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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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執行事各立爲根.無異性故.謂卽手足異處異相差别
注:
[一]原刻作枝.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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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時名執行故.又離手足亦有執行如腹行類.是故手足不可於彼建立爲根.出大
便處於能棄事不應立根.重物於空遍墮落故.又由風力引令出故.出小便處於生
樂事不應立根.卽女男根起此樂故。
又諸喉齒眼瞼肢節應立爲根.於能吞嚼開閉 屈伸有力用故.或一切因於自所作有力用故.皆應立根.彼雖有用非增上故不立 根者.此語具等亦非增上不應立根。
此中眼等乃至男根如前已說.命根體是不相 應故.不相應中自當廣辯.信等體是心所法故.心所法中亦當廣辯.樂等五受.三無 漏根.更無辯處.故[一]今應釋.頌曰。
身不悅名苦. 卽此悅名樂. 及三定[二]心悅.
餘處此名喜. 心不悅名憂. 中捨.二.無别.
見修無學道 [三]依九立三根。
論曰.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卽五識相應受.言不説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者 注:[一]原刻作令.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三本此語衍爲一句雲.心俱者樂根.
[三]三本合下文唯無漏後三爲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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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爲苦[一]根.所言悅者.是攝益義.卽身受內能攝益者名爲樂[二]根.及第三定心相應受
能攝益者亦名樂根.第三定中無有身受五識無故心悅名樂.卽此心悅除第三定
於下三地名爲喜根.第三靜慮心悅安靜離喜貪故唯名樂[三]根.下三地中心悅麤動.
有喜貪故唯名喜[四]根.意識相應.能損惱受.是心不悅.名曰憂[五]根。
中謂非悅非不悅.卽 是不苦不樂受.此處中受名爲捨根。
如是捨根爲是身受爲是心受。
應言通二。
何因 此二總立一根。
此受在身心同無分别故.在心苦樂多分别生.在身不然.隨境力故. 阿羅漢等亦如是生.故此立根身心各别.捨無分别任運而生.是故立根身心合一. 又苦樂受在身在心爲損爲益其相各異.故别立根.捨在身心同無分别非損非益 其相無異.故總立[六]根。
意樂喜捨信等五根.如是九根在於三道如次建立三無漏根. 謂在見道依意等九立未知當知根.若在修道卽依此九立已知根.在無學道亦依 此九立具知根。
如是三名因何而立。
謂在見道.有未曾知當知行轉故.說彼名未知 注:[一]三本次牒頌文卽此悅名樂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及三定心悅句.(原作一句半.)
[三]陳本藏本次牒頌文餘處此名喜句.
[四]三本次牒頌文心不悅名憂句.
[五]三本次牒頌文中捨.
[六]三本次牒頌文見修無學道依九立三根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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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知.若在修道.無未曾知但爲斷除餘隨眠故.卽於彼境復數了知.是故說彼名爲
已知.在無學道.知已已知故名爲知.有此知者名爲具知.或習此知已成性者名爲
具知.謂得盡智無生智故.如實自知我徧知苦不復遍知乃至廣說。
彼所有根.名爲 未知當知根等。
如是已釋根體不同當辯諸門義類差别.此二十二根中.幾有漏幾 無漏。
頌曰. 唯無漏後三. 有色命憂苦[一]當知唯有漏. 通二餘九根。
論曰.次前所說最後三根體唯無漏.是無垢義.垢之與漏名異體[二]同.七有色根及命
憂苦一向有漏.七有色者.眼等五根及女男根色藴攝[三]故.意樂喜捨信等五根.此九
皆通有漏無漏。
有餘師說.信等五根亦唯無漏.故世尊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 彼住外異生品。
此非誠證.依無漏根說此言故。
雲何知然。
先依無漏信等五根建立 諸聖位差别已說此言故.或諸異生略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不斷善根.外謂善根 注:[一]三本次半頌合爲一句.
