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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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定所發亂無心不隨流應非無表.不亂有心隨流.則淨不淨業應亦無表.救雲.定俱無表有心行.不善無表亂不亂心行.散善無表四位行.非言無表皆徧四位.定俱無表豈行於無心耶.期心一發任運相續.表雖心發心斷則無.不可爲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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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性.火界煖性.風界動性.由此能引大種造色令其相續生至餘方.如吹燈光故名
爲動.品類足論及契經言.雲何名風界.謂輕等動性.復說輕性爲所造色故.應風界
動爲自性.舉業顯體.故亦言輕。
雲何地等地等界别。
頌曰. 地謂顯形色. 隨世想立名.[一]水火亦復然. 風卽界亦爾。
論曰.地謂顯形色處爲體.隨世間想假立此名.由諸世間相示地者.以顯形色而相 示故.水火亦然.風卽風界.世間於動立風名故.或如地等隨世想名.風亦顯形.故言 亦爾.如世間說黑風團風.此用顯形表示風故。
何故此藴無表爲後.說爲色耶。
由變 壞故.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由變壞故名色取藴。
誰能變壞。
謂手觸故.卽便變壞.乃至 廣說.變壞卽是可惱壞義.故義品中作如是說.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諸欲若不 遂惱壞如箭中。
色復雲何欲所惱壞。
欲所擾惱變壞生故.有說變礙故名爲色。
若爾. 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
此難不然.無一極微各處而住.衆微聚集.變礙義成。
過去 注:[一]陳本此句與上半頌作一段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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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應不名色。
此亦曾當有變礙故.及彼類故.如所燒薪。
諸無表色應不名色。
有釋 表色有變礙故.無表隨彼亦受色名.譬如樹動影亦隨動。
此釋不然.無變礙故.又表 滅時無表應滅.如樹滅時影必隨滅。
有釋所依大種變礙.故無表業亦得色名。
若爾. 所依有變礙故.眼識等五應亦名色。
此難不齊.無表依止大種轉時.如影依樹.光依 珠寶.眼等五識依眼等時.則不如是.唯能爲作助生緣故。
此影依樹光依寶言.且非 符順毗婆沙義.彼宗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一]故。
設許影光依止樹寶.而無 表色不同彼依.彼許所依大種雖滅.而無表色不隨滅故.是故所言未爲釋[二]難。
復有 别釋彼所難言眼識等五所依不定.或有變礙謂眼等根.或無變礙謂無間意.無表 所依則不如是.故前所難定爲不齊.變礙名色理得成就。
頌曰 此中根與境. 許卽十處界。
論曰.此前所說色藴性中許卽根境爲十處界.謂於處門立爲十處.眼處色處.廣說 注:[一]正理二.此影光言意表總聚.影等顯色極微依止影等大種而轉.影等大種復依樹等大種而生.
[二]正理救初念可與所依大種俱滅.有第二念大種.非唯生因大種望色爲所依.餘四因大種望造色許爲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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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身處觸處.若於界門立爲十界.眼界色界.廣說乃至身界觸界。
已說色藴幷立 處界.當說受等三藴處界.頌曰. 受領納隨觸. 想取像爲體. 四餘名行藴. 如是受等三. 及無表無爲. 名法處法界。
論曰.受藴.謂三領納隨觸.卽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别.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 乃至意觸所生受。
想藴.謂能取像爲體.卽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 復分别成六想身.應如受[一]說。
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爲行藴.然薄伽梵於 契經中說六思身爲行藴者.由最勝[二]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
爲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爲名行取藴.若不爾者.餘心所法及不相應非
藴攝故應非苦集.則不可爲應知應斷.如世尊說若於一法未達未知我說不能作
苦邊際.未斷未滅說亦如是.是故定應許除四藴.餘有爲行皆行藴[三]攝。
卽此所說受 注:[一]三本次牒頌文四餘名行藴句.
[二]正理二.破上座行藴唯思餘非一物而一思攝.破上座謂思能造本無有爲.破上座以貪爲意業.例以思爲作意體.破上座以佛不謬言非一爲一故知思爲作意體.破上座違比量.破上座以作意等爲思之差别.
[三]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如是受等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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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行藴及無表色三種無[一]爲.如是七法於處門中立爲法處.於界門中立爲法界。
已 說受等三藴處界.當說識藴幷立處界.頌曰. 識謂各了别. 此卽名意處. 及七界應知. 六識轉爲意。
論曰.各各了别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藴.此復差别有六識身.謂眼識身至意 識身。
應知如是所說識藴.於處門中立爲意[二]處.於界門中立爲七[三]界.謂眼識界至意
識界.卽此六識轉爲意界。
如是此中所說五藴.[四]卽十二處幷十八界.謂除無表諸餘
色藴卽名十處亦名十界.受想行藴無表無爲總名法處亦名法界.應知識藴卽名
意處亦名七界.謂六識界及與意界.豈不識藴唯六識身異.此說何復爲意界。
更無 異法.卽於此中.頌曰. 由卽六識身. 無間滅爲意。
論曰.卽六識身無間滅已能生後識故名意界.謂如此子卽名餘父.又如此果卽名 注:[一]陳本藏本次牒名法處法界句.
