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中邊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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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六識界。

    已說界義.處義雲何。

    頌曰.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論曰.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內處.若所了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

    已說處義.緣起 義雲何。

    頌曰. 緣起義於因 果用無增減。

     論曰.於因果用若無增益及無損減是緣起義應知。

    此中增益因者執行等有不平 注: [一]藏本釋文三段.皆缺引經之語. [二]藏本作說餘.下釋乃雲餘者謂界.次後各段例同. ******************** 等因.損減因者執彼無因.增益果者執[一]有我行等緣無明等生.損減果者執無明等 無行等果.增益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有別作用.損減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 全無功能。

    若無如是三增減執.應知彼於緣起善巧。

    已說緣起義.處非處義雲何。

    頌 曰. 於非愛.愛.淨. 俱生.及勝主. 得.行[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論曰.處非處義略由七種不得自在應知其相.一於非愛不得自在謂由惡行雖無 愛欲而墮惡趣.二於可愛不得自在謂由妙行雖無愛欲而昇善趣.三於清淨不得 自在謂不斷五蓋不修七覺支決定不能作苦邊際.四於俱生不得自在謂一世界 無二如來二轉輪王俱時出現.五於勝主不得自在謂女不作轉輪王等.六於證得 不得自在謂女不證獨覺無上正等菩提.七於現行不得自在謂見諦者必不現行 害生等事諸異生類容可現行。

    多界經中廣說此等.應隨決了是處非處。

    如是已說 處非處義.根義雲何。

    頌曰. 注: [一]勘藏本.意謂與我俱之行. [二]藏本作依他.陳本作繫屬於他. ********************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一]增上。

     論曰.[二]二十二根依於六事增上義立.謂於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義.命根於住一期 相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增上義.於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增 上義.於世間淨信等五根有增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根有增上義。

    已說根義.世義 雲何。

    頌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論曰.應知因果已未受用隨其所應三世義別.謂於因果俱已受用是過去義.若於 因果俱未受用是未來義.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現在義。

    已說世義.諦義雲何。

     頌曰. 受及受資糧. 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 [三]是諦義應知。

     論曰.應知諦者卽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 苦故.受資糧者謂[四]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卽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 注: [一]藏本無增上語.陳本同. [二]勘藏本.意謂於能取乃至二清淨中此等作彼增上故. [三]陳本頌末句雲.爲此不淨淨.蓋以世諦真諦分配而言. [四]藏本作受所依法.陳本作受生緣. ******************** 寂滅.四道聖諦謂卽苦集能對治道。

    已說諦義.乘義雲何。

    頌曰. [一]由功德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論曰.應知乘者謂卽三乘.此中如應顯示其義。

    若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而起 此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不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自起此智由斯 智故得出離者是獨覺乘.若自然起無分別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名[二]無上乘。

    已說 乘義.雲何有爲無爲法義。

    頌曰. [三]有爲無爲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識.相謂器身幷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 思惟.意謂恆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惟卽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别一切 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爲。

    [四]若寂靜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 靜故.彼所觀義謂卽真如.是寂靜道所緣境故.如是所說若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 無爲。

    應知此中緣藴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藴等善巧。

    真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卽[五]能顯 注: [一]藏本此頌但有三句陳本同. [二]藏本作大乘.陳本同. [三]藏本此頌但有三句雲謂假設因相.及寂靜與義.是說爲最後. [四]藏本以下三段次序顛倒.此若寂靜句在最後雲.道亦是寂.無謂所證滅句. [五]藏本作如鏡及所顯真實.陳本次有釋雲.能顯真實譬如鏡.所顯真實譬如影.意同. ******************** 所顯真實。

    能顯真實謂卽最初三種根本.能顯餘故。

    所顯真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 所顯示故。

    所顯九者.一離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 所顯真實.四無上乘出離所顯真實.由麤能成熟細能解脫故.五能伏他論所顯真 實.依喻道理降伏他故.六顯了大乘所顯真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真實.八顯不 虛妄真如所顯真實.九入我執事一切[一]祕密所顯真實。

     [二]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卽修一切菩提分法。

    此中先應說修念住。

    頌曰. 以麤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爲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論曰.麤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諦.身以有麤重諸行爲相故.以諸麤重 卽行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

    諸有漏受說爲愛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諦。

    心是我執 所[三]依緣事.故觀察此入滅聖諦.怖我斷滅由斯離故。

    觀察法故於染淨法遠離愚迷 入道聖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