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高僧傳卷第第二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人也。
祖誕齊招遠将軍永嘉大守。
文佥梁貞威将軍上虞令。
成少而入道。
住永嘉崇玄寺。
事式法師為弟子。
儀貌瑰美奇姿拔衆。
群伍目曰神童。
具戒之後學超侪輩。
大同之初栖遊京辇受業奉誠寺大律都沙門智文。
十誦才經兩遍。
年逾未立别肆開筵。
數論毗昙染神便悟。
無繁工倍聞一知十。
是以京邑耆老鹹稱後生可畏。
講十誦律菩薩戒大品法華諸經律等一百四十遍。
又講觀音一日三遍。
着律大本羯磨諸經疏三十六卷。
至于意樹心花增晖旦曜。
析理質疑聽者忘倦。
學士慧藏法祥等。
并遊方講說法輪常轉。
傳茲後焰利益弘多。
鹹蔬素潔己珠戒居心。
神解嚴明深禅在念。
兼六時虔忏。
三餘暇日[敲-高+(虎-兒+魚)]獵文史。
欲令知無不為也。
然其性用安庠威儀合度。
天人揩揩罕有其俦。
軟語愛言。
不常忤物。
後現疾旬餘。
猶牽講演。
以開皇十九年五月五日。
遷神于興嚴寺。
春秋六十有八。
大漸之際惟稱念佛。
肢節軟暖合掌分明。
即以其月八日。
窆于奉誠寺之南山。
墓志高坐寺僧慧嵷所作。
釋洪遵。
姓時氏。
相州人也。
八歲出家。
從師請業屢高聲駕。
及受具後專學律部。
心生重敬。
内自惟曰。
出家基趾其存戒乎。
住持萬載。
被于遺教。
諒非虛矣。
更辭師友遊方聽習。
履涉相京咨訪深義。
有所未喻決問罕通。
三夏将滿遂知大旨。
初住嵩高少林寺。
依資雲公開胸律要。
并及華嚴大論前後參聽并扣其關戶渙然大明。
承邺下晖公盛弘四分。
因往從焉。
聽徒五百。
多以巧媚自通。
覆講堅論了無命及。
晖寔律學名匠。
而智或先圖。
遵固解冠時倫。
全不以曲私在慮。
後因盛集異學充堂。
遵乃束晖制疏。
捧入堂中曰。
伏膺有日都未見知。
是則師資兩亡。
敢以文疏仰及。
便置之坐上往覆。
雲所既屬舍見來降。
即命登座覆述。
吐納纖隐衆仰如山。
自後專預正時結徒畢業。
以戒律旁義有會他部者。
乃重聽大論毗昙。
開沃津奧。
又以心使未靜。
就諸禅林學調順法。
年踰十臘方歸律宗。
四遠望風堂盈千計。
時為榮大也。
齊主既敞教門。
言承付囑。
五衆有墜憲網者。
皆據内律治之。
以遵學聲早舉。
策授為斷事沙門。
時青齊諸衆。
連诤經久。
乃徹天聽。
無由息訟。
下敕令往。
遵以法和喻。
以律科懲曲感物情。
繁诤自弭。
由是更增時美。
法侶欣之。
及齊曆将季擅名逾遠。
而非類不交惟道同轍。
名儒大德見辄慕從。
常與慧遠等名僧通宵造盡。
周平齊日隐于白鹿岩中。
及宣政搜揚。
被舉住于嵩嶽。
德不孤峙衆複屯歸。
大隋廓定招賢四海。
開皇七年。
下敕追詣京阙。
與五大德同時奉見。
特蒙勞引令住興善。
并十弟子四事供養。
十一年中。
又敕與天竺僧共譯梵文。
至十六年。
複敕請為講律衆主。
