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關燈
nclass="h">[一]何.法與他性恆相離故.此離於彼而言攝者.其理不然.且如眼根唯攝 色藴眼處眼界苦集諦等.是彼性故.不攝餘藴餘處界等.離彼性故.若於諸處就世 俗說.應知亦以餘法攝餘.如四攝事攝徒衆等。

    眼耳鼻三處各有二.何緣界體非二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以離他性故句. ******************** 十一。

    此難非理。

    所以者何。

    頌曰. [一]類境識同故.  雖二界體一。

     論曰.類同者.謂二處同是眼自性故.境同者.謂二處同用色爲境故.識同者.謂二處 同爲眼識依故.由此眼界雖二而一.耳鼻亦應如是安立。

    若爾何緣生依二處。

    頌曰 [二]然爲令端嚴.  眼等各生二。

     論曰.爲所依身相端嚴故.界體雖一而兩處生.若眼耳根處唯生一.鼻無二穴.身不 端嚴。

    此釋不然.若本來爾誰言醜陋.又貓鵄等雖生二處.有何端嚴。

    若爾.三根何緣 生二。

    爲所發識明了端嚴.現見世間閉一目等.了别色等便不分明.是故三根各生 二處。

    已說諸藴及處界攝.當說其義.此藴處界别義雲何。

    頌曰. 聚生門種族. 是藴處界義。

     論曰.諸有爲法和合聚義是藴義.如契經言.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 注: [一]梵藏本此段頌文衍爲三句雲.眼等雖各二種類所行境相似故一界. [二]梵藏本此段頌僅一句雲.端嚴故生二. ******************** 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爲一聚.說名色藴.由此聚義藴義 得成。

    於此經中無常已滅名過去.若未已生名未來.已生未謝名現在.自身名內.所 餘名外.或約處辯.有對名麤.無對名細.或相待立.若言相待麤細不成.此難不然.所 待異故.待彼爲麤未嘗爲細.待彼爲細未嘗爲麤.猶如父子苦集諦等.染汙名劣.不 染名勝.去來名遠.現在名近。

    乃至識藴應知亦然.而有差别.謂依五根名麤.唯依意 根名細.或約地辯.毗婆沙師所說如是。

    大德法救復作是言.五根所取名麤色.所餘 名細色.非可意者名劣色.所餘名勝色.不可見處名遠色.在可見處名近色.過去等 色.如自名顯.受等亦然.隨所依力應知遠近麤細同前。

    心心所法生長門義是處義. 訓釋詞者.謂能生長心心所法故名爲處.是能生長彼作用義。

    法種族義是界義.如 一山中有多銅鐵金銀等族說名多界.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名 十八界.此中種族是生本義。

    如是眼等誰之生本。

    謂自種類.同類因故。

    若爾.無爲應 ******************** 不名界。

    心心所法生之本[一]故。

    有說界聲表種類義.謂十八法種類自性各别不同名 十八界。

    若言聚義是藴義者.藴應假有.多實積集共所成故.如聚如[二]我。

    此難不然.一 實極微亦名藴故。

    若爾不應言聚義是藴義.非一實物有聚義故。

    有說能荷果重擔 義是藴義.由此世間說肩名藴.物所聚故。

    或有說者可分段義是藴義.故世有言.汝 三藴還.我當與汝。

    此釋越經.經說聚義是藴義故.如契經言諸所有色若過去等.廣 說如[三]前。

    若謂此經顯過去等一一色等各别名藴.是故一切過去色等一一實物各 各名藴。

    執此非理.故彼經言如是一切略爲一聚說名藴故.是故如聚藴定假有。

    若 爾應許諸有色處亦是假有.眼等極微要多積聚成生門故。

    此難非理.多積聚中一 一極微有因用故.若不爾者.根境相助共生識等應非别處.是則應無十二[四]處别。

    然 毗婆沙作如是說.對法諸師若觀假藴.彼說極微一界一處一藴少分.若不觀者.彼 說極微卽是一界一處一藴.此應於分假謂有分.如燒少衣亦說燒衣。

    何故世尊於 注: [一]正理三.若爾處界義應相濫.俱心心所生本義故.光記五救.同類因名生本十七界全一界少分.境界緣生名生本無爲一界少分. [二]光記五.婆沙三門皆實.經部藴處假界實.諭主以經略一聚言藴假處界實. [三]正理三.復有何理惟藴義中固求經證.於處界義中惟依理釋絕不求經. [四]光記五.十九左而說根境相助共生識等無别因用.應非别處同一處攝.但應立六.是則無十二别.俱舍經部惟處相異.此兩相諍. ******************** 所知境由藴等門作三種說。

    頌曰. 愚根樂三故. 說藴處界三。

     論曰.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爲說藴等三門.傳說有情愚有三種.或愚心所總執 爲我.或唯愚色.或愚色心.根亦有三.謂利中鈍.樂亦三種.謂樂略中.及廣文故.如其 次第.世尊爲說藴處界三。

    何緣世尊說餘心所總置行藴.别分受想爲二藴耶。

    頌曰. 諍根生死因. 及次第因故. 於諸心所法. 受想别爲藴。

     論曰.諍根有二.謂著諸欲及著諸見.此二受想.如其次第爲最勝因.味受力故貪著 諸欲.倒想力故貪著諸見.又生死法以受及想爲最勝因.由耽著受起倒想故生死 輪迴.由此二因及後當說次第因故.應知别立受想爲藴.其次第因隣次當辯。

    何故 無爲說在處界非藴攝耶。

    頌曰. 藴不攝無爲. 義不相應故。

     ******************** 論曰.三無爲法不可說在色等藴中.與色等義不相應故.謂體非色乃至非識.亦不 可說爲第六藴.彼與藴義不相應故.聚義是藴如前具說.謂無爲法非如色等有過 去等品類差别可略一聚名無爲藴。

    又言取藴爲顯染依.染淨二依藴言所顯.無爲 於此二義都無.義不相應.故不立藴。

    有說如瓶破非瓶.如是藴息應非藴。

    彼於處界 [一]例應成[二]失。

    如是已說諸藴廢立.當說次第.頌曰. 隨麤染器等. 界别次第立。

     論曰.色有對故諸藴中麤.無色中麤唯受行相.故世說我手等痛言.待二相麤.男女 等想易了知故.行麤過識.貪瞋等行易了知故.識最爲細.總取境相難分别故.由此 隨麤立藴次第。

    或從無始生死已來男女於色更相愛樂.此由耽著樂受味故.耽受 復因倒想生故.此倒想生由煩惱故.如是煩惱依識而生.此及前三皆染汙識.由此 隨染立藴次第。

    或色如器.受類飲食.想同助味.行似廚人.識喻食者.故隨器等立藴 注: [一]原刻作倒.今依麗刻及梵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