[二]陳本藏本次牒頌文有色命憂苦當知唯有漏二句.(原一句半)
[三]三本次牒頌文通二餘九根句.(原作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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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斷.依外異生作如是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
又契經說.有諸 有情處在世間或生或長有上中下諸根差别.是佛猶未轉法輪時.故知信等亦通 有漏。
又世尊說.我若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是集沒味過患出離.未能超此天人 世間及魔梵等.乃至未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至廣說.非無漏法可作如是品類 觀詧.故信等五根通有漏無漏。
如是已說有漏無漏.二十二根中.幾是異熟.幾非異 熟。
頌曰. 命唯是異熟.[一]憂及後八非. [二]色意餘四受 一一皆通二。
論曰.唯一命根定是異熟。
若如是者諸阿羅漢留多夀行此卽命根.如是命根誰之 異熟。
如本論說.雲何苾芻留多夀行.謂阿羅漢成就神通得心自在.若於僧衆若於 别人以諸命緣衣鉢等物隨分布施.施已發願.卽入第四邊際靜慮.從定起已心念 口言諸我能感富異熟業願皆轉招夀異熟果.時彼能感富異熟業則皆轉招夀異 注:[一]三本次半頌作二句半.文雲.命異熟二種.十二除後八.及憂根.
[二]三本缺次半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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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果。
復有欲令引取宿業殘異熟果.彼說前生曾所受業有殘異熟.由今
又諸喉齒眼瞼肢節應立爲根.於能吞嚼開閉 屈伸有力用故.或一切因於自所作有力用故.皆應立根.彼雖有用非增上故不立 根者.此語具等亦非增上不應立根。
此中眼等乃至男根如前已說.命根體是不相 應故.不相應中自當廣辯.信等體是心所法故.心所法中亦當廣辯.樂等五受.三無 漏根.更無辯處.故
身不悅名苦. 卽此悅名樂. 及三定
論曰.身謂身受.依身起故.卽五識相應受.言不説者是損惱義.於身受內能損惱者 注:
中謂非悅非不悅.卽 是不苦不樂受.此處中受名爲捨根。
如是捨根爲是身受爲是心受。
應言通二。
何因 此二總立一根。
此受在身心同無分别故.在心苦樂多分别生.在身不然.隨境力故. 阿羅漢等亦如是生.故此立根身心各别.捨無分别任運而生.是故立根身心合一. 又苦樂受在身在心爲損爲益其相各異.故别立根.捨在身心同無分别非損非益 其相無異.故總立
意樂喜捨信等五根.如是九根在於三道如次建立三無漏根. 謂在見道依意等九立未知當知根.若在修道卽依此九立已知根.在無學道亦依 此九立具知根。
如是三名因何而立。
謂在見道.有未曾知當知行轉故.說彼名未知 注:
彼所有根.名爲 未知當知根等。
如是已釋根體不同當辯諸門義類差别.此二十二根中.幾有漏幾 無漏。
頌曰. 唯無漏後三. 有色命憂苦
論曰.次前所說最後三根體唯無漏.是無垢義.垢之與漏名異體
有餘師說.信等五根亦唯無漏.故世尊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 彼住外異生品。
此非誠證.依無漏根說此言故。
雲何知然。
先依無漏信等五根建立 諸聖位差别已說此言故.或諸異生略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不斷善根.外謂善根 注:
又契經說.有諸 有情處在世間或生或長有上中下諸根差别.是佛猶未轉法輪時.故知信等亦通 有漏。
又世尊說.我若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是集沒味過患出離.未能超此天人 世間及魔梵等.乃至未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至廣說.非無漏法可作如是品類 觀詧.故信等五根通有漏無漏。
如是已說有漏無漏.二十二根中.幾是異熟.幾非異 熟。
頌曰. 命唯是異熟.
論曰.唯一命根定是異熟。
若如是者諸阿羅漢留多夀行此卽命根.如是命根誰之 異熟。
如本論說.雲何苾芻留多夀行.謂阿羅漢成就神通得心自在.若於僧衆若於 别人以諸命緣衣鉢等物隨分布施.施已發願.卽入第四邊際靜慮.從定起已心念 口言諸我能感富異熟業願皆轉招夀異熟果.時彼能感富異熟業則皆轉招夀異 注:
復有欲令引取宿業殘異熟果.彼說前生曾所受業有殘異熟.由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