于崇敬寺聚徒成業。
先是關内素奉僧祇。
習俗生常惡聞異學。
乍講四分人聽全稀。
還是東川贊擊成務。
遵欲廣流法味。
理任權機。
乃旦剖法華晚揚法正。
來為開經說為通律。
屢停炎澳漸緻附宗。
開導四分一人而已。
迄至于今僧祇絕唱。
遵為人形儀儒雅。
動據現猷。
而神辯如泉。
聲相鐘鼓。
預升法位罕有昏漠。
開悟之績寔難嗣焉。
仁壽二年。
敕送舍利于衛州之福聚寺。
将出示衆。
乃放紅赤二光。
晃發遠近照灼人目。
道俗同睹大生慶悅。
仁壽四年。
下诏曰。
朕隻受肇命撫育生民。
遵奉聖教重興象法。
而如來大慈覆護群品。
感見舍利開導含生。
朕已分布遠近皆起靈塔。
其間諸州猶有未遍。
今更請大德奉送舍利。
各往諸州依前造塔。
所請之僧必須德行可尊善解法相。
使能宣揚佛教。
感窹愚迷。
宜集諸寺三綱詳共推擇錄以奏聞。
當與一切蒼生同斯福業。
遵乃搜舉名解者用承上命。
登又下敕。
三十餘州一時同送。
遵又蒙使。
于博州起塔。
初至州西。
有白鹄數十頭。
當于輿上旋繞數匝。
久之而逝。
及至城東隆聖寺置塔之所。
夜有白光數十道。
道如車軸住于基上。
邊有鳥巢樹上。
及光之洞明衆鳥驚散。
又雨銀花委地光耀如雪。
掘基五尺獲粟半升。
夜降神仙八十四人。
持華繞塔久乃方隐。
又婦人李氏患目二十餘年。
及來禮拜兩目齊見。
後行道之夕。
又放赤光照寺東房。
見卧佛及坐佛說法之像。
複見梵僧對架讀經。
有一十四字。
皆是梵書。
時人不識。
及四月八日當下塔時。
感黑蜂無數銜香繞塔。
氣蔚且熏不同人世。
又見白蓮花在塔四角高數百丈。
花葉分布下垂于空。
時間五彩蓮花廁填其内。
又見天人燒香而左轉者。
于是總集而觀歎未曾有。
屬目不見者非無一二。
及下覆訖諸相皆止。
遵于京邑盛開律儀名駭昔人。
而傳叙玄宗其後蓋阙。
又着大純鈔五卷。
用通律典。
尋又下敕令知寺任。
弼諧僧衆亟光徽績。
以大業四年五月十九日。
卒于興善。
春秋七十有九。
隋初又有道洪法勝洪淵等。
并以律學著名。
洪據相州紹通雲胤。
容止沈正宣解有儀。
學門七百亟程弘量。
故諸經論之士将欲導世者。
皆停洪講席。
觀其風略采為軌躅。
勝博涉有功。
而言行無副。
神志高卓時共潛推。
但身令未廣。
故聽徒簡略。
淵學承遵統化被中山。
綱維正象有聲幽冀。
年代非遠。
并不測其終。
釋覺朗。
俗姓未詳。
河東人。
住大興善寺。
明四分律及大涅槃而氣骨陵人形聲動物。
遊諸街巷罕不顧之。
仁壽四年。
下敕令送舍利于绛州覺成寺。
初達治所出示道俗。
湧出金瓶分為七分。
光照徹外。
穿基二丈得粟半升。
又感黃雀一頭。
飛迫于人全無怖懼。
馴擾佛堂久便自失。
又石函蓋上。
見二菩薩踞坐寶座前有一尼斂手曲敬。
或見飛仙及三黃雀并及雙樹驎鳳等象。
将下三日常放光明。
乃迷晝夜朗過燈耀。
有掩堂滅炬者。
而光色逾盛溢于幽障。
玄素通感榮慶相諠。
朗具表聞。
廣如别傳。
大業之末。
有敕令知大禅定道場主。
鎮壓豪橫怗然向風。
漸潤道化。
頗懷欽重。
不久卒于所住。