[二]二本次牒頌文此卽名意處句.
[三]二本次牒頌文及七界應知句.
[四]原刻作取.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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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種。
若爾實界應唯十七或十二.六識與意更相攝故.何緣得立十八界耶。
頌曰. 成第六依故. 十八界應知。
論曰.如五識界.别有眼等五界爲依.第六意識無别所依.爲成此依故說意界.如是 所依能依境界.應知各六界成十八。
若爾.無學最後念心應非意界.此無間滅後識 不生非意界故。
不爾.此已住意性故.闕餘緣故後識不生。
此中藴攝一切有爲.取藴 唯攝一切有漏.處界總攝一切法盡.别攝如是.總攝雲何。
頌曰. 總攝一切法. 由一藴處界. 攝自性非餘. 以離他性故。
論曰.由一色藴意處法界.應知總攝一切法盡.謂於諸處就勝義說唯攝自性不攝 他性.所以者
雲何地等地等界别。
頌曰. 地謂顯形色. 隨世想立名.
論曰.地謂顯形色處爲體.隨世間想假立此名.由諸世間相示地者.以顯形色而相 示故.水火亦然.風卽風界.世間於動立風名故.或如地等隨世想名.風亦顯形.故言 亦爾.如世間說黑風團風.此用顯形表示風故。
何故此藴無表爲後.說爲色耶。
由變 壞故.如世尊說.苾芻當知.由變壞故名色取藴。
誰能變壞。
謂手觸故.卽便變壞.乃至 廣說.變壞卽是可惱壞義.故義品中作如是說.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諸欲若不 遂惱壞如箭中。
色復雲何欲所惱壞。
欲所擾惱變壞生故.有說變礙故名爲色。
若爾. 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
此難不然.無一極微各處而住.衆微聚集.變礙義成。
過去 注:
此亦曾當有變礙故.及彼類故.如所燒薪。
諸無表色應不名色。
有釋 表色有變礙故.無表隨彼亦受色名.譬如樹動影亦隨動。
此釋不然.無變礙故.又表 滅時無表應滅.如樹滅時影必隨滅。
有釋所依大種變礙.故無表業亦得色名。
若爾. 所依有變礙故.眼識等五應亦名色。
此難不齊.無表依止大種轉時.如影依樹.光依 珠寶.眼等五識依眼等時.則不如是.唯能爲作助生緣故。
此影依樹光依寶言.且非 符順毗婆沙義.彼宗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
設許影光依止樹寶.而無 表色不同彼依.彼許所依大種雖滅.而無表色不隨滅故.是故所言未爲釋
復有 别釋彼所難言眼識等五所依不定.或有變礙謂眼等根.或無變礙謂無間意.無表 所依則不如是.故前所難定爲不齊.變礙名色理得成就。
頌曰 此中根與境. 許卽十處界。
論曰.此前所說色藴性中許卽根境爲十處界.謂於處門立爲十處.眼處色處.廣說 注:
已說色藴幷立 處界.當說受等三藴處界.頌曰. 受領納隨觸. 想取像爲體. 四餘名行藴. 如是受等三. 及無表無爲. 名法處法界。
論曰.受藴.謂三領納隨觸.卽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别.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 乃至意觸所生受。
想藴.謂能取像爲體.卽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 復分别成六想身.應如受
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爲行藴.然薄伽梵於 契經中說六思身爲行藴者.由最勝
卽此所說受 注:
已 說受等三藴處界.當說識藴幷立處界.頌曰. 識謂各了别. 此卽名意處. 及七界應知. 六識轉爲意。
論曰.各各了别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藴.此復差别有六識身.謂眼識身至意 識身。
應知如是所說識藴.於處門中立爲意
如是此中所說五藴.
更無 異法.卽於此中.頌曰. 由卽六識身. 無間滅爲意。
論曰.卽六識身無間滅已能生後識故名意界.謂如此子卽名餘父.又如此果卽名 注:
若爾實界應唯十七或十二.六識與意更相攝故.何緣得立十八界耶。
頌曰. 成第六依故. 十八界應知。
論曰.如五識界.别有眼等五界爲依.第六意識無别所依.爲成此依故說意界.如是 所依能依境界.應知各六界成十八。
若爾.無學最後念心應非意界.此無間滅後識 不生非意界故。
不爾.此已住意性故.闕餘緣故後識不生。
此中藴攝一切有爲.取藴 唯攝一切有漏.處界總攝一切法盡.别攝如是.總攝雲何。
頌曰. 總攝一切法. 由一藴處界. 攝自性非餘. 以離他性故。
論曰.由一色藴意處法界.應知總攝一切法盡.謂於諸處就勝義說唯攝自性不攝 他性.所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