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卷第八
關燈
小
中
大
護法等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爲十因。
雲何此依十五處立。
一語依處.謂法名想 所起語性.卽依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隨見聞等說諸義故.此卽能說爲所說因。
有論說此是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隨起說故.若依彼說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卽依此處立觀待因。
謂觀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 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
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卽依此處立牽引因. 謂能牽引遠自果故。
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種已成熟位.卽依此處立生起因.謂 能生起近自果故。
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間緣。
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 緣。
七根依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
八作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具作用.卽除種子餘 助現緣。
九士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卽除種子餘作現緣。
十真實見依處.謂 ******************** 無漏見.除引自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
總依此六立攝受因.謂攝受五[一]辦有漏法.具
攝受六辦無漏故。
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卽 依此處立引發因.謂能引起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爲法故。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 有爲法各於自果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卽依此處立定異因.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 各能得自[二]乘果故。
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所生住成得果 中有和合力.卽依此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等一事業故。
十四障 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礙法.卽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能違生等事故。
十 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卽依此處立不相違因.謂彼不違生 等事故。
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說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 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
此說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緣種未成熟 位名牽引種.已成熟位名生起種.彼六因中諸因緣種皆攝在此二位中故。
雖有現 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說。
或親辦果亦立種名.如說現 注:[一]原刻作辨.今依述記卷四十五及麗刻改.次句辦字同.
[二]原刻作更.今依述記卷四十五及麗刻改.
********************
行穀麥等種。
所餘因謂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因緣種餘.故總說 爲方便因攝。
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餘四因中有因緣種故。
非唯彼八名所餘因.彼 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
此文意說六因中 現種是因緣者皆名生起因.能親生起自類果故.此所餘因皆方便攝。
非此生起唯 屬彼因.餘五因中有因緣故。
非唯彼九名所餘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
或菩薩 地所說牽引生起種子卽彼二因.所餘諸因卽彼餘八.雖二因內有非能生因而因 緣種勝顯故偏說.雖餘因內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顯故偏說。
有尋等地說生起 因是能生因餘方便者.生起卽是彼生起因.餘因應知卽彼餘九。
雖生起中有非因 緣種而去果近親顯故偏說.雖牽引中亦有因緣種而去果遠親隱故不說.餘方便 攝準上應知。
所說四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十因二因。
論說因緣依種子立.依無間 滅立等無間.依境界立所緣.依所餘立增上。
此中種子卽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 五.六依處中因緣種攝。
雖現四處亦有因緣.而多間斷此略不說。
或彼亦能親辦自 ******************** 果.如外麥等亦立種名。
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疏隱顯取捨如前。
言無間滅境界處 者.應知總顯二緣依處非唯五六.餘依處中亦有中間二緣義故。
或唯五六.餘處雖 有而少隱故略不說之。
論說因緣能生因攝.增上緣性卽方便因.中間二緣攝受因 攝。
雖方便內具後三緣而增上多故此偏說.餘因亦有中間二緣然攝受中顯故偏 說.初能生攝進退如前。
所說因緣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何處得。
果有五種。
一者異 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
二者等流.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 似先業後果隨轉。
三者離繫.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爲法。
四者士用.謂諸作者假 諸作具所辦事業。
五者增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瑜伽等說習氣依處得異熟果.隨 順依處得等流果.真見依處得離繫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所餘依處得增上果。
習 氣處言顯諸依處感異熟果一切功能.隨順處言顯諸依處引等流果一切功能.真 見處言顯諸依處證離繫果一切功能.士用處言顯諸依處招士用果一切功能.所 餘處言顯諸依處得增上果一切功能.不爾便應太寬太狹。
或習氣者唯屬第三.雖 ******************** 異熟因餘處亦有.此處亦有非異熟因.而異熟因去果相遠.習氣亦爾.故此偏說。
隨 順唯屬第十一處.雖等流果餘處亦得.此處亦得非等流果.而此因招勝行相顯.隨 順亦爾.故偏說之。
真見處言唯詮第十.雖證離繫餘處亦能.此處亦能得非離繫.而 此證離繫相顯故偏說。
士用處言唯詮第九.雖士用果餘處亦招.此處亦能招增上 等.而名相顯是故偏說。
所餘唯屬餘十一處.雖十一處亦得餘果.招增上果餘處亦 能.而此十一多招增上.餘已顯餘故此偏說。
如是卽說此五果中若異熟果.牽引生 起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等流果.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 因初後緣得.若離繫果.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士用果.有義觀 待攝受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 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傍論已了.應辨正論。
本識中 種容作三緣生現分別.除等無間.謂各親種是彼因緣.爲所緣緣於能緣者.若種於 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礙是增上緣.生淨現行應知亦爾。
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三 ******************** 緣.無因緣故。
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作二緣.除等無間。
自八識聚展轉相望定有增 上緣.必無等無間.所緣緣義或無或有.八於七有.七於八無.餘七非八所仗質故.第 七於六五無一有.餘六於彼一切皆無.第六於五無.餘五於彼有.五識唯託第八相 故。
自類前後第六容三.餘除所緣.取現境故.許五後見緣前相者五七前後亦有三 緣.前七於八所緣容有.能熏成彼相見種故。
同聚異體展轉相望唯有增上.諸相應 法所仗質同不相緣故.或依見分說不相緣.依相分說有相緣義.謂諸相分互爲質 起.如識中種爲觸等相質.不爾無色彼應無境故.設許變色亦定緣種.勿見分境不 同質故。