時又有沙門海藏。
識信堅正宗仰律司。
屢講四分少有傳嗣。
唐運置十大德。
藏其一焉。
又有法锵律師。
本住靜法
祖誕齊招遠将軍永嘉大守。
文佥梁貞威将軍上虞令。
成少而入道。
住永嘉崇玄寺。
事式法師為弟子。
儀貌瑰美奇姿拔衆。
群伍目曰神童。
具戒之後學超侪輩。
大同之初栖遊京辇受業奉誠寺大律都沙門智文。
十誦才經兩遍。
年逾未立别肆開筵。
數論毗昙染神便悟。
無繁工倍聞一知十。
是以京邑耆老鹹稱後生可畏。
講十誦律菩薩戒大品法華諸經律等一百四十遍。
又講觀音一日三遍。
着律大本羯磨諸經疏三十六卷。
至于意樹心花增晖旦曜。
析理質疑聽者忘倦。
學士慧藏法祥等。
并遊方講說法輪常轉。
傳茲後焰利益弘多。
鹹蔬素潔己珠戒居心。
神解嚴明深禅在念。
兼六時虔忏。
三餘暇日[敲-高+(虎-兒+魚)]獵文史。
欲令知無不為也。
然其性用安庠威儀合度。
天人揩揩罕有其俦。
軟語愛言。
不常忤物。
後現疾旬餘。
猶牽講演。
以開皇十九年五月五日。
遷神于興嚴寺。
春秋六十有八。
大漸之際惟稱念佛。
肢節軟暖合掌分明。
即以其月八日。
窆于奉誠寺之南山。
墓志高坐寺僧慧嵷所作。
釋洪遵。
姓時氏。
相州人也。
八歲出家。
從師請業屢高聲駕。
及受具後專學律部。
心生重敬。
内自惟曰。
出家基趾其存戒乎。
住持萬載。
被于遺教。
諒非虛矣。
更辭師友遊方聽習。
履涉相京咨訪深義。
有所未喻決問罕通。
三夏将滿遂知大旨。
初住嵩高少林寺。
依資雲公開胸律要。
并及華嚴大論前後參聽并扣其關戶渙然大明。
承邺下晖公盛弘四分。
因往從焉。
聽徒五百。
多以巧媚自通。
覆講堅論了無命及。
晖寔律學名匠。
而智或先圖。
遵固解冠時倫。
全不以曲私在慮。
後因盛集異學充堂。
遵乃束晖制疏。
捧入堂中曰。
伏膺有日都未見知。
是則師資兩亡。
敢以文疏仰及。
便置之坐上往覆。
雲所既屬舍見來降。
即命登座覆述。
吐納纖隐衆仰如山。
自後專預正時結徒畢業。
以戒律旁義有會他部者。
乃重聽大論毗昙。
開沃津奧。
又以心使未靜。
就諸禅林學調順法。
年踰十臘方歸律宗。
四遠望風堂盈千計。
時為榮大也。
齊主既敞教門。
言承付囑。
五衆有墜憲網者。
皆據内律治之。
以遵學聲早舉。
策授為斷事沙門。
時青齊諸衆。
連诤經久。
乃徹天聽。
無由息訟。
下敕令往。
遵以法和喻。
以律科懲曲感物情。
繁诤自弭。
由是更增時美。
法侶欣之。
及齊曆将季擅名逾遠。
而非類不交惟道同轍。
名儒大德見辄慕從。
常與慧遠等名僧通宵造盡。
周平齊日隐于白鹿岩中。
及宣政搜揚。
被舉住于嵩嶽。
德不孤峙衆複屯歸。
大隋廓定招賢四海。
開皇七年。
下敕追詣京阙。
與五大德同時奉見。
特蒙勞引令住興善。
并十弟子四事供養。
十一年中。
又敕與天竺僧共譯梵文。
至十六年。
複敕請為講律衆主。
于崇敬寺聚徒成業。
先是關内素奉僧祇。
習俗生常惡聞異學。
乍講四分人聽全稀。
還是東川贊擊成務。
遵欲廣流法味。
理任權機。
