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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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設方便.拔濟有情令於他所免爲僮僕還自攝受爲己僮僕.拔濟有情令脫 繫縛還自拘執成己事業.拔濟有情令於他所解脫種種治罰怖畏還自攝伏令懼於 己.若諸菩薩耽著諸定現法樂住棄捨思惟利衆生事當知此等名純自利.菩薩於是 純自利行應知應斷。

    若諸菩薩或悲爲首或爲迴向無上菩提及爲生天於一切時修 施忍等.當知是名自利共他。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餘一切與彼相違所有自利諸菩 薩行當知皆名自利共他.菩薩於此應勤修學。

    此中菩薩於純利他應知應斷者.謂以 邪見修行施等.以無因見及無果見毀犯屍羅.遠離正行爲他說法.若諸菩薩於諸靜 慮善巧迴轉已超下地而更攝受下地白法.謂彼已能安住靜慮由悲願力捨諸靜慮 隨其所樂還生欲界.又諸菩薩已得自在於十方界種種變化作諸衆生種種義利.又 ******************** 諸牟尼自事已辦依止如來力無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徧於十方無量衆生能作 無量大利益事.當知此等名純利他。

    如是所說純利他行菩薩於前所說二種應知應 斷.於餘所說純利他行多應修學。

    又除如前所說諸相其餘一切與彼相違所有利他 諸菩薩行當知皆名利他共自.菩薩於此應勤修學。

    雲何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

    略 說應知有五種相.一無罪相.二攝受相.三此世相.四他世相.五寂滅相。

    若諸菩薩所有 自能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或復令他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勸[一]勉調 伏安置建立.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無有罪相。

    若諸菩薩能引所有若自若他 無染汙樂或衆具樂或住定樂.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能攝受相。

    若諸菩薩自 利利他或有此世能爲利益非於他世.或有他世能爲利益非於此世.或有此世及於 他世俱爲利益.或有此世及於他世俱非利益.如是四種自利利他於四法受隨其次 第如應當知。

    雲何名爲四種法受。

    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苦異熟.或有法受 現在受苦於當來世受樂異熟.或有法受現在受樂於當來世受樂異熟.或有法受現 注: [一]原刻作免.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 在受苦於當來世受苦異熟.此四廣辯如經應知.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此他 世相。

    若諸菩薩所有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間涅槃分法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 他寂滅略相.當知此相望餘一切無上最勝。

    雲何菩薩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略說應知 五樂所攝。

    何等五樂。

    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苦對治樂.四者受斷樂.五者無惱害樂。

     言因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若此爲因順樂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如 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言受樂者.謂待苦息由前所說因樂 所攝三因緣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名爲受樂。

    略說此樂復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無 漏.無漏樂者學無學樂.有漏樂者欲色無色三界繫樂。

    又此一切三界繫樂隨其所應 六處別故有其六種.謂眼觸所生乃至意觸所生。

    如是六種復攝爲二.一者身樂.二者 心樂.五識相應名爲身樂.意識相應名爲心樂。

    苦對治樂者.謂因寒熱飢渴等事生起 非一衆多品類種種苦受.由能對治息除寒熱飢渴等苦卽於如是苦息滅時生起樂 覺.是則名爲苦對治樂。

    滅想受定名受斷樂。

    無惱害樂應知略說復有四種.一出離樂. ******************** 二遠離樂.三寂靜樂.四三菩提樂。

    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脫煩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 名出離樂.斷除諸欲惡不善法證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樂.第二靜慮已上諸定尋 伺止息名寂靜樂.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樂名爲三菩提樂。

    此中 因樂是樂因故說名爲樂非自性故.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說名爲樂非樂因故.苦對治 樂息衆苦故遣衆苦故說名爲樂非樂因故非自性故.其受斷樂非樂因故非自性故 亦非[一]息遣種種苦故說名爲樂.然依勝義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滅定時此勝義苦暫 時寂靜故名爲樂.無惱害樂所攝最後三菩提樂由當來世此勝義苦永寂滅故於現 法中附在所依諸煩惱品一切麤重永寂滅故說名爲樂.諸餘所有無惱害樂於最後 樂能隨順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害樂。

    [二]此中菩薩念與衆生有利益品 所有安樂.終不念與無利益品所有安樂。

    菩薩於此無利益品所有安樂以無倒慧如 實了知勸諸衆生令悉捨離隨力所能方便削奪。

    若苦所隨有利益事衆生於此雖無 欲樂.菩薩依止善權方便設兼憂苦應授與之。

    若樂所隨無利益事衆生於此雖有樂 注: [一]原刻作自.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善戒缺此一大段文.但雲.五樂施衆生等爲因義.得六度乃至得正覺等爲果義. ******************** 欲.菩薩依止善權方便設兼喜樂應削奪之。

    何以故.當知如是善權方便與兼憂苦有 利益事奪兼喜樂無利益事令彼衆生決定於後得安樂故。

    是故菩薩於諸衆生若樂 利益當知義意卽樂安樂.於諸衆生若與利益當知義意卽與安樂。

    所以者何.利益如 因.安樂如果.是故當知於諸衆生若與利益必與安樂。

    當知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 所攝因樂苦對治樂及受斷樂無惱害樂菩薩於此不應思量於諸衆生一向授與.以 能饒益及無罪故.於彼受樂及根塵觸所攝因樂若能生染若性是染有罪無益非所 宜者於諸衆生不應授與.若不生染若性非染無罪有益是所宜者於諸衆生卽應授 與.菩薩於此隨自力能亦應如是修行受學.當知是名菩薩利益安樂種類自利利他. 除此無有若過若增。

     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