同體相分爲見二緣.見分於彼但有增上.見與自證相望亦爾.餘二展轉俱 作二緣.此中不依種相分說.但說現起互爲緣故。
淨八識聚自他展轉皆有所緣
雲何此依十五處立。
一語依處.謂法名想 所起語性.卽依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隨見聞等說諸義故.此卽能說爲所說因。
有論說此是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隨起說故.若依彼說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卽依此處立觀待因。
謂觀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 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
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卽依此處立牽引因. 謂能牽引遠自果故。
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種已成熟位.卽依此處立生起因.謂 能生起近自果故。
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間緣。
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 緣。
七根依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
八作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具作用.卽除種子餘 助現緣。
九士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卽除種子餘作現緣。
十真實見依處.謂 ******************** 無漏見.除引自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
總依此六立攝受因.謂攝受五
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卽 依此處立引發因.謂能引起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爲法故。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 有爲法各於自果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卽依此處立定異因.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 各能得自
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所生住成得果 中有和合力.卽依此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等一事業故。
十四障 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礙法.卽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能違生等事故。
十 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卽依此處立不相違因.謂彼不違生 等事故。
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說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 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
此說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緣種未成熟 位名牽引種.已成熟位名生起種.彼六因中諸因緣種皆攝在此二位中故。
雖有現 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說。
或親辦果亦立種名.如說現 注:
所餘因謂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因緣種餘.故總說 爲方便因攝。
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餘四因中有因緣種故。
非唯彼八名所餘因.彼 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
此文意說六因中 現種是因緣者皆名生起因.能親生起自類果故.此所餘因皆方便攝。
非此生起唯 屬彼因.餘五因中有因緣故。
非唯彼九名所餘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
或菩薩 地所說牽引生起種子卽彼二因.所餘諸因卽彼餘八.雖二因內有非能生因而因 緣種勝顯故偏說.雖餘因內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顯故偏說。
有尋等地說生起 因是能生因餘方便者.生起卽是彼生起因.餘因應知卽彼餘九。
雖生起中有非因 緣種而去果近親顯故偏說.雖牽引中亦有因緣種而去果遠親隱故不說.餘方便 攝準上應知。
所說四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十因二因。
論說因緣依種子立.依無間 滅立等無間.依境界立所緣.依所餘立增上。
此中種子卽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 五.六依處中因緣種攝。
雖現四處亦有因緣.而多間斷此略不說。
或彼亦能親辦自 ******************** 果.如外麥等亦立種名。
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疏隱顯取捨如前。
言無間滅境界處 者.應知總顯二緣依處非唯五六.餘依處中亦有中間二緣義故。
或唯五六.餘處雖 有而少隱故略不說之。
論說因緣能生因攝.增上緣性卽方便因.中間二緣攝受因 攝。
雖方便內具後三緣而增上多故此偏說.餘因亦有中間二緣然攝受中顯故偏 說.初能生攝進退如前。
所說因緣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何處得。
果有五種。
一者異 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
二者等流.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 似先業後果隨轉。
三者離繫.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爲法。
四者士用.謂諸作者假 諸作具所辦事業。
五者增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
瑜伽等說習氣依處得異熟果.隨 順依處得等流果.真見依處得離繫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所餘依處得增上果。
習 氣處言顯諸依處感異熟果一切功能.隨順處言顯諸依處引等流果一切功能.真 見處言顯諸依處證離繫果一切功能.士用處言顯諸依處招士用果一切功能.所 餘處言顯諸依處得增上果一切功能.不爾便應太寬太狹。
或習氣者唯屬第三.雖 ******************** 異熟因餘處亦有.此處亦有非異熟因.而異熟因去果相遠.習氣亦爾.故此偏說。
隨 順唯屬第十一處.雖等流果餘處亦得.此處亦得非等流果.而此因招勝行相顯.隨 順亦爾.故偏說之。
真見處言唯詮第十.雖證離繫餘處亦能.此處亦能得非離繫.而 此證離繫相顯故偏說。
士用處言唯詮第九.雖士用果餘處亦招.此處亦能招增上 等.而名相顯是故偏說。
所餘唯屬餘十一處.雖十一處亦得餘果.招增上果餘處亦 能.而此十一多招增上.餘已顯餘故此偏說。
如是卽說此五果中若異熟果.牽引生 起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等流果.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 因初後緣得.若離繫果.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士用果.有義觀 待攝受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 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傍論已了.應辨正論。
本識中 種容作三緣生現分別.除等無間.謂各親種是彼因緣.爲所緣緣於能緣者.若種於 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礙是增上緣.生淨現行應知亦爾。
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三 ******************** 緣.無因緣故。
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作二緣.除等無間。
自八識聚展轉相望定有增 上緣.必無等無間.所緣緣義或無或有.八於七有.七於八無.餘七非八所仗質故.第 七於六五無一有.餘六於彼一切皆無.第六於五無.餘五於彼有.五識唯託第八相 故。
自類前後第六容三.餘除所緣.取現境故.許五後見緣前相者五七前後亦有三 緣.前七於八所緣容有.能熏成彼相見種故。
同聚異體展轉相望唯有增上.諸相應 法所仗質同不相緣故.或依見分說不相緣.依相分說有相緣義.謂諸相分互爲質 起.如識中種爲觸等相質.不爾無色彼應無境故.設許變色亦定緣種.勿見分境不 同質故。
同體相分爲見二緣.見分於彼但有增上.見與自證相望亦爾.餘二展轉俱 作二緣.此中不依種相分說.但說現起互爲緣故。
淨八識聚自他展轉皆有所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