.故名得涅槃.復有聖教能顯涅槃.唯以非有爲其自性.謂契經言.所有衆 苦皆無餘斷.各别捨棄.盡離染滅.靜息永沒.餘苦不續.不取不生.此極寂靜.此極美 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爲涅槃。
雲何不許言不生者依此無生故言不 生。
我等見此第七轉聲.於證滅有都無功力.何意故說依此無生.若依此言屬已有 義.應本不生.涅槃常故.若依此言屬已得義.是則應許依道之得.故唯依道或依道 得令苦不生.汝應信受.由此善釋.經說喻言.如燈焰.涅槃心解脫亦爾.此經意說如 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别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藴滅更無所有.阿毗達磨亦 作是言.無事法雲何.謂諸無爲法.言無事者.謂無體性。
毗婆沙師不許此釋。
若爾彼 注:[一]原刻作雖.今依麗刻及陳本改.
[二]原刻次二字作比丘.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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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事義雲何。
彼言事者略有五種.一自性事.如有處言若已得此事彼成就此事.二 所緣事.如有處言一切法智所知隨其事.三繫縛事.如有處言若於此事愛結所繫 彼於此事恚結繫耶.四所因事.如有處言有事法雲何謂諸有爲法.五所攝事.如有 處言田事宅事妻子等事.今於此中說因名事顯無爲法都無有因.是故無爲雖實 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
總論已竟.於諸果中應說何果.何因所得.頌曰。
後因果異熟. 前因增上果. 同類遍等流. 俱相應士用. 論曰.言後因者.謂異熟因.於六因中最後說故.初異熟果此因所
唯說能生故得作所緣緣. 謂經唯說諸因諸緣能生識者皆是無常.不說一切爲識緣者皆是無常.故不成難.
有契經中說無爲法 爲所緣緣.無契經中說無爲法爲能作因.故不應立爲唯不障因性。
雖無經說.亦無 注:
若爾何法名爲離繫。
卽本論中所說 擇滅。
豈不先問何謂擇滅答是離繫.今問何法名爲離繫答是擇滅.如是二答更互 相依於此自性竟不能顯.故應别門開顯自性。
此法自性實有離言.唯諸聖者各别 內證.但可方便總相說言是善是常.别有實物名爲擇滅亦名離繫。
經部師說.一切 無爲皆非實有.如色受等别有實物.此所無故。
若爾.何故名虛空等。
唯無所觸說名 虛空.謂於暗中無所觸對便作是說此是虛空.已起隨眠生種滅位由揀擇力餘不 更生說名擇滅.離揀擇力由闕緣故餘不更生名非擇滅.如殘衆同分中夭者餘藴。
餘部師說.由慧功能隨眠不生名爲擇滅.隨眠緣闕後苦不生不由慧能名非擇滅。
離揀擇力此滅不成.故此不生卽擇滅攝。
有說諸法生已後無.自然滅故名非擇滅。
如是所執非擇滅體應是無常.未滅無故。
豈不擇滅擇爲先故.先無後有應亦無常。
非擇爲先方有擇滅.如何擇滅亦是無常.所以者何.非先有擇後未生法方有不生。
******************** 何者。
不生本來自有.若無揀擇諸法應生.揀擇生時法永不起.於此不起擇有功能. 謂於先時未有生障今爲生障.非造不生。
若唯不生是涅槃者.此經文句當雲何通. 經言.五根若修若習若多修習.能令過去未來現在衆苦永斷.
雖有此文而不爲違義.此經意說.緣過現 苦煩惱斷故名衆苦斷.如世尊言汝等於色應斷貪欲.貪欲斷時便名色斷及色遍 智.廣說乃至識亦如是.過現苦斷義亦應然.設有餘經言斷過去未來現在諸煩惱 者.準前理釋義亦無違.或此經中别有意趣.過去煩惱謂過去生所起煩惱.現在煩 惱謂現在生所起煩惱.如愛行中十八愛行.過去世起者依過去生說.未來現在應 知亦爾.如是二世所起煩惱.爲生未來諸煩惱故於現相續引起種子.此種斷故彼 亦名斷.如異熟盡時亦說名業盡.未來衆苦及諸煩惱由無種故畢竟不生說名爲 斷.若異此者過去現在何緣須斷.非於已滅及正滅時須設
若無爲 注:
我亦不說諸無爲法其體都無.但應如我所說而有.如說此 聲.有先非有有後非有.不可非有說爲有故.有義得成.說有無爲應知亦爾.有雖非 有而可稱歎.故諸災橫畢竟非有名爲離染.此於一切有非有中最爲殊勝.爲令所 化深生欣樂.故應稱歎此爲第一。
若無爲法唯非有者.無故不應名滅聖諦。
且言聖 諦其義雲何。
豈不此言屬無倒義。
聖見有無皆無顛倒.謂聖於苦見唯是苦.於苦非 有見唯非有.此於聖諦義有何違。
如何非有而可立爲第三聖諦。
第二無間聖見及 說故成第三。
若無爲法其體唯無.空涅槃識應緣無境。
此緣無境亦無有過.辯去來 中當廣思擇。
若許無爲别有實體當有何失。
復有何德。
許便擁護毗婆沙宗是名爲 德。
若有可護.天神定知自當擁護.然許實有
所以者何。
此非有 體可得.如色受等.亦非有用可得.如眼耳等.又若别有.如何可立彼事之滅第六轉 注:
滅雖别有.而由彼事惑得斷時方得此滅.可言此滅屬於彼事。
何因此滅定屬此 得。
如何非有可言獲得。
由得對治.便獲永違煩惱後 有所依身.故名得涅槃.復有聖教能顯涅槃.唯以非有爲其自性.謂契經言.所有衆 苦皆無餘斷.各别捨棄.盡離染滅.靜息永沒.餘苦不續.不取不生.此極寂靜.此極美 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爲涅槃。
雲何不許言不生者依此無生故言不 生。
我等見此第七轉聲.於證滅有都無功力.何意故說依此無生.若依此言屬已有 義.應本不生.涅槃常故.若依此言屬已得義.是則應許依道之得.故唯依道或依道 得令苦不生.汝應信受.由此善釋.經說喻言.如燈焰.涅槃心解脫亦爾.此經意說如 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别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藴滅更無所有.阿毗達磨亦 作是言.無事法雲何.謂諸無爲法.言無事者.謂無體性。
毗婆沙師不許此釋。
若爾彼 注:
彼言事者略有五種.一自性事.如有處言若已得此事彼成就此事.二 所緣事.如有處言一切法智所知隨其事.三繫縛事.如有處言若於此事愛結所繫 彼於此事恚結繫耶.四所因事.如有處言有事法雲何謂諸有爲法.五所攝事.如有 處言田事宅事妻子等事.今於此中說因名事顯無爲法都無有因.是故無爲雖實 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
總論已竟.於諸果中應說何果.何因所得.頌曰。
後因果異熟. 前因增上果. 同類遍等流. 俱相應士用. 論曰.言後因者.謂異熟因.於六因中最後說故.初異熟果此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