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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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復未了何法名夀。

    謂有别法.能持 煖識說名爲夀.故世尊言.夀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僵仆如木無思覺.故有 别法能持煖識相續住因.說名爲夀。

    若爾此夀何法能持。

    卽煖及識還持此夀。

    若爾 三法更互相持相續轉故何法先滅.由此滅故餘二隨滅.是則此三應常無謝。

    旣爾 此夀應業能持.隨業所引相續轉故。

    若爾何緣不許唯業能持煖識而須夀耶。

    理不 注: [一]陳本卷第四. ******************** 應然勿一切識從始至終恆異熟故。

    旣爾應言業能持煖.煖復持識.何須此夀。

    如是 識在無色界中應無能持.彼無煖故。

    應言彼識業爲能持。

    豈得隨情數爲轉計.或說 此識唯煖能持.或復說言唯業持識.又前已說。

    前說者何。

    謂前說言勿一切識從始 至終皆是異熟.是故定應許有别法能持煖識說名爲夀。

    今亦不言全無夀體.但說 夀體非别實物。

    若爾何法說名夀體。

    謂三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說爲夀體.由三 界業所引同分住時勢分相續決定隨應住時.爾所時住故此勢分說爲夀體.如穀 種等所引乃至熟時勢分.又如放箭所引乃至住時勢分。

    有謂有行是德差别.依箭 等生.由彼力故乃至未墮恆行不息。

    彼體一故無障礙故.往趣餘方急緩至時.分位 差别應不得有.又應畢竟無墮落時.若謂由風所障礙故.應初卽墮或無墮時.能障 礙風無差别故。

    有别實物能持煖識名爲夀體.是說爲善。

    爲夀盡故死.爲更有餘因。

     施設論說.有夀盡故死非福盡故死.廣作四句.第一句者感夀異熟業力盡故.第二 ******************** 句者感富樂果業力盡故.第三句者能感二種業俱盡故.第四句者不能避脫枉橫 緣故。

    又亦應言捨夀行故。

    夀盡位中福盡於死無復功能.故俱盡時有死.說爲俱盡 故死。

    發智論說.此夀當言隨相續轉.爲復當言一起便住.欲纏有情不入無想定不 入滅盡定.當言此夀隨相續轉.若入無想定若入滅盡定.及色無色纏一切有情.當 言此夀一起便住.彼言何義。

    若所依身可損害故夀隨損害.是名第一隨相續轉.若 所依身不可損害如起而住.是名第二一起便住。

    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言.初顯有 障.後顯無障.由此決定有非時死。

    故契經說有四得自體.謂有得自體唯可自害非 可他害.廣作四句。

    唯可自害非他害者.謂生欲界戲忘念天意憤恚天.彼由發起增 上喜怒.是故於彼殞沒非餘.又應說諸佛自般涅槃故。

    唯可他害非自害者.謂處胎 卵諸有情類。

    俱可害者.謂餘多分欲界有情。

    俱非害者.謂在中有色無色界一切有 情及在欲界一分有情.如那落迦.北俱盧洲.正住見道.慈定.滅定.及無想定.王仙.佛 ******************** 使.佛所記别.達弭羅.嗢怛羅.殑耆羅.長者子耶舍.鳩摩羅.時婆.最後身菩薩.及此菩 薩母懷菩薩胎時.一切轉輪王.及此輪王母懷輪王胎時。

    若爾何故契經中言.大德 何等有情所得自體非可自害非可他害.舍利子.謂在非想非非想處受生有情。

    傳 說所餘無色靜慮所得自體.可爲自地聖道所害.亦上他地近分所害.有頂自上二 害俱無.是故說爲俱非可害。

    豈不有頂亦爲他地聖道所害應名他害。

    如是應說舉 後顯初.如或有處舉初顯後.或復有處舉後顯初.雲何有處舉初顯後.如契經說.如 梵衆天是名第一樂生天.雲何有處舉後顯初.如契經說.如極光淨天是名第二樂 生天。

    彼經如聲顯譬喻義.可作是說舉一顯餘.喻法舉一顯同類故.此無如聲不可 例彼。

    若顯喻義方得有如聲.是則如聲餘經應不有如.餘經說有色有情身異想異. 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故知非喻亦有如聲。

    傍論且止。

    已辯命根諸相者何。

    頌曰. 相謂諸有爲 生住異滅性。

     ******************** 論曰由此四種是有爲相法.若有此應是有爲.與此相違是無爲法.此於諸法能起 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壞名滅.性是體義。

    豈不經說有三有爲之有爲相。

    於此 經中應說有四。

    不說者何。

    所謂住相.然經說住異是此異别名.如生名起滅名爲盡. 如是應知異名住異.故法令行三世遷流.此經說爲有爲之相.令諸有情生厭畏故. 謂彼諸行生力所遷令從未來流入現在.異及滅相力所遷迫令從現在流入過去. 令其衰異及壞滅故.傳說如有人處稠林.有三怨敵欲爲損害.一從稠林牽之令出. 一衰其力.一壞命根.三相於行應知亦爾.住於彼行攝受安立.常樂與彼不相捨離. 故不立在有爲相中。

    又無爲法有自相住.住相濫彼.故經不說。

    有謂此經說住與異 總合爲一.名住異相。

    何用如是總合說爲。

    住是有情所愛著處.爲令厭捨與異合說. 如示黑耳與吉祥具.是故定有四有爲相。

    此生等相旣是有爲.應更别有生等四相. 若更有相便緻無窮.彼復有餘生等相故。

    應言更有然非無窮。

    所以者何。

    頌曰. ******************** 此有生生等. 於八一有能。

     論曰.此謂前說四種本相.生生等者.謂四隨相.生生住住異異滅滅.諸行有爲由四 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

    豈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應有四種隨相.此復各四.展轉 無窮。

    無斯過失.四本四隨.於八於一功能别故。

    何謂功能。

    謂法作用.或謂士[一]用.四種 本相一一皆於八法有用.四種隨相一一皆於一法有用。

    其義雲何。

    謂法生時.幷其 自體九法俱起.自體爲一相.隨相八.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餘八法.隨相生生.於九 法內唯生本生.謂如雌鷄有生多子有唯生一.生與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爾.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