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關燈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六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三十 附錄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六 尊者世親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分别根品第二之四 如是已說不相應行前言生相生所生時非離所餘因緣和合.此中何法說爲因緣. 且因六種何等爲六。

    頌曰. 能作及俱有 同類與相應 遍行幷異熟. 許因唯六種。

     論曰.因有六種.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五遍行因.六異熟因.對法 諸師許因唯有如是六種。

    且初能作因相雲何。

    頌曰. 除自餘能作。

     論曰.一切有爲.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爲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雖餘因性亦能 ******************** 作因.然能作因更無别稱.如色處等總卽别名。

    豈不未知諸漏當起.由已知故諸漏 不生.智於漏生能爲障礙.日光能障現覩衆星.如何有爲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爲能 作因。

    應知此生時彼皆無障住.故彼於此是能作因。

    若於此生彼能爲障而不爲障 可立爲因.譬如國人以其國主不爲損害.鹹作是言我因國主而得安樂.若於此生 彼無障用設不爲障何得爲因.且如涅槃及不生法普於一切有爲生中那落迦等 有情相續.於無色界諸藴生中有如非有無能障用。

    雖無障用而亦爲因.如無力國 王亦得如前說.此卽通說諸能作因.就勝爲言非無生力.如眼色等於眼識等生.飲 食於身種等於[一]芽等。

    有作是難.若一切法無障住故皆能作因.何緣諸法非皆頓起. 一殺生時何緣一切非如殺者皆成殺業。

    此難不然.但由無障許一切法爲能作因. 非由於生有親作力。

    有餘師說.諸能作因皆於果生有能作力。

    且涅槃等於眼識生 雲何名爲有能作力。

    意識緣彼爲境而生或善或惡.因此意識後時眼識次第得生. 注: [一]原刻作身.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 展轉因故彼涅槃等於眼識生有能作力.如是餘法由此方隅展轉應知有能生力。

     如是已說能作因相.第二俱有因相雲何。

    頌曰. 俱有互爲果. 如大相所相 心於心隨轉。

     論曰.若法更互爲士用果.彼法更互爲俱有因。

    其相雲[一]何。

    如四大種更互相望爲俱 有因。

    如是諸相與所相法心與心隨轉亦更互爲因。

    是則俱有因由互爲果徧攝有 爲法如其所應。

    法與隨相非互爲果然法與隨相爲俱有因非隨相於法此中應辯。

     何等名爲心隨轉法。

    頌曰. 心所二律儀 彼及心諸相. 是心隨轉法。

     論曰.一切所有心相應法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彼法及心之生等相.如是皆謂心隨 轉法。

    如何此法名心隨轉。

    頌曰. 由時果善等。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如大相所相二句. ******************** 論曰.略說由時果等善等.故說此法名心隨轉。

    且由時者.謂此與心一生住滅及墮 一世。

    由果等者.謂此與心一果異熟及一等流。

    應知此中前一後一顯俱顯共其義 不同。

    由善等者.謂此與心同善不善無記性故。

    由此十因名心隨轉。

    此中心王極少 猶與五十八法爲俱有因.謂十大地法.彼四十本相心.八本隨相.名五十八法.五十 八中.除心四隨相.餘五十四爲心俱有因。

    有說爲心因唯十四法.謂十大地法.幷心 本相。

    此說非善.所以者何.違品類足論所說故.如彼論言.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爲因 非與有身見爲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汙苦諦.或有苦 諦以有身見爲因亦與有身見爲因.卽所除法.有餘師不誦及彼相應法.迦濕彌羅 國毗婆沙師言彼文必應作如是誦.或應準義知說有餘。

    諸由俱有因故成因彼必 俱有.或有俱有非由俱有因故成因.謂諸隨相各於本法.此諸隨相各互相對隨心 轉法隨相於心.此諸隨相展轉相對.一切俱生有對造色展轉相對.少分俱生無對 ******************** 造色展轉相對.一切俱生造色大種展轉相對.一切俱生得與所得展轉相對.如是 等諸法雖名俱有而非由俱有因故成因.非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故.得與所得非定 俱行或前或後或俱生故。

    如是一切理且可然.而諸世間種等芽等極成因果相生 事中未見如斯同時因果.故今應說雲何俱起諸法聚中有因果義。

    豈不現見燈焰 燈明.[一]芽影同時亦爲因果。

    此應詳辯爲卽燈焰與明爲因.爲由前生因緣和合焰明 俱起.餘物障光明而有影現.如何說此影用芽爲因。

    理不應然.隨有無故.善因明者 說因果相言.若此有無彼隨有無者.此定爲因彼定爲果.俱有法中一有一切有.一 無一切無.理成因果。

    俱起因果理且可然.如何可言互爲因果。

    卽由前說.此亦無違。

     若爾如前所說造色互不相離應互爲因.如是造色與諸大種心隨相等與心等法 皆不相離應互爲因.若謂如三杖互相依住如是俱有法因果義成.此應思惟.如是 三杖爲由俱起相依力住.爲由前生因緣合力令彼三杖俱起住耶.又於彼中亦有 注: [一]原刻作互.今衣麗刻及藏本改.次文芽字同. ******************** 别物繩鉤地等連持令住。

    此亦有餘同類因等.是故俱有因義得成。

    如是已說俱有 因相.第三同類因相雲何。

    頌曰. 同類因相似. 自部地.前生. 道展轉九地. 唯等勝爲果. 加行生亦然. 聞思所成等。

     論曰.同類因者.謂相似法與相似法爲同類因.謂善五藴與善五藴展轉相望爲同 類因.染汙與染汙無記與無記五藴相望應知亦爾。

    有餘師說.淨無記藴.五是色果. 四非色因.有餘師說.五是四果.色非四因。

    有餘師說.色與四藴相望.展轉皆不爲因。

     又一身中羯刺藍位能與十位爲同類因.頞部曇等九位一一皆除前位與餘爲因. 若對餘身同類十位一一皆與十位爲因.由此方隅外麥稻等自類自類應廣思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