乃旦剖法華晚揚法正。
來為開經說為通律。
屢停炎澳漸緻附宗。
開導四分一人而已。
迄至于今僧祇絕唱。
遵為人形儀儒雅。
動據現猷。
而神辯如泉。
聲相鐘鼓。
預升法位罕有昏漠。
開悟之績寔難嗣焉。
仁壽二年。
敕送舍利于衛州之福聚寺。
将出示衆。
乃放紅赤二光。
晃發遠近照灼人目。
道俗同睹大生慶悅。
仁壽四年。
下诏曰。
朕隻受肇命撫育生民。
遵奉聖教重興象法。
而如來大慈覆護群品。
感見舍利開導含生。
朕已分布遠近皆起靈塔。
其間諸州猶有未遍。
今更請大德奉送舍利。
各往諸州依前造塔。
所請之僧必須德行可尊善解法相。
使能宣揚佛教。
感窹愚迷。
宜集諸寺三綱詳共推擇錄以奏聞。
當與一切蒼生同斯福業。
遵乃搜舉名解者用承上命。
登又下敕。
三十餘州一時同送。
遵又蒙使。
于博州起塔。
初至州西。
有白鹄數十頭。
當于輿上旋繞數匝。
久之而逝。
及至城東隆聖寺置塔之所。
夜有白光數十道。
道如車軸住于基上。
邊有鳥巢樹上。
及光之洞明衆鳥驚散。
又雨銀花委地光耀如雪。
掘基五尺獲粟半升。
夜降神仙八十四人。
持華繞塔久乃方隐。
又婦人李氏患目二十餘年。
及來禮拜兩目齊見。
後行道之夕。
又放赤光照寺東房。
見卧佛及坐佛說法之像。
複見梵僧對架讀經。
有一十四字。
皆是梵書。
時人不識。
及四月八日當下塔時。
感黑蜂無數銜香繞塔。
氣蔚且熏不同人世。
又見白蓮花在塔四角高數百丈。
花葉分布下垂于空。
時間五彩蓮花廁填其内。
又見天人燒香而左轉者。
于是總集而觀歎未曾有。
屬目不見者非無一二。
及下覆訖諸相皆止。
遵于京邑盛開律儀名駭昔人。
而傳叙玄宗其後蓋阙。
又着大純鈔五卷。
用通律典。
尋又下敕令知寺任。
弼諧僧衆亟光徽績。
以大業四年五月十九日。
卒于興善。
春秋七十有九。
隋初又有道洪法勝洪淵等。
并以律學著名。
洪據相州紹通雲胤。
容止沈正宣解有儀。
學門七百亟程弘量。
故諸經論之士将欲導世者。
皆停洪講席。
觀其風略采為軌躅。
勝博涉有功。
而言行無副。
神志高卓時共潛推。
但身令未廣。
故聽徒簡略。
淵學承遵統化被中山。
綱維正象有聲幽冀。
年代非遠。
并不測其終。
釋覺朗。
俗姓未詳。
河東人。
住大興善寺。
明四分律及大涅槃而氣骨陵人形聲動物。
遊諸街巷罕不顧之。
仁壽四年。
下敕令送舍利于绛州覺成寺。
初達治所出示道俗。
湧出金瓶分為七分。
光照徹外。
穿基二丈得粟半升。
又感黃雀一頭。
飛迫于人全無怖懼。
馴擾佛堂久便自失。
又石函蓋上。
見二菩薩踞坐寶座前有一尼斂手曲敬。
或見飛仙及三黃雀并及雙樹驎鳳等象。
将下三日常放光明。
乃迷晝夜朗過燈耀。
有掩堂滅炬者。
而光色逾盛溢于幽障。
玄素通感榮慶相諠。
朗具表聞。
廣如别傳。
大業之末。
有敕令知大禅定道場主。
鎮壓豪橫怗然向風。
漸潤道化。
頗懷欽重。
不久卒于所住。
時又有沙門海藏。
識信堅正宗仰律司。
屢講四分少有傳嗣。
唐運置十大德。
藏其一焉。
又有法锵律師。
本